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5年急诊科护士培训计划表
1、协助医生做好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咨询、辅导、接诊和治疗工作。专对病人要有高度的同情心,属体贴爱护、主动热情,表情亲切,说话温和,工作耐心细致,有问必答,不与病人争吵。
2、执行医嘱及护理技术操作;注意巡视、观察病情及输液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协助新入、手术、急、危重病人的处理;负责备血、取血,护送危重病人外出检查。
3、经常性地深入病房和病人交流,以获得有关病人病情的信息,了解病人的疑虑,及时解决病人存在的问题,给予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向家属和病人解释病症的原因、治疗原则、注意事项并进行饮食生活指导、健康教育指导。
4、加强医学及护理新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本科室的相关知识,比如,本科常见病的发病原因、病理、生理机制,治疗、预防护理,多看本科室每个病人的病历、治疗经过、疗效及各项化验指标,对本科室每个病人的病情用药治疗了如指掌,在进行治疗护理查对时,做到心中有数。
❷ 医务人员在医药感染管理中应履行哪些职责
医务人员在医药感染管理中心应履行以下职责: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发现感染病例,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并留取标本宋病原学检验及药敏实验,以便指导病人救治;发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监测科,并协助调查。
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利器刺伤。
在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发现任何感染的征兆或病例具有传染病征象时,应主动隔离病人,及时收集培养标本。
保护病人避免暴露于污染环境中或与感染的探视者、工作人员、其他病人的密切接触。
向病人提供安全合理的设备、药物、诊疗护理用品。
对使用中的消毒药械,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其消毒效果。
执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并指导病人、探视者采用有效的预防感染传播的防护措施。
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各科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制度,按要求开展控制医院感染工作。
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对在职医护人员及有关人员举办学习班或学术讲座,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对新上岗的医护人员和实习生进行医院感染岗前培训。
医院感染的监测: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监测,以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每月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每月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
医院感染的报告与控制: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经治医师24小时内填表报告保健科,及时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当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专职人员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科,并通知相关部门。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出现医院感染流行火爆发趋势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专职人员每月定期按要求填“医院感染月报表”上报市防疫站消杀科。开产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漏报一例扣0..25分。
建立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成员会,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紧急问题时随时召开。保健部专职人员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分管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向各科反馈。
保健部院感专职人员每月参加护理部质控检查(消毒隔离)平分。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各科做好消毒、灭菌、隔离工作,防止外源性感染。
抗感染药物管理:遵守抗感染药物的合理使用原则,检验科和药剂科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和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为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提供依据。临床医师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的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做好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
严格按国定做好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各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施行。
医院污物的管理:总务科负责组织医院污物的收集、运送及无害化处理,负责组织医院污水处理、排放工作。
门诊、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
医院急诊科(室)、儿科门诊应与普通门诊分开,自成体系,设单独出口和隔离诊室,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者,应到指定隔离诊室诊治,并及时消毒。
传染科门诊、肝炎、肠道门诊等应做到诊室、人员、时间、器械固定;挂号、候诊、取药、病历、采血及化验、注射等普通门诊分开。肠道门诊必须设立专用则所。
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制度。
各诊室要有流水洗手设备,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门诊、急诊治疗室、换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按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执行;观察室的医院感染管理按病房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执行;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按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执行。
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销毒或灭菌。
医院感染病历的诊断、报告与控制
医院感染病历的诊断严格按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的诊断标准执行。
医院感染散发的报告与控制
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课。
可是监控小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经治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
❸ 进修院外急诊科急救技能培训学习计划怎样写
