『壹』 食品安全总结怎么写
食品安全总结
我校食品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食品安全和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的主题,通过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就所做的工作总结于下: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首先,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切实把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二是领导经常深入校园进行检查,督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管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制订方案。三是积极采纳学校、学生、家长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学校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纳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常规管理的轨道,将卫生安全、学生健康与教育质量同等对待。
(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我校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增强责任意识。一是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学校在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活动安全管理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具体目标,把学校“卫生管理合格食堂”创建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二是坚持实行食品统一配送,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品都建立了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监督。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原料贮藏、制作间及饮水设施有专人、专锁管理;学校食品的器具及时、定期的做好消毒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杜绝了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三是加大对学校食品、饮水卫生等卫生设施的监管力度,建立学校食品以及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监督学校研究制订重大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应急和预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四是坚持专项治理,落实督办检查。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真正做到安全无小事,确保了师生的人身安全,家庭的安宁,教育的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食品安全宣传“四进”活动的要求,我们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学校健康教育授课内容,利用《食品安全知识读本》,上好食品安全教育课。学校采取召开主题班会、讲座、广播、专刊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以食品卫生为主题的宣教活动,切实提高了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开展食品卫生宣传,邀请疾病控制、食品卫生监督等部门的宣教人员进校讲座,让学生更多地了解食品卫生安全常识,切实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虽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体良好,但由于学校工作开展不平衡,致使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学校食品卫生设施设备简陋,管理机制落实不彻底。因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为此,我们将加倍的努力,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二是研究制定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逐步建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
三是坚持以学校食品卫生为重点的学校卫生工作专项整改。
四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和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食物中毒和重大传染病流行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应急处理机制。
五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求学校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增进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培训app是什么意思
遣悲怀三首·其二(元稹)
『叁』 浅谈如何加强生产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监管任务
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加强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推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统筹推进审批、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畅通经营主渠道。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担负起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要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加快制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加大质量控制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后监管,坚决打击假冒行为。
四、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
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要求,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涉及的职能等要及时划转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畜禽屠宰厂(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检验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检疫工作,加强对畜禽防疫条件的动态监管,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模式。
六、提高监管能力
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各环节检测的相互衔接与工作协同,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特别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
『肆』 专科生学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好就业吗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主要职业能力
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具备棉花加工附属设备的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掌握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国家方针、政策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正确指导生产经营活动;掌握农产品物理特性、农产品加工原理、加工工艺要求,具备农产品加工和技术推广的能力;掌握农产品理化检测、微生物检测与分析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依据食品安全标准, 选择合适检验方法,对食品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检测,分析判断检验结果,出具规范检验报告;掌握农产品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具备农产品生产管理和品质控制的能力。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毕业干什么
农产品类企业: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贮藏、质量管理、农产品营销; 检测类企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检测。
『伍』 如何开展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监管任务 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加强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推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统筹推进审批、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畅通经营主渠道。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担负起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要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加快制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加大质量控制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后监管,坚决打击假冒行为。
四、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 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要求,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涉及的职能等要及时划转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畜禽屠宰厂(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检验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检疫工作,加强对畜禽防疫条件的动态监管,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模式。
六、提高监管能力 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各环节检测的相互衔接与工作协同,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特别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
『陆』 求一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新学习心得,3000~5000字左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亮点一 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验依据就更明确了。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
亮点二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检验机构本身就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既要对企业客户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
亮点三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以前在电视广告上,我们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但“免检”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同时,质检部门由于该企业既往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这次在美国CDC举办一次国际会议上有幸与美国FDA官员交流,得知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权。美国从未向中国开放婴儿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进口市场,继而鼓励生产企业把更多的雅培、美赞臣等优质婴儿奶粉销往中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均没有“免检”一说。中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 FDA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FDA真正落实了我们往往只挂在嘴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中国确实有很多大企业的产品,任凭政府怎么抽检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质量、道德、企业社会责任伦理、消费者口碑共同铸就的,不是由政府机构封授的,更不是广告狂轰滥炸“炸”出来的。作为政府行为,免检是万万不可以的,因为质量抽检是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国家意志。因此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亮点四 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这条规定在最初的征求意见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后来加进去了。”这一法律条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能对消费者说 “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疾病”。这个规定使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原料上有所忌惮,减少了消费者“进补不成反致病”的危险。
