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拨党员活动经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以下3条可供参考:
1、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回教育、培训党员所产生的答费用,包括讲课费、场租费、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必要的设备等,不得用作党员的误工补贴。
2、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范围。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主要用于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组织党员学习或外出参观;表彰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慰问老党员、补助生活有困难的党员。
3、专用经费使用管理及监督。各党组织要建立单独的明细账,有计划安排使用上述两项专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2. 社区制定万元党建经费使用计划
为规范和加强党建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版促进权基层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村、社区党建经费每年每单位一万元,列入办事处年度财政预算,每月拨付一次。 二、村、社区党建经费属专项资金,村、社区应专项使用, 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三、党建经费使用范围。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建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日常党务工作等组织活动的经费,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1、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报刊、资料; 2、开展日常党务工作等活动经费开支; 3、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奖励的经费。 四、实行报告制度。每月由各村(社区)党组织列出计划,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事处组织委员、主管组织的党工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后,由办事处主任审批,财政所予以拨付。 五、党建经费支出情况由办事处组织部门和财政所监督使用。 就按照第三条办
3. 如何落实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你好,乐意为你解答:
近年来,社区群众需求不断增加、社会管理服务任务日益繁重,而社区党组织自身资源不足、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设立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在原有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每年再投入一些经费,保障每个城市社区党组织可支配,专项用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明确使用范围,将专项经费真正用到群众身上。为确保专项经费真正用于群众关心关注的实事好事上,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门的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了专项经费的具体使用范围,明确了“五用五不用”。“五用”就是主要用于社区党建服务品牌、社区党员服务团队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展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和社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五不用”就是不得用于由财政或其他渠道支付资金解决的事项,即社区办公开支、人员经费、政府已有资金安排的社区建设和服务项目、办公用品和场所建设。
规范使用流程,将服务事项交由群众确定。实践中,坚持按照品牌化、项目化、民主化的原则进行运作,始终根据群众的意愿来搞好服务。在确定服务项目时,坚持“两访两定一公示”,“两访”就是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专访等方式,广泛听取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两定”就是在综合社区各类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由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初步确定服务项目建设方案,再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最终表决确定;“一公示”就是通过社区公开栏对服务项目进行公示,得到社区大多数群众认可后方可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决策民主、过程透明、群众满意。
强化监督管理,将经费使用交给群众监督。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保证社区党员群众对经费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定期公示制度。通过社区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定期书面公示服务项目执行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监督。二是项目通报制度。在每个服务项目建成后,坚持“两通报两评议”,即召开专题会,将服务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向社区党员和社区群众代表通报,接受社区党员和社区群众代表的民主评议。三是述职评议制度,社区党组织每年年底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街道党工委和党员群众进行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对考核评议结果较差的,通过谈话打招呼、诫勉等形式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督促,限期整改。
4. 党员活动经费如何列支
答:《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第二条党费使用的规定: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符合规定的党员革命传统教育的费用支出,通常应从党费中列支,党费列支范围以外的党员活动必要和合理支出,会计上可以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明细项目核算,但个人支出企业不得承担。 列支在管理费用中的这部分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能否扣除,应根据所在地区税务机关的口径处理,以下地方文件仅供参考。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党建活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446号)规定,企业为本单位中国**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的支出,允许在发生年度据实税前扣除。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通知》(辽地税发[2010]3号)第四条规定,私营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凭借合法票据及相关手续据实扣除。
5. 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实施方案怎么写
明确使用范围,将专项经费真正用到群众身上。为确保专项经费真正用于群众关心关注的实事好事上,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门的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了专项经费的具体使用范围,明确了“五用五不用”。“五用”就是主要用于社区党建服务品牌、社区党员服务团队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展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和社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五不用”就是不得用于由财政或其他渠道支付资金解决的事项,即社区办公开支、人员经费、政府已有资金安排的社区建设和服务项目、办公用品和场所建设。
规范使用流程,将服务事项交由群众确定。实践中,坚持按照品牌化、项目化、民主化的原则进行运作,始终根据群众的意愿来搞好服务。在确定服务项目时,坚持“两访两定一公示”,“两访”就是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专访等方式,广泛听取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两定”就是在综合社区各类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由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初步确定服务项目建设方案,再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最终表决确定;“一公示”就是通过社区公开栏对服务项目进行公示,得到社区大多数群众认可后方可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决策民主、过程透明、群众满意。
强化监督管理,将经费使用交给群众监督。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保证社区党员群众对经费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定期公示制度。通过社区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定期书面公示服务项目执行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监督。二是项目通报制度。在每个服务项目建成后,坚持“两通报两评议”,即召开专题会,将服务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向社区党员和社区群众代表通报,接受社区党员和社区群众代表的民主评议。三是述职评议制度,社区党组织每年年底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街道党工委和党员群众进行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对考核评议结果较差的,通过谈话打招呼、诫勉等形式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督促,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