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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职业病培训心得

发布时间:2021-02-13 01:58:13

『壹』 职业健康培训的心得

在课堂上,老师首先为我们讲解了汽车生产各个流程中产生身体危害的种类及因素,这个详内细可在腾讯网上查到,容比如在焊装车间我们主要面临着呼吸系统和视觉系统疾病的一些大众性质的困扰,导致疾病的因素主要是烟尘和弧光等。同时不断向我们发出提问,向我们详细了解学员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了解程度和使用状态。然后有针对性地为我们各部门各车间的学员进行详细的讲解,使我们对职业危害的产生和防护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有利于我们在工作中熟练运用安全防护知识,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空间。

『贰』 求助一篇关于县安监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职业健康、纪检监督、安全培训工作)的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材料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城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继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增强后劲年。支队根据省执法总队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和发展“的经营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继续按照”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协作,无私奉献“,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惩治和教育“的原则,推进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执法工作,2011年支队监督执法2012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

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依法,廉洁勤政,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建立一个研究和应用的法律体系,着力改善执法支队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研究法,用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的研究水平人员监察执法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依法按照法律,行政决策,并依照法律管理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市,县执法人员监察的执法能力,26日至27日,今年5月,支队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副主任,全市执法人员执法大队负责的业务知识培训,还邀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监执法总队总队长周彤,市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王前来听课的表现。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但也为我市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文明的行政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丰富支队力量,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形象

2011年,通过公开招考和测试音,聘请了4个执法人员,及时调整充实了行政执法的力量。支队编制12个,现在全部到齐。

支队今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仪器规范,行政执法图“,”行政执法文书,以填补点系统由支队成立。支队在今年年初也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安监令第24号)的要求,制定了在2011年监察执法程序,明确支队监督执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以促进系统的监督和执法工作的正常化。

局的大力支持下,支队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执法的服装款式,市支队,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都配备了一个统一的执法服装,统一着装,下一步将要求执法人员和执法,安全执法监督,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大力开展安全监察执法,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监督执法2011年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的乘客,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水泥生产,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和其他企业的监督和执法,监督和执法部门共开展60余次,其中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监督执法,企业风险的10倍,客运企业,烟花爆竹企业,机械制造企业,水泥生产企业,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施工企业,其他行业的20倍以上,超过50发现威胁,发出现场检查记录32,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5”整改审核意见书5。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安全生产监督和执法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个重要途径,以打击非法活动,建立安全监督图像。支队在今年的调查和铅4(1.25车辆伤害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至5.31至8.31物体打击事故,10.6事故)一般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超过5个。支队首席研究员1.25车辆伤害事故,物体打击事故,物体打击事故8.31 5.31已完成关闭和处罚,10.6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研究者已经提交,直到事故调查组进行讨论。

支队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执法文件,必须佩戴亮证执法,同时要在至少两名执法人员立案查处的行政工作取得证据的询问笔录,送达的文件。证据收集的物证领域,文字材料,图片等,必须检查单位签字盖章,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

10支队刑事处罚的,一般行政违法行为,罚款35500元的共存;事故记录在案,去年,今年,4个处罚案件,共存的的505400元罚款;事故处罚案件今年已关闭从罚款375100元共存,共收到916,000元的罚款。

做报告受理的情况下,调查

认真报告的案件受理,调查和回复2011年支队收到的报告,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第一场景或外围调查和核实,调查的情况下,根据能力或接纳脱离到转印。纵观今年支队收到超过15例的报告,包括调查和处理12例,其他部门3。群众的一份报告,该报告将检查,检查将是水果,回复,无处可寻的一切,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关心。威慑一些企业瞒报事故。

五,主要问题

执法人员的业务有待提高,本场的执法经验的,适用的法律和法规需要进一步增强。

缺乏执法设备。一方面缺少的专用设备,执法在一些行业中影响公众的信心,另一方面,没有一个专门的执法车辆,执法显然是不够的。

开展联合执法不到。

六,下一步打算

加强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行业标准,规范的学习,熟练掌握执法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和技术标准,规范。

加大执法力度,狠抓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督和执法。重点查处不执行“三同时”在这些作品。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按照程序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不及时,治理。

增加联合执法力度。重点加强联合执法和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特种设备等部门。

6,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负责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被立案处理,以确保处罚到位。

