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写一份计生协管员工作小结
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2003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可谓力度最大、措施最实、亮点最多、成效最好。预计到今年底,全市出生总数将达4650人,出生率5.82‰,死亡人数4300人左右,死亡率5.38‰,自然增长率0.44‰,计划生育率可达99%以上。其他各项目标任务基本都能按年初目标管理要求顺利完成。
(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以创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为奋斗目标,进一步坚持与时俱进,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管理,拓展优质服务,实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发展。
1、按照党政领导“三到位”要求,切实加强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一是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得到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年召开了两次大规模的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专题听取了计划生育汇报,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市人大专门就《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市政协也视察了计划生育工
作。二是继续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据统计,今年全市共出生4678人,全年出生率5.90‰左右,自然增长率接近0,计划生育率99%以上,期内措施落实率95%以上,合格村率、知识普及率、知情选择率、随访服务率等都在90%以上。三是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文件,并对独生子女困难户的帮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等提出了明确的措施和要求。四是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的投入力度。全年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计划生育经费1360多万元,免费服务经费在各镇区已得到落实,独生子女费的兑现也基本得到落实,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运转。五是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能动真碰硬。尤其是对个别企业家计划外生育问题,市委、市政府决不庇护,支持计划生育部门工作,对计划外生育的企业家查处到位,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影响。
2、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抓重点、攻难点,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了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针对企业计划生育管理难的情况,市计生局进行了专门调研,市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专门研究,制定出台了加强企业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措施。明确各类企业都要承担起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在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对企业计划生育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抓好落实,印发了《致全市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公开信》;调整了市经贸局下属企业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张艳副市长亲自深入企业进行督查;各个乡镇也都做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宣传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正在有序落实之中。周城镇汉生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已率先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为全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起了表率作用。
二是巩固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力度,市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下设宣传、法制、综合、科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五个工作委员会。每个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委员若干名,由主任委员负责每季度召集组成人员召开一次例会,通报情况,交流信息,部署工作。这一组织的成立,把相关部门的人员通过这一条纽带有机地连结在一起,使资源共享、部门协作有了组织上的保证,并能促进这种协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狠抓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在去年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今年又积极研究探讨具体有效的管理措施,经计生局、公安局、溧城镇三家反复磋商,最后制定出台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七条措施:⑴摸清底数。⑵分类管理。⑶落实责任。⑷强化服务。⑸协同管理。⑹严格考核。⑺形成制度。此外,今年以来我市对城乡结合部、集镇农贸市场等流动人口管理盲区和死角进行了清理和治理;同时,总结、宣传和推广了上黄镇周山村建立流动人口安居园的做法。
3、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
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依靠政策推动,强化利益导向,在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建立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首先,启动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程。对全市6类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进行了调查统计,并实施了5种救助方法。一是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的特困家庭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他们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由计生部门每年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二是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困家庭实行定点诊治,发给服务联系卡,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治疗,并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经费补助;三是对排查出的20户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的特困家庭,由市、镇两级财政出资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四是为父母伤残和死亡的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减免子女的学杂费,并实行结对帮扶,助其完成学习;五是协调工商、劳保、卫生、城管等部门在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再就业和申领营业执照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其次,结合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对帮扶了2个经济薄弱特困村,办了5件实事:一是投资5万元将上沛镇东张村120亩抛荒田开挖成鱼塘,增强了该村的造血功能;二是投资10万元为横涧镇南渚村修了1条致富路和2座小桥;三是投资2万元对12户计生贫困户扶持禽畜养殖;四是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及天灾人祸造成的16户特困户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五是对3名独生子女孤儿救济助学金和学杂费。再次,大力推广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针对计生和泰康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独生子女健康保险和母子平安保险,我市及时进行了宣传,并以上黄为试点镇,率先为全镇所有独生子女办理独生子女健康保险,再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第四,积极争取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市政府今年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列入与各镇(区)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兑现率达100%,并将在年终评选计划生育工作模范镇中实行“一票否决”。对财政困难的镇(区),由财政每年通过拨付转移资金解决。根据统计,全市14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为87301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396人,各类企业16669人,纯农户和其他人员66236人。各个镇都将此项工作放上重要位置,兑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4、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一法三规”和省《条例》,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
