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理解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性
答案示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然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根本目的。(总论点)这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分论点)。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核心是以人为本,根本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例如:近年来,在上海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子女享受和城市的孩子一样的优质教育,使农民工真正共同享有了上海经济发展的成果,使他们开始真正融入城市生活。)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根本目的必然要求(分论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够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进入城市安居乐业,使进城农民及其家属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相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卫生医疗、养老等)。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使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例如:在上海这个特大型城市,其郊区还有一半人口居住在农村,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配套方面以及保障水平与中心城区有很大差别。加速上海郊区的城镇化建设可以改善这种状况,有利于农村居民共享上海城市发展的成果,实现共同富裕。)这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必然要求(分论点)。消费对生产有反作用,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增加就业机会,扩大消费需求,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最大动力。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增长由消费、投资、出口三者协调拉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例如:10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由此带动了巨大的消费需求,新型城镇化已经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这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必然要求(分论点)。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带动大批富余劳动力从农村流入城市,进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新型城镇化建设会促进现代服务业迅速崛起,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和吸纳就业人口主导力量。(例如:上海把发展小城镇与发展产业、园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培育第三产业、农业服务业,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向小城镇集聚,形成了产业互动的格局。或临港新城城镇化规划例。)试题分析:解答本题首先要看清楚试题要求的答题所用的知识点范围。本题限定的知识点范围是经济常识的有关知识,可以说限定的范围比较大,知识点较多。这就需要进一步去研究设问,通过分析设问进一步划定答题所用知识点的范畴。本题设问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要性。我们可以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根本目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统筹城乡发展等几个方面并结合书本知识及时政热点知识论述。
㈡ 红河州委、州政府对开远提出四个走在前列是哪些方面
全力推进开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上走在前列,在打好工业经济攻坚战上走在前列,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在前列,在基层党建上走在前列。
㈢ 如何创新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人到哪去、地怎么用、钱从哪来”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三大问题,其中的资金保障是关键一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要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大、期限长,社会外部效益强但商业效益不高,需要以改革创新思维,推动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有效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引导和促进作用,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无序扩张,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平稳释放城镇化潜力。
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
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应当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禀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顺势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当前,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较大,城镇化融资能力下降。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须妥善应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将债务风险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第一,建议加快研究市政债发行相关工作,建立统一的市场评级体系,探索编制完整的政府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目前我国“城投债”从发行人资格和募集资金投向来看,具有市政债特征,但准入条件和债券期限等方面的规定要求与基础设施投融资特点和盈利模式尚存在差距,融资规模也难以满足社会需求。
第二,建议按照控总量、可持续的原则,制订城镇化建设融资规划,统筹考虑各地发展条件、政府负债、资金供给等因素,设立动态、包括市政债在内的全口径负债“天花板”,防范地方政府过度举债。
第三,以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为契机,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体系,同时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一次建成、长期使用”的资本性支出特点,逐步建立包括跨年度资本预算在内的财政预算制度,着力提高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
第四,可从未来新增加的一般预算收入、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覆盖市政债等政府性债务的风险偿债基金,防范地方政府债务局部、突发的流动性风险,稳定金融机构和债券投资者的市场预期。
拓宽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
《规划》提出,要放宽准入,完善监管,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的城镇化建设资金不仅为城镇化发展特别是相关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而且也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财政风险。
