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共中央党校的组织机构
中央党校设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法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建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等和国际战略研究所,简称“八部一所”。设教务部统筹全校教学工作。教务部是在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各主体班次的招生和学籍管理、教学设计和教学组织、教学保障和远程教学、学科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分校教学等方面,同时还包括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教务部下设党校教育研究室、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教材处、分校工作办公室以及部办公室等处级机构,分别负责各方面工作的具体实施。 办公厅
协助校领导组织校内日常工作的运转;负责校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秘书事务、会议、机要、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保密、保卫、公务接待工作;承办对地方党校业务指导的具体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6个:综合处、秘书处、机要档案处、保卫处、地方党校工作办公室、外事工作办公室。
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代管)。 教务部
编制全校和各分校教学计划,管理、协调教学活动,招收学员,管理学籍;负责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与教材的审定;反映教学情况,研究并提出教学改革方案;开展党校教育规律的研究。
下设处级机构5个:党校教育研究室、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教材处、分校工作办公室。
科研部
编制全校科研规划,管理、协调科研活动,管理科研档案和科研经费;负责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的管理工作;组织评估和宣传科研成果,提供科研信息咨询;组织党校系统的科研协作;负责全校社团组织的管理。
下设处级机构4个:科研规划处、科研管理处、科研协作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室 。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
承担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关的教学、研究、学位研究生培养和教材建设等工作。
下设教研室5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教研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教研室、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教研室、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
哲学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哲学、科技哲学与现代科技、中外哲学史、战略学、伦理学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6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研室、战略学教研室、伦理学教研室、中外哲学教研室、现代科学技术与科技哲学教研室。
经济学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经济管理、经济学说史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6个:政治经济学教研室、宏观经济学教研室、微观经济学教研室、发展经济学教研室、经济学说史教研室、管理学教研室。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负责科学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史、社会学、民族宗教理论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6个:科学社会主义原理教研室、社会主义发展史教研室、当代世界社会主义教研室、社会学教研室、民族与宗教理论教研室、社会制度比较教研室。
政法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法学和政治学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法学、政治学、人权理论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6个:政治学理论教研室、法学理论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人权理论教研室、公共管理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
中共党史教研部
负责中共党史、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中国现代政党史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5个:第一教研室、第二教研室、第三教研室、第四教研室、第五教研室。
党的建设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党的建设理论、党的领导与领导科学、党的学说史、政党制度、世界政党比较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5个: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教研室、党的建设原理教研室、党的领导与领导科学教研室、世界政党比较教研室、政党制度教研室。
文史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外语教学及全校学员的体育教学;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4个:文化学教研室、文学教研室、历史教研室、外国语言与文化教研室。
国际战略研究所
负责国际政治、世界经济、中国外交政策、港澳和台湾问题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5个:国际政治研究室、世界经济研究室、当代世界思潮研究室、中国外交研究室、国际关系与台港澳研究室。
研究室
负责党校系统学员和教师思想理论信息的研究和利用工作,协助校领导组织和参与国内外重大现实问题的专项调研及重要文章的撰写,承担校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办校外宣传的组织工作,主办《思想理论内参》,编写《党校年鉴》。
下设处级机构3个:一处、二处、三处。
进修部
组织实施省部级领导干部、地厅(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县(市)委书记和大企业党委书记的轮训工作;承办高级研讨班、专题研究班等有关事宜。
下设处级机构2个:办公室、组教处。
培训部
组织实施地厅(局)级中青年领导干部、意识形态部门的理论宣传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4个:办公室、组教处、新疆班、西藏班。
研究生院
组织实施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教学与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省、市(地)两级党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在职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级党校学位管理和指导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3个:学生处、培养处、在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图书馆
负责文献、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开发,提供信息服务;管理中央党校及党校系统数字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和网络系统。
下设处级机构3个:办公室、数字资源综合管理中心、文化展览处。
下设教研室一级机构7个:文献采编室、图书馆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参考咨询室、数字资源建设中心、文献研究室、系统与技术保障中心。
组织部
负责校内干部的录用、调配、考核、奖惩、职务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培训、工资福利、离退休和工勤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校内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学校的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等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人事处。
财务行政管理局
负责全校的后勤综合管理,即校园规划、基建、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和后勤其他事务的综合管理。
财务行政管理局所属单位2个,即基建办公室、财务部
直属处级机构4个:办公室、综合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卫生处;
基建办公室下设处级机构2个:计划材料处、工程处;
财务部下设处级机构6个:财务一室、财务二室、财务三室、资产管理室、结算中心、审计室。 负责全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侨务工作等。
下设处级机构4个:办公室(与团委、青年工作处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组织处、宣传处、机关纪委办公室。校工会为机关党委下属单位。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党务工作、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发挥离退休人员的作用。
下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党务工作处、宣传教育处、文体工作处、服务处。
报刊社
承担宣传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探讨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反映党政干部和理论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校教育方针,交流党校建设和教学经验等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2个:办公室、经营发展部。
下设教研室级机构7个:总编室、一编室、二编室、专刊室、《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编辑部、《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编辑部、《理论动态》编辑部。
干部教育学院
主要负责受中央部门、企业及地方委托,对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等方面的培训。
下设处级机构4个:办公室、教务处、教材服务中心、财务处。
下设教研室级机构3个:教研室、培训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
机关服务局
负责全校后勤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即餐饮、交通、医疗保健、物业监管等服务工作,教学、办公、学员生活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供电、供水、供暖、供冷等服务保障工作、校园绿化、环境卫生、房屋修缮及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下设按处级配备领导干部的服务实体8个:餐饮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服务中心、医院、园林修缮环卫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监管中心、动力保障中心。
信息中心
负责全校课堂教学保障、远程教学网络、校园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和电话通信等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党校系统远程教学网络建设的组织协调和使用管理工作。党校电视台的管理、维护及宣传报道工作,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下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电化教学处、远程教学处、校园网络管理处、电视通讯处。 负责党校教材和教学参考读物、干部学习读物、理论研究著作等哲学社会科学类图书的出版和发行工作。为全国党校的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党的干部教育和思想理论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下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总编室、出版部、发行部、财务室;
下设教研室一级机构5个:一编室、二编室、三编室、四编室、五编室(中央党校求索音像出版社)。 进修部
中央党校进修部,是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的学员管理机构,担负着轮训培训高中级领导干部的任务。中央党校进修部的前身是马列学院一部, 1977年中央党校复校时定名为中央党校第一部,1983年8月更名为中央党校进修部。
进修部承担中央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班,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地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修班、县委书记任职培训班以及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等中央部委、国家机关各类班次的服务管理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过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有6000多名,地厅级领导干部有26000多名,县委书记2000多名。
现任领导:黄宪起(中央党校校委委员、进修部主任)
培训部
中央党校培训部,是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的学员管理机构,负责中青年后备干部以及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
现任领导:罗宗毅(中央党校校委委员、培训部主任)
研究生院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是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的主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直属机构,担负着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学籍管理、教学组织与管理、学位授予、就业指导、行政管理以及党务与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工作,并对全国省级党校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行业务指导。主要为党和国家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和政策研究能力的高层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和高素质领导人才。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独立进行教学科研和政策研究能力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的前身是中央党校理论部,1981年,经国家计委和教育部同意,中央党校招收首批学位研究生。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首批28名硕士研究生,按国家统一标准,以导师制方式进行培养,为中央党校学位研究生教育积累了初步经验。1983年,中央党校面向全国开始单独招收硕士研究生,当年招生122名。这一阶段的办学方式是,由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联合下发招生通知,按照国家规定单独考试录取,严格按照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定标准进行培养,同时从党校实际出发突出党校特色。198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批审批,获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的科学社会主义等专业中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
