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4月29日中央召开的计划生育会议内容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2010年4月29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㈡ 计划生育纪检监督的职责是什么
您好!对本问题的回答参照《盐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叙述如下:
一、对所在部门党组及其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实施监督。
二、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实施监督。
三、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对所在部门及所管辖行业、领域内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与监察,调查处理驻在部门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行政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五、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及时根据驻在部门党组的部署,协助督促、指导和组织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开展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开展广泛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七、协助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严格按照程序和相关规定搞好计划生育资格审查和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建制工作。
九、承办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和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谢谢阅读!
㈢ 江阴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电话
江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民热线
投诉举报 0510-86861237
行风监督 0510-86861233
㈣ 2015年度计划生育服务站个人总结怎么写
四河村在驻点工作组及镇委、政府领导的关怀指导下,2015一年来,按照年初目标责任制,通过共同努力,完成了各项计划生育任务。我村总人口2638人,已婚育龄妇女596人,当年生育43人,其中1孩30人,2孩13人,领取独生子女证57人。 一、领导重视 村两委会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首位,实行村书记负总责,其他村组干部分户包片,层层签订责任书与工资挂钩,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实处,使人人都有责任感。 二、坚持例会报告制度 我村始终坚持例会制度,每月1号村组干部、信息员汇报上月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分析、核对,及时收集情况、交流经验、排查问题,综合分析、解决安排当月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情况明、底子清、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制作高档的计划生育宣传牌、宣传标语、公布栏,增强宣传力度,同时完成各项档案整理,流动人口分片管理,责任到人,从而将工作做的更细,更完善。 三、充分利用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心户长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是国策,我村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定期组织生殖健康检查,避孕节育,奖励扶助等知识培训,同时增强了生育文明的评选活动,使广大育龄妇女自觉执行计划生育。通过宣传全村无一例人工终止妊娠,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守法有效的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 四、坚持报表制度 我村各项计划生育报表都按时无误坚持上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档案管理规范、有序、齐全。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有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发扬成绩,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我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做的更好。 【2015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总结(二)】 2015年,我镇的计生工作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局大力支持及强力指导下,始终坚持执行基本国策不动摇,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的,以整顿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以人为本、利益导向、优质服务、依法治育、确保经费、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扎扎实实的开展计生工作特别是提高统计质量及行政执法工作,使群众的婚育观念得到逐步改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得到增强,计生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计生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轨道,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和谐的人口环境,。截止2015年9月底,全镇总人口为50159人,其中育龄妇女12966人,已婚育龄妇女11476人,一孩妇女5951人,占已婚育龄妇女51.85%。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共上报出生582人,符合政策生育的475人,不符合政策生育的107人,计生率为81.65%;出生率为9.7‰;自然增长率为 6.14‰。统计数据质量指标均运行正常。一年来,通过全镇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保障计划生育投入,提升计生系统服务水平,从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及优质服务、村民自治、利益导向、依法治育、“宣传月”、国家数据质量评估等领导小组,组建了以党政领导为组长、各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驻村干部、计生办人员和村干部为成员的5个计生工作宣传组,常年开展计生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孕前型管理和国家免费孕前出国留学网优生健康检查、社会抚养费征收、利益导向等工作,对各村、各部门、驻村干部签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考核办法,奖惩逗硬。坚持“一票否决制”,一年来党政主要领导专题研究计生工作共6次,解决在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使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开展。 二、依法行政,依法治育 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一孩申请审批及二孩把关上报审批制度,认真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实行政务、村务全面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在行政执法中,实行“三公开”,即:公开各种办证程序,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计生政务。一年来,共发放生育服务证285人,其中再生育审批13人,执法过程中无集体上访和违反“七不准”和“十禁止”案件。开展行风和优质服务等工作评议活动,使计生执法文明、高效、正确。 认真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和省、市、县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意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各部门、干部的年终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实现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认真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个人档案,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加强了对流入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和办事处联系,建立双向管理约束机制。一年来信息接收回复率100%.加强对流入人口的服务管理、验证,简化了流动人口办证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最大限度的方便流动人群,真正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依托平台、强化基础,确保全员人口信息及时、完整、准确。 今年在去年监测点工作的基础上,狠抓统计质量不放松,多次由镇、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主要调查近5年以来的出生人口、大龄青年的清理、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身份证核实、流动人口外出情况、人员类别、迁出及死亡情况等等,并建表立册,及时上报和修正系统数据,确保全员人口信息完整、及时,降低逻辑关系错误,在国家数据质量评估工作中我镇的全员人口数据完整性及逻辑关系的正确率均达100﹪. 四、服务新农村建设,构建新型生育文化 我镇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规划,以“宣传月”为契机,以宣传生育政策、奖励政策、免费政策、处罚政策等计生法律法规政策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计划生育宣传活动月”、节假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镇党委、政府召开了三次、606人次参加的全体机关干部和村三职干部会,贯彻了县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暑“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的相关工作。利用计生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了宣传网络建设,在全镇25个村建立了生育文化大院、茶园,创建了邓隆路、付盘路计生文化宣传长廊,不断更新宣传内容,使生育文化大院和宣传长廊更贴进百姓生活,潜移默化群众的婚育观念,为计生依法行政,形成了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确保达到宣传效果,使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进入千家万户,人人皆知,努力转变群众生育意愿,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和谐计生。 五、以人为本,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 镇计生服务站尽最大努力开展计生优质技术服务,健全了村级计生服务室,建立了育龄夫妇生殖健康服务平台,对全镇的育龄妇女实行了信息化管理。始终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和“三大工程”为重点开展优质技术服务工作。在生育文化茶园设立避孕药具知情选择栏,在镇计生服务站设立避孕药具知情选择专柜。组织服务对象参加避孕方法“双向知情”培训,受术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自己的实际选择避孕方法,与服务站签订知情同意书。加强对避孕药具发放指导及随访工作,健全避孕药具发放网络,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新技术和新产品;建立出生缺陷监测干预网络,广泛宣传符合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到县计生指导站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广泛开展育龄妇女孕情、环情监测和健康检
