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学习监狱法后心得感想体会
“参加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是我们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并推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途径……”在重庆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邓胜明的一篇学习心得中,记录着他立志参加自学考试的初衷。在司法部提出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长远发展方向后,有着20余年监狱工作经验的邓胜明意识到,这是监狱工作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是空前巨大的挑战,只有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新时期监狱工作的需要。
为了不断增长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2001年,邓胜明敏锐地抓住机遇,率先报名参加了全国第一轮监所管理专业本科段的自学考试。从此,学习就成了邓胜明工作之余的主旋律。他自费订阅了与监所管理专业相关的各种书刊,每晚挤出2至3个小时,坚持不间断自学,先后写下了30多万字的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在学习期间,他撰写的“加强监狱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对当前罪犯改造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的一些探讨”等三篇论文先后获西南片区、重庆市监狱学会、重庆市监狱局体改办颁发的一等奖。工夫不负有心人,2004年12月,邓胜明已顺利通过了监所管理专业本科段的所有考试,获得监所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除此之外,他还坚持自学市场经济、企业管理等各方面的业务知识,撰写了大量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研究和探索开展监狱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无声胜有声,无言的行动,强过千百倍的说教。如今,学习的风气已在重庆监狱干警中形成。全狱干警参加自学考试的人数日益增多,为鼓励更多的干警边工作边学习,监狱还制定了奖励制度,凡干警参加自学考试通过一科者,奖励100元;获得专科文凭者,奖励2000元;获得本科文凭者,奖励3000元;在用人方面,对自考毕业生也优先考虑。“考风正,获取的知识才特别硬!”这是邓胜明参加自学考试的经验之谈。为了严肃考风,端正学风,他一方面与监狱党委一班人,共同研究制定了《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奖惩办法》;另一方面,在每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过程中,带头遵守考场纪律,严格执行考试规则,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和配合主考部门和监考人员的工作,在全狱营造了良好的考试风气。在他的带领下,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的监狱警察队伍正在形成,全监狱干警55%以上具备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监狱的总体形象得到提升,从而也提高了监狱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邓胜明深知,学习不仅仅是为了通过考试,获得一张文凭,更重要是要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这样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学习、成功的学习。
在工作中,邓胜明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运用所学的监所管理专业的理论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不断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磨练。他将严谨勤奋的学习态度延伸到日常工作之中,带头转变工作作风,重心下沉,埋头苦干,勤于政务,近几年来,为了更好地学习和不耽误工作,他主动放弃了不少星期天和节假日,每年深入基层工作达160天以上。有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再加上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邓胜明开始着手将他的工作推向了改革创新的全新阶段。近年来,他坚持以创新谋发展、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大胆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亲自参与和制定了涉及监狱全方位工作的《监管改造工作经济奖惩办法》、《罪犯行政奖励实施办法》、《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等180多个管理制度;创造性地总结提出和推行了监狱领导“AB角合作共事”新机制,以及侦破狱内案件“以快制快、深挖细查、政策攻心、分化瓦解”的十六字侦查法和“抓住点、控住面、拉住线”的防控法,效果十分明显。自2003年起,监狱做到了无罪犯脱逃、无重特大案件、无生产安全事故、无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监狱体制改革顺利向前推进。
由于监狱工作的长足发展和进步,邓胜明所领导的监狱被重庆市司法局评为“法学教育”先进集体、“公正执法树形像”先进集体、被重庆市安全委员会和市监狱局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被司法部评为“抗非保稳定”先进集体;自2003年起连续三年监狱党委被重庆市司法局评为“三好领导班子”。邓胜明个人分别被重庆市政法委和重庆市司法局评为“严打斗争”先进个人、“优秀监狱长”,并荣记个人“三等功”。
一连串的成绩与荣誉让邓胜明深深体会到了知识的力量、学习的力量,但他没有因此而满足。他说,学习是一种态度,是一种生活方式,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这才是参加自学考试带给他的最大收获。如何加强监狱的安全基础?怎样加强与基层的联系?监狱产业的结构调整……带着他的书本、带着他所学的知识、带着他“自学成才,学无止境”的精神,邓胜明开始为他辛勤工作的监狱管理事业描绘新的蓝图。
② 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
可以去很多方面啊,像海关稽查,司法部,监狱,法院法警,公安部,都可以回考的,只是看你答个人的能力能否考上而已,这个专业的就业面还是挺宽的 身高的话要看你所在地区,如果是北方就麻烦了因为北方招警一般要1.72,招司法警也要1.7 但是南方地区就不同了因为据说南方身高要求是公安1.68,司法警放宽到1.65~1.66这样吧。但是你学的很好的话……比如考到中国公安大学的研究生,身高也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前景还行吧,毕竟是监狱学系的……才开了10来年的专业 薪酬这个就不好说啦 就业率总体还是很好的,只要你学的好了,工作不会找不到。
③ 对狱内侦查的认识
狱内侦查是发生的监狱、看守所内的犯罪案件。根据犯罪性质分别由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侦查。
④ 求一篇狱内侦查方面的学术论文
狱内侦查工作的科学定位关系到监狱如何科学开展对狱内侦查工作进专行模式化的描述,有助于监属狱实践工作。狱内侦查的性质、地位、权责、内容、机构等方面的定位,是科学认识狱内侦查工作的重要途径。。。。。
给个邮箱,我发给你,最好是QQ邮箱,方便联系!