中央党校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研究生报考及录取工作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硕士、博士招生指标由教育部下达,硕士入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博士入学考试依照教育部统一规定。2004年10月,建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逐渐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培养高层次社会科学人才的学科体系。已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3个国家重点学科;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还设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博士后流动站;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累计有一级学科下所属的2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教学人员700多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500多名,博士生导师117人,硕士生导师143人,拥有一批国内外著名的哲学社会科学的专家、学者和一批在教学科研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截至2009年7月,已毕业学位研究生2457人,其中获博士学位811人、硕士学位1646人;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328人,在读学位研究生近600人。中央党校的学位研究生的学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由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统一注册,属于严格的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
现任领导:韩庆祥(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
❷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文电、信息、机要、通讯、保密、档案、信访、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等;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
(二)狱政管理处。
监督管理全省监狱(所)的狱政管理。拟订狱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罪犯的调遣、分押分管、分级处遇、奖惩考核和狱政档卡管理;负责狱政设施和技术装备的管理;负责与武警部队武装看押的协调;负责监狱(所)信息化建设。
(三)教育改造处。
监督管理全省监狱(所)的教育改造。拟订教育改造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负责指导现代化文明监狱(所)创建;负责指导监狱入监教育、出监教育、个别教育、监区文化建设和社会帮教;负责指导罪犯心理矫治;监督管理邪教类罪犯教育转化;负责省级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审核;负责监狱(所)和教育改造和宣传。
(四)刑罚执行处。
监督管理全省监狱(所)的刑罚执行。拟订刑罚执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罪犯的收押、释放;承担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审核和有期徒刑罪犯减刑、假释备案;负责罪犯保外就医的审核和罪犯的申述、控告、检举;监督刑罚公开工作。
(五)生活卫生管理处。
监督管理全省监狱(所)的生活卫生管理。拟订生活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罪犯实物量标准落实情况;指导罪犯伙食管理和医疗保障;指导监狱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以及医院的分级管理和药品管理;组织、协调罪犯疾病预防控制。
(六)狱内侦查处。 监督管理全省监狱(所)的狱内侦查。拟订狱内侦查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狱在押罪犯狱内再犯罪防范和打击;负责对狱情动态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和监督狱内耳目建设、狱内案件侦破、审理和移送。
(七)劳动改造管理处。
监督管理全省监狱(所)的劳动改造。拟订劳动改造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狱(所)劳动生产项目、劳务加工项目的审核;协调监狱与监狱企业劳动改造工作事宜;指导罪犯劳动改造和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八)发展规划处。
拟订监狱(所)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建设计划;研究提出监狱(所)建设投资相关配套措施;指导、协调监狱(所)建设项目的审核、论证并监督实施;负责直属单位的统计工作。
(九)财务装备处。
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预决算;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管理监狱(所)物资装备供应,监督直属单位经费下拨执行情况;按有关规定收缴罪犯劳动补偿费并商有关部门核拨使用。
(十)审计处。
负责直属单位内部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审计;负责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和其他人员经济责任的审计;负责专项经费、固定资产的审计;指导直属单位审计业务建设。
(十一)政策法规处。 组织监狱工作政策调研,负责监狱工作简报、史志、监狱工作年鉴、黑龙江监狱等编发;指导直属单位法制建设,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法律应诉等事宜;负责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核准;组织开展目标管理考核。
(十二)采购管理办公室。
拟订直属单位集中采购的具体管理办法;监督指导直属单位集中采购活动;受理直属单位集中采购投诉;承担与上级采购部门沟通、协调等事项。
政治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干警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政治部内设干部警务处、组织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干部警务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和日常管理;协调管理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负责机关、直属单位警务督察。
组织宣传处。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负责直属单位党员发展和党员队伍管理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立功创模工作;拟订直属单位干警职工政治学习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新闻发布、统战、侨务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指导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和查处直属单位副处级公务员违纪问题及申述复查案件;查处直属单位发生的重大违纪问题及申诉复议案件;协助属地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市属监狱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❸ 石家庄市外事办公室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家庄市外事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礼宾接待处)
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全办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组织、机构编制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财务、机关后勤、国有资产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外事、侨务系统干部培训;负责赴国外交流员、研修员及华文教师外派工作;负责全市外语人才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外语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统一协调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重大涉外活动的礼宾接待工作;负责具体安排外国及港澳记者来石采访的接待工作;负责全市涉外单位涉外礼仪培训工作。承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涉外管理处(友好城市处)
负责全市公务出国、赴港澳人员的审批或审核、报批工作;牵头统筹制定年度市级领导的出访计划;牵头承办市级领导干部出访报批事宜;审核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出访计划;指导申办签证工作;负责检查跟踪了解公务出国、赴港澳团组境外活动情况;负责全市公务护照的管理;负责因公出国送签工作的管理;负责审批或审核外国人来访申请,并按外交部授权办理应邀来访的外国人签证通知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负责审核外国专家申请办理邀请函电事宜;负责外国记者来石采访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港澳记者来石采访有关事宜;负责全市涉外单位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语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市学校聘用外国教师的资格初审与报批工作;承办反恐涉外联络工作;承办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石活动和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境外驻石机构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市涉外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办理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和国际防治艾滋病涉外联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在本市的外国人,处理涉外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负责统筹领事保护工作;指导代办领事认证工作;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涉外应急事务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统一制订全市国际友城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与外国城市缔结友好关系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年度友城工作情况的统计上报事项。
(三)侨务处
综合掌握侨情,研究制定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侨务扶贫救济、捐赠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承办华侨、港澳同胞的身份认证和来石定居安置工作;负责全市侨务招生和归侨、侨眷高职子女升学照顾工作;开展对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组织的联谊工作;承办或指导来石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邀请接待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引资、引智工作;负责侨资、侨属企业、港澳同胞投资企业的身份认证工作;审核办理有关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涉及侨务和港澳事务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负责在石举办华侨华人世界性、区域性宗亲活动的审核、报批工作;受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来信来访,协调侨资企业投诉;负责侨务执法工作。
(四)亚洲非洲大洋洲处、欧洲美洲处
亚洲非洲大洋洲处、欧洲美洲处的主要职责是:分别负责本市与相应地区的交往工作;研究相应地区的基本情况;承办来访国宾、党宾的接待工作;办理邀请重要外宾的来访报批手续;具体办理市级领导因公出国(境)等对外交往事宜;负责邀请、接待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来访,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人员来石考察等事项;负责本市及所辖各县(市)与外国城市建立友好关系的考察、联络和报批工作;负责与相应区域国家友好城市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外联络事宜;负责办理授予国外友人荣誉称号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相应地区的对外宣传工作,审核重要外事报道文稿;负责全市重大外事活动的联络、协调和翻译工作。
❹ 安徽省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2009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挑战最为严峻的一年,也是我们抢抓机遇逆势而上、发展成就振奋人心的一年。全省各族人民在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克难奋进,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明显成效,综合实力有新提升,结构调整有新进展,改革开放有新突破,人民生活有新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我们隆重庆祝新中国六十华诞,极大地激发了全省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崛起信心。
初步核算,全省生产总值突破一万亿元,达到10052.9亿元,比上年增长12.9%。财政收入1551.2亿元,增长17%,其中地方收入863.9亿元,增长19.2%。粮食总产量614亿斤,再创历史新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987.9亿元,增长2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263.2亿元,增长3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7.8亿元,增长19%。进出口总额156.4亿美元,下降22.5%,较上半年降幅收窄10.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6元,增长8.4%。农民人均纯收入4504元,增长7.2%。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9%。城镇新增就业5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1%。
