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心得总结 > 免疫规划培训计划

免疫规划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1-02-13 11:33:01

❶ 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督导报告怎么写

乾县2009年上半年免疫规划工作总结
一、 疫苗发放
2009年全年冷链运转7次,共发放疫苗支/丸.糖丸13860丸、普通三联2915支、乙肝3950支、卡介苗405【乡镇】支、流脑2620支、流脑A+C 3656支、二联790支、乙脑5495支、麻腮3110支、麻风2147支、精致三联3554支.
二、 “七苗”报告接种率
1、 2009年1-6月份常规免疫疫苗报告接种率
疫苗名称应种人次数实种人次数报告接种率%
乙肝疫苗53015301100
卡介苗16211621100
脊灰疫苗86758675100
百白破三联疫苗9985998199.9
麻疹疫苗2337233599.9
乙脑疫苗4427440099.3
流脑疫苗9761575899.9
2、七苗调查接种率
县CDC对全县各乡镇管辖内的2006年6月1日——2008年6月30日出生的儿童进行了1次接种率调查,覆盖25个乡镇的30个村,共调查了 208名儿童.调查结果如下:
建证197人,建证率为95%.建卡200人,建卡率为96%.
三、 计划免疫针对的传染病发病情况 :
2009年1-6月份共报告传染病2种9例.其中麻疹报告发病1例,为实验室确诊病例;15岁以下新生儿乙肝报告发病8例(实验室诊断6例、临床诊断2例)
其他计划免疫针对的传染病无报告病例
四、宣传培训
2009年3月24日全世界结核病宣传日、县疾控中心出动20余名同志对结核病宣传及计划免疫相关知识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共发放有效问卷100余份,宣传画50余张.
2009年4月20日,县疾控中心制定宣传计划安排、宣传标语及竞赛活动的内容, 2009年4月24日,我中心为了宣传“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知识,采用宣传车、播放免疫规划知识DVD并与新闻媒体合作,提供相关背景资料,并联合广电部门编辑、策划“4.25”宣传专题节目在《健康你、我、他》栏目播放,通过广告、字幕、互联网站短信宣传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另外,在县第一广场设立宣传点,陈列免疫规划知识宣传版面30余块,沿街悬挂横幅8条,并且县领导、局领导亲临现场参与宣传活动,并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共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宣传画200张,接待咨询人员3000多人.本次活动最有特色的是我中心与高庙幼儿园师生及儿童家长进行了免疫规划相关知识竞赛活动,并排练了相关的寓教于乐的文艺节目,并邀请县领导和局领导参加给与指导.
根据中心的实施方案,各乡镇利用黑板报、贴标语、挂横幅、发放宣传
单、设立咨询点等方法进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宣传,重点对留守儿童及偏远地区的人群,我中心组装了宣传车在各乡镇巡回播放宣传录音.
五、积极开展集中式接种及规范化门诊的建设
2009年元月份峰阳镇、注泔镇开始实行集中式接种试点工作,并着手大力开展门诊建设工作.2009年3月1日,计免科部分同志及实行集中式接种的两个乡镇卫生院(峰阳镇、注泔镇)的院长和防疫专干去咸阳渭城区疾控中心学习集中式接种模式先进的管理经验,对我县实行集中式接种给予了很大的帮助.6月底我县峰阳、注泔卫生院的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已全面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中.
六、积极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全县25个乡镇除乾陵、长留、杨汉、铁佛、吴店无信息化编码,王村无电脑外,其余19个乡镇均开展信息化输入工作,临平、薛录、马连、梁山、灵源、新阳完成目标儿童的输入情况外,其余乡镇均在输入进行中,截止6月30日完成05—09年8526名目标儿童的输入工作.
七、脊灰强化工作
根据省市脊灰强化工作安排,我们于元月5—10日对全县所有0—48月龄儿童进行了一次脊灰强化活动.
本次脊灰强化共登记接种对象23600人,发放疫苗24000人,发放宣传单、告家长通知书5000份、宣传画200余张、宣传版报2面、悬挂横幅30余幅、书写并张贴宣传标语600份.在电视节目《健康你我他》中播放脊灰强化通知字幕广告一篇,连续10天.参加本次强化的县、乡、村领导及工作人员60余人,接种目标儿童23520人,接种率99.66%.于元月15日已圆满完成第二轮强化工作.
元月8日,疾控中心督导员快速评估,全县共抽查目标儿童721人,服苗儿童721人,上卡儿童721人,接种率达100%.
八、督导
2009年1-6月份对乡镇免疫规划工作共督导4次,每次对部分乡镇按照督导内容严格进行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书写下乡督导意见书,限期改进.1-6月份以通报形式共反馈给各乡镇2次.
加强常规免疫项目工作
2009年2月6日,基层医务人员,儿童监护人预防接种知识传播策略项目基线调查培训会在县疾控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省疾控中心计免科科长刘西珍、张少白、项目主管张峰等同志及市疾控中心计免科科长刘军礼、副科长张建勇等同志出席了培训会,省疾控刘西珍科长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基线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培训,会后县疾控中心立即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并及时开展基线调查,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情况分析、总结、上报.
2009年5月4日,乾县基层医务人员,儿童监护人免疫规划传播策略项目启动会在县疾控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会上省市专家组就项目实施细则及具体的实施办法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我县项目的具体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月3日乾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暨预防接种知识传播策略效果评估培训会在县人民医院行政二楼会议室召开,会上省市专家及县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对乡医和防疫专干就项目实施细则做了重要培训.
截止6月30日,县疾控中心已经组织完成了《乾县基层医务人员、儿童监护人预防接种知识、传播策略效果评估项目实施细则》第一阶段的干预督导任务.
城关、王村、注泔三乡镇共登记目标孕产妇306人,干预督导乡村级医务人员59人.
存在的问题:
1 新生儿摸底不到位,建证建卡工作未能达到100%
2常规报表存在逻辑性错误,不能按照要求进行上报
3单苗接种率和五苗覆盖率未达95%的标准
4存在卡证不符现象
5乡村级免疫规划常规知识掌握不够
6、AFP病例至今未上报1例,(全年共3例上报任务)主动监测力度不够,针对传染病上报工作不及时.
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督导力度.
县级对乡村级、乡级对村级督导覆盖率要达100%,
2、加强培训工作
对于乡村级的培训要继续加强,大型培训会和分片培训以及面对面交流培训相互进行.乡级对每次冷链运转前的村医培训要加强.
3、县乡级加强对常规报表的审核、验收.争取从第一手资料正规做起.
4、加大主动监测工作,各级积极主动按要求上报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疫情.

