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员工入职培训行政方面的内容都有些什么
5S管理、员工行为规范、总结请示报告的方法、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纪律、后勤管版理等等,其实严格划权分开行政方面没什么要培训的,要看公司的行政职能有哪些普遍涉及员工的,一般都是与人事、财务等其他制度一起培训。
② 行政部新员工都培训什么
新员工培训,除了常规我们知道的企业文化、职业素养外,还应该有下面两个方面:
1、通用岗位技能培训(如团队协作技巧、沟通技巧、商务礼仪、服务技巧、目标管理、时间管理等全岗位技能)
2、专业岗位技能培训(行政岗位的专项工作技能,但这有一个前提,就是你自己作为培训者或者管理者,你要先建立这个岗位的工作分析和技能分析,建立该岗位的业务流程和标准,这样你才能知道该培训新员工什么内容。功夫在卦外,需要你自己先想清楚,而不是泛泛的问大家)
③ 刚面试行政工作说需要去学习3周才能入职可靠吗
不可靠
因为是先入职,试用期培训。再转正。没有什么都不入职就开始培训的。aqui te amo。
④ 行政文员实习心得体会
首先,我觉得不管在什么单位工作,头一条肯定是要认同企业理念和文化,并尽可能快的融入新的团队,团队合作精神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如果说新人不能在既定的策划时间内达到组织的预期目标,通常雇主会选择放弃。特别小企业基本不会预算薪酬以外的用人成本,所以在职带薪培训是不会有的。但是新进员工入职前企业文化理念培训是绝对符合ISO9001标准6.2条款人力资源的要求,但也就仅仅局限于确认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能力。所以不管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首要审视自己是否能够胜任该项工作,这一点在私营小企业很容易凸显其重要性。
其次,在私营小企业工作一定要八面玲珑。小企业由于资金实力的限制和发展规划的定位均处于摸索时期,有些并非走专业线路,而是在一定领域内相关的有利可图的业务都会涉猎,或者会以代理或分包方的形式依附其他规模较大的企业单位。故办公室人员尤其是接电话必须懂得如何灵活,迅速分辨各种状况和应对办法。我现在服务的单位是北京一家搞标准化机构的分包合作方,业务操作原则上必须严格按照北京方面的要求作业。但是出于成本和实力的限制,往往分包方的工作未能按足要求进行作业。于是在应对各方面的确认和核查的沟通非常重要。本人在工作过程中也多次受到北京方面类似的“投诉”,但是对方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向我方负责人问责。
⑤ 新员工入职感想(行政)
首先,您应该明确这是入职感想,这个除了你没有任何人能写出真实的。 其实这个回问题挺简单的,这答就相当于一个总结过去,展望未来的描述。你要把你这一个月来自己学到的东西,哪方面还有不足,以后的工作计划及打算全部写出来。这就差不多了。
⑥ 通过学习入职和离职的办理,有什么感想
了解离职程序,可以了解更多的权利和义务。
辞职一般需要提前申请,除非单位协商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行为。正常情况下,员工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单位人事部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果属于部门主管以上岗位,可能需高层领导批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