㈤ 计生委消失了,怎么没人关注
计生委没有消失,只是并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里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根据方案,将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同时,将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将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形成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其中,五年前成立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将不再保留,而是新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引起关注的是,37年后,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可能第一次拿掉计划生育这个名词。
“计划生育”本身是一个中性词,既包括限制性的计划生育,也就是生育控制,也包括鼓励性的计划生育,也就是鼓励生育。
由于我国长期实施的以“独生子女”为主导的生育控制政策,让计划生育这一词汇凝固化为生育控制。所以,在民间,计划生育已经完全被固化为“结扎”、“引产”等生育控制的形象。
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中央的既定方针。自“双独两孩”、“单独两孩”、“全面两孩”后,进一步完善生育政策,实施自主生育也是大势所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2、人事司。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3、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4、财务司。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5、法规司。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6、体制改革司。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7、疾病预防控制局。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8、医政医管局。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9、基层卫生健康司。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10、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11、科技教育司。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12、综合监督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13、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14、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15、老龄健康司。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妇幼健康司。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17、职业健康司。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18、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19、宣传司。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20、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21、保健局。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中央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代管中国老龄协会,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民政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民政部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海关总署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编制国境卫生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海关总署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并及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5、与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并制定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㈥ 广卅市计划生育总结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信息公开——计划总结”2016年月26日公布的广州市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总结全文如下:
一、“十二五”期间广州市卫生计生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州市卫生计生委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大力推动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改革,圆满完成了“十二五”目标任务,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居民平均期望寿命提高到81.34岁(2014年末),比2010年增长了2.3岁。孕产妇死亡率从15.02/10万下降到4.42/10万,婴儿死亡率从4.04‰下降到2.96‰。居民健康水平综合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医疗资源快速发展,体系渐趋完善。2015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724个,其中医院22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219个。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5.57张。全市卫生人员15.4万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1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08人,人数稳步增长。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3人。覆盖市、区、乡(街)、村(社区)的四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快发展。
——医疗服务能力大幅增强。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诊疗数1.41亿人次,院前急救患者总数23万人次,入院261万人次,医疗机构病床平均使用率为85.36%,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为9.1天,医疗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应对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突发疫情。严防死守,确保了埃博拉出血热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零输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大幅提高,病死率下降57%。启动实施了梅毒防治、耐多药肺结核防治、消除疟疾,以及窝沟封闭、大肠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完善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鉴定、补偿相关工作规范。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启动健康城市建设。
——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十二五”期末,全市户籍总人口855.42万人,户籍人口年均出生人数9.87万人,年均自然增长人数5.26万人,平均自然增长率为6.34‰;常住人口年均出生人数15.06万人,年均自然增长人数10.26万人,平均自然增长率为7.58‰。全市常住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保持平稳上升态势。
——爱国卫生工作创新发展。顺利通过第一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设了全国首个爱国卫生运动文化园地;成立了广州市控烟办,创建广州市无烟单位2360个。
过去五年,是卫生计生工作大整合、大融合的五年,也是卫生计生事业大改革、大发展的五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委政府主导,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统筹推进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撤并原市卫生局,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建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医改办划入市卫生计生委,各区相应进行了机构改革,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实现了“职能统一,资源整合,队伍融合”的工作目标。二是探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市政府出台“1+3”文件政策,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共组建了27个医联体,加强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全市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4%的镇卫生院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和完善了基层绩效工资激励机制,扩大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白云、花都、南沙和原萝岗区实现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三是稳妥推进从化增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013年在全省范围率先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初步建立起新运行机制,目前,试点医院业务量和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药品和医药耗材支出比例逐步下降,群众看病实际费用小幅下降。四是鼓励发展社会办医,鼓励医生多点执业,目前已登记多点执业医师968人。