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办法正文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3月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❸ 怎样做65岁的老年人体检培训计划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归档目
乡级项目资料归档目录
第一卷 项目管理
1、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含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政府文件)
2、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调整文件(政府文件)
3、村级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调整文件(政府或村委文件)
4、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2015年发展规划
5、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年度计划
6、乡镇行政区划分布图、人口及基础资料统计资料
7、乡镇卫生资源基本情况一览表
8、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工负责一览表(责任科室、负责人)
9、乡镇对村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
10、考核、奖惩记录(通知、标准、原始记录、总结评价)
11、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活动记录
12、乡村医生例会及其他资料
13、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资料(签到、教材、试卷、小结、相片)
14、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记录
15、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表、明细帐
16、各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发放表
17、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小结、全年总结
第二卷 健康教育(资料按五卷一册要求整理归档,可参考部分内容)
1、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组成文件(单位下文并加盖公章)
2、健康教育相关制度
3、乡村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统计表
4、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含签到及有关材料)
5、乡镇健康教育2011年工作计划
6、乡镇健康教育2011年半年工作小结、全年总结
7、乡镇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乡政府文件)
8、乡镇控烟工作计划、总结
9、乡镇突发分共卫事件健康教育应急预案
10、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情况统计表(乡镇卫生院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不少于1个,每机构每2个月至少更换1次内容)
11、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记录单(底稿)
12、乡镇卫生院播放音像资料记录表(每机构每年不少于6种)
13、乡镇卫生院宣传资料印刷记录表(每机构每年不少于12种)、发放记录表(候诊室、咨询台、健康教育室等)
14、乡镇各村墙体标语设置统计表
15、乡镇健康宣传资料发放到村领取登记及统计表
16、乡镇宣传资料发放到户考核记录
17、健康宣传入户资料(底稿)
18、乡镇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行为形成率试卷及统计表
19、乡镇中、小学(三年级以上)健康教育课程表、教材、教案、教学计划。(如防治艾滋病知识)
20、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培训计划、总结
21、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培训资料(记录、教材、试卷)
22、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利用2.4世界抗癌日3.24世界结核病防治日4.7世界卫生日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5.12国际护士节5.20中国母乳喂养日5.31世界无烟日6.26禁毒日9.21世界老年性痴呆病宣传日10.8全国高血压日10.10世界精神病卫生日11.14联合国糖尿病日12.1防艾日、各乡镇传统节日、坡会等开展健康宣传活动,每年至少9次)
23、健康知识讲座(乡镇卫生院每月1次,村卫生室每2个月1次)
24、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活动资料(防骨质疏松、康复训练等)
25、健康教育活动相册:
26、上级相关文件
第三卷 慢性病管理(按病种分档案盒管理)
(一)高血压、糠尿病
1、乡村慢性病防治组织(卫生院文件)
2、慢性病防治相关制度(防治工作制度、管理实施方案、35岁心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慢性病登记、报告制度等)
3、慢性病筛查流程图、随访流程图
4、慢性病防治工作计划
5、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记录《门诊日记》及统计表
6、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管理情况统计表(详细花名册)
7、 随访评估表(每年4次面对面随访记录表)
8、会诊、转诊单
9、健康体检工作计划、小结
10、健康体检表(每年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
11、高危人群干预、健康指导活动记录
12、慢性病防治工作月报表
13、血压、血糖控制率统计及原因分析
14、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宣传资料及其他资料(专题活动相片)
15、慢性病防治工作全年总结
16、上级相关文件
(二)精神病防治
1、精神病防治组织、工作计划(政府文件)
2、精神卫生宣传教育计划、防治知识培训计划(卫生院文件)
3、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4、精神卫生宣传底稿、记录、小结、相片