⑤ 列举狱内侦查工作的手段和措施,并选择其中一种进行全面论述
一 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狱内侦察工作的基础,是了解、掌握罪犯思想动态,发现又罪犯活动的基本方法。调查研究的主要对象是:有组织逃跑,预谋叛乱、凶杀、闹监、重大破坏嫌疑的;不思悔改的惯犯、累犯;经常纠集在在一起继续造谣煽动的;与监狱内部和社会上犯罪分子有勾结作案嫌疑的;生产中屡次呼吸事故,有破坏嫌疑的;与敌特机关、敌特分子或其他犯罪分子有联系的可疑分子在要害部位或零星分散劳动的罪犯中有犯罪分子有联系的可疑分子;在要害部位或零星分散劳动的罪犯中有罪犯可以迹象的。调查可采取一般与重点相结合,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内部调查与外部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调查的材料认真地进行分析研究,对有价值的材料要归档或建卡,对应当立案侦查的,要组织力量进行侦察破获。
二 防范控制
严密防范和控制罪犯的犯罪活动,是狱内侦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作用。狱内侦查部门要加强对监狱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的因素,要立即作出妥善处理。对犯罪活动的场所以及分散劳动点,除公开严格管理外,应布置力量或安装A现代化技术设施进行监控。
三 侦查破案
侦察破案是指运用公开和秘密的侦察措施,破获狱内已经发生各种犯罪案件。主要包括搜集证据、审查证据、认定罪犯、查获罪犯人以及审讯和结案处理等内容。侦察破案是狱内侦察的一项基本任务,是制止和打击罪犯的又犯罪活动的重要措施。狱内侦查部门应强化侦察破案工作,在集中力量侦破凶杀、暴乱、组织逃脱、放火、投毒以及重大盗窃案、要案时,要认真查破一般案件。破案后,对同案犯要隔离关押,重要案犯要单独关押,并通过预审进一步查清全部案情,揭露和证实罪犯的全部犯罪事实。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书意见书,连同案犯要隔离关押,重要案犯要隔离关押,重案犯要单独关押,并通过预审进一步查清全部案情,揭露和证实罪犯的全部犯罪事实。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核定。
⑥ 犯罪原因的犯罪学深度揭示为狱内侦查学上的犯罪原因的直接探究提供了方向和路径。这是什么意思,不太理解
可以精简的记为:犯罪学为犯罪原因的探究提供了方向和路径!前面的定语部分你再补充记忆就好。
⑦ 浅析如何设置监狱警察培训内容
设置监狱警察培训内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很多培训,只是简单的业务学习,没有从根本上引进新的知识系统,进行创新性教学。学院的收获并不大。因此,面对当前存在的困境,笔者认为我们警察的培训课程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设置:
一、在培训课程的内容设置上
培训课程设置要全面进行设计,特别是突出实践性和前瞻性。课程体系应该与监狱的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实行课程动态调剂,做完整的培训课程设置。以此进一步开阔民警视野,拓展民警工作思路,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工作能力,使监狱民警实现从“看守型”向“专家型”、“战员型”的转变。因此,针对上述困境,警察培训课程应该体现“三个服务”,课程的安排也应该体现这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服务于监狱企业经济
。这方面的服务主要在于通过监狱经济的发展来反哺于监狱罪犯的改造,为罪犯的改造提供财力保障,从而使生产真正成为为罪犯改造服务,提高改造质量,更好的实现“首要标准”。从这个方面考虑,监狱警察课程设置应有企业经济的课程,如创新监狱企业安全生产,监狱经济,罪犯劳动管理等课程。
第二,服务于监狱罪犯改造。从这个角度设置课程的主要目的则是通过一系列的课程来使我们的监狱民警掌握一定的技能,能够运用这种技能来调整罪犯的思想动态,情绪,安心接受改造。这些课程主要是服刑人员的个别教育,沟通与管理,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谈判技巧等。
第三,服务于监狱警察业务。一方面是提高监狱干警的业务技能,如服刑人员管理技能,狱内侦查
,狱政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树立防范意识等。另一方面则是从狱警的自身修养角度和作风建设出发,如开张警察身心保健,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建设,党政廉政建设等课程。监狱民警首先只有保证一个健康的身心才能够胜任所从事的监管和改造工作,否则是得不偿失。另外,通过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来加强民警的法治观念,强化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者的良好形象,监狱的良好形象,维护司法权威,最终也将促进监狱的监管和改造工作,达到司法的最终目的。
二、在培训课程设置的模式上
(一)在培训的时间和周期上