(二)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确保计划生育政策平稳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抓落实。调整完善了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和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全覆盖。市本级共对4个属地厅局级机团单位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二是重在惠民明导向。将全市的各项普惠制度与对计生家庭的特惠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了计生特困家庭的保障水平,兑现“四项制度”奖励扶助,受惠群众约32.59万人,兑现奖励扶助金高达18.45亿元。三是以人为本优服务。实施免费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三大病种产前筛查诊断项目,建立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控体系,受惠群众70余万人。推进了《计划生育服务证》与市民卡融合工作,简化了办理程序。四是突破难点促整体。赋予社区网格员计生工作职责,延伸工作手臂。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专项活动和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深化流动人口计生区域协作,湖南、江西驻广州流动人口联络站相继挂牌开展工作。
(三)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上新水平。
一是不断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先后完成了广医一院就地改造二期工程、广医二院新门诊综合楼项目、惠爱医院江村院区扩建项目和市中医医院同德分院新建工程,推进了市八医院新址二期、广医五院临床教学综合楼项目一期工程和广医肿瘤医院医技影像大楼等项目建设。番禺中心医院、市一医院南沙分院、从化中心医院、花都人民医院、增城人民医院等一批医疗机构新建扩建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引导中心城区富余优质医疗资源加快向薄弱地区转移,医疗机构布局更趋合理,构建起15分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圈和30分钟农村居民卫生服务圈。二是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制定实施《广州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结合等级医院评审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做好平价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市属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广州实际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和医疗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逐步完善,调解成功率达85.2%。三是不断健全院前急救体系。新增南沙“120”指挥中心,形成以广州市“120”为中心,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等5个区为分中心的广州地区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体系。农村镇卫生院全部完成了救护车配置任务,实现了农村地区救护车装备率100%,院前急救网络全覆盖。四是持续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95.89%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7.52%的村卫生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26.49%;花都、海珠、白云等区成功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6个区通过复审,全市共有9个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 3家中医医院被评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加强中医专科建设,新增国家、省重点专科项目5项、14项,目前共有国家、省重点专科9个、27个。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新增7家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市共有9家示范单位。
(四)注重体系机制建设,持续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不断健全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统筹协调,构建长效防控机制,有效应对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病疫情;2015年,早部署,早行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持“防、控、治”并重,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增长的不利形势下,我市登革热防控成效明显, 全市共报告本地病例54例,与2014年同比下降99.9%,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严防死守,确保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零输入,受到国家的表彰。扎实推进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防治工作,重大疾病防治成效显著。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8%以上,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推进健康城市十五项行动,开展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实施重性精神病医院社区一体化工作。二是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建立起政府主导,卫生牵头,多部门参与、广佛肇清协同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成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形成准确快捷的信息分析报告系统。三是不断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财政补助从2010年的人均25元提高到2015年的50元,服务项目从11大项增加至12大项41小项,基本覆盖了居民生命全过程。落实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是不断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进实施母婴安康行动计划,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标准化建设,完善我市危重症孕产妇、儿童救治网络,市区重症孕产妇、儿童救治中心分别增加到23所、12所,实行孕产妇保健分类管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综合管理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五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颁布《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出台实施《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新增3个国家卫生镇、13个省卫生镇,省市卫生村700多个;改造农村农户卫生厕所近2万户,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组织各控烟执法部门检查各类单位(场所)近43万个,处罚单位(场所)34个、违法吸烟个人574人。
(五)强化人才科技保障,不断提升卫生计生治理能力。
一是落实“人才强医”举措。先后制订实施《广州市卫生局优秀科技人才管理办法》、《广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好委管优秀人才制度,至2014年底,原市卫生局局管优秀人才99名,2015年广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项目评审出医学重点人才120名,医学骨干人才21名。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力度,共培训全科医生359人次,与英国伯明翰大学合作建设首批“中英全科医生服务培训示范基地”,深化广州市和伯明翰大学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完成了省安排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任务,共培训住院医师4775名。二是实施“科技兴医”战略。加大重点专科建设和科技创新力度,市属医疗机构创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7个,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特色优势的市医学重点学科12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10个。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广东省科学技术奖41项(其中一等奖2项),获得广州市科学技术奖39项(其中一等奖8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近500项。三是推进“智慧卫计”建设。建立完善广州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联网医院全面启用广州市统一诊疗卡,统一预约挂号。先后开通“广州健康通”微信服务号、“手机应用APP”、支付宝等医疗卫生移动服务。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在全市151家助产机构启用。全市人口计生信息化综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多部门、多层级、跨地区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四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代孕、整治放射诊疗等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净化医疗市场。大力推进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强,监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五是开通了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话务量占全省八成以上;2015年接受群众咨询、求助等4万多件次,有效化解大量医疗投诉、协同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开设了医疗专家在线,科学权威解答市民关于看病用药的困惑,进一步拓展了服务能力。
“十二五”期间,其他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法治行风、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干部保健、对外交流合作、对口支援、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㈦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秘书处(党工委办公室、交流合作处)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督办、绩效评估、接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年鉴、史志及简报的编撰工作;统筹对直属单位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委机关的电子政务工作;统筹与市药品监管局的对口联系工作;统筹与港澳台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承担工委党务、工青妇、统战、侨务、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两代表一委员的相关工作;统筹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委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人事处(科技教育处)