5、精神病防治知识培训签到、教材、试卷、满意度调查、小结
6、精神病人登记表(含监护人详细信息)
7、精神病人档案卡(含病人基本资料、疾病名称、治疗方案及指导意见等)
8、精神病人家庭随访管理方案
9、精神病人随访记录表(每年4次,服药情况记录、病情评估)
10、精神病人分类干预活动记录表
11、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统计表(与上年度比较)
12、乡政府防治精神病工作全年总结
13、上级相关文件
第四卷 重大传染病防治
(一) 结核病防治
1、 乡村结核病防治领导组织(卫生院文件)
2、 结核病免费诊治公告及防治相关制度、职责
3、 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文件通知
4、 乡镇结核病管理情况统计表
5、 结核病任务分解表、病人发现进度月报表
6、 结核病防治流程图
7、 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登记表
8、 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及转诊登记本、转诊单存根
9、 乡镇肺结核病人管理登记本
10、医疗机构抗结核药品发放登记本
11、责任医师结核病工作日记(含有结核病可疑症状推荐、网络报告肺结核病人追踪、管理病人的治疗督导情况记录等)
12、肺结核病人管理通知单
13、结核病防治培训材料(通知、签到、材料、试卷、照片)
14、“3.24”结核病防治日宣传计划、小结、相片
15、结核病半年、全年总结
16、上级相关文件
(二)艾滋病防治
1、乡政府防治艾滋病组织、工作计划及相关制度
2、艾滋病宣传资料发放登记表
3、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调查表
4、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覆盖率调查评价表
5、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统计表及调查评价
6、居民艾滋病宣传材料入户率调查表及评价
7、辖区内中学在校生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讲课教材、记录、小结)
8、各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墙体标语统计及相片
9、“12.1“艾滋病防治日宣传计划、记录、小结相片
10、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资料底稿及相片
11、接受上一级防治艾滋病培训记录、学分及证书复印件
12、乡镇对村艾滋病培训材料(计划、签到、备课、试卷、记录、小结)
13、艾滋病感染者、病人流动和随访记录及高危人员管理记录本
14、高危人群、外来媳妇调查登记记录本
15、艾滋病防治工作半年、全年总结
16、上级相关文件
(三)其他传染病防治材料
1、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卫生院文件)
2、传染病防治相关制度(管理、登记、报告、转诊、疫情处理、消毒隔离)及传染病报告工作流程
3、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有自查记录
4、传染病登记本
5、传染病报告记录、传染病报告卡表
6、传染病漏报调查记录
7、疫情个案调查表
8、传染病疫点、疫区处理记录
9、狂犬疫苗接种记录及暴露者伤口处理记录
10、急性已肝病人随访记录
11、法定报告传染病统计表
12、《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知识培训(计划、签到、记录、试卷、小结)
13、疫情值班制度、值班表、值班记录
14、计划免疫针对性传染病、应急接种记录
15、传染病防治半年、全年总结
16、上级相关文件
第五卷 妇女保健
(一)妇保资料
1、基本概况
(1)上级文件包括县妇保院下发的月工作安排等
(2)妇幼人员、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职责
(3)服务对象统计及服务概况
(4)已婚育龄妇女统计表
2、宣教记录(宣教计划、小结、宣教底稿及图片)
3、会议记录本(包括县、乡两级会议及参加县培训记录本)
4、对村培训资料(培训计划、小结、试卷、培训讲稿、签到本)
5、计划总结工作资料(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及年终工作总结)
6、专题活动计划及小结
7、围产保健卡(孕期5次产后2次随访服务记录表及体检单)
8、孕产妇系统管理统计表
9、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表、统计表
10、高危孕产妇登记表、统计表
11、孕产妇死亡、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统计表
12、孕产妇体检方案(计划,每年一次较完整的体检含一般体检、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等、小结、相片)
13、更年期、老年期妇女保健台账(健康教育计划及讲稿)
14、婚前医学检查统计表
15、更年期、老年期妇女保健情况统计表
16、孕妇健康管理率、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统计及分析
(二)产科资料
1、产科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2、有关法规及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省实施办法文件
(2)《爱婴医院评估标准》
(3)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
3、有关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许可证)
(3)助产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助产技术证等复印件
4、继续教育及新技术
5、产科各种医疗文件
(1)门诊工作日记(全年原件)
(2)分娩登记本(全年原件)
(3)新筛登记本
(4)处方质量检查统计表(按月统计)
(5)病历质量检查统计表(按月统计)
(6)会诊、转诊、三级查房、急、危症抢救、疑难或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等原件
(7)产科护理文件
(8)各种保洁、隔离、消毒措施及相关记录表
(9)产科质控记录单
(10)《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登记表
6、计划生育相关登记
(1)分娩登记(与产科共册)
(2)计育生育门诊手术记录
(3)住院终止妊娠登记、病历
(4)孕妇超声检查登记(原件)
(5)终止妊娠药品使用个案登记、领取记录
第六卷 儿童保健
(一)免疫规划
1、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免疫规划相关制度
3、预防性接种工作计划、总结
4、0--7周岁儿童计划免疫建卡情况统计表

