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八项规定后公务员还能领取讲课费稿费吗
原则上不可以兼职获取费用。讲课费和稿费可以领,但是有上限规定。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一)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二)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照本办法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
(三)培训工作确有需要从异地(含境外)邀请授课老师,路途时间较长的,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批准,讲课费可以适当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 如何加强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干部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因此,必须抓好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基层党委从实际出发应采用行之有效的培训方法,以取得最佳的培训效果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努力打造精品课程
每次时间不宜太长,但每年的次数要多,课程注重小而精,不在乎多,而在于管用,学以致用。
二、安排基层领导和成功人士授课
一是安排基层领导干部授课。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重在贯彻落实,提高执行力,完成具体任务,不需要太高深的理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知道群众的身热冷暖、所思所想、所盼所忧所虑,加之工作经验丰富、体会深刻,其讲授课程时会把这些灌输给基层党员,这比纯粹的讲解理论更容易理解、接受和消化。二是安排成功人士介绍经验。社会上的成功人士总有成功之处,其理念、做法甚至行为方式在特定的时限、特定的地域最能行得通并有成效。由身边人讲身边事,由其来介绍经验或与学员讨论交流,启发性大,直观而实用,即学即用,操作简便,十分有利于做好基层群众工作,有力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三、发挥学员主体作用,利用好远教资源
党员干部学习,教师居主导地位,学员起主体作用。要充分发挥学员的主观能动性,学习知识才能入心入脑,才能有效指导实际行动。用好中国络教学课程。基层党委的学习教育培训经费十分有限,难于请到高端、高层次的名家大师或者领导。此时采用中国络课程收看收听中央、省一级的讲课,甚至是名家大师的录像光碟,既经济又实用,一样听课,一样了解高层的最新理念和有用信息,一样有效,一样达到培训教育目的
3. 村级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怎样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1、加强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重点选好配强乡镇、村党组织书记。选拔那些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带头实干、熟悉农村社情民意、敢抓敢管、清正廉洁的干部,尤其是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注重拓宽选人渠道,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加强乡村干部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中选拔和培养乡镇领导干部。
2、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适应美好乡村建设的需要,按照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扩大党组织工作覆盖面的原则,在坚持按地域、行政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按照中心村社区设立党组织,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对符合设置党总支、党支部条件的中心村可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调整组织设置,理顺规范行政村党组织与中心村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组织管理、教育引导和协调服务功能,开展星级创评活动,促进乡村党组织和党员晋位升级。到2016年底前,努力使三星级以上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分别达到85%以上,三星级以上农村党员达到90%以上。
3、加强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纳入美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把党员活动室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有固定场所、有配套设施、有专人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整合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等资源,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提升综合服务效能。
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带领群众建设美好乡村的能力
4、加强乡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把乡镇、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把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兴业富民、土地整治和管理创新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组织部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523”工程(全省从2013年起,省级重点培育500个示范村,市级培育2000个示范村,县级培育3000个示范村,分3批组织实施,每批周期2-3年),列入中心村建设任务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优先安排。采取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乡村干部提高认识,开阔视野,明确思路,增强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美好乡村的能力和本领。
5、加强乡村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摆正同群众的关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努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在农村基层干部中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6、健全乡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东至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2012—2016年规划》,继续推进农村党建“114”工程。全面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要求,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村级组织运转、村干部报酬、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注重在美好乡村建设一线锻炼、培养、选拔干部,加大面向优秀村干部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力度,选拔一些长期在村任职并在美好乡村建设中成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入乡镇党政班子。注重对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中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乡村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全面提高农村党员素质。认真落实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力争2016年底前把所有农村党员轮训一遍。坚持每年春节前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党员电化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推进党员教育“上电视、上手机、上互联网”,经常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科技文化教育以及农业适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
8、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建功立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中心村建设,创新党员活动方式,深化“双培双带”、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议事会和承诺制等“六大载体”建设。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荣誉感、成就感和投身美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9、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入口关”,注重在美好乡村建设一线发现、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青年农民和优秀农民工作为党员发展工作重点,重视发展女党员。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和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分别要达到70%和50%以上。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0、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大规模开展农村适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提高,培养造就大批适应美好乡村建设要求的生产能手、经营能人、农技专家、能工巧匠等实用人才,重点培养一大批长于经营、精于管理、善于创业、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村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加大支持服务力度,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搭建平台。
11、深入推进选派工作。按照构建统筹城乡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深入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根据美好乡村建设任务,适时调整结对共建单位,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选派干部优先安排到有中心村建设任务的村担任第一书记或书记,认真落实选派工作“六句话”目标要求,引导选派单位支持选派干部工作,关心选派干部的成长,加大对美好乡村建设的支持帮扶力度。
12、加大选聘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重点向有中心村建设任务的村倾斜,力争到2016年全县一半左右的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认真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创业“沃土计划”,加大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扶持力度。加大对优秀大学生村官使用、培养和选拔力度,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参选村“两委”,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促进他们认真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组织等职责,在建设美好乡村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美好乡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3、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教育引导村党组织成员正确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刻内涵,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全面推行“文建明工作法”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不断健全乡村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美好乡村建设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见,探索采取事前公示、听证和专家论证等方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
14、加强农村基层党内民主监督。大力推进乡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一事一议”程序,促进乡、村两级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党员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切实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扎扎实实地做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六、强化领导和指导,努力形成建设美好乡村的合力
15、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村党建工作和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认真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机制。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6、注重督查落实。建立健全“一抓到底”的工作落实机制,采取定期督查、工作例会、工作调度等方式,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互相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于美好乡村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科学的农村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以促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绩,作为农村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和“三级联创”评比的重要内容;以抓好农村党建工作的成效,推动美好乡村建设。
17、加强工作保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确保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有力。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把村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充分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选派、选聘工作等正常开展
4. 如何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把所有党员和干部都纳入统一规划中,分级分类,每3—5年将所有党员干部轮训一遍。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能力培训等。
2、采取党费拨付和财政拨款结合的方式,确保培训工作有充裕的资金支持。
3、按照不同的定位,由不同定位的培训机构对不同层面、类型的党员干部进行不同的培训,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4、培训师资和培训平台多元化。要进一步开发、整合、优化兼职培训师资资源,加大聘请优秀领导干部、成功企业家、科技专家、优秀专业人士和基层一线优秀干部进党校、行政学院授课的力度”。
5、要研究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推动各类培训机构和有关单位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
6、检验干部在关键时间、关键节点的表现,包括精神状态、应对措施、处置效果等。比如应急管理培训后,如果干部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能够临阵不乱、妥善应对,说明通过培训学到了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