过去的一年,我们主动强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举措,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我们密切关注形势变化,积极跟踪政策走向,主动作为,果断决策,深入落实中央一揽子计划,先后出台一系列保增长的政策措施,较早地实现了经济回升向好。牢牢把握国家扩内需的政策机遇,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开工建设了一批重大项目,干了一批我们多年想干而没有条件干的大事。合蚌客运专线、合福铁路安徽段、九华山机场、宣绩高速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开工,马钢车轮扩能改造、新桥国际机场等重大项目扎实推进,江淮汽车年产20万辆乘用车、铜陵锐展发动机、国电蚌埠电厂二号机组等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经过多年建设,总投资183.4亿元的14项治淮骨干工程全面完成,标志着淮河中游骨干防洪体系基本建成。六潜高速、六武高速安徽段、阜周高速北段建成通车,新增高速公路302公里,通车总里程超过2800公里。千方百计保企业,加大帮扶力度,出台减轻企业负担和金融支持小企业的多项举措,全年减免缓税费312亿元,在关键时刻提振了企业信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中部第一、全国前列。认真落实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工作,销售家电、汽车、摩托车、农机等231.5万台(辆),销售额108亿元,家电下乡销售量居全国前列,补贴兑付率全国第一,200多万农户受益,同时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开展地产品销售对接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坚持把保市场、保份额作为外贸工作的重点,多措并举,有效遏制了进出口急速下滑的态势。把握宏观政策导向,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信贷投放,新增本外币贷款2406亿元,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年新增上市公司7家,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163亿元,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共234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77亿元。大力完善地方金融体系,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兑付工作全部完成,新组建开业农村银行13家,新增担保机构25家,获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123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17个市,中国进出口银行、民生银行、汇丰银行等14家境内外银行在我省新设23家分支行。
过去的一年,我们全面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眼增强创新能力,重点实施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人才和技术研发政策,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省呈现出创新活力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创新人才集聚、创新型产业快速发展的好势头。我省被批准为首批三个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之一;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达16386件和8594件,在全国位次分别提升2位和6位;13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其中1项首次获得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新增国家级创新型企业6家、试点企业10家,增量全国第一;新增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4家;新增国家级质检中心2家,总量达到9个,居中部地区首位;新增两院院士4名。全力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聚焦核心区域、核心企业和核心项目,狠抓企业主体、创新载体和产学研一体建设,科技、产业、改革和人才成果加速涌现,试验区建设进入国家层面。科技研发实现新突破,建成世界首个量子通信网络,奇瑞混合动力轿车、科大讯飞畅言教学产品等成功面市。创新型产业加快发展,京东方液晶平板显示器、普乐非晶硅太阳能电池等重大项目扎实推进,高新技术领域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9户。体制机制创新加速推进,启动建设合肥创新服务平台,省及合芜蚌三市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顺利运行,招募风险投资机构10家,募集资金30亿元以上。人才培养和引进取得新进展,与国家外专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引智项目237项,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落户合肥,中科大微尺度国家实验室和奇瑞公司成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制定实施钢铁、汽车等9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文化、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完成重点产业技改投资1800亿元,工业化率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新跨越,产值增幅达30%以上,皖新传媒成功上市,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迅速。落实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推开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选择150个实力较强的镇开展扩权强镇试点,县域经济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扎实推进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和沿淮城市群建设,区域发展进一步协调。继续深化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皖北地区呈现加速发展的可喜局面,合肥等市县与皖北三市六县结对合作进展顺利。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推进淮河、巢湖等重点流域环境整治,所有市县都建成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101.5万吨,新增燃煤机组脱硫设施496万千瓦,“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完成。
过去的一年,我们持续加强“三农”工作,不断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大城乡统筹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实现了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认真执行小麦、水稻等最低收购价,发放各类涉农补贴120.7亿元,比上年增加11.7亿元。深入推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战胜皖北地区50年一遇的特大干旱等自然灾害,夺得粮食丰收。扎实开展畜牧业升级计划和水产跨越工程,畜牧水产业规模养殖比重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2582.5亿元、增长29.7%,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4115家、增加744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507个,完成新型农民培训59.8万人。成功举办首届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和第十届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新网工程”网点达3.8万个,比上年增加3296个。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6708公里,新建改造排灌泵站11.8万千瓦,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30万亩、除涝面积80万亩,投入16.6亿元、新开工建设43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增营造林195万亩,新增农村沼气用户近10万户,解决了316.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试点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取得新进展。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启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惠民直达工程”试点成效明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扩大省级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基本完成集体林权确权发证任务并开展配套改革试点。
过去的一年,我们积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切实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中小企业2502户,增长23.8%。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开,地方税制改革继续深化,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完成,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全部取消。经过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稳妥解决了工商系统市场办管脱钩问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筹备组建省演艺集团、省广电传媒产业集团,172家经营性文化单位实现转企。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选择32个县(市、区)启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这项工作受到广泛认可,人民群众普遍欢迎。全力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主动配合国家部委编制示范区规划,边规划边建设,边申报边推进,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示范区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成为我省第一个国家层面战略规划,为加速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了重要的战略平台。参与泛长三角发展区域分工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交通、能源、科技、金融、旅游、质监等重点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积极谋划并大力推进与央企调整结构合作发展,在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签订合同项目77个、总投资1840.8亿元,已开工项目35个、投资额975.1亿元,开创了与央企战略合作的新局面,对推动我省长期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积极参与并主动对接上海世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背景下,成功举办了第四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取得了丰硕的经贸与合作成果,彰显了安徽优势,扩大了对外影响,提振了崛起信心。黄山航空口岸和马鞍山、池州水运口岸对外开放,全省口岸开放格局进一步完善。对台经济合作加强,合肥至台北直航开通。全年实际到位省外资金4640亿元、增长43.8%,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8.8亿美元、增长11.3%,新落户世界500强企业4家。入境旅游人数达到156.2万人次,增长18.2%。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增长33.4%,对外投资拓展到44个国家和地区,海外资源开发勘探迈出新步伐。国际友好城市新增3对,达到69对。
过去的一年,我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坚持民生为第一目标,在财政收支压力加剧的情况下,继续加大民生工程推进力度,实施项目由上年的18项拓展到28项,投入由176亿元增加到254亿元,惠及6000多万城乡居民。针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困难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1%,建成和在建农民工创业园253个,培训农民工52.8万人,返乡农民工中98%返城就业,全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26.8万人、1447万人和377.8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12.5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廉租房保障。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应急工程首批项目进展顺利。实行新的扶贫标准,扶贫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加快职业教育大省建设,高等教育“双百工程”和质量工程取得新进展。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全面排查鉴定中小学校舍,制定实施3年消除安全隐患工作方案,完成加固改造年度任务,努力将中小学校建成质量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场所。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话剧《万世根本》、黄梅戏《雷雨》等一批精品佳作获国家级奖项,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第二届中国农民歌会、第五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徽州文化生态保护项目获第三届文化部科技创新奖唯一特等奖。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婚前医学检查和农村孕产妇保健,启动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社区卫生覆盖率达8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质量全国领先。 “全民健身、健康安徽”主题活动蓬勃开展,我省健儿在全运会上取得13金、12.5银、9铜的历史最好成绩。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马鞍山市荣获中部地区唯一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外事、侨务、港澳、统计、文物、档案、地方志、参事文史工作继续加强,地震、气象、地质、测绘、防灾减灾工作扎实推进,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和红十字事业取得新进步。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局面继续巩固。