一、培训目标培养护士具有良好的职业态度,浓厚的专业兴趣,高昂的工作热情,激发护理人员热爱岗位,热爱本职工作。掌握各项常规护理和部分专科疾病护理知识,逐步提高护士的专业素质。规范各项护理操作规程,提高护士的操作技能。能正确、规范、清晰地书写护理病历。掌握护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护理,严格三查七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基本掌握危重病人的抢救配合工作。逐步培养护士的临床观察能力和评判性思维能力,及在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时的工作能力。二、培训方法集中讲小课,业务学习和疾病查房。示范培训。临床实践中讨论交流互动形式。书面资料发给自学形式。早会提问形式。三、培训内容基本理论科室相关制度及规定、各班职责(见分册)掌握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在临床工作中的应用。如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输血制度、抢救制度等。讲解护理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基本知识掌握科室各种疾病的护理要点。基本技能静脉穿刺;铺床法;呼吸皮囊的使用;心肺复苏;床边心电监护仪的使用;吸氧、吸痰;无菌技术、输液;各种标本采集法;进出入院病人的处理;背部护理(预防压疮护理);卧床病人更换床单;骨折病人的搬运,轴线翻身;备皮、导尿具体做法:1.护理部培训1.1岗前专业思想教育为减轻上岗前紧张情绪,熟悉环境,指导做一名合格护士,护理部协同医院人事部门及相关科室安排一周左右的岗前教育。主要内容包括院史、专业思想及医学道德教育,医院的创业宗旨,各组织部门的情况介绍,护士行为规范,岗位纪律及工作制度,基本操作要求,明确质量标准,医院内、外环境特点和市场竞争的压力等。使她们对医院的经营活动和服务目标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从而激发护士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在市场经济浪潮冲击下献身护理事业的决心。1.2护理安全教育首先要教育她们学会尊重病人,学会处理各种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始终以理智的态度抑制非理性的冲动,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同情心,接待每位病人。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的医疗规范,以增强法制观念,掌握遵照法律程序处理护患矛盾的能力,正确认识和处理护患纠纷,学习病历书写标准,使每一位护士都知晓护理记录单在医疗纠纷举证中的重要作用。认真执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学会在保证病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保护自己,从细微之处做起,力求服务于病人开口前,让病人称心,让家属放心。1.3礼教爱心教育组织安排外出参加礼仪学习的护士长对合同护士的进行礼教爱心教育,进行日常礼仪、电话礼仪、上岗礼仪、交接班规范等严格训练,并将这些行为融入各项护理工作中,纳入护理质控标准,使护士的形象工程、爱心意识得到了强化,护士的人文素质得以不断提高。1.4护理部按照全院护理人员培训计划把合同护士纳入初级职称护理人员培训中,每2个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护理大查房,要求合同护士人人参加,并根据学习内容定期抽查学习笔记,考核检查学习效果,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并把考核成绩记入护士技术档案,作为年终考核、末位淘汰的依据。2.科室培训2.1岗位职责培训合同护士分配到具体科室后,由科护士长安排年资最高的护师根据个人特点进行1~2个月的带教指导,首先让她们熟悉科室环境及各类物品的放置,讲解科室的发展及特色,各种规章制度,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护理质量标准等,并培养她们与其他医护人员之间的协同服务精神,循序渐进地适应护士角色的转变。2.2护理技术操作培训科护士长根据具体情况,亲自带教或由带教老师进行一对一的培训,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逐步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技术操作,3个月内试用期护士由护理部直接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月由科护士长考核,护理部不定时抽考,成绩与绩效工资挂钩。2.3沟通能力培训指派年资高有一定沟通经验的护师,通过入院评估、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护理操作、特殊治疗、出院指导等环节,与病人交谈,向病人解释操作和疾病的相关知识以及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我保健知识等通过实际训练可提高与病人的交流能力,让他们知道该与病人交谈什么,如何去与病人交谈,最终达到交谈时轻松自如和充满自信。四、考核方法基本素质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项内容,结合病人的满意满意度调查结果,有无表扬,有无纠纷投诉等,由护士长记录的平时成绩。理论和操作考试护理部负责组织考核,理论和操作成绩各占50%。五、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❹ 急求...急诊科工作内容
医院急诊科是社会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内急症救治的首诊场所。急诊科负责24小时为来院的急诊患者进行抢救生命、稳定病情和缓解病痛的处置,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救治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 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 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条件,以保障急诊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 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各类辅助检查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 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有条件的可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和安全保卫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半径。
第八条 急诊科应有明显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楚明显,紧急救治相关科室的服务能够保持连续与畅通。
第九条 急诊科应明亮通风,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条 急诊科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占地面积以14-16平方米为宜。抢救室内应备有完好的急救药品、器械及处于备用状态的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理的功能。
第十一条 急诊科应根据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留院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以医院床位数2-3%为宜。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第十二条 急诊科应设有专门传呼(电话、传呼、对讲机)装置。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
第三章 人员配备
第十三条 急诊科应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十四条 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医师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掌握内、外科常见急诊处理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电除颤、呼吸机使用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间期以2年为宜。
第十五条 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护士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继续培训,间期以2年为宜。
第十六条 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护士参加急诊。
第十七条 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应具有5年以上急诊临床工作经历的医师担任;三级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应具有8年以上急诊临床工作经历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 急诊科护士长应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并至少从事急诊临床护理工作5年以上人员担任;三级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并至少从事急诊临床护理工作8年以上人员担任。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九条 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保安和其它人员。