(请参照县疾控中心要求整理年度资料)

(二)儿童体检
1、基本概况
(1)上级文件包括县妇保院下发的月工作安排等
(2)妇幼保健人员、组织、网络
(3)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职责
2、7岁以下儿童统计表(花名册)
3、出生婴儿登记表
4、基层指导记录
(1)7岁以下儿童体检统计表
(2)儿童体检通知发放记录
(3)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1周内)、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
(4)1岁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5)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6)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7)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记录(底稿及图片)
(8)体弱儿童专案管理登记表及记录表
(9)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表及报告卡
(10)儿童系管情况统计表
(11)托幼机构人员名单
(12)年终儿童体检发育评价情况统计分析报告、贫血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13)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第七卷 老年人健康管理
1、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总结、制度与职责
2、60岁以上老年人花名册
3、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花名册
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情况统计表
5、健康管理服务记录(健康评估、完整体检、辅助检查、健康指导)
6、预约下次健康管理服务通知单
7、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设备登记表
8、老年人家庭访视记录、个体化宣教记录
9、老年健康宣教资料
10、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
11、老年人体检疾病分类统计及病因分析报告
第八卷 卫生监督协管
(一)计划总结、制度、职责、培训
1、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总结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职责、培训记录
3、卫生监督管理情况统计表
(二)食品卫生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监测一览表
2、食品卫生宣教档案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档案
4、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记录表
5、食品安全事件协作调查记录表
(二)职业卫生
1、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2、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3、可疑职业病报告记录表
4、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记录
5、职业(放射)卫生单位巡查活动记录
(三)饮用水卫生
1、辖区居民饮用水供给基本情况档案
2、饮用水供给单位卫生档案
3、饮用水供给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记录
4、饮用水安全事件报告记录
5、开展饮用水安全巡查活动记录
(四)学校卫生服务
1、辖区学校统计表
2、学校宣传栏设置、内容、相片
3、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活动记录
4、辖区学校巡查活动记录
(五)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
1、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调查线索表
2、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登记表
感觉这样的提问没有什么意义
建议看看书,查查资料

❹ 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社会捐助资金使用有计划、有项目,有成效。

充分认识到的重要性,深化医疗卫生制度,紧迫性和艰巨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二)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必须立足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正确的改革原则。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并为人们提供一个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个系统改善医疗卫生,全面加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四)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心理健康,紧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网络的基础上,以改善医疗保健系统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劳动力,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促进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

(五)进一步完善卫生保健系统。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作为主要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共部门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办医原则,结构合理,建筑,医疗服务体系覆盖城乡。

(六)加快建设医疗保险制度。速度?了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形式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分别在城镇就业人口中,非劳动人口在城市地区,农村居民和城市和农村的贫困人口。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大病保障的重点,逐步延伸到门诊小病,并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建立明确的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共享一个合理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实现社会互助共济。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水平的资金和协调水平,缩小的保护水平之间的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的。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覆盖就业人口,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2009年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老人,残疾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水平政府补贴,适当增加农民的支付,提高保障能力,提高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提供补助金的困难人群,被保险人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建立一个强大的底线。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基本医疗保险。

鼓励工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医疗互助活动。鼓励和引导发展的广泛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慈善医疗援助。

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接口。转移接续,积极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着重于改善搬迁的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集中在城市和农村的农民工流。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付款责任将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所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与当地司法管辖区。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索赔程序,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方案的需求超出了基本的医疗保障。的前提下,以确保他们的安全和有效的监督,积极倡导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健服务。

(七)建立和完善药品供应体系。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物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必要的预防和治疗,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国和西方医学的原则,结合的特点,我们的药物借鉴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应,政府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以保障基本药物的安全系统。国家制定基本药物的零售价格,在指导价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采购价格出价情况。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的比例。

规范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和流通秩序,促进制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行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建立便民利民农民,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完善药品储备制度。特别支持小剂量用药,急救药品的生产。规范药品采购,必须坚决商业贿赂在购买和销售药品。要加强监测药物不良反应,药物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疗卫生体系有效规范的操作

提高药品和保健工作的管理,投入品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人才,信息,法制建设,保护,有效规范了医疗卫生系统的运作。