亮点五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当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等七种情形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都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草案规定的七种情形是(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评价监督管理措施的效果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5)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6)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7)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的。
草案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供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供。
要彻底祛除食品行业的诟病,当然需要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发力,但也需要一个“人人以之为耻”的大的社会环境。只有我们每个从业者都以这种道德律令为内驱动力,《食品安全法》才不会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才能承载起厚重的民意期许。
当今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健康观念的加强,食品安全对个人健康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是农产品在种植生产,加工的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化学,生物等各种各样 的污染,因此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是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有利保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健全相关信息,利于民生,助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癌症的发病率居高不下与农产品食用安全性有很大关系,农药残留和其他有害物质超标污染引发食物中毒的事件时也发生。因此,农产品质量问题已经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有利于人们身体的健康安全,有助于提高全民的身体素质。
“民以食为天”,现在绿色食品消费已经成为时尚,绿色无公害食品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但是我们农产品市场时常出现农产品相对过剩,农民增产不增收,根本原因就是农产品的质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因而,应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安全检测体系,与此同时,应该联系相关部门为农民提供相关方面的信息,技术支持,进而促使农民生产方式的调整,力推绿色生态无公害农业的发展,不仅能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而且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之同时,农产品的附加值也将随之提高,更好地实现农民增收。
作为一名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自己的工作责任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继续学习,加强自身素养,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柒』 对监管工作感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农业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国家越来越提高重视,也是政府要要求、人民有需求。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槐树的实际情况,我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面上发了很多资料、做了很多宣传、开展了一定的巡查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以政府的实际行动尽量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一年来我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自查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制定规章制度,抓好制度建设,保证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
为了贯彻落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镇20xx年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於20xx年3月15号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村协管员、镇直相关单位召开了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制定了《xx镇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全镇16个行政村(居)下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经营单位、种养大户等部分代表签立了承诺书。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制度的落实,确保了我镇能高效快速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制度建设,保证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了把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得更好、责任到人,防治互相推诿,提高工作效率,我镇先将各村农产品监管村级协管员名单上报表拟好、打印,分发到驻村干部。驻村干部下乡深入村委找到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由村委推荐一名热心又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主要负责抓此项工作,还要求驻村干部与推荐人员见面细聊,让不大愿做的放弃、让愿做的上来,有为才有位,尽量不使用那些出勤不出力的协管员来参予此项工作,同时参考县文件精神,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农技站、动检站、经管站、工商所、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的槐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从队伍建设、人员素质上有效保证槐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从而促进全镇上下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加大宣传指导、散发技术材料,抓好农产品监管培训,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技术基础。
参照xx县农产品质量监察培训会上的技术材料,结合我镇的实际,对农产品质量的安全认证与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技术规范作了些文字说明,将技术材料委托驻村干部发到各个村委张贴,同时利用逢场赶集日为契机,组织力量发放宣传单、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向百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主体意识,增强农产品生产者、农业从事者科学用药、合理施肥的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关心和支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良好氛围。
为了更好的抓好全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进行,我镇在5月5日举办了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班,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各村协管员和部分合作社负责人、种养大户、农资经营户参加了技术培训,在会上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必要性和主要职责作了详细的阐述,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了一定的剖析,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观念和管理水平,营造了良好的农业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抓好农产品监管的平常管理工作,从实际行动上把农产品监管工作慢慢列入各村的日事议程。
粮食的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农药市场上的不合理使用又让群众望而退却,针对我镇农资市场的管理混乱,我镇在10月25日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执法检查活动,对销售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毒死蜱等高毒限用农药的进行市场检查活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
为了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更好的组织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片指导各村协管对各辖区水的种养大户、加工生产企业作为工作重点进行检查,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这一核心,开展日常检查活动15次,出动人员近百人,从源头上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证农产品的质量。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方面:
(1)抓好农产品农残检测工作
在全镇监管和检测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主管部门的协调督查和相关单位的协助下,我站加强了农产品的检测力度。20xx年全镇共检测各类农产品达4000公斤、合格率100%。
(2)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工作
定量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20xx年通过站内检测和以送检或配合抽样的方式,共计采集定量检测样品187个,未检出违禁农药、未检出常规农药超标情况,合格率100%。通过严格的监测监管,确保我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
(3)抓好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
我镇农业服务中心非常重视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抽调出专职工作人员,全年常态化对辖区的种植型、加工型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督查和跟踪检测,和生产周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主要督查是否使用违规违禁种子化肥和高毒性农药,对所有蔬菜、水果、玉米等鲜活农产品全面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出具检测报告单。在城乡农产品集散地、田间地头、种植基地、收购点、冷库等处以散发传单、贴贴公告、悬挂横幅、电视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对收购商、运销商、生产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其中发传单1000份、贴公告30份、挂横幅16条。
六、存在的问题
『捌』 农产品安全质量中心的职能是什么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认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实专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属及产地认定工作;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组织制定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委托管理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及标志印制单位;对口指导地方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机构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培训注册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交流和国际合作;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证后管理监督抽查,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包装标识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管理;完成农业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