第四章 科室管理
第二十条 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十一条 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
第二十二条 医院应建立制度,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
第二十三条 急诊科应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确保急诊救治及时。
第二十四条 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建立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症状鉴别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优先。
(一)需要心肺复苏或生命垂危患者:立即复苏和抢救;
(二)急诊危重患者:应在5~10分钟内接受病情评估和急救;
(三)生命体征相对稳定的急诊患者:应在30分钟至1小时内给予急诊处理。
第二十五条 医院应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
第二十六条 急诊医护人员必须应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急诊、留观患者的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病历,记录诊疗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二十七条 医院应建立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优先及时收入病房,相关临床科室不得拒绝推诿。
第二十八条 医院应建立制度与机制,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急诊科在重大抢救时,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的重大抢救,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三十条 急诊科应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的隔离。
第三十一条 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兼职人负责急诊科管理,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出口问题。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急诊科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的对急诊科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三十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置急诊室,参照本规范设置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标准
一、仪器设备:心电图机、心脏起搏/除颤器、心脏复苏机;呼吸机、便携式超声仪、心电监护仪、吸引器、给氧设备、洗胃机;床旁X线机等。
二、急救器械:一般急救搬动、转运器械,各种基本手术器械。
三、急救药品:中枢神经兴奋剂;升压、降压药、强心药、利尿及脱水药;抗心律失常药;血管扩张药;镇静剂;止痛、解热剂;止血剂;解毒药、止喘药、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类药、各种静脉补液液体、局部麻醉药、抗菌素类药、激素类药物,各类敷料、包扎固定用材等。
附件2
急诊科医护人员配置表
急诊量(日平均人次) 抢救量(日平均人次) 观察床位数 日观察人次 医师(人) 护士长(人) 护士(人) 护工(人)
≤100 4 10 12 12~14 1 25~30 2
101~200 8 15~20 20 18~21 2 40~50 2
201~300 12 21~30 25 24~26 2 50~60 3
301~400 16 31~40 30 27~28 3 60~70 3
401~500 20 31~40 30 29~30 3 70~80 4
≥500 20 31~40 30 31~40 3 80以上 4
附件3
急诊科医师和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一、 急诊科医师应掌握的急救技术和技能
1.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急腹症、上消化道出血、黄疸、血尿、抽搐、眩晕、头痛等);
2.掌握通过心电图判断室颤、宽QRS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
3.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昏迷、各种休克的抢救治疗;
4.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
5.掌握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的初步诊断和处理;
6.对暂时未明确诊断的急危重症给予适当的抢救治疗;
7.能开展气道开放技术、电除颤、急诊起搏、溶栓术、深静脉置管、动脉穿刺、胸腔穿刺、腹腔穿刺、心包穿刺、腰椎穿刺、胸腔闭式引流、导尿、洗胃和放置食道三腔管等;
8.熟练使用输液泵、呼吸器、多种生理监护仪、血糖仪及分析血气报告等
二、急诊护士应掌握的急救技术和技能
1.掌握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2.掌握急诊室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3.掌握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5.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6.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管理;
7.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8.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
❺ 三级医院的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
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设置,加强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并按照本规范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医院急诊科是社会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内急症救治的首诊场所。急诊科负责24小时为来院的急诊患者进行抢救生命、稳定病情和缓解病痛的处置,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救治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 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 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条件,以保障急诊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 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各类辅助检查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 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有条件的可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和安全保卫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半径。
第八条 急诊科应有明显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楚明显,紧急救治相关科室的服务能够保持连续与畅通。
第九条 急诊科应明亮通风,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条 急诊科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占地面积以14-16平方米为宜。抢救室内应备有完好的急救药品、器械及处于备用状态的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理的功能。