过去的一年,我们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认真落实稳定第一责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圆满完成国庆60周年安保任务,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加强信访工作创新,建立下行接访、涉访特困救助、网友留言办理反馈等制度,加强积案化解,信访总量稳中有降。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顿,扎实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全省已建法律援助中心1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060个。对口支援松潘县灾后重建工作加速推进,已完工和在建项目37个,占项目总数的80.5%,受到灾区群众的广泛好评。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工作取得新进步,驻皖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抗灾救灾、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过去的一年,也是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施政水平不断提高的一年。我们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密切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联系,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45件、政协委员提案815件。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2件,制定、发布省政府规章8件。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启动实施新科技成果、招商项目和就业劳务信息发布“三个窗口”建设,继续深化“一站式”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比前三年平均数分别下降37.5%和20.6%,“小金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勤政廉政建设有新成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政府工作与人民的期待还有差距。主要是: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仍比较困难,民间投资意愿不强,居民消费后劲不足,外贸下降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一些长期制约我省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凸显,农业基础仍然薄弱,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城镇化进程滞后,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难度加大,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职能转变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公共服务能力有待增强,行政效能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思想解放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效率不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极少数人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绝不辜负全省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❺ 请问: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是什么级别的官呢谢谢。
直辖市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是正厅级,副省级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是副厅级,地级市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是正处级,县级市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是正科级。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管理工作,审核或审批上级授权范围内的因公派遣出国(境)团组和邀请外国人来中山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全市因公证照的办理工作。
市外事侨务主要事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外事、侨务、港澳工作重大问题,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动态,提供政策建议。
(四)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接待来访问的外国官方代表团、外国驻华、驻穗领事官员和其他重要嘉宾;负责协调领导的外事活动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管理,监督执行外事纪律。
(六)统筹协调市与相关国家及国际区域间交流合作事务;指导镇区、市直部门的外事业务;负责与外国外交、领事机构和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的联系与交往;负责市国际友好城市管理工作;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七)协调处理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外国公民及法人在本市发生的各类重大案件,以及协助市内在境外公民、机构的领事保护等相关事务。
(八)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团体开展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指导镇区侨务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承办有关活动审批事宜。
(九)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涉侨文化交流与华文教育,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做好为侨资企业服务和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十)统筹协调全市涉港澳工作,负责办理和协调本市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往来事宜,推进本市与港澳地区在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外事、侨务、港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市外事侨务局合署办公。其主要任务是:
(一)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和机构、各地方社会团体和各界友好人士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二)积极参与全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广东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开展的有关活动,完成广东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委托的各项事务;支持、配合兄弟市友协开展的有关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四)开展地方性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五)开展其它有关中山市人民同各国人民发展友好关系的工作。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职能: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年鉴、侨志、保密、财务、后勤保障和内部接待工作;承担人事、机构编制、政工、劳动工资、老干、干部培训、党务、纪检监察、工会、青年、妇女、计生。
职能:承担全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业务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团组的审核、审批、呈报及证件签证、签注工作;承担因公证照的收缴管理工作。
侨政科
职能:承担落实侨务政策、法规工作。监督全市落实侨务政策、法规情况;拟订我市侨法宣传计划;承担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信访工作;
承担落实侨房政策工作;承担归侨、侨眷及“三侨生”工作;承担涉侨事务的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扶贫助学工作;承担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项目的日常审核工作,监督、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侨捐项目管理工作。
礼宾科
职能:承担礼宾接待、礼宾管理及涉外管理工作。承担来访外国官方代表团、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国记者和其他重要外宾、外国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的接待工作;
协调和指导全市外事礼宾礼仪管理;协调和指导我市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的交往工作;承担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协调处理涉外事(案)件工作。
经济联络科
职能:承担海外侨团、华侨华人、港澳社团及乡亲的联络接待、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工作。承担侨情调研和资料库建设工作;承担为侨资企业服务和指导中山市侨资企业商会工作;
承担海外华裔青年夏(冬)令营工作;承担世界中山同乡恳亲大会联络处、中山市华侨华人文化学会工作;承担中山市海外交流协会秘书处、侨务对台工作;承担受理荣誉市民申报和日常有关工作。
宣传科
职能:承担海外侨团、华侨华人的联络接待、对外宣传及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工作。承担侨情调研和资料库建设工作;承担为侨资企业服务和指导中山市侨资企业商会工作;承担海外华裔青年夏(冬)令营、扶贫助学工作;
承担世界中山同乡恳亲大会联络处、中山市华侨华人文化学会工作;承担华文教育;指导、管理全市侨刊乡讯出版发行工作、编辑出版《中山侨刊》;联系、协调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承担本局网站的开发及维护管理工作。
港澳科
职能:承担涉港澳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港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我市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往来报批,促进我市与港澳地区各领域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我市与港澳地区官方、半官方的联络和接待工作;配合做好CEPA有关工作。
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与市外事侨务局合署办公。内设2个部:
国际交流部
职能:承担促进国际交流工作。承担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及有交流合作关系地区的交往工作;办理与外国市、区缔结友好关系的报批手续;组织实施友好城市及国际交流工作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赴国外培训计划;承担中山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秘书处工作。
外联部
职能:承担友协会务建设工作;拟订友协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配合我市有关单位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友好人士开展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开展地方性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开展其它有关中山市人民同各国人民发展友好关系的工作;承办全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其他有关任务;
配合其它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开展的有关对外友好交流活动。承担代办企业出(国)境手续工作;承担全市APEC(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的受理、审核和保管工作。承担办理外国人入境授权通知书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协助办领导处理、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政务公开、基本建设、安全保密、督查信访和翻译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外事侨务系统的联络和内宾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外事(侨务)政策法规;负责自治区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礼宾处
负责接待来自治区访问、过境的国宾、党宾及其他重要外宾;受理、接待外国驻华外交官和国际组织驻华人员来访事宜;承办自治区领导出国(境)的具体事宜,统筹安排自治区领导的外事活动;审核自治区及中央驻疆单位主办的国际会议及外事礼宾活动计划;负责协调安排外国金融、保险机构、商社、企业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间非商业性的交往等事宜;负责审核外国副部长级以上政要及与我未建交国家官员来疆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外国人赴自治区控制开放区、非开放区的审核管理;负责审核外国人入出境的礼遇规格并出具相关的联检证明。
(三)邻国处
宣传并落实我国的边界事务政策和外交政策;负责国界的划界、勘界、联检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边境管理和边境涉外建设等边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领国情况调研以及与领国交往有关的涉外工作;负责完善边界工作的措施和规定。
(四)领事处(驻京签证办事处)
负责对外国驻疆官方、半官方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处理领事保护事宜及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身份核查、证件补(换)发事宜;管理或协同处理涉外案件及其他重要涉外事项;协助对在疆外国人的管理;承办自治区和经授权的中央驻疆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审发和管理、外国签证的申办业务;代办领事认证;承办自治区和经授权的中央驻疆单位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的审发和签注业务;核发邀请外国人访华的签证通知函电。负责驻京签证办事处的日常工作。
(五)出国管理处
拟定自治区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办法;承办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境)、赴港澳地区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人来疆审批业务;负责对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进行出国前培训教育,检查了解出国团组和人员境外活动情况,进行出国效益评估;负责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涉外事项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国培训有关涉外工作。负责自治区港澳事务管理工作。
(六)新闻文化处
负责国际形势、对外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重大国际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外事侨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提供反映自治区区情、建设成就、民族政策的对外宣传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自治区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和民间外事、侨务教育工作;协同审核自治区重要涉外报道稿件;负责外国及港、澳地区记者来疆采访的接待和管理工作。负责《新疆外事》的编辑出版工作。
(七)国际交流处
负责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法规在自治区的实施以及与国内法相衔接的有关工作;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及其他驻外机构联系,协调自治区的官方和民间对外交往事宜;组织指导、参与和协助开展自治区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为自治区对外开放和交流提出建议;负责办理与外国友好城市缔结友好关系的有关事项,管理和指导友好城市交往及其他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八)非政府组织管理处