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承担机构编制、调配、工资福利、干部任免、考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出国(境)政审、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指导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并推进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的规范化培训制度。
政策法规处(挂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普法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组织协调本部门执法责任制;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承办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规划和财务处(信息和统计处)
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管理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推动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机制;管理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基本建设;协助管理有关政府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并统筹全系统对口扶持、环保绩效考核和节能降耗工作。统筹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卫生统计及信息共享工作,统筹国家计划生育财务统计和家庭奖励扶助统计工作。
宣传教育处
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全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负责舆情监测和政务微博工作;负责宣传品管理和文图、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全市党政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理论教育工作。
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拟订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推动家庭医生责任制的实施;承担并指导妇幼保健、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人类精子库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指导、检查、监督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组织实施病残儿医学鉴定、出生缺陷干预项目;开展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绩效考核评估;指导、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
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处(综合监督处)
指导、监督和规范公共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督办重大公共卫生违法案件;按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环境对健康影响、传染病防治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
疾病预防控制处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统筹包括疾病控制、慢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等在内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之间,以及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绩效考核评估。负责爱卫会对口协调工作。
计划生育监督管理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研究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监督指导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的执行,负责计划生育执法工作,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政重大案件;指导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指导计划生育业务统计、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工作,参与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拟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指导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定计划生育奖励辅助政策;监督和检查生育指标的审批工作;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医政处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统筹全系统质量强市工作;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实施临床路径和优质护理服务;指导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监管,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承担医疗救护指挥调度工作;监督医疗服务广告和义诊备案管理;承担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工作;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统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中医处
拟订中医、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研究建立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体系;指导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指导、协调和组织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协调与指导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干部保健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协调;负责跨区域医疗资源应急调配协调;统筹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值班管理工作;统筹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㈧ 汶上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怎么样
简介:汶上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始建于1986年10月,全站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是集汶上回县计划生育技术培训、避答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及计划生育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曾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省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省级优秀服务站、达标服务站、县级示范站,省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市科技服务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
注册资本:532万人民币
㈨ 乡镇计划生育行风建设都有哪些内容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今年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五五”普法和“计生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运用计生小报、计生宣传壁、标语等形式,广泛进行计生法制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通过开展“请农民工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通过开展计生系统行风测评,群众对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满意度达95%以上,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水平。
二、强化干部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紧紧围绕“能力提升年”这一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镇村计生专干的培训。每月5日定期召开月例会,以会带训,重点就计生统计、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培训。此外,还经常化开展 “五五”普法知识培训。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干部每年由上级组织培训一次。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镇村干部依法工作的水平。
三、强化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是计生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严格按程序办事,避免随心所欲,从而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统一使用规范化的执法文书,做到一案一档,文书规范。大力开展“阳光计生”,定期公开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名单和违法生育及处理情况,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四、强化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通过狠抓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把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无一例乱费、乱罚款的现象。
五、强化执法力度,坚持文明执法。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超生对象,加大处理力度,维护了法规的严肃性。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七不准”,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六、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一是接受党委、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人士、社会舆论的监督,同时通过在群众中开展行风测评,各项工作基本达到满意。二是镇政府每年集中开展执法检查4次,平时采取个别抽查指导;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