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威海市税务局过了五一能开发票吗
税局过了五一后上班时间就可以开具发票了。
目前,在非接触式办税下,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办理开具发票事项。
❷ 审计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
6月18日下午,我们一行七人来到烟台东海宾馆参加经济效益审计培训学习,我们充分的利用了这次培训的机会,把平时审计时的疑问带到了培训现场,认真的倾听了每一位老师的讲课,在为期5天的培训学习中我们先后听取了青岛审计局陈呈明、张连春两位处长讲的《经济效益审计实务》、中国审计学会秘书处郭彤博士讲的《绩效审计的理论与实务》、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冷斌讲的《经济效益审计经验、做法》、威海市审计局副局长丛培军讲的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内审人员,最后是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柯岩老师给我们讲解了一些关于计算机辅助审计的一些相关内容,针对这次培训学习我谈一下我的几点体会。
首先,要立足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审计结构,内部审计必须立足企业内部,与管理者、被审者同心同德。内部审计行为本身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促进企业提高竞争力、达到效益最大化,与管理者、被审者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三者应相互理解、支持、配合,共同解决企业在生产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这样企业才能迅速腾飞。
其次,要强化服务,审计在日常众多工作中要以企业发展目标为工作导向,要以有利于企业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监督完善创造生产过程,纠正生产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达到服务目的。
第三,审计对象的全面化,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空间的一项重要管理手段,应以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为依据,对所有经营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运作进行监督与评价,通过审核、评价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❸ 威海经区国税局姜大军案情
据扶绥县国税局网贴: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关于近期税务系统几起违法违纪案内件的通报(1月19日)。
六、山东省容威海市环翠区国税局丛向东涉嫌侵占纳税人财产案。2014年12月29日,威海市环翠区国税局接到5名个体工商户举报,反映自2014年10月起,销售收入未超过3万元的个体户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用缴纳税款,但是他们仍在缴纳税款。12月30日,环翠区国税局开展调查,发现该局税务人员丛向东有以代收代缴税款的名义,侵占纳税人钱物的嫌疑。2015年1月1日,丛向东到环翠区纪委自首,同时主动上交10.5万元。1月5日,环翠区纪委受理该案件,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七、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姜大军涉嫌贪污税款案。2014年12月29日,威海市经开区国税局在与交通银行威海分行对账时,发现该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姜大军涉嫌在车购税代征点私自安装POS机,将2014年10月、12月份税款948万元转入个人账户。目前,姜大军在逃,公安部门正在追捕中。
❹ 汽车购置税培训心得体会
我总结了一下关于1.6以下排量车的优惠政策问答: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相关事项问答
1、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减税政策能减多少税?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10%,一般情况是以购车发票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扣除增值税后作为计税依据,按10%税率计征车购税。如果您购入一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车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是11.7万元,扣除增值税后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是10万元,原来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1万元(10万元×10%)。按5%税率减征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0.5万元(10万元×5%),减了一半的税。
2、享受减税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仅指国产车吗?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以是国产车,也可以是进口车。
3、乘用车是什么意思?答:本次享受减税政策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4、如何具体确定所购车辆是否享受减税政策?答:如果您购买的是国产车,下列3种情形享受减税政策:一是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二是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三是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如果您购买了进口车,应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5、什么时候买的车可以享受减税政策?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购置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含)以后的,在减税范围的车辆,可以享受减税政策规定。
6、如何判定车辆购置日期?答: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7、符合规定的车辆没有享受到减税政策该怎么办?答:购置了符合减税规定的车辆,但由于种种原因按10%税率全额缴纳了车辆购置税的,多征税款可向车辆购置税的征税部门申请退还。
8、我买的是新能源汽车,也能享受减税政策吗?答: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9.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在什么时候纳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❺ 纳税筹划师培训的心得
通过对纳税筹划师培训的学习和理解,使自己增加了不少知识,特别在不违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为企业合理避税及节税、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节约资金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现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做一探讨。
所得税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 从存货计价方法看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物价持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反之,如果物价持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也达到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性)的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为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后进先出法的使用进行了限定,即只有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同时,才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成本。因此,对企业来说,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只有当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后进先出法,否则只能采用别的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下降时,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而当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最好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在存货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存货就是低值易耗品,它的计价方法和一般的存货不同。国家税法规定,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扣除或分期摊销。一次摊销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一次性摊销其成本;而分期摊销是在领用时先摊销一部分成本,再在以后分次摊销剩余的成本。我们可以看出,一次摊销与分期摊销法相比,前期摊销的费用较多,后期摊销的费用较少,从而使企业前期纳税较少,后期纳税较多,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因此企业可选用一次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 从企业销售收入的角度看税收筹划
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产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产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销售产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产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产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这样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即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使企业的收入能够安全地收回。
另外,对于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入,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使当年的收入推迟到下年确认。例如:对于分期收款销售产品来说,对于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在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延迟到第二年确认。
综上述表明,两项措施的确能为企业获得一笔较大的无息贷款,但在费用开支方面,我们还应多动脑筋,合理节税,如:咨询费以运输发票、业务招待费以订货形式、用户安装费及运输采取直接对用户,不开增值税票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加强学习,有创新精神,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❻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设1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2个直属机构(其中稽查局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为正科级)、3个事业单位(正科级)。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负责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2、政策法规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备专职的内审工作人员。
3、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牵头组织落实大型企业管理制度办法,承担上级部署相关事项;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做好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配备专职的国际税收工作人员。
5、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进行监管。
7、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8、财务管理科
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管理机关财务。
9、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配备专职的巡视工作人员。
10、教育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二)直属机构
市局直属机构设稽查局(副处级)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正科级)。
1、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级别为副科级。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对车辆购置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管理科、征收科、调查科,级别为正股级。
(三)事业单位
市局设3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票证中心
承担税收票证、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❼ 刘崇俊的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刘崇俊,男,复1963年1月出制生,山东威海人。 历任青岛市财政局市南分局专管员、青岛市税务局市南分局副科长、科长、副局长,青岛市市南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
2002年5月~2012年7月,任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厅级);
2012年7月~2014年9月,任湖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9月,任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所得税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中国税务》山东国税专栏编辑部、中国税务报社驻山东记者站。
❽ 威海税务局在哪里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
威海市环翠区文化西路195号
0631-5697001
威海市地方税务局
威海市环翠区海瞳路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威海市环翠区海瞳路1号
0631-5993301
❾ 威海市培训制度怎么做
威海市员工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教育培训体系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新员工岗前统一教育培训; 2.员工在岗教育培训。 二、岗前培训 第三条 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第四条 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员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始其职业生涯。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创造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人的条件。 第五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 1.讲解公司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介绍各部门人员; 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5.解答疑问; 6.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第六条 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由部门经理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专业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行政部备案。 三、在岗培训 第七条 在岗培训的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2.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3.减少员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89.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四、附则 第八条 本条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xx 年xx月xx日起实施。 但愿这个可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