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特扶家庭住院和扶贫家庭住院能不能一样报销
不一样,特扶家庭困难太大,必须尽最大力去帮助,而扶贫家庭经济要好一些,自已能承担一些。
『贰』 特扶是什么意思
特扶,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简称,指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专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子女属家庭的夫妻由政府发放一定数量扶助金的制度。
其中,对于再婚夫妻再婚前后生育、收养的子女数应合并计算。但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双方符合扶助条件,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子女的另一方,纳入扶助范围。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实际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2)特扶家庭培训总结扩展阅读
享受特扶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独生子女伤残的情况须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的女方年满40周岁;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5、符合条件的,还应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关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
『叁』 社区特扶家庭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结工作情况;
【二】总结工作中的收获,分析存在的不足;
【三】对明年工作开展做出和安排。写起来头疼的话,可看昵称找。
『肆』 尊敬的上级领导,您好:我家属于特扶家庭
你好,你家属是特扶家庭,有政府扶助你,你还有什么困难,需要邦助的吗?
『伍』 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基本条件有哪些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本省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领取扶助金。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中止领取扶助金。 特别扶助制度由各省制订,因此,各省的条件并非完全一样,因此,你只能在网上查阅你省的这个特别扶助制度。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陆』 特扶家庭帮扶工作记录怎么弄
额 关于你这个问题
应该是把你工作过的事情
还有帮助过的那些家庭
做个总结记录起来,以便上边检查
『柒』 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随访情况记录怎样写
该记录主要填写驻村干部或是挂钩干部到计生特殊家庭开展慰问或是帮扶工作记录,主要填写帮扶时间、慰问金额、帮扶项目、帮了些什么等,有什么成效。
『捌』 请问流动特扶家庭帮扶记录怎么填写
流动特扶家庭帮扶记录按照提示如实填写。
主要填写驻村干部或是挂钩干部到计生特殊家庭开展慰问或是帮扶工作记录,例如帮扶时间、慰问金额、帮扶项目、帮了些什么等,有什么成效,按照提示如实填写就可以了。
『玖』 什么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在我省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由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助。 (一)扶助对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的户籍在我省。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 对象的具体确认条件按《陕西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政策解释》(附件1)执行。 (二)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三)与其他奖励制度的衔接 对于目前已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独女户家庭补助的对象,按照本方案规定相应调整扶助标准;对于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仍继续执行本方案规定,不再重复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问: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如何确认? 答: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扶助对象的确认,确认程序和办法可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的程序进行,但是要注意人性化服务,避免对扶助对象造成感情上的伤害。具体程序是: ——本人提出申请。 ——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 ——市和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的时间安排,应按照《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点)》执行。特别扶助对象的申报、确认,使用《陕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