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自治区活动及自治区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调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对各有关单位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外交、外事方面的政策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自治区活动及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工作中的对外协调联络;承担机关的综合调研及修志工作。
(九)国内侨务处
负责国内侨情调研工作,拟订自治区侨务政策、法规和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做好信访接待、侨务扶贫和其他为侨服务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回国(回乡)定居的有关工作;负责“三侨考生”的招生事宜及归侨、侨眷子女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身份审核工作。
(十)国外侨务处
负责国外侨情调研,开展对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和社团的联络、接待服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我驻外使领馆做好华侨华人和新移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解决新疆籍华侨华人子女华文教育的有关事项;帮助归侨、侨眷依法继承和调回国(境)外财产。
(十一)经济科技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侨属、侨资企业优惠政策、做好服务工作;做好接受国际与外国机构和人员以及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外资、侨资、人才、技术、设备和开拓国外市场、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等工作;为自治区外向型企业提供对外交往服务。
(十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计划生育、出国(境)政审、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自治区外事侨务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负责自治区外语翻译职称的有关工作。
新疆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新疆边防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掌握自治区边防工作情况,开展工作调研,解决边境地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制订搞好边境管控的措施和规定;负责自治区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为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派驻机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❼ 归国华侨联合会是做什么工作的
归国华侨联合会的主要职能: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
1、群众工作
本着一切为了归侨侨眷、一切依靠归侨侨眷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的积极性,凝聚侨心、集聚侨力,共同为振兴中华作贡献。时刻关心侨界群众生活,了解和掌握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愿望和要求,切实为侨界群众排忧解难,特别要关心归侨侨眷中的困难群体,动员各方力量扶贫济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参政议政
积极参加国家的各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发挥侨的独特作用。侨联作为政协组成单位,要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通过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和议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侨界的心声。要积极参与涉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督促检查《保护法》的实施。
3、维护侨益
代表归侨侨眷的权利和利益,通过学习宣传侨法,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依法护侨的力度;通过健全网络、拓宽渠道,增强信访工作的实效;通过深入基层、协调各方,提高为侨服务的质量。
4、海外联谊
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密切联系海外侨胞的优势,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建立与新一代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加强与华侨华人世界性、区域性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以地缘、业缘、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的侨团的联谊活动。
(7)侨务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1、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中国侨联”。成立于1956年10月12日,是由全国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成单位。现任主席:万立骏。
2、侨联主要机构设置
(1)办公厅
负责掌握侨联工作动态和协调日常工作;负责中国侨联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负责调查研究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工作以及财务、资产、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编辑《中国侨联工作》、《侨联简讯》。
内设机构:秘书处、研究处、信息处、资产财务处、行政处(保卫处)。
(2)海外联谊部
负责协调中国侨联机关海外联谊工作,指导地方侨联开展海外联谊;负责掌握海外侨情动向,收集和建立侨情信息资料;负责掌握海外侨团情况,加强同海外侨团的联系;负责加强同中国侨联港澳委员、顾问、港澳台地区侨团和海外顾问的联系,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负责拟定中国侨联外事工作计划,开展海内外侨胞的交往和联谊活动;为海外侨胞探亲访友、寻根问祖、观光旅游、疗养治病、进修讲学等提供有关服务。
内设机构:综合处、联谊处(中国侨联青年委员会秘书处)、外事处。
(3)经济科技部
负责指导地方侨联为我国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提供服务;负责掌握华侨、华人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引进和华侨捐赠、侨汇、侨属企业工作情况;负责加强同侨界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联系,指导地方侨联开展为科教兴国服务的工作;负责指导地方侨联办好经济实体及扶持归侨、侨眷兴办企业的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处、经济联络处、科技服务处。
(4)文化交流部
负责宣传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对归侨、侨眷的思想道德教育,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的爱国行动;指导各级侨联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宣传工作;负责引导各级侨联弘扬爱国主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海内外文化交流活动;
负责加强同侨界人士的联系,为我国文化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负责指导全国侨联系统的侨刊乡讯工作;负责中国侨联的新闻发布工作;主管中国华侨出版社、《海内与海外》杂志社。
内设机构:综合处、新闻宣传处、文化处。
(5)权益保障部
负责参与有关部门侨务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定工作,开展对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指导各地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开展维护侨益工作;接受被侵犯权益的归侨、侨眷的申诉,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促进有关部门落实政策,监督有关侨务法规的实施;
负责开展海内外律师界人士的联谊、合作和交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归侨、侨眷的意见和呼声;负责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政策法规处(中国侨联普法办公室)、法律服务处(中国侨联法顾委办公室)、信访处(中国侨联信访办公室)。
(6)组织人事部(机关党委)
负责指导侨联的组织建设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全国人大中归侨、侨眷代表,全国政协中侨联界别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负责省级侨联领导班子成员归侨、侨眷身份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侨联干部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管理中国侨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出国人员有关审查手续;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❽ 娄底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回顾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市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我们经受严峻考验并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
牢牢把握“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总体要求,突出“工业主导、基础先行、项目带动、协调发展”的战略重点,团结一致,奋力攻坚,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努力开创了我市“科学发展,加速赶超”的新局面。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70亿元,增长12.6%(预计数,下同);完成财政总收入45.51亿元,增长13.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5.53亿元,增长14.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2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80元,分别增长8.9%和9.3%;人口自然增长率7‰;城镇登记失业率4.5%;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35;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4.5%,化学需氧量削减4.97%,二氧化硫、砷排放量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
(一)工业经济较快增长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去年上半年我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由年初的9%一度下滑至5月份的3%,全市生产总值增速同步下滑至7.2%。在严峻的形势面前,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科学应对,力促规模工业止跌回升,全年增速达到17.8%,总计完成工业增加值269亿元,增长16.1%。
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及时出台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意见,集中开展“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由市级领导牵头,上千名干部深入企业开展服务,帮扶企业促技改、调结构、拓市场、渡难关。完成工业投资169亿元,增长30%,其中技改投资140.5亿元,增长20.7%。原煤、发电量、钢材、焦炭、锑品、水泥等主要产品产量分别增长10%、34%、25%、36%、54%、46%。十大产业集群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实现增加值190.5亿元,增长19.2%。规模工业企业总户数达到601户,新增92户。
园区工业不断壮大。研究出台支持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园区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园区高技术产业发展定位,实现园区工业增加值63.4亿元,增长16%。娄底经济开发区获批“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娄底薄板材料深加工产业园”,各县市区产业园也竞相发展。
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扎实开展“科技创新年”活动,推进产学研结合,市内75家企业与国内35所高校和科研院所成功对接,在全省率先组建了湖南特种陶瓷、煤矿机电、农业机械、特色生猪等四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闪星锑业技术中心进入国家级技术中心行列。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6家、湖南名牌产品8项,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51项。市农科所选育的杂交水稻新品种“陆两优267”通过省级鉴定,在全省大面积推广应用。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考核验收,获批“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湖南省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冷水江成功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二)投资拉动强劲有力
抢抓国家实施扩内需一揽子计划的有利机遇,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全年施工项目1276个,增长48.2%,其中新开工项目1010个,增长48.1%。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亿元,增长54.2%,是我市历史上投资规模最大、增速最快的年份之一。
工业建设呈现新亮点。涟钢2250热轧板生产线、金电二期、华润电力一期、双峰海螺二期、湖南海螺、安石湖南煤化新能源等30个重大项目竣工投产,72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尤其是总投资115亿元的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电工钢项目成功落户娄底经济开发区并开工建设,将为我市发展增添强大后劲。
交通建设取得新突破。完成投资34.32亿元。成功争取沪昆铁路客运专线通过我市,并规划在娄底城区和新化设站,娄邵铁路扩能改造顺利开工。娄新、新溆、安邵三条高速公路建设全面推进,打响了干线公路改造三年大会战,加快推进G207、S210、S312、S209、S217、S225、X024等七条干线公路改造,娄底汽车南站投入使用,农村通乡通畅工程完成1231公里,其中改造县乡公路140公里,新建乡镇到村水泥路1091公里。全面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交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理顺。