今年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实施的一年,全市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新热潮。一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月活动。今年9月1日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全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纪念活动。市长高清在《溧阳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计生电影宣传队在14个镇区共放映计生喜剧片和科普电影16场,观看群众达2万余人;举办了一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专题培训班;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计生、司法、劳动、卫生、民政等部门联合举办了大型的计生科普集市活动,提供展板18块、发放宣传材料400份,接受咨询200多人次;组织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吸引众多市民和群众积极参与。各镇(区)也都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的舆论氛围。二是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进行了社会抚养费管理制度的改革,完成了征收主体的转变,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社会抚养费的监管力度,会同财政部门多次对部分镇(区)社会抚养费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对前马、上兴、绸缪等镇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查究。三是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工作。加强了对计生干部的法制教育,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为计生工作服务,特别是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积极与司法部门搞好协调,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强制执行工作,在群众中影响很大。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过错追究制,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对计生工作中的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清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局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了信访工作网络,为抓好信访工作提供了保证,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8 件次、群众反响较好。
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今年以来,我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一是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在市计生指导站实行评聘分开,并进行分配制度改革,打破职称终身制和吃大锅饭、按平均主义等固有做法,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基层计生干部学历教育。对照省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结构的要求,在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证书教育的基础上,今年又继续与苏州大学联合开办大专教育班,共有20位计生干部参加。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宣传、规统、技术各条线人员继续采取定期“以会代训”,4月初集中举办了全市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市各镇服务站、各村(居)和城区扎口管理的500多名计生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时间2天,培训内容为宣传、科技、法规、规统四大块工作。9月份又举办了由分管领导和计生助理参加的法制培训班。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计生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对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全市计划生育干部在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方面有了很大的转变。五是加强队伍管理。解决了计生协会编制,明确了计生服务站人员列为计生办人员,落实了计生干部的岗位津贴,提高了计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6、坚持加快事业发展,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今年以来,我们在计划生育工作上坚持发展水平这一第一要务,为计划生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一是进一步健全了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市计生指导站添置了新的设备,全面实行了电脑管理,提高了服务能力;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经市编委批准,建起了南渡、竹箦、社渚、戴埠四个中心服务站;一般镇区服务站环境布置、服务功能等也都适时作了调整;全市131个行政村按“两室合一”的模式建起计划生育服务室。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建起以“以市站为龙头、以中心站为主体、以镇站为依托、以村室为基础”的“三站一室”联动机制。二是加快了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在20个镇(区)计生服务站全面开通了宽带网,提高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提升了信息传递速度和安全效能。三是实行了规统工作的改革。完成了人口计划需求的调查,制定了信息资源共享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了信息的引导作用,提高了信息利用水平。四是创新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思路。今年以来,我市宣传教育工作能与时俱进,调整思路,第一在宣传主体上体现联合性,由过去计生部门一家唱独脚戏向部门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横向联合转变;第二在宣传内容上体现多元性,由过去只重视宣传法律法规向既宣传法律法规,又宣传优生优育知识、生殖保健常识、科技致富信息转变;第三在宣传对象上体现广泛性,由过去只注重向育龄人群宣传为面向全体人群宣传;第四在宣传方式上体现多样性,由过去单纯的标语口号、空洞说教、一般号召、硬性约束向春风化雨、启发诱导、因人施教、按需服务、吸引群众参与转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依法管理力度还不大;综合治理的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现象仍较严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全面兑现还有一定难度;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计生干部的作风不够务实等。我们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工作的新发展。
计划生育工作很繁琐,这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计划生育工作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谈一谈我国的国情,如人口众多,资源人均占有率低,经济发展不平衡,从而论证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
今后打算怎么做?这个简单,一,加强学习(自我理论学习、与老同志学习工作方法等等)二,强化实践,认真工作(沉到基层,为民服务,抓实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三,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2009年街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上级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决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以抓实效、说实话、报实数、办实事的态度着力提高工作成效。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
一、深化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
根据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街道把4—5月份宣传学习新《决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决定》的热潮。一是将中央《决定》纳入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向领导争取,将《决定》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中去,并邀请区计生局高局作了“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扎实抓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主题讲课,参加主题教育的有街道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社区正、副主任、干事、户口协管员。二是广泛开展了社会化宣传活动。利用街道、社区计生宣传栏出刊12期、电子滚动屏幕每星期3天进行连续播放,展出《决定》宣传版面20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进行社会化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深入社区、建筑工地把宣传《决定》纳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结合“优质服务月”,向育龄群众、外来人员宣传《决定》精神,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00份。4月25日,借助苏苑街道第三届文化艺术节开幕式,在嘉宝花园公园内开展了宣传《决定》咨询服务活动,展出各种宣传版面50块,发放《决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苏州市计划生育办法》等各类宣传资料共900多份,发放围裙、折扇共550份,大量普及计划生育新知识。同时联合长桥医院、区妇保所、区药监局、辖区三个卫生(计生)服务站开展大型咨询服务活动,量血压、测骨密度,使群众在观看演出的同时获取计划生育新知识。5月10日,又借助第三届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情系苏苑共享和谐——送服务进工地活动,走进了迎春路东吴大酒店建筑工地现场。会同区卫生局、区物价局、区药品监督局、区健教办、外管办、瑞兴医院、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展宣传活动,送服务上门,活动中大力宣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重要意义,宣传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余份,扇子、围裙、年历各100份,外用避孕套700只,为工地上的育龄妇女发放了RTI检查预约单,大量普及了科学知识,现场为他们提供咨询指导,深受外来人员欢迎。