(H)建立一个协调统一的医疗卫生管理系统。的实施,对整个行业的定位和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连接到的关系和经营性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中央,省级可以设置少量的熊医学研究,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以及承担的国家或地区专科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疑难杂症的县(市)主要负责行为的县级医院,农村卫生医院市政府禹贡李

加强区域卫生规划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科学发展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医院建设和设备配置标准。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资源,医疗机构不符合要求的计划逐步将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鼓励共享,提高医疗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新的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投资的重点在农村和社区卫生的薄弱环节,。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分配的监督和评价机制。

推进改革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从需要加强公立医院,公共福利和政府的有效监督,积极探索政事分开,单独管理多种形式的操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是负责卫生发展规划,资格获得,标准,服务和监管的行业管理职能,并提供访问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的。

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度。中央统一发展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和政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和实施管理,创造条件,逐步提高整体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险资源的有效整合,逐步实现团结城市和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九)建立规范,高效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在预算中包含的所有的公共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政府的承诺的责任和任务,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明确类别的人员的职责,严格人员准入,加强绩效考核,劳动就业制度的建立,可以出租,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变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组织的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要求使用适当的技术,合适的设备和基本药物,为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维护公共性。要严格授权的人员配备水平,推行聘用的员工,并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能进能出和激励机制。要清除的范围和标准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并执行经批准的授权,批准了国际收支,绩效考核授予财务管理的做法,并探讨各种不同的收入和支出实施有效的管理,公共卫生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付的方式,严格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革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药品加成。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服务质量为核心,以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公平和有效率的位置。

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深化经营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明确,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权力制衡,责任,激励,约束,有竞争力的,动态的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的方式逐步改革医疗药物的机制使。通过实施不同的购买和销售药品加价的几种方法,建立了药学服务费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等措施,提高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这个地方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批准的平衡收到的款项超过支出超收上缴,差额补贴,奖励和处罚的各种管理办法”的试点。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施质量的服务和工作的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医务人员。

运行机制,提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医疗保险管理的能力和效率。

(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卫生支出责任。成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政府资助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提供均等。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的。特殊医疗服务,个人直接支付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也将增加健康投资,考虑到供应方和需求方。政府卫生支出占的比重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支出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保健费用,有效地减轻了负担,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开支的增长,经常性开支逐渐增加。新政府卫生支出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国家免疫规划,跨地区的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公共卫生机构建设补助以及给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

完善政府公共卫生投入机制。专业的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资金,开发,建设和运营成本全由政府安排,按照服务收入为财政专户的规定纳入预算管理。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健全机制,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完善机制,在城市和农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投资。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资金用于购买设备,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其正常运行的资金。包括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社会力量,采取购买服务项目的政府补助各地。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乡村医生给予合理的补贴和其他任务。

公立医院,政府补贴政策的实施。逐步加大政府投入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和公共卫生服务承诺的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中国传统医学(民族医院)医院,医院传染病,精神病医院,职业病防治和控制中心,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和其他投资政策上予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中的政府投资机制。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确保正常的资金的相关机构。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的发展。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外国资本运行的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提高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成立了一个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制定的指导的公立医院改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种方式,包括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国有企业,包括医院的运行。稳步推进试点的公立医院系统,比例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打开,以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和税收优惠。要加强社会依法运行在医疗监督。

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的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慈善捐赠。

(十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行政府指导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其余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中央政府负责制定政策和项目的医疗服务价格,定价原则和方法,由省级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基本医疗服务的指导价格为。按照服务成本,扣除财政援助,以发展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的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研究,探索改革的疾病的费用和其他费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医疗设备及仪器价格监测,检查治疗服务成本监审和检查,而其价格定期调整制度。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定价方法,提高透明度,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逐步引进新的药物和专利药品定价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实施后,仿制药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的传播速度。医院销售药品开展的差价收取药事服务费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加强的医疗用品和植物(介)入类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价格的控制和管理。声音的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规范的自主定价行为。

积极探索建立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成本约束的作用。

(十二)建立了严格有效的医疗和卫生监管系统。加强卫生监督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城市和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加强行为和质量监管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标准和质量的卫生服务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快制定统一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提高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加强访问和运行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加强监督的饮水安全,社会公共健康的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食品安全,医疗废物处置,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侵犯。

完善的医疗保险监管机构。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环节,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的监督。加强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病种付费,总额预付,建立激励机制和纪律约束机制。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的监管,促进规范发展。

加强药品监管。加强政府的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药品研究,生产,配送,使用,价格和广告监管。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模式增加重点品种的管理,监督和测试工作。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加强政府监管药品价格,有效抑制过高的定价。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建立的公共信息,社会各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业务系统的性能。加强行业自律。

(十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推进科技进步的医学和健康。的医疗和健康科学和技术创新作为国家科技发展的一个重点,努力克服制药技术困难,并提供技术支持,为人民的健康。在医学研究的投资增加,深化医疗卫生的科学与技术体系和机构改革,整合优势医学科研资源,加快实施医药科技重大项目,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强对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技术的研究和新的药物开发的关键技术,在医学基础和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中国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研究,寻求新的突破。开发和生产适合中国国情的医疗设备。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在科学和技术交流的健康。