城市建设迈出新步伐。完成投资18.6亿元。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式运营,成为城市投资的主载体、城市融资的主平台和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中心城区吉星路等主次干道完成提质改造,孙水公园建成开放,市体育中心和涟水河南岸防洪堤主体工程竣工,城区绿地率达到34.25%。县市城区与小城镇加快建设。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竣工面积分别增长21.2%和10.7%。成功争取水府示范片区纳入长株潭城市群昭山示范区范畴,与长株潭对接融入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要素保障得到新加强。加快对接国家、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40个重大项目进入省重点项目规划,17家企业列入省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名录,争取中央、省各类建设资金26.1亿元,比上年增加11.1亿元。积极搭建对外合作交流与招商引资平台,成功举办娄底深圳投资洽谈会、广州科学城投资推介会、第三届“青春娄底·湘中之光”经贸洽谈会,组团参加“中博会”、“港澳洽谈周”、“珠洽会”、“湘商大会”,实现内联引资80.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34亿美元,是我市历史上招商引资力度最大、措施最硬、效果最好的一年。大力实施金融机构扶持中小企业600家工程,组建了2个资本金过亿元的担保公司,成立了2家小额贷款公司,冷水江成功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比年初净增97.2亿元,增量居全省第四位,增速居全省第一位。重点项目用地得到有效保障,连续十年实现耕地总量占补平衡,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工作荣获全国先进。
(三)农业基础更加巩固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业经济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农业增加值92亿元,增长5%,粮食播种面积393.5万亩,总产162万吨,分别增长4.29%、3.19%。出栏生猪499.7万头,增长3.4%。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化肥补贴、农机购机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补贴资金3.22亿元。全市“三农”支出完成8.32亿元,增长29.78%。种养大户发展到5.1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372个,会员7.2万户,带动农户19.26万户。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888家,完成产值47.8亿元,增长20.6%。双峰、新化分别获全国粮食生产标兵县和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新化、涟源列入国家油茶基地建设重点县(市)。
推进新农村建设,农业基础不断夯实。重点抓了78个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逐步形成了特色产业型、生态养殖型、劳务经济型等8种建设模式,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完成水利建设投资3.9亿元,完成各类水利工程5.1万处,解决24.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水利建设工作获全国先进,第六次获得全省水利建设竞赛“芙蓉杯”奖。农业机械化率达到27.1%,农机产值达到10.7亿元,已有27个产品纳入国家和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扶贫建设、革命老区、库区开发、移民后扶、农民负担监管、“三冬”生产等工作扎实开展。及时有效抗御山洪灾害,夺取了双峰“7·2”抗洪救灾胜利。森林防火、农林病虫害防治、气象水文信息和技术服务、农资供应与价格调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入全省前列。农村道路、通信等设施不断完善,农网改造完成投资1.22亿元。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新化被评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县。推进土地集约经营,已流转耕地面积31.5万亩,占承包面积的15.4%。狠抓农村能源建设、乡村清洁工程和农村面源污染的整治,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林地现场核实率、林权发证率、山林纠纷调处率分别达到92.1%、36.1%和88.4%,均超过省定年度目标。完成造林11.6万亩,新增油茶林2.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7.5%。
(四)促进消费成效显著
全年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187亿元,增长11.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5.6亿元,增长18.7%。我市成为全国首批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城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持续推进,“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效果明显,发放财政补贴9800万元,带动直接消费15亿元。成功举办湖南省首届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加工贸易实现零的突破,进出口总额居全省第四位。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7%。旅游业快速发展,旅游接待总人数达到544万人次,增长34.5%,实现旅游总收入27.6亿元,增长36.4%。启动了大梅山文化旅游区域合作,开展了“亿元优惠迎国庆·万人免费游娄底”大型促销活动,成功举办第二届曾国藩国际文化旅游节,波月洞成功创建AAA景区,梅山龙宫、曾国藩故居创AAAA景区通过国家专家组评审,填补了湘中AAAA景区的空白。湄江成功申报国家级地质公园,紫鹊界被评为国家水利风景区,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通过国家验收。
(五)民生保障力度加大
为民办实事任务圆满完成。实施33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投资19亿元。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开展就业培训10.7万人,新增城镇就业和安置再就业5.1万人,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7.4万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社会保障支出18.71亿元,增长48.88%。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娄星区启动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效益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提高,参合农民280.8万,参合率达到85.37%。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新增廉租住房7167套,新建经济适用房1298套。加强财政、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益和惠民政策落实。
节能减排扎实推进。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关闭“三高一低”企业和项目32个。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基本完成,4个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入运行。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类安全事故持续下降。争取中央投资2374万元、银行贷款3亿元,实施国家煤矿安全改造项目12个,煤矿安全生产消灭重大及以上事故,创历史最好水平。推进“百件信访老案”办理,集中解决了大批遗留问题。调整警务体制,加强防控建设,刑事发案率进一步下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明显进步,信访和维稳工作获得全省先进。
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基础教育进一步巩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城区学校入学新生班额过大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娄底技师学院筹建工作扎实推进。我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六项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和娄星区、冷水江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甲型H1N1流感得到有效防控。药监工作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慈善、老龄和红十字会工作卓有成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三年获全省先进,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人口文化新传播基地。大力发展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运动,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不断增强。组织“中国著名作家看娄底”大型采风创作活动,大型现代花鼓戏《花落花开》获得田汉戏剧奖并被列入全省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教材,电影《马东的假期》荣获全国中小学生优秀影片奖,新闻出版业加快发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数字电视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市广电技术大楼投入使用。组织了建国60周年和撤地设市1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彰显了“青春娄底”形象,激发了全市人民的自豪感,进一步凝聚了全市人民科学发展、加速赶超的合力。
全面推进国企改革改制扫尾攻坚,市属106家企业已有102家完成改制,省属下划企业湖南省锻造厂改制完成。
军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稳步推进,公安、消防、武警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抗灾救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统计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侨务工作获全国侨务系统先进,人防工作扎实有效,民族、宗教、地震、对台、地方志、档案、保密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六)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2件、人大代表建议209件,政协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96件。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娄底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聘请了68名专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咨询论证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力推进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切实加强行政监察和政务督查,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大力实施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收费“一票制”,机关效能建设逐步加强。集中整治“三强”(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行阻工)行为,着力优化施工环境。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加强财税征管,促进财政增收,开展厉行节约工作,财政保障能力增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市第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不仅取得了各项建设的重要成果,也积累了在复杂环境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经验。一是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学发展、加速赶超总体战略,以切实可行的思路引领发展,全力以赴促进发展。二是必须立足实际,选准路径,在比较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不断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三是必须解放思想,开放视野,胸怀全局,科学研判,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四是必须不畏艰难,敢于担当,大力弘扬“坚韧、勤奋、尚德、自强”的娄底精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五是必须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夯实发展平台,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后劲。
经验弥足珍贵,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全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扎实工作和全市人民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各位代表和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娄人民解放军、武警和消防官兵、政法干警,向各位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我市建设和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发展中也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实力还不强,区域竞争压力大;产业结构还不合理,转变发展方式任务艰巨;节能减排要求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重道远;经济发展环境还不优,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任务很重;老百姓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亟需解决,改善民生力度还需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❾ 2006财政支农资金审计报告
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去年工作回顾;二、今年主要任务;三、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
一、2005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2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9%;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增加5232亿元;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8%。国民经济呈现增长较快、效益较好、价格较稳的良好局面。
——改革开放迈出重大步伐。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42万亿美元,增长23.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03亿美元;年末国家外汇储备达到8189亿美元。
——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全面发展。