7,进一步完善执法装备,办公电脑,执法车辆,执法服装等。
8个县(市,区)加强执法大队的业务指导

『叁』 职业健康培训心得200字

当今职业健康现状里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范围在逐年扩展,其特点是种类多、范围广,且群发性较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发展。我国原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职业病目录》里是10类115种职业病,其范围过窄,现在的高科技、高技术生产带来的新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在逐年增加。
我公司职业人群的主要有害因素以粉尘、化学毒物和某些物理因素(如噪声)为主。易发生的职业病有尘肺、化学中毒、电磁辐射、职业性皮肤病和噪声性听力损伤等。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大至包括:
1、化学因素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和有毒物质(如铅、汞、氯、一氧化碳、苯等)
2、物理因素有:高温、低温、高气压、低气压、异常风速、噪声、振动、可见光、射频辐射、紫外线、红外线等
另外在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有:工作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工作作息制度不合理;心理性职业紧张;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等等。
所以需要采取以下相应的防护措施:工程防护措施、工作环境监护措施、健康监护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管理培训措施等。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从而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其主要手段是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康监护等)及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职业性疾病损害,早期鉴别和诊断。
健康监护就是应做到岗前检查、岗中检查、岗后检查。上岗就业前的体检尤为重要,如果有相对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接触史就不能够到相应的岗位入职上岗,这样有可能引发职业病,会给劳动者造成危害,也会给企业造成负担。在生产过程中岗中检查非常重要,要做定期体检,以保证劳动者在正常的健康状况下工作,才能创造最大的效益。
终上所诉,职业健康越来越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各企业和劳动者的重视,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放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管理,就是为了做好现阶段职业健康在安全生产中的管理工作。着重体现了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

『肆』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给你找了一篇,你参考一下吧。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县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我县历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近年来,通过采取宣传教育,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监测等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生局长、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副组长,总工会、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分管副职为成员的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形成了政府主抓、以卫生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组织召开了职业防治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安排开展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大检查,并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内容,对责任单位进行了分工,落实了责任,为加强全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相关部门深入重点企业向经营者及一线工人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咨询等形式,就职业病防治、防范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人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同时对企业法人及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督促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企业法人及其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提高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适应职业病防治需要,掌握技术规范和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使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中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三、加大职业病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建档,对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包括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劳动者健康监护、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职业病人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情况。从这一阶段时间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的大部分企业能够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例如福润食品、驰野纺织、双马面粉、金鑫面粉、中石油等企业能按照标准配备了防护设备,车间有卫生安全防护等措施,有防护器具并能做到定期维护和保养,能督促职工正确配带使用,企业职工能定期进行体检,保证了企业员工身体健康,做到有健康证上岗。企业能够与职工正确签订用人合同,企业及时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县企业按时落实到位工资待遇,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增强了职业病防治意识。目前已对检查不符合标准,没有防护措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进行了整改,下发整改指令3份,检查记录5份。目前,全县没有发生一起职业危害事故。