第一,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公私合营政策法规制度,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和公私合作项目运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指导国企、民企、外资等各类市场化主体,通过PPP(公私合营)、BOT(建设―经营―转让)、特许经营等商业模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第二,可参考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配套政策,鼓励设立专门的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和城镇化投资基金,大力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推进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化、产业化运作。
第三,引导利用保险、融资租赁等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保险、融资租赁等长期、大额社会资金对安全性、收益性有特殊要求,与大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相对稳定、资金回收期限长的特点较为匹配,可鼓励创新匹配两者需求特点的合作模式,如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融资租赁产品或资金信托计划等。
第四,加快培育多元化的投融资主体,改革创新现有地方融资平台,可通过注入资源、注入股权、赋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充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资本实力,使其发展成为治理规范、财务可持续、以企业信用为主要依托的市场化投资主体。
第五,积极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借鉴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成功做法,有效发挥政府引导职能,统筹整合地方财政、土地、金融和政策等各类资源,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有机组合,建立“以丰补歉”的项目综合收益平衡机制,提升社会资金向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积极性,为引导商业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
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规划》提出,要发挥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政策性金融专项支持政策。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性资金需优先安排社会民生保障等领域的支出,难以独力筹集大额资金支持中长期建设。而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类建设项目公共性强、外部性大、收益性低、回收期长,对商业资金缺乏吸引力,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吸储资金基于期限匹配的考虑,主要用于中短期项目和个人金融业务。这就决定了在现阶段,城镇化建设资金不能仅仅依靠财政支出和商业银行资金,仍需发挥好政策性金融以国家信用为支撑、介于政府财政投资和商业银行贷款之间“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性作用。
第一,进一步发挥现有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建设的主力银行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和创新融资模式,继续在建设起步阶段运用开发性资金发挥好“启动器”功能。
第二,建议进一步完善城镇化中长期投融资的制度性安排,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赋予开发性金融机构永久国家债信等级,建立稳定、可持续的中长期金融债发行筹资机制,通过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民生领域。
第三,为管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可考虑由国家开发银行或通过招标确定一家银行,进行“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从总量、结构、操作上防止地方政府一哄而上、盲目举债,避免投融资总量失控,形成系统性风险。
第四,可通过设立专项贷款、专项基金和专项债券等配套政策,弥补政府投资特定项目的资本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的阶段性缺口。如每年在全国信贷规模安排中设立城镇化政策性贷款专项规模,着力解决农民工市民化、保障性住房和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等城镇化瓶颈领域的融资难问题。
㈣ 新型城镇化将对新市民消费结构产生怎样的
新型城镇化要解决三大问题
新型城镇化,将不再是钢筋混凝土的简单堆砌,而是农民市民化的转型;不再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割裂,而是城市生活方式向农村的推进;不再是工业化被动牵引下的人口候鸟式迁移,而是通过移民化人口迁移集聚来推动工业产业布局;不再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而是打造绿色生态和智能科技的新宜居城镇。
刚刚在北京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主动调控、寻求中长期增长新动力的阶段,对扩大内需具有乘数效应的新型城镇化被寄予厚望。
当前,新型城镇化需要解决三大问题。
一、 城市土地扩张要与农业人口转移相结合,不能单一的扩张城市、大搞建设。
(一)要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是重要的任务。
因为过去我们在推动城市的过程当中,简单地称为要地不要人的城镇化,所以我们的城镇化率看上去过了51%,但实际上人口的市民化只有35%左右,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也是一个很尖锐的问题。
这个差异意味着什么呢?城镇化和市民化有不到20%的差异。这样一个差异证明我们违背了城镇化本来的一种普遍遵循的规律,因为城镇化的这个概念指的主要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当然主要向城市转移的过程,这是中央在十八大,也就是过去长期提出来,要实行新型城镇化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
(二)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新型城镇化整个全过程,也就是我们要建设一个美丽的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
简单地说就是四个词,新型城镇化主要指的是一个是集约,另外一个是职能,第三就是要低碳,第四是绿色。这八个字可以概括新型城镇化本质的特征。
二、城镇化要与产业转移相结合,实现产业在城乡间、地区间合理布局。
(一)建立一个农业生产企业化、农民生活现代化和农村生态自然化的一个美好的城镇布局。
建国60多年来,我们一直靠农民的牺牲、农民的奉献支撑了共和国工业化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今天我们确实应该回过头反哺农民来支持农村的发展。这样一个提法早在2005年以后一直在提,但是真正落在实处的不是很多。中央出台了九个一号文件,一直在解决“三农”问题,但是“三农”问题从基础地位到重要地位到全党全国的重中之重,这反映出农民在贫穷的程度上面严重性更大,农业在困难的问题上面也出现了很多瓶颈的制约,农村在不稳定方面出现了更多的群体性事件。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思考,之所以出现农民贫穷、农业困难和农村不稳定的状况,主要是基于我们对农民的权益关注不够,因此,我们确确实实需要关注2.5亿的农业转移人口如何市民化的问题,但这个落脚点、这个空间的落点一定在县城和重点镇,我觉得这是我们这个国家在转变治国思维的时候必须加以考虑的,这是一个纲举目张的措施。
“城镇化”这个概念对于生活在城市的人来说,意味着生活状态的改善,意味着环境好了,住房空间大了,而过去的城镇化对于农民来说,却意味着田没了、房子拆了,然后进了城市以后,权益得不到保障了。对于2.5亿农民工来说,未来的城镇化如何提高质量?