第十一条 急诊科应根据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留院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以医院床位数2-3%为宜。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第十二条 急诊科应设有专门传呼(电话、传呼、对讲机)装置。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
第三章 人员配备
第十三条 急诊科应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十四条 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医师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掌握内、外科常见急诊处理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电除颤、呼吸机使用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间期以2年为宜。
第十五条 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护士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继续培训,间期以2年为宜。
第十六条 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护士参加急诊。
第十七条 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应具有5年以上急诊临床工作经历的医师担任;三级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应具有8年以上急诊临床工作经历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 急诊科护士长应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并至少从事急诊临床护理工作5年以上人员担任;三级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并至少从事急诊临床护理工作8年以上人员担任。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九条 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保安和其它人员。
第四章 科室管理
第二十条 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十一条 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
第二十二条 医院应建立制度,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
第二十三条 急诊科应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确保急诊救治及时。
第二十四条 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建立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症状鉴别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优先。
(一)需要心肺复苏或生命垂危患者:立即复苏和抢救;
(二)急诊危重患者:应在5~10分钟内接受病情评估和急救;
(三)生命体征相对稳定的急诊患者:应在30分钟至1小时内给予急诊处理。
第二十五条 医院应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
第二十六条 急诊医护人员必须应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急诊、留观患者的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病历,记录诊疗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二十七条 医院应建立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优先及时收入病房,相关临床科室不得拒绝推诿。
第二十八条 医院应建立制度与机制,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急诊科在重大抢救时,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的重大抢救,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三十条 急诊科应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的隔离。
第三十一条 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兼职人负责急诊科管理,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出口问题。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急诊科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的对急诊科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三十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置急诊室,参照本规范设置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标准
一、仪器设备:心电图机、心脏起搏/除颤器、心脏复苏机;呼吸机、便携式超声仪、心电监护仪、吸引器、给氧设备、洗胃机;床旁X线机等。
二、急救器械:一般急救搬动、转运器械,各种基本手术器械。
三、急救药品:中枢神经兴奋剂;升压、降压药、强心药、利尿及脱水药;抗心律失常药;血管扩张药;镇静剂;止痛、解热剂;止血剂;解毒药、止喘药、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类药、各种静脉补液液体、局部麻醉药、抗菌素类药、激素类药物,各类敷料、包扎固定用材等。
附件2
急诊科医护人员配置表
急诊量(日平均人次) 抢救量(日平均人次) 观察床位数 日观察人次 医师(人) 护士长(人) 护士(人) 护工(人)
≤100 4 10 12 12~14 1 25~30 2
101~200 8 15~20 20 18~21 2 40~50 2
201~300 12 21~30 25 24~26 2 50~60 3
301~400 16 31~40 30 27~28 3 60~70 3
401~500 20 31~40 30 29~30 3 70~80 4
≥500 20 31~40 30 31~40 3 80以上 4
附件3
急诊科医师和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一、 急诊科医师应掌握的急救技术和技能
1.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急腹症、上消化道出血、黄疸、血尿、抽搐、眩晕、头痛等);
2.掌握通过心电图判断室颤、宽QRS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
3.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昏迷、各种休克的抢救治疗;
4.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
5.掌握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的初步诊断和处理;
6.对暂时未明确诊断的急危重症给予适当的抢救治疗;
7.能开展气道开放技术、电除颤、急诊起搏、溶栓术、深静脉置管、动脉穿刺、胸腔穿刺、腹腔穿刺、心包穿刺、腰椎穿刺、胸腔闭式引流、导尿、洗胃和放置食道三腔管等;
8.熟练使用输液泵、呼吸器、多种生理监护仪、血糖仪及分析血气报告等
二、急诊护士应掌握的急救技术和技能
1.掌握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2.掌握急诊室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3.掌握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5.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6.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管理;
7.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8.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
❻ 2018年度急诊科业务培训计划
主要学习人体解剖学、生理学 、病理学药理学、健康评估、 护理学基础、内外科护理学、 妇产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 救护理学、康复护理学、社区 护理学、老年护理学、护理心 理学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