神舟六号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标志着我国在一些重要科技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城镇新增就业97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49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55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9.6%和6.2%。
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道路上迈出新的、坚实的步伐。
一年来,我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继续搞好宏观调控,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综合运用财税、货币、土地等手段,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遏制房地产投资过快增长和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进一步增加农业、能源、交通、社会事业等薄弱环节的投入,促进协调发展,增强发展后劲。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继续缓解煤电油运紧张状况,保障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继续加强“三农”工作。28个省(区、市)全部免征了农业税,全国取消了牧业税。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和对产粮大县及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对部分粮食主产区的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全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2975亿元,比上年增加349亿元。粮食总产量在上年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又增产291亿斤,达到9680亿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加强,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制定和实施了能源、重要原材料和装备制造等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了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重点行业健康发展;淘汰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能力。
为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突出抓了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任务和政策措施,启动了178项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重大项目。加强了矿产开发、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管理。去年投入国债资金152亿元,主要用于淮河、太湖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防沙治沙等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解决了一些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三)深化体制改革和推进对外开放。
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顺利实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加快。中央财政安排219亿元支持116户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继续进行。财税、投资、价格改革继续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开始启动。铁路、民航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制定并实施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我们积极应对对外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出口退税、关税和加工贸易政策,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完善出口退税机制。稳步推进政府服务业对外开放。全面部署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的各项工作。
(四)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2005年中央财政用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支出1168亿元,比上年增长18.3%;投入国债建设资金95.4亿元。
在科技方面,加强了国家创新体系、基础研究和基础设施建设。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开发、第三代移动通信、高性能复合材料、高档数控机床研制等重大科技专项取得重要进展。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经过两年多的深入研究和广泛论证,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在教育方面,重点加强了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0多亿元,对592个重点贫困县170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还为中西部地区1700多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许多辍学儿童重新回到学校。继续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两年来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2400多所,为16万个农村中小学校和教学点配备了远程教育设施。职业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持续发展。
在卫生方面,着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卫生工作。近三年,中央和地方投入105亿元,基本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总投资为164亿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进展顺利。中央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已扩大到671个县,惠及1.77亿农民。加强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了疫情蔓延和对人的传播。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文化方面,积极开展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顺利实施。对外文化交流日益活跃。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
(五)努力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加大对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去年中央财政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补助、再就业补助209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就业工作。中央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已有17个省 (区、市)完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城市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明显提高,中央财政安排优抚事业费74.6亿元,比上年增长90%。 28个省(区、市)、2300个县(市)已初步建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救灾和扶贫工作力度加大。全年中央财政用于抗灾救灾的资金89亿元,救助受灾群众9000多万人次。 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抉贫资金162亿元,农村贫困人口比上年减少245万人。
(六)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21个省(区、市)完成了村委会换届选举。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不断扩大。加强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工作,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重视政府法制建设,国务院提出了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等7部法律议案,制定并颁布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22部行政法规。制定和实施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审计、监察监督进一步强化。认真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准备工作。实施新的《信访条例》,畅通了信访渠道,规范了信访秩序。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刑事发案数有所下降,社会保持稳定。
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进一步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外交工作成果显著。
一年来的成就,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驾驭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奋斗、辛勤劳动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 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台湾同胞以及广大侨胞,向一切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还不少。一些长期积累的和深层次的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又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一是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当前粮价走低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压力都不小,影响农民增加收入和种粮积极性。耕地不断减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强,粮食安全存在隐患。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仍然偏高。有些行业投资增长过快,新开工项目偏多,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反弹的压力比较大。三是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的不良后果开始显现。产能过剩问题日趋突出,相关产品价格下跌,库存上升,企业利润减少,亏损增加,潜在的金融风险加大。四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不少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和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企业改制、环境污染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反法规和政策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五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煤矿、交通等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我们还认识到,各级政府工作中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一些工作落实不够,办事效率不高,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甚至贪污腐败。
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发扬成绩,改进工作,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把政府各项工作做得更好,绝不辜负人民的厚望和国家的重托。
二、今年主要任务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做好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快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坚持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4%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通观全局,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稳定政策,适度微调。继续搞好宏观调控,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正确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注重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二是把握大局,抓住重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各项工作,着力解决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三是统筹兼顾,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搞好“五个统筹”,更加注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建设,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做好今年工作和实现“ 十一五”规划目标结合起来,积极进取,量力而行,注重实效。
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从当前国际环境和国内形势看,今年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很多,但制约发展的矛盾也不少,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需要采取正确的应对之策,防止经济出现大的起落。
稳定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鉴于当前经济增长势头较好,社会投资活跃,今年要继续适当减少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和财政赤字。拟发行长期建设国债600亿元,比上年减少200亿元,同时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100亿元;拟安排中央财政赤字2950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资金和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农林水利、科教文卫、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西部开发等方面,保证重点续建项目,适当开工建设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从今年开始,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采取国债余额管理方式管理国债发行。