当我们关注了农民的地位问题之后,接下来我们再关注农民的出路和发展问题。未来农民城镇化之后,怎么把发展农村经济放在城镇化的过程中?
其实我们从珠三角、长三角这些发达地区的情况可以看出,这些地区之所以发达,实际上主要在于镇域经济、小城镇经济发达,称为速耕经济的发展,其实通过小城镇的集约和绿色增长实现民营经济的发达,称为草根。
实际上真正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如果以县城和小城镇为重点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建立一个农业生产企业化、农民生活现代化和农村生态自然化的一个美好的城镇布局,这恰恰是我们这个国家在过去长期以来,我们去弥补城镇化的偏颇的时候所必须考量的一个最重要的判断。
怎么能够保证未来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能够确认城镇化跟农业、农民是有关系的?
实际上城镇化的其中应有之意,把农业人口转移为市民化,农业人口集中以后,实际上我们这里又得到非常直观的经济利益,可以节约耕地,现在每家农户大概有6分地到1亩2分地的宅基地,如果全国2.5亿农户家庭,可以节约的耕地在1.5亿和3亿亩耕地,可以实现农业经济的发展。
(二)城镇化面临哪些问题和挑战?
城镇化虽然带来了大量的投资和消费需求,拉动了经济增长,为农村居民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但也带了诸多问题。除上面提到的给城镇的交通、环境、就业、教育、医疗等造成压力外,过快的城镇化还给农村地区带来耕地流失、拆迁补偿低、老人和留守儿童多、农地撂荒等诸多问题。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好城镇化和三农发展的关系。
长期以来,为集中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中国采取了城乡户口分离的户籍制度和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这两项制度不仅严重束缚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也限制了城镇化的进程。事实上,目前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率只是按城镇地区常住人口(即居住超过半年)所计算的比例,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率。这也是为什么政府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即农民工)市民化的原因。
要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就必须克服三方面的权利缺失:一是作为城镇居民的权利缺失,二是作为劳动者的权利缺失,三是土地财产权的缺失。
为克服农民工作为城镇居民的权利缺失,目前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必须打破,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此,必须尽快解决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为他们建立人事档案,使他们在就业、医疗、住房、教育、培训等方面拥有和城市群体同等的社会福利待遇。
为克服农民工作为劳动者的权利缺失,就必须构建稳定的劳资关系、合同关系和工资谈判协商制度,加强农民工的劳动所得保护和合法权利维护。
为克服农民工的土地财产权缺失,必须尽快改革征地制度,使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农民最主要的财产是农村的建设用地,不是耕地。很多地方把耕地和建设用地不加区分,不仅造成了耕地流失,也大大低估了建设用地的价值。必须通过对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山地、草场等资源的确权、登记和颁证,赋予农民土地等资源完整的、有法律保障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
城镇化所需资金哪里来?