二、强化管理,加强依法行政。
围绕《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开展各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树立依法服务的工作理念。一是严格把好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材料上报关,并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审核上报,建立备案制度,一年来共上报审批再生育一孩15对。二是继续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的管理,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三是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工作。严格按照《苏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规定》规定办理,不推诿,一年共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63本。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出具好《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及《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继续抓好信访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着力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健全和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行动,一年来共发动计划生育志愿者开展“零距离服务”和各种帮扶活动8次。
三、以人为本,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按照服务规范,指导育龄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着力提高避孕措施的有效率和长效率。切实规范随访服务工作,重点抓好B超随访,对落实措施的育龄妇女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并及时治疗、及时建档,确保避孕节育措施的安全有效。对需更换或终止措施的群众及时做好告知预约服务,指导她们及时更换或终止措施。二是不断扩大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覆盖面,与卫生部门加强合作,切实提高综合防治质量。今年我们广泛开展B超免费服务,依托苏苑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对社区358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B超检查,依托区妇保所对332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检查,查出病症指导本人及时治疗,增强育龄妇女自我保健的意识。认真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2007年知情选择人数304人,知情选择率达100%,做好每月避孕节育随访服务工作,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有关知识送到不同的群众手中,切实为广大育龄妇女做好事、办实事。
四、夯实基层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5月份、8月份一年两次人口计划的调查摸底、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是强化单位、社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坚持社区居委会每月一次、单位每季一次的统计例会制度,加强对例会的管理,提高例会的质量,对每个发生信息的育龄妇女全部进行核对,漏统的重新建卡,未上报的信息进行补报。上半年重点对单位一块育龄妇女信息全面核对,缺的男女双方身份证一个一个补上,有些企业单位转制联系不到本人,通过公安部门核查信息再反复核对,输入电脑,大大减少了育龄妇女信息的重复和漏统,及时捕捉、变更育龄妇女的婚、孕、育信息,使辖区的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三是提高信息统计准确率。一抓系统累计信息的全面核对,提高系统信息可信度。二抓每月变更上报信息与有关横向部门信息的核对,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三抓当年每季度基层台帐中四种对象名单信息的核对,提高当年进机信息的正确性。四抓街道上报信息与微机信息逐条审核,发现抄错输错及时核实纠正。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在具体工作中所碰到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离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力争把我街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
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
到相关的政府网站上面去下载比较正规
㈢ 学习2016年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心得体会的范文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内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容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经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将以上的两项规定的时间相加,立式:98天+60天=158天。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遥民帮助。
㈣ 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后小结
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为了本土的资源,为了国家的繁荣昌盛。希望每个中国人都能将此政策融入心中!
㈤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计生局的要求,制定并认真制定了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在局班子的组织领导和计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参加有关计生工作的各项活动,履行计生工作的程序和职责,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邓小平人口理论,将邓小平的人口思想作为开展计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更多克艘“总结王-zongjiewang”
首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邓小平人口思想学习纲要》,在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并结合本市经济,社会生活实际,宣讲计生工作与社会发展的辨证关系和它的积极作用。其次,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广泛宣传,讲解计生《条例》,使广大职工深深认识到计生工作与我们每人息息相关,提高了贯彻《条例》的自觉性。
我局现有育龄妇女34人,已婚妇女无孩33人,都实行晚婚晚育,为了更广泛的汲取知识、积极工作,他们一再推迟生育时间。今年以来我局无一例违反计生工作事件发生。
二、 领导重视,将计生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责任制考核
局领导班子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要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
三、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
1、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同时完善必要的设施建设,购置生殖健康知识挂图,绘制服务网络图表,对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建档并输入电脑管理。
2、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组织职工参加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并且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
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3、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妇女病进行治疗。
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我局作文化事业部门,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中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结合本职工作,扎实有效地为计生户服务,起得了一定效果,赢得了计生户的信赖和支持,也促进了文化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总结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今后要加强改制企业单位育龄职工的管理,不留死角,避免管理失控。同时从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㈥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我国抄关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7 号 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共十五条。
3、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