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财政支出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厉行节约。加强财政监管,控制行政经费增长。要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就业、助学的信贷支持,合理控制中长期贷款。健全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坚持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重点是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一是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要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特别要在“多予”上采取更多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各地都要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逐步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的问题。建立并完善防止工资拖欠的法规和机制。认真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今年国家将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同时,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二是稳定居民支出预期,扩大即期消费。通过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解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减轻居民增加消费的后顾之忧。三是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和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农村现有流通网络的作用,支持城市流通企业经营网络向农村延伸,为农民增加消费提供便利。四是完善消费环境和政策。改善居民住、行条件,积极发展旅游、文化、健身等服务性消费。合理调整消费税,规范和发展消费信贷,抓紧清理、修订现行抑制消费的不合理规定和政策,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
保持固定资产投资适当规模,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投资结构,防止投资过快增长。继续把好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按照贷款条件和市场准入标准发放贷款。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建设。继续解决部分城市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和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要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住房租赁制度。整顿规范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秩序,基本完成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的任务,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尽快使广大农村面貌有比较明显的变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增加对农民的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增加对产粮大县和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抑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要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继续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发展畜牧业,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下决心调整投资方向,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这是一个重大转变。主要是加强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和减灾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道路、饮水、沼气、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主要措施是:逐年加大国家财政投资和信贷资金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整合各种渠道的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益设施建设投资投劳;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向农村建设,逐步建立合理、稳定和有效的资金投入机制。通过坚持不懈努力,使农村基础设施有一个大的改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今年在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在我国实行了长达2600年的这个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取消了原先336亿元的农业税赋,而且取消了 700多亿元的“三提五统”和农村教育集资等,还取消了各种不合理收费,农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为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需要,从今年起,国家财政将每年安排支出103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每年将达到780多亿元,地方财政每年将安排支出250多亿元。需要指出,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关键是要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包括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这些改革,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也直接触及农村上层建筑变革,意义更深刻,工作更艰难,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搞好规划;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防止一哄而起;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三)加大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保力度。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途径和迫切任务。一要着力提升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继续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关键是要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在一些重要产业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和提高系统集成的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主要措施是: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实行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改善市场环境,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支持中小企业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
二要推进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的调整。进行这项调整,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主要措施是: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标准,控制新增产能;推动企业并购、重组、联合,支持优势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产业集中度;依法关闭那些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通过调整投资结构、扩大消费需求等措施,合理利用和消化一些已经形成的生产能力。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积极而有序地进行。
抓好资源节约工作。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特别是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节约使用和合理利用资源。二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各行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推进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鼓励发展节能降耗产品和节能省地型的建筑。三要大力推动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四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城市和农村实施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废物综合利用和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五要全面加强管理,把节能降耗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信息发布制度。从今年开始,每年都要公布各地区和主要行业的单位产值能源消耗情况。六要在全社会广泛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使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深入人心,蔚成风气。
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重点搞好“三河三湖”(即: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三峡库区、松花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的污染。继续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工程。强化环境和生态保护执法检查,健全环境保护的监测体系、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继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着力支持重点地带、重点城市和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确保青藏铁路、三峡三期工程等一批重点工程建成投产,新开工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成果,抓紧研究制定后续的相关政策。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风沙源和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支持发展优势产业和建设特色资源加工基地。加快科技、教育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西部开发资金渠道。
继续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重点加强大型粮食基地建设,推进重点行业改革重组和技术改造。搞好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抓紧研究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做好部分城市和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在加快改革开放中走出振兴的新路子。
积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充分发挥中部区位、资源、产业和人才优势,重点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商品粮基地建设,加强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基地建设,加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建设现代装备制造基地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功能,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加注重节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和环境保护,实现既快又好发展,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走在全国前面。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发达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和带动欠发达地区。
(五)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强文化建设。
我国已进入必须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要把加快科技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要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抓紧启动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项目,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继续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科技研究。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一批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全社会科技资源,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科技投入 716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地方和企业也都要增加科技投入。要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理论创新。
要大力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今年在西部地区实施,明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主要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投入机制,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为此,今后五年国家财政新增义务教育经费累计将达2182亿元。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必将对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困难的问题,让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继续扎实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确保到2007年如期实现计划目标。发展职业教育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今后五年中央财政将投入100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高等教育要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杰出的教育家。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多渠道增加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规范人才市场管理。
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学艺术、广播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