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计划生育方面的职工培训
以下是浙江的计划生育条例:
第九条 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要求生育的,可有计划地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2、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婚后五年不孕,收养一个孩子后怀孕的;
4、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5、夫妻一方为初婚或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6、夫妻一方为初婚或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生育过两个子女已丧偶的;
7、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满五年以上,只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第十条 农民除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有生育要求的,也可有计划地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两代均为独生子女的;
2、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老人的;
3、兄弟两人以上,其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4、夫妻一方为非遗传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一条 人口稀少山区的农民和从事海洋作业的渔民,只生育一个女孩,确有实际困难,本人要求再生育一个的,在省下达的人口发展规划指标内,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具体安排。
你说的好象是第11条,不知道你是不是符合上述标准之一。
如果不符合上述认识条件而生育二胎,罚钱是肯定的,视地区情况而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 对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夫妻,要征收超生子女费。
1、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每月扣除夫妻双方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的工资,连扣五年;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扣除夫妻双方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的工资,连扣五年。
城镇个体劳动者的超生子女费应按上述比例,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工商管理、税务、劳动服务等部门予以协助。
2、农民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超生子女费,一般征收夫妻双方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的年总收入,一般征收五年;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一般征收夫妻双方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的年总收入,一般征收五年。具体征收的数额、年限和办法,可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
第二十三条 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但未到生育间隔期而提前生育的,由所在单位每月扣除夫妻双方不低于百分之十的工资(农民则征收夫妻双方不低于百分之十的年总收入),至间隔期满止。
第二十四条 未到法定婚龄非法同居生育的,由所在单位每月扣除男女双方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的工资(农民则征收男女双方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的年总收入),从怀孕之月起,至结婚登记后一周年止。
第二十五条 征收的超生子女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用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 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二胎和多胎的,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取消有关生育福利待遇,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双方停发奖金一年,三年内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情节恶劣,影响很坏的,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 已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又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收回《一孩父母光荣证》和已发放的奖励费用(包括保健费),并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后,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本人要求生育的,从批准之日起交回《一孩父母光荣证》和已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第二十八条 干部及有关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徇私舞弊,造成本单位或本地区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视具体情节,给予责任者以行政处分或罚款。
第二胎可以上户口,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就可以。
该回答在2006年7月27日由回答者修改过
2. 怎么写关于计划生育系统培训的简报跪求各位亲们!谢谢
简讯:
2月22日上午复****计化生制育指导站站长***一行工作人员来我公司为全体女工进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培训讲座。*****干部**为现场的女工进行流动人口的相关知识培训,总体分为新流动人口工作条例知识、计生保健知识、流动人口权利义务、政策法规等几个方面。这次讲座开办得很成功,到场人员均表示通过培训加深了关于国策的理解,丰富了日常计生知识,了解自身的权益与义务。会后,县计化生育指导站一行人员对公司女工进行了有偿及无偿的体检。
3.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我国抄关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7 号 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共十五条。
3、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4. 关于如何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演讲稿
如何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一是抓牢重点,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1)严查违法施政,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修订和完善,严格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八项纪律”,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2)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按照“三严格一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强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继续发挥法院计划生育执行室的作用。(3)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扎实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在2007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优化生育环境,切实树立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良好风尚。
二是破解难点,探索完善“六位一体”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4)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积极开展城镇特殊人群计生奖励落实。(5)构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长效机制。规范救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认真开展2008年度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作。(6)做好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核工作。切实抓好人员初审、资格确认和材料报送等几个关键环节,资格确认后将人员名单在考生所在学校张榜公示,最大限度避免弄虚作假,把好事做好,取信于民。(7)着力推进“计生惠民行动”。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在关注整体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计划生育家庭的具体利益,整合现有资源,积极探索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奖、优、免、救、扶、保”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全面推进“计生惠民行动”,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生育观念,发挥计生惠民的整体效应。
三是培树亮点,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便民维权体系。(8)全面规范再生育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再生育审批的管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申请再生育审批“阳光工程”实施办法》,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责任,确保质量。(9)继续推行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深化乡镇计划生育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建设,规范管理,完善首问责任、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使群众更加方便办事,明白收费标准,节省办事时间。(10)积极参与“两院”建设。敬老院、光荣院建设是2007至2008年市级立项的重点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将当地计生家庭、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纳入敬老院和光荣院的范畴,优先入住,统一供养,突出计划生育特点。(11)规范加强计生信访工作。对重复越级进京、赴省上访老户,积极作为,努力寻求解决方法。加大计划生育矛盾排查力度,及时发现矛盾隐患苗头,切实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加大信访案件查办、督办力度,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中的重要作用。
四点意见: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人口计生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关注政策法规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位置,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相关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分管领导要尽职尽责,既要为一把手当好参谋,肯动脑筋,吃透政策,又要善于带好队伍,凝聚力量,破解难题,力争达到工作方法与工作效果的统一。二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对紧急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重大违法侵权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相应责任。三要讲究工作方法,培树先进典型。适宜的工作方法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工作推进中要讲究方法策略,既要善于扎实苦干,整体推进,又要勇于探索,善于总结,抓好典型,以点的突破来带动整体水平提升。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选好配强工作人员,县乡两级一定要杜绝合同工、临时工执法问题。乡以上计划生育法制机构必须至少配备一名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行政执法队伍,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5. 计划生育培训有哪些
一是县人口局、县计生协、县计生服务站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办事上报审批程序、业务知识、有奖举报、打击“两非”、协会知识、优质服务等相关内容系统整理,先后编印发放了《永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实施细则》、《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手册》 (一) (二) (三) (四)、《“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宣传手册》、《计生协会基础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供计生干部宣传学习用。 二是县人口局抽调统计、宣传、流动人口、协会、技术服务等各股室业务骨干组成业务培训团,巡回到各乡镇对乡、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将考试成绩在各乡镇计生工作会上进行通报,以激励、督促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学习、钻研业务。 三是县人口局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有侧重点地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先后举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培训班;签订了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的72个部门、单位计生干部业务培训班;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培训班;计生协会知识培训班;信息化建设、P&WIS系统培训班4期。通过培训,使计生专干及时掌握了新的政策、信息和业务知识,巩固熟悉经常性业务知识,为计生工作全面、高效运转打好了基础。 四是县人口局借督查、半年、年终考核的机会,组织乡、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进行业务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一个考核项目。一是检验计生工作人员对计生政策、业务的掌握程度,二是通过考试给大家一个再学习、再提高的机会,三是督促大家重视对计生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重视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五是在农闲季节,采用分片、分乡镇、分批的方式,对全县 225名镇计生专干,64名服务所技术服务人员, 240 名村专干、15名社区专干、925名自管小组长进行集中培训。县人口局加强师资力量,邀请省、市人口委相关领导、专家来为大家讲课。培训之余,大家在一起交流工作经验、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效提高了全县计生工作人员人口计生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
6. 关于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农村户口是要比城镇户口多生点吗?
7. 计划生育新政策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复理制办法》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共同生育超过两个子女,或者未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金额各地不一。可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咨询确定。
8.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
到相关的政府网站上面去下载比较正规
9. 单位组织育龄员工进行计划生育知识培训的内容包括哪些
县人口局、县计生协、县计生服务站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办事上报审批程序、业务知识、有奖举报、打击“两非”、协会知识、优质服务等相关内容系统整理,先后编印发放了《永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实施细则》、《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手册》 (一) (二) (三) (四)、《“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宣传手册》、《计生协会基础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供计生干部宣传学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