加强医疗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员的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专业人员,以农村和城市社区和中西部地区。长期工作在城乡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职务晋升,业务培训,待遇和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提高全科医生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制度,鼓励参加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尽快。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的建设。标准化的培训体系,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建立住院医师。加强护理队伍建设,逐步解决护士的比例偏低的问题。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成长。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并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研究和探索注册医师多点的做法。资格规范医院管理人员,专门的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专业的管理团队。

❺ 计划免疫培训内容

1、各级领导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2、认真组织,加强管理,提高接种率。3、认真组织学习扩大免疫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实施。4、对存在疫苗混用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对挪用的疫苗,要求购二类疫苗进行充抵。5、禁止一类疫苗收费。6、严格杜绝一、二类疫苗混用。7、做好疫苗台帐的管理。8、做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录入,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❻ 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XX市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职责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核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
二、宣传国家卫生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建立家庭健康档案。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工作。
四、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指导。
五、积极开展农村除害灭病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技术指导。
六、协助村民委员会积极宣传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规定,热心为广大参合农民服务。
七、负责村级卫生监督。
八、完成疫情、出生及死亡情况等卫生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九、完成上级卫生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
附件2:
乡村医生行为规范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和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注重医疗安全,不乱收费,不违规多收费。
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经常利用各种时机,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适时进行健康教育,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好与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
附件3:
村卫生室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必须具备预防接种资质,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活动。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人员从事预防接种。
二、必须接受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参加例会、培训及考核。
三、完整收集辖区总人口数及0-14岁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及时掌握免疫规划目标儿童流入、流出和各月出生情况。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及时建立预防接种证、卡。
四、按时制订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五、接种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在显著位置公示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
六、认真履行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义务,按月规范实施预防接种,接种后现场观察15-30分钟,确保预防接种注射安全,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5%以上。每年秋季入学时,指导辖区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无接种证及未完成常规免疫的14岁以内儿童进行补证(种)。
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并对预防接种后发生的一般反应及时进行处理。
八、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参与疫情处理。
九、开展健康教育,及时张贴预防接种宣传画,设立预防接种咨询电话,接受有关咨询活动。
十、规范管理预防接种各类资料,年终对全年资料整理归档。
十一、实行以乡为单位集中式接种的地区,村卫生室负责辖区人口资料的收集上报、接种通知单发放、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与咨询、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查验接种证工作指导等工作。
附件4: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级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乡级管理。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乡级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级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
附件5:
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部门和健康教育机构的指导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强化农民群众良好卫生行为养成。
二、设置并管理本村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季节防病重点,进行各种类型的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及时在宣传栏内张贴、刷写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每月至少更换1次。接收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教育资料应及时存档。
三、以改变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为内容,开展乡村健康知识宣传。结合群众健康教育需求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高危人群为重点对象,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包括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防治知识等;引导村民养成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
四、定期按规定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在患者随访中针对病情开展口头教育,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五、加强控烟教育,引导村民争创无吸烟家庭,无烟办公室、会议室、诊室等活动。
六、积极指导和组织村民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除四害”活动。
附件6: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主要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本、处方、处置(注射、清创、换药等)登记本、输液卡等,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格式、内容、要求等。
二、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三、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不得自行编制名称或代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五、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
六、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5年,其中,处方存档不得少于3年。
附件7:
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三、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四、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院感的有关规定。
五、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六、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七、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八、村卫生室应在经审批卫生许可的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九、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附件8:
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二、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性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对病人热情、体贴。
四、对准备注射的药品,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凡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严禁再次使用。。
六、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不明显时,应果断、快速转上级医院。
七、抢救用药品、器械,定位放置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调整补充。
八、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注射室内每日消毒,定期监测。
附件9: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三、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四、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六、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七、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附件10:
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制度
一、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
二、在医疗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量。
三、医疗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原则,配备黑、黄、红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红色袋,装可以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他特殊废弃物。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每日及时处理清空。
四、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要先进行毁型处理,再消毒,最后集中焚烧或及时深埋。
五、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及感染病人排出的体液、浓液等,要先加1/5量的漂白粉,搅匀后加盖放置4小时,再倒入厕所。
六、完整保存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记录,并定期向辖区乡镇卫生院上报处理报表。
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变卖医疗废物。
附件11: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三、药房独立设置,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
四、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村卫生室药品以县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少于5年。
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七、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账相符。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九、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十、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附件12:
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做好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工作。
二、村卫生室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三、建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等相关登记并按照规范认真填写。
四、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五、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
六、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传染病流调、随访、疫点处理及密切接触者隔离等工作。
附件13: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一、村级卫生监督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组成部分,村卫生室医师为本村卫生监督信息员,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本村范围内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档案,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三、积极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对本村饮食服务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培训,对村民操办红、白喜事事先向乡镇卫生监督专干报告,并协助对食品卫生的现场进行监督、指导。
四、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尽最大努力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五、掌握辖区内医疗市场的相关情况,如出现游医和无证行医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协助查处。
六、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附件14:
村卫生室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一、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做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统一业务指导、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公共卫生考核。
二、以县区为单位,实施村卫生室六统一管理,即实行标识标牌、医疗文书、防保卡册、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用药目录六统一。
三、严格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业务培训,结合实践,主动自学,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县、乡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四、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的公共卫生考核,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考核每年至少组织进行2次。
五、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考核结果与村医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
六、乡村医生参加培训考核结果,年度公共卫生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及卫生室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重要依据。