四、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工作实际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薄弱和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企业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严重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漠视职业病防治。二是我县企业较小,工人流动性强,伸缩性大,淡旺季明显,企业认识不到位。三是工业基础弱,工艺装备不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相对滞后,近年农业人口向县城转移,企业大量雇用农民工、临时工,职工安全与卫生意识不够强。四是对企业监测有待加强。五是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地分析、研究和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尽快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有计划地组织用人单位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防治知识培训班,强化职业安全意识,让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充分利用媒体、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注重提高劳动者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治理。针对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设备简陋、难于监督管理等特点。采取“摸情况、抓典型、促整改、抓落实”的方法,切实将我县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整合监管力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及时整改,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且屡教不改的用人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加倍努力,为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宁陵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伍』 关于职业病预防心得,不是总结,大概2千字就好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控制措施
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 GBZ2.1, GBZ2.2 的要求。
2 生产布局合理
生产布局应按照 GBZ1 的规定,尽量考虑机械化、自动化和远端操作,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产布局应包括总体布局和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的布局。
总体布局又包括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平面布置厂房或车间时,应重点考虑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噪声声级高的车间与低的车间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厂房为多层建筑物竖向布置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作业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噪声与和振动较强的设备应放置在底层;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废水排放管道不能通过仪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用室的地面下。
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应重点考虑达到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与振动、防电离辐射、防非电离辐射等的要求。
3 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产生粉尘、毒物的工作场所,其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逸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的作业与毒性小的作业应隔开,无毒的作业和有毒的作业应隔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逸散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来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无毒和有毒作业的分开方式可以采取有毒作业密闭化、管道化,或者将有毒作业局限在某个独立的操作间,并采取通风净化的方式将有毒气体排出。
4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指可能发生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性物质泄漏等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场所。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物质是指那些急性毒性大、刺激作用强和(或)危害大的,或者短时间接触可能产生刺激作用、慢性或不可逆的组织损伤、麻醉作用足以增加可能的意外伤害影响目救能力并降低工作效率的物质。具体有毒有害物质的确定参考《高毒物品目录》及 GBZ2.1。
上述报警装置必须经相关部门检定通过,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班前及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报警装置能够正常运转。
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现场急救用品包括发生事故时急救人员所用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如携气式呼吸器、全封闭式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等:以及对被救者施救所需的急救用品,如做人工呼吸所需单向阀防护口罩、现场止血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给氧器,有特殊需求的可配备急救车、防护小药箱等。
急救用品的配置应根据现场防护的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考虑生产条件、化学物质的理化性质和用量。急救用品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 秒内能够获取。急救用品存放地的醒目位置应有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应使劳动者掌握如何使用急救用品。
上述现场急救用品应安全有效,并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检,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急救用品的安全有效性。
6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冲洗设备主要指冲眼器、流动水龙头以及冲淋设备在可能发生皮肤粘膜或眼睛烧灼钱、有腐蚀性、刺激性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上述冲洗设备,特别强调冲洗设备应用取方便,且不妨碍工作,保证在发生事故时.劳动者能在 10 秒内得到冲洗。冲洗用水应安全并保证是流动水。设置冲洗设备的地方应有明显的标识,醒目易找。
上述冲洗设备应保证能正常使用,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检,及时维修。
7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应急撤离通道
应急通道须保持通畅,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撤离通道的宽窄应根据需要设置,如需用车辆、担架的,宽度应能保证车辆、担架顺利通过。
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应急通道畅通。
8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泄险区
根据生产条件、所使用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和用量考虑泄险区设置的位置、大小和选材。
泄险区周围不能存在可能与排放到泄险区的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易燃、易爆等化学反应的物质泄险区四周的选材不应与泄险物发生反应,泄露物质和冲洗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应在泄险区周围的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及中文警示说明. 定期泄险要在中文警示说明中说明定期泄险的时间、泄险的物质和注意事项;事故性泄险应制定泄险预案,明确泄险的条件、泄险命令的发布人、泄险时如何进行人群疏散、泄险物质的无害化处理、消除发生次生事故的危险、泄险后的善后处理工作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泄险的日常管理,并保证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泄险区。

『陆』 工厂安全培训心得报告

【安全主任培训学习心得】

非常感谢公司给予我参加这次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的机会。学为所用,在此结合培训老师所强调的学习重点,浅谈我的学习心得以供参考。

我国安全生产现状:虽然颁布了《安全生产法》,但效果并不容乐观。一些企业仍不重视安全生产,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企业经营能力的不同造成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投入的差异;二是部分企业实际负责人不懂法,仍以为安全生产由国家政府主导,政府未查出即是合法,他人没遵守我也不用遵守;三是各级安监局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同造成一些违法现象没有及时纠正,使得部分人认为,忽视安全生产也没有太大损失。部分区域只抓经济而忽视安全生产,是今年来不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源。这也是国家开始着手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的原因,这次参加安全主任培训班的一百多名学员可以看出基本都是企业派出的,其中不少可能是企业相关负责人(都是自开车和专车接送的),而培训课中,各位老师都花费将近一半的时间反复讲事故案例和事故损失,以及事后的责任追究和处罚,这些迹象表明,国家近期可能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

首先我关注到国家在《安全生产法》颁布前后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变化。

一、 安全事务主导者及安全事故处罚力度的变化

这是让我最有触动的一课,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变化,对安全事务主导者及安全事故处罚有了根本性变化。

随着2002年我国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达到历史最高点,国家立即公布《安全生产法》,一改过去企业在国家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即使企业出现安全事故,如果没有行政单位事先查处,则对企业和负责人的处罚力度都是很小的。在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中这样规定了企业的责任:“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即明确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导者,国家将只负责制定宣传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自觉开展安全工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允许生产,只要企业发生了安全事故或在安监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要求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都将依法追究责任,甚至处于刑罚,最新修改的刑罚处分由原最高3年已提高至7年。罚款也提升到最多二十万元。将不再有不知者不为罪的这一说法。

相应条款见附件《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 第九十五条

二、安全事务的责任变化

这种变化有两种,一是责任人的变化,二是责任明确性的变化。

责任人的变化。过去在很多企业或部门,一把手都会把安全领导工作交给副手,而自己对安全法了解较少,将直接导致工作的重心有所不同,出事了一般只会追究副手的责任。现《安全生产法》解释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总经理、老板或是实际控制人,出现违规将会首先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明确性的变化。过去对企业负责人的职责不明确,而现《安全生产法》则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同时还明确了安全专职人员(注册安全主任)的职责: 1、协助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协助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工作计划、安全档案、检查表,并检查和督促落实。3、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制定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4、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负责人,督促整改。5、协助开展安全教育、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上岗、轮岗前培训。6、指导、督促防护用品发放、使用。