在改良课程内容的同时,应在确保不影响基层警力的条件下,适当延长培训时间及缩短培训间隔时间,必要情况下可实行动态的培训时间调节模式。可以将单次培训时间延长,根据不同的培训形式及课程配置的需要将培训时间延长至两个月甚至更长,同时将培训间隔时间缩短。我们可以在两次晋升培训的间隔期内插入有针对性、分受众群体的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要增加民警受训的频率,一般来说,最好每年培训一次,保证监狱警察的知识更新速度和接受新的管理手段和技术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参与到工作中来,学有所用。同时动态的培训时间调节模式也是必不可少的,培训,不必局限于单一的授课,可以以各种方式进行,比如,拓展训练等等。在基层单位警力紧张时期可采取下基层式的培训形式。这样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合理调节培训周期,不仅充分保障了监狱民警受训的时间,而且切实更新了监狱警察的知识结构层次,充分保障了监狱警察受教育的权益。
(二)强化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层次性,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警察培训具有系统性、长期性的特点。因此,提高培训质量并非一朝一夕或一个阶段的事情,也不是几个教育活动的简单拼加,而是一个连续的、系统的过程,它需要有贯穿始终的指导思想、精心选取的教育内容、组织有序的管理机制、训练有素的师资队伍等一系列教育要素。具体来说,第一,要建立完善的警察教育体系,不能局限在一般的职业教育
,仅仅将培训作为过程,二要进行学历教育;第二,重视警察的正规化、系统化培训,分层次,针对性强。如英国警察培训分三个层次:初级培训(新警培训),中级培训(晋级培训),高级培训(针对高级指挥人才)。法国警察培训的方式大致分为:警员培训、初级警官培训、中级警官培训、高级警官培训、治安辅助人员培训、行政、技术人员培训以及部分司法人员的培训,理论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另外,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实行开放动态的师资队伍模式,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各个领域,选择优秀的专业教师,进行针对性的授课,要多选择大学教师进行授课,不仅要重视业务,还要重视文化
。教育培训的方式要理论与实践结合,要求聘用多领域专家型教授授课,传授新的经验知识,实现教学与实战部门一体化。
三、结语以上是笔者的一些不成熟看法和建议,综上,本人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只有紧跟社会的步伐,抓住监管改造的大环境
,合理的设置培监狱人民警察的培训课程,紧紧围绕“三个服务”来进行,保持与时俱进,全方位,多层次,严要求,高标准的培训我们的监狱警察,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改进他们的业务技能,才能更好的进行监管改造工作,推进监狱事业的更大发。
⑧ 如何充分发挥狱内耳目在维护监管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当前的监管环境相对薄落,监管安全形势较为严峻。掌握好耳目的使用方法,能够尽最大的潜能激发耳目在维护监管安全中的作用。由于狱内耳目本身是罪犯,本身就是属于被改造的对象,在使用的过程中,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在实践中曾经存在耳目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提供虚假狱情的、不尽心履职的、做“双面”耳目、成为牢头狱霸等情况。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探索和创新耳目的使用方法,那么如何使用耳目,才能使其在维护监管安全工作起到更大的作用呢?根据我在实践工作中经验和教训的总结,认为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来开展工作。
(一)耳目的选用要严格把握选定范围和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设立民警专职管理。
要严格掌握耳目的选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四个条件:①能够发现敌情,接近侦查对象,在落后层内有一定的威信,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和观察识别能力;②经常教育能够为我工作,并能够保守秘密,向我反应真实情况;③只要意愿上想靠拢政府,有立功赎罪的要求的。能不能选出一个好的耳目,对于今后收集信息起关键性作用。
选定的耳目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把握选定耳目的数量占中队在押犯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5℅。耳目的管理,应当由专职民警担任,耳目的物色、确立、使用、考核、撤换都要由专职民警“一揽子”管到底。只有这样才能保持耳目工作延续性,促进耳目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耳目的考核奖惩要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民警滥用权力,滋生腐败。
在实践工作中,耳目的考核是实行单独考核;耳目的奖励只向罪犯本人宣布,是进行保密的;所有的操作都是由专职管理民警来进行的。因而对于耳目的考核和奖惩的不公开化,很容易导致专职管理民警在考核和奖惩时的随意性,民警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利,随意给耳目加分、给高档次的考核。这样子的话,就很容易导致民警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滋生腐败。因而对于耳目的考核和奖惩要制度化规范化,分管改造的大中队副职领导,要对专职管理民警进行监督,对考核和奖惩要进行过问,同时狱侦部门对耳目的考核奖惩要定期进行抽样检查,防止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专职民警规范操作,防止民警滥用权力,滋生腐败。