城镇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钱从哪里来?由于资金需求巨大,仅以地方财政投资显然难以完成。有关研究发现,中国的地方政府并没有建立适应城镇化资金需求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融资方式仍以银行贷款为主,不仅难以满足巨大的资金需求,而且最终还款来源还是土地收入。如果不能解决城镇化中的资金需求问题,不仅可能会出现大量城市贫困人口,还会使城市病得更加严重,并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蔓延,降低城镇的生活质量,丧失城镇化的本来含义。
我认为,有三方面工作可做:一是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都应尽快在公共服务等领域明确建设标准、降低准入门槛,让更多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形成多元投资主体。二是通过调整国有资本配置,提高收租分红比例,把收租分红收益投入社会公益领域,也可为人口城镇化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允许有还贷能力的县发行城投债,也就是平台债,并考虑适时推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私募债。
三、大城市要与中小城市及城镇协调发展。
(一)中国需要怎样的城镇化?
长期以来,有关中国的城镇化模式引发了广泛讨论。是以大城市、特大城市为主?还是以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为主?或者是大、中、小城市(城镇)并存?可是说目前仍未取得共识。当然,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处,如人口众多有利于产业多元化发展尤其是服务业发展,产业集聚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产生规模效应等。但特大城市也带来诸多问题,如交通拥挤、环境污染、房价高企、社保水平跟不上、工作生活压力大等。中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各省各地之间的差异明显,城镇化应因地制宜,大、中、小城市(城镇)并存发展。当前特别要大力发展那些劳动力吸纳程度高、产业发展多元化并有地方特色、房价负担得起的二三线城市。
考虑到中国目前正处于人均5000-6000美元的上中等收入国家发展阶段,在这一特殊时期,经济的发展不能再延续过去的粗放式、高投入、低效率模式,必须依靠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新增长模式。与此相适应,中国的城镇化也应该摒弃过去那种单纯依靠房地产开发、大挖大建、不顾城市资源和环境承受力的粗放式特征,而代之以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就业机会多的新型城镇化。
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关系问题上,应该是工业化特别是新型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发展。一个城市,必须发展若干具有当地比较优势的产业,才能支撑人口的增加和可持续发展。否则,单纯依靠房地产或单个产业的单兵突进,一旦经济下滑,单个产业失去比较优势,新城有可能人去楼空,变成“空城”、“鬼城”。从这个意义上说,城镇化只能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二)实行新型城镇化,要适当控制大中城市的发展规模。
在我们国家现在要解决城镇化的根本问题,特别是要实行新型城镇化的话,大中城市的发展要适当地控制规模,全国大中城市主要指的是287个地级以上的城市,其中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4个沿海开放城市,所谓副省级城市,这36个城市应当适当地控制规模,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关于这36个城市是不是应该考虑以稳妥为主,这些城市不再扩大规模,而且要更加注重提升质量,过去这些大城市主要是三分管七分建,是不是可以倒过来,七分管理三分建,让这些城镇真正成为进入这个城市所有人的城市,而不仅仅是居住在这个城市的居民人口的城市,这就是说农民工进城的问题。
其实农民工进城的问题,说到底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出路和地位问题,现在有2.5亿农民工,这是一个巨量的群体,他们的利益不容忽视。
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国的城乡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城镇人口数量第一次超过了农村人口。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了50%。十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有大批农民工涌入城镇。目前,全国农民工的数量已经超过了2.5亿。从某种角度看,他们已经离开土地,但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历史问题是,这2.5亿人目前却仍然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务体系。当股市再为城镇化这部中国经济新引擎兴奋时,2.5亿农民工目前的现状则更是中国下一步城镇化建设中必须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农业人口不能顺利向城市转移,一方面阻碍了中国工业化质量的提高,对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消费质量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使得商品价格主导的物价上涨压力始终不能消除。
虽然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很快,但“市民化”速度相对较慢,超过1.5亿农民工离土离乡到城市打工,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带来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
㈤ 如何理解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性谈谈学习体会。