责任人和责任明确化,违法追责则更严格。

三、安全事务专职化要求的变化

以前一个企业是否要求配置专业安全员没有明确法规。现《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明确要求达到一定人数或从事危险作业的企业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珠海市则进一步明确:企业人员在500-1000人的需配备2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按每少配备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以五千元的罚款(珠海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9条)。

国家已从法规上要求安全生产有人管。

其次,我们公司虽然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做了很多的工作,但《安全生产法》对相关安全事务的强调还需我们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工作。

一、强调了安全事务要求建档及经常有专人进行安全事务的检查。

法规对安全主任的职责明确其须协助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工作计划、安全档案、检查表,并检查和督促落实。另有“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

现我司各类安全制度和档案资料比较分散,还须系统化进行档案管理。

经常进行的安全检查事务也不能仅局限于防盗防火,还需经常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二、强调了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现我司的一些生产线项目工程应在设计阶段即开始将安全设施(如用电安全、机械安全、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等)纳入设计要求。不仅是生产项目,还包括厂务工程、生产设备的安装等工程项目。

则工程部、设备组、厂务工程部(PE)的相关人员也应接受相关《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知识的培训,知法才能守法。

三、强调了重要工程和存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工程的安全评估。

第二十五条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如我司XX生产车间涉及的危险物品的生产、保管场所的建设、改造、改善等相关项目,均应先进行安全评价。

四、强调了安全事务资金的专项投入和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授课教师建议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投入费用建立统计帐册,以便一目了然的了解安全投入,在各项检查时也能更符合国家法律要求。

五、强调了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我司的安全设备按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分散了由PE、WH和相关生产部门进行管理,外审时建议将安全设备统一建档和制度化管理。

六、强调了对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如在我司工厂内进行的一些外包工程安装、设备保养维修均属以上情况,在内审中,发现除PE有明确的相关管理文件和安全检查,同样涉及以上范围的设备组和工程部则无相关管理文件和安全检查。

七、强调了安全培训相关新要求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我司还需对照法规:一是需确定我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特种作业岗位是否都已识别出,并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二是需对照法规完善相关培训和教育制度以及落实安全培训和相关流程或制度。

八、强调了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我们需对照法规检查相关工作是否有制度要求和工作到位,如喷涂车间的特种易制毒化学用品等生产使用和仓储管理。

九、强调了安全事故处理和上报制度

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七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七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安全法明确了如有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则我们一要有相关上报流程和制度;二要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系电话;三要加强培训使班组长以上人员都清楚这项要求,以及按要求上报。

另《安全生产法》中,对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培训教育的要求、应急求援预案的要求、安全生产的全员参与、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等很多安全事务方面都做了详细要求,在此就不一一罗列。具体可见附件《安全生产法》中特别标注的条款。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做了详细的要求,只需我们遵守安全生产的条例做好安全工作,就可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可减少人员事故伤亡的发生几率,更可减少生产成本。因为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就会产生诸如伤死亡员工的经济补偿、直接财产损失、以及政府的罚款和停工整改所提高的生产成本。这都将极大的增加生产成本。

最后再分享一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讲师的秘传经验。

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六件事

安全有人管:健全安全管理系统,落实安全责任。(必须具备)

安全有规矩:建立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安全行为。

安全有教育: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

安全有监督:严格安全监督控制,消除事故隐患。

本质安全化:逐步实现本质安全,改善劳动条件。

事故处理:依法处理安全事故,吸取经验教训。

相信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一致、同心合力下,我们一定会把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柒』 国家职业病防治心得体会怎样写

职业病是一类与工业发展、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人为疾病。多数职业病一旦患上了是很难治愈的,特别是一些严重的慢性职业病,如尘肺病、职业性肿瘤等。职业病‎防治‎重点人群是煤矿、水泥厂、砂厂及医疗机‎构中从事放射工作的从‎业人‎员。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相关部门、‎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监管,‎坚决‎遏制职业病危害。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高质量、高效率地指导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要认真开展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工作场‎所落实职业卫生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岗位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帮‎助和指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改善劳动条件,‎增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能力。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职业危害的专项‎治理,督促其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
人的‎健康和生命是最珍贵的,任何‎部门、任何企业都不能‎为换取眼前利益‎而忽视职工身体健康,忽视职‎业病防治,必须用科学‎的发展观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工保护之间‎的矛盾。各企业、各相‎关部门务必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狠抓薄弱环节和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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