❼ 资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二)负责制定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我省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并对全县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组织实施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指导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职责。
(十七)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要领导、重要外宾莅资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❽ 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按照卫生部 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第76号令)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政策、标准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保育员岗前培训及考核;收集并掌握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对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定期召开辖区托幼机构工作例会,交流信息,布置工作;收集、整理、统计、上报托幼机构相关报表,并形成本辖区分析报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第七条 其他部门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建筑、设备、大型游乐玩具设施等方面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儿童安全;
园区内不能种植有毒、带刺、有飞毛飞絮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对儿童生命、健康有影响的植物。
第十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招收有全托儿童的托幼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观察室。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市级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五条 新上岗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经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如:法定传染病、霉菌或滴虫性阴道炎、性病、化脓性皮肤病、眼结膜炎等),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七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定期膳食评价,保证膳食平衡,满足儿童正常生长发育,托幼机构的炊管人员应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专业培训;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全日制的托幼机构坚持每天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寄宿制不得少于3小时/天;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建立健康档案。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工作,1-2岁儿童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一年一次;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每半年进行一次视力筛查和口腔保健,每年进行一次听力筛查;积极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保证儿童身心健康;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工作的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有传染病接触史应检疫至检疫期后无发病方可入园。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开展儿童入托体检,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成都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2月13日由成都市卫生局颁发的《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附件:1.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儿童入托体检工作的基本要求
2.托幼机构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3.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略)
4.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略)
5.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略)
6.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略)

❾ 免疫规划信息化工作总结

乾县2009年上半年免疫规划工作总结
一、 疫苗发放
2009年全年冷链运转7次,共发放疫苗支/丸。糖丸13860丸、普通三联2915支、乙肝3950支、卡介苗405【乡镇】支、流脑2620支、流脑A+C 3656支、二联790支、乙脑5495支、麻腮3110支、麻风2147支、精致三联3554支。
二、 “七苗”报告接种率
1、 2009年1-6月份常规免疫疫苗报告接种率
疫苗名称应种人次数实种人次数报告接种率%
乙肝疫苗53015301100
卡介苗16211621100
脊灰疫苗86758675100
百白破三联疫苗9985998199.9
麻疹疫苗2337233599.9
乙脑疫苗4427440099.3
流脑疫苗9761575899.9

2、七苗调查接种率
县CDC对全县各乡镇管辖内的2006年6月1日——2008年6月30日出生的儿童进行了1次接种率调查,覆盖25个乡镇的30个村,共调查了 208名儿童。调查结果如下:
建证197人,建证率为95%。建卡200人,建卡率为96%。