城镇化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的传统农业社会,向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文明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是伴随工业化进程的一种经济现象,也是衡量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从世界各国走向现代化的历程看,这是一条共同经验,我国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也必须走这条路。从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看,推进城镇化,不仅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任务,也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的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也曾出现过几个加速发展的阶段,1957年城镇化率达到15.4%。由于上个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我国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限制城镇人口的机械增长成了从那以后相当长时期的重大政策,由此而使城镇化的进展大大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到1978年,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达到44.3%,而城镇化率只有17.9%。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我国城镇化进程出现加快的势头。1978年到2000年,城市数量由193个增加到663个,建制镇由2173个增加到20312个,城镇总人口由1.7亿增加到4.5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17.9%提高到36.2%。22年提高了18.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83个百分点。城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国内生产总值的70%、全国工业总产出的50%、国家税收的80%、第三产业增加值的85%、高等教育和科研力量的90%以上集中在城市。
但是,与我国的工业化进程相比,城镇化水平依然处于滞后的状况。据世界银行资料,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比同等人均GDP国家和地区低11个百分点,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由于大量农业劳动力长期滞留在农村,基本靠手工劳动,使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很低,只相当于美国的6%。同时,2/3的农村人口收入增长缓慢,农村购买力低,农村市场打不开,已成为影响扩大国内需求和经济增长潜力发挥的重要矛盾。因此,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已经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工业化,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按照基本完成工业化的要求,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应该达到50%以上,即城镇化率应该提高1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6个百分点。由于这个幅度还低于前22年年均提高的幅度,所以这个指标是留有余地的,是完全可以达到的。理论界有一种意见认为,本世纪头20年我国城镇化率还可以定得再高一些。理由是,从国际经验看,工业化中期是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例如,韩国从1967年到1987年间城市化率提高了20个百分点,日本从1966年到1987年间城镇化率提高了27个百分点。今后20年,也是我国工业化加速阶段,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也会相应加快。
但是,我们必须充分看到我国农村有8亿人口,新增人口主要在农村的基本国情。改革开放20多年来,尽管城市人口增加近3亿,但农村人口的绝对数量并没有减多少。农村劳动力在向非农产业转移了1.5亿左右的同时,务农劳动力还增加了4000万。据测算,到2020年,我国人口总数将达15亿左右,到那时即使城镇化率达到50%,农村人口也还有7.5亿,也就是说,就绝对数来看,20年只比目前净减少5000万。这说明,我国农村人口减少的难度很大,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只能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必须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太急了不行。我们目前城市中的道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等比较紧张,就业矛盾也很大。如果大量农民都进入现有城市,就会出现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曾有过的城市病,引起很多社会问题。我们必须吸取这个教训。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大背景下,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走离土不离乡的独特发展道路,形成很多新的城镇。这些城镇对吸纳农村人口,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城乡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我们仍然要认真总结经验,探索适应国情的城镇化道路。也就是说,城市化要推进,小城镇建设也要加强。如果简单地提城市化,可能使很多人期望值过高而实际上做不到。国际、国内的经验表明,推进中国的城镇化要遵循客观规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循序渐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使我国传统的经济社会结构在工业化、现代化以及信息化的过程中逐步得到转变。
根据我国城镇化规划,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主要思路是:在发展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重要交通沿线城市、边境城市和旅游城市的同时,要重点建设现有县城和一批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建制镇。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小城镇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城镇潜力,发挥规模效益,提高资源配置效益,防止乱占耕地和破坏生态环境。要注意发展镇域经济,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加工基地。加大对小城镇建设及小城镇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改进户籍管理,取消政策限制,以利于推进城镇化发展。
㈥ 2018年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实践,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有力支撑。
4、不断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
推进中国公共招聘网与各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网,更好为农民工等新市民提供求职招聘服务。落实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5年行动计划,制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