(三)耳目使用要“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同时做好耳目的保密教育工作,防止泄密。
罪犯愿意做耳目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因为他们做这项工作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旦其被确立为耳目,就要给其充分的信任,放开手脚让其开展工作,这就是“用人不疑”。对于有存在不适于担任耳目的人,坚决不用,因为耳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一旦用人不当,会造成泄密,可能会造成很大的监管隐患,这就是“疑人不用”。掌握这个原则,需要狱侦民警花费很大的精力去进行甄别。
耳目的工作都是秘密进行的,罪犯中一旦有人发现其真身身份,耳目就没有他存在的意义,这对于资源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失。同时耳目如果被发现,其进行的工作内容被泄密,就会打草惊蛇,就会使接下来的工作很难开展。这就要求专职管理民警在耳目选定时就要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一旦身份暴露、秘密被泄露,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要向其宣布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责任意识,明确泄密的惩罚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其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密。同时干警也要注意保密工作,对于耳目信息的了解可以通过个别谈话的形式,采取与多名罪犯谈话了解,以达到混淆罪犯视线,从而有利于保护耳目,防止走漏消息,有利于狱情的搜集。
(四)对于耳目的调整、处置要果断,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惩,防止滋生牢头狱霸。
在考核中发现耳目罪犯有违反纪律,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或者不能发挥作用,即将刑满、变更关押场所等情况,不再适合担任耳目的,应及时撤换;对担任耳目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不同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①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②谎报情况、蒙骗政府的。③通风报信、泄露秘密的;④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⑤包庇犯案分子的;⑥策划、参与犯案的;⑦为获取资本故意唆使他犯犯案的;⑧其他使耳目工作受到损害的行为的。调整耳目既要慎重又要果断。一旦发现耳目有重大问题,不再适合担任耳目的,处置要果断,行动要迅速,切不可优柔寡断、举措不定。对撤换下的耳目罪犯最好能变换改造环境。
对于耳目违规违法行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防止耳目仗着狱侦查人员的信任而监规纪律散漫,从而减少耳目的违规违法行为,维护耳目纪律,树立良好的风气,保证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的进行。有些耳目可能会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和警官的信任,为自己谋私利,在监区里敲诈勒索,作威作福,欺上瞒下等行为,成为牢头狱霸。耳目如果有不符合常规的举动,或者汇报的内容与狱侦人员所了解的情况有较大的出入。对于该耳目,不能打草惊蛇,要严格监控。在条件允许下,可以另外安排耳目来监控该耳目。用耳目是要让他们为我们所用,而不是让他们“以权谋私、称王称霸”,那样的话会滋生牢头狱霸的土壤,就发挥不了维护监管安全所应起的作用,反而成为监管安全的隐患。狱内耳目工作是一个既重要又复杂的工作,因为具有其特殊性,也有其的不稳定性。它要求我们要有高度的敏感性,牢牢掌握、把握耳目的使用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和完善。在狱情、犯情的信息收集、反馈、查证、处理中要收集及时,反馈迅速,查证准确,处理严格。这样才能准确掌握狱情动态,及时清除安全隐患,才能充分发挥狱内耳目在维护监管安全中起到最大的作用,确保监狱的监管安全稳定。
1.应朝雄 编著《监狱分监区工作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6第一版
2.严劲涛 主编《狱内侦查学》金城出版社 2003.7第一版
⑨ 我要写一篇关于狱内侦查的论文,请问我写关于现行监狱刑罚执行现状有没有跑题,是不是属于狱内侦查的啊
明显的两抄码事。刑罚执行特指罪犯的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工作,以及罪犯的申诉、检举和控告。狱内侦查是指狱内重新犯罪的预防和侦破。
以前二者都从属于大的狱政管理,现在学术界和监狱系统都把三者分开了。
你写论文,首先要把内涵和外延界定清楚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