三、 计划免疫针对的传染病发病情况 :
2009年1-6月份共报告传染病2种9例。其中麻疹报告发病1例,为实验室确诊病例;15岁以下新生儿乙肝报告发病8例(实验室诊断6例、临床诊断2例)
其他计划免疫针对的传染病无报告病例
四、宣传培训
2009年3月24日全世界结核病宣传日、县疾控中心出动20余名同志对结核病宣传及计划免疫相关知识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共发放有效问卷100余份,宣传画50余张。
2009年4月20日,县疾控中心制定宣传计划安排、宣传标语及竞赛活动的内容, 2009年4月24日,我中心为了宣传“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知识,采用宣传车、播放免疫规划知识DVD并与新闻媒体合作,提供相关背景资料,并联合广电部门编辑、策划“4.25”宣传专题节目在《健康你、我、他》栏目播放,通过广告、字幕、互联网站短信宣传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另外,在县第一广场设立宣传点,陈列免疫规划知识宣传版面30余块,沿街悬挂横幅8条,并且县领导、局领导亲临现场参与宣传活动,并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共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宣传画200张,接待咨询人员3000多人。本次活动最有特色的是我中心与高庙幼儿园师生及儿童家长进行了免疫规划相关知识竞赛活动,并排练了相关的寓教于乐的文艺节目,并邀请县领导和局领导参加给与指导。
根据中心的实施方案,各乡镇利用黑板报、贴标语、挂横幅、发放宣传
单、设立咨询点等方法进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宣传,重点对留守儿童及偏远地区的人群,我中心组装了宣传车在各乡镇巡回播放宣传录音。
五、积极开展集中式接种及规范化门诊的建设
2009年元月份峰阳镇、注泔镇开始实行集中式接种试点工作,并着手大力开展门诊建设工作。2009年3月1日,计免科部分同志及实行集中式接种的两个乡镇卫生院(峰阳镇、注泔镇)的院长和防疫专干去咸阳渭城区疾控中心学习集中式接种模式先进的管理经验,对我县实行集中式接种给予了很大的帮助。6月底我县峰阳、注泔卫生院的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已全面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中。
六、积极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全县25个乡镇除乾陵、长留、杨汉、铁佛、吴店无信息化编码,王村无电脑外,其余19个乡镇均开展信息化输入工作,临平、薛录、马连、梁山、灵源、新阳完成目标儿童的输入情况外,其余乡镇均在输入进行中,截止6月30日完成05—09年8526名目标儿童的输入工作。
七、脊灰强化工作
根据省市脊灰强化工作安排,我们于元月5—10日对全县所有0—48月龄儿童进行了一次脊灰强化活动。
本次脊灰强化共登记接种对象23600人,发放疫苗24000人,发放宣传单、告家长通知书5000份、宣传画200余张、宣传版报2面、悬挂横幅30余幅、书写并张贴宣传标语600份。在电视节目《健康你我他》中播放脊灰强化通知字幕广告一篇,连续10天。参加本次强化的县、乡、村领导及工作人员60余人,接种目标儿童23520人,接种率99.66%。于元月15日已圆满完成第二轮强化工作。
元月8日,疾控中心督导员快速评估,全县共抽查目标儿童721人,服苗儿童721人,上卡儿童721人,接种率达100%。
八、督导
2009年1-6月份对乡镇免疫规划工作共督导4次,每次对部分乡镇按照督导内容严格进行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书写下乡督导意见书,限期改进。1-6月份以通报形式共反馈给各乡镇2次。
加强常规免疫项目工作
2009年2月6日,基层医务人员,儿童监护人预防接种知识传播策略项目基线调查培训会在县疾控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省疾控中心计免科科长刘西珍、张少白、项目主管张峰等同志及市疾控中心计免科科长刘军礼、副科长张建勇等同志出席了培训会,省疾控刘西珍科长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基线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培训,会后县疾控中心立即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并及时开展基线调查,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情况分析、总结、上报。
2009年5月4日,乾县基层医务人员,儿童监护人免疫规划传播策略项目启动会在县疾控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会上省市专家组就项目实施细则及具体的实施办法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我县项目的具体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月3日乾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暨预防接种知识传播策略效果评估培训会在县人民医院行政二楼会议室召开,会上省市专家及县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对乡医和防疫专干就项目实施细则做了重要培训。
截止6月30日,县疾控中心已经组织完成了《乾县基层医务人员、儿童监护人预防接种知识、传播策略效果评估项目实施细则》第一阶段的干预督导任务。
城关、王村、注泔三乡镇共登记目标孕产妇306人,干预督导乡村级医务人员59人。

存在的问题:
1 新生儿摸底不到位,建证建卡工作未能达到100%
2常规报表存在逻辑性错误,不能按照要求进行上报
3单苗接种率和五苗覆盖率未达95%的标准
4存在卡证不符现象
5乡村级免疫规划常规知识掌握不够
6、AFP病例至今未上报1例,(全年共3例上报任务)主动监测力度不够,针对传染病上报工作不及时。

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督导力度。
县级对乡村级、乡级对村级督导覆盖率要达100%,
2、加强培训工作
对于乡村级的培训要继续加强,大型培训会和分片培训以及面对面交流培训相互进行。乡级对每次冷链运转前的村医培训要加强。
3、县乡级加强对常规报表的审核、验收。争取从第一手资料正规做起。
4、加大主动监测工作,各级积极主动按要求上报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疫情。

❿ 卫生局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区别

原卫生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具有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监督、疾病预防等职能,并履行着与之相关的职责。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样是政府职能部门。随着国家大部制的改革,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与卫生部合并,成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此,全国各省从上至下,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全都合并起来,成为一个部门,履行两项职能,即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能。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阅读全文

与免疫规划培训计划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办春考培训学校 浏览:734
九江船员培训中心 浏览:5
台州绘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浏览:207
非科级后备干部集中培训总结 浏览:419
东北舞蹈艺考培训机构 浏览:427
民营企业家培训班结业式 浏览:59
2017入党培训内容 浏览:828
顺德驾驶员培训中心 浏览:125
姜堰市三水培训中心网站 浏览:263
电动汽车维修培训视频 浏览:737
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内容 浏览:423
企业培训为自己工作心得体会 浏览:512
线上培训工作 浏览:303
泉州舞蹈培训招聘 浏览:709
礼仪培训三年计划书 浏览:926
税务学校培训个人总结 浏览:508
专业技术人才初聘培训小结 浏览:980
是实验室设备安全培训 浏览:54
北京砂锅米线培训学校 浏览:127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建议 浏览: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