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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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铁路公安新干警培训什么
公安业务知识,警体训练,公务员职业道德学习,教育和培训对象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铁路公安教育培训工作旨在通过全面加强全路公安系统各层次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干警政治、业务、文化、军事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铁路公安工作的需要。公安教育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是加强公安业务建设,提高铁路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根本途径。为切实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调动广大干警参加学习政治、业务、文化知识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保卫改革开放,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的任务,根据国家教委、铁道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公安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凡参加路内外各级、各类公安大、中专院校举办的脱产、函授、自学考试和专业证书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干警,均遵照本规定执行。
第3条 教育培训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突出铁道公安的特点,强调学用结合,讲求实效,重点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章 教育培训对象
第4条 学历教育的成人大专招收40岁以下,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龄的干警。成人中专招收35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工龄的干警。经铁路局批准,从铁路职工中招录公安成人中专生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招录人民警察的规定办理。
第5条 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招收35岁以上,具有高中、中专毕业证书,五年以上专业工龄、专业对口的干警。中专专业证书班招收35岁以上,具有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三年以上专业工龄,专业对口的干警。
第6条 岗位培训的对象是全路在职公安干警和保卫干部。其中已获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公安专业技术工作的干警,参加继续教育,免去岗位培训。
第7条 铁路公安干警凡参加电大、函大、业大等形式学习的,必须严格按照专业对口及国家教委的有关入学规定,经本单位教育科(办)审核后,方可送培。
第三章 教育培训实施办法
第8条 铁路公安成人学历教育统一由铁道部郑州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和齐齐哈尔、锦州、北京、兰州、济南、郑州、南昌、成都、柳州成人中等公安学校负责实施。岗位培训按照三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副科职以上干部和少数专业技术干部的岗位培训由部公安局负责;所队长由各铁路公安局负责;所队长以下干警由各铁路公安处负责培训。各工程局、勘测设计院公安处所队长以下干警(含所队长)的岗位培训,归口由中国铁路工程、铁道建筑总公司公安处负责培训。
继续教育由部公安局委托有关公安院校负责实施。
第9条 各单位在办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铁道部和铁道部公安局颁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使用部公安局组织编写或规定的教材,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第四章 考核发证
第10条 各种学历教育要严格按照部教育司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考试考核。岗位培训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考试,培训后三个月按照《铁路公安岗位职务规范》要求进行考核。凡参加学习培训的干警,必须按标准学完规定内容,并经考试、考核合格之后,方能颁发证书。
第11条 各类毕业、专业、合格证书由办学单位填写考试成绩和考核意见,按部教育司、公安局有关文件规定:成人大专、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和普通中专毕业证书由部教育司验印;成人中专、中等教育专业证书由主管铁路局教育处(委)验印;科职以上干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由部公安局验印;所队长以下干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由各铁路公安局、中国铁路工程、铁道建筑总公司公安处验印。验印后由办学单位颁发。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12条 各铁路公安局、处要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鼓励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公安大、中专院校学习,以及岗位培训对口专业的学习培训。局、处要成立相应的专职教育科(办),配备专职教育干部,组织、指导教育培训工作。
第13条 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教育、人事、组织及各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年度招生工作及对送培干警的审核和验印工作;人事、组织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干警教育培训计划,选调送培干警和对干警教育培训的考核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教育培训中的业务教员、教材建设和对干警教育培训的业务考核工作。
第14条 在进行岗位培训的过程中,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培训基地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教师,保证办学经费,搞好后勤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
第15条 办学单位要与用人单位加强联系,用人单位要从各方面支持办学单位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教育培训工作做好。
第16条 各办学单位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实行军事化管理,严格组织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章 有关规定
第17条 荣获铁路局、地、市级以上机关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记三等功以上者及边疆、山区和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成人公安大、中专院校和专业证书班者,优先录取。
第18条 脱产参加公安成人大、中专院校、专业证书班、岗位培训班和各种专业短期培训学习的干警,学习期间原工资照发,岗位职务不变。各种奖金、奖励和津贴,根据干警学习期间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成绩评比发放。发放办法由各公安局、处协调送培单位和教学培训单位研究确定。
第19条 干警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专业证书教育和岗位培训的成绩,均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提职、晋级、使用的依据之一。对已取得学历教育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干警,享受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20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根据干部任免权限,凡干警的晋级、提职、转干均实行人事、组织与教育部门任职会签制度,未经岗位培训的,教育部门不予会签。
第21条 新录用的民警必须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不合格者,应视情节决定补课培训,暂缓上岗或予以辞退。上岗后还应按《铁路公安岗位职务规范》规定的岗位工龄要求,重新列入岗位培训计划。新民警的岗前培训不纳入岗位培训。
第22条 凡已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与本岗位职务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证书以及继续教育证书的干警,转换新岗位都要重新经过新的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23条 凡是公安大、中专院校(含自学、函授)毕业和取得高等专业证书、中等专业证书,并与本岗位职务专业对口的干警,免专业技术理论的培训和考试,但要进行实际技能部分培训和岗位实际的考试、考核。
第24条 凡参加过公安机关及其他大、中专院校举办的与本岗位专业对口的短期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干警,只免该专业理论的培训和考试,但要进行规定中其他专业理论的培训、考试和岗位实际考核。
第25条 参加岗位培训考试二门(含)以下课程不及格者,应进行补课、补考直至及格;三门(含)以上不及格者应重新培训,停发培训期间的奖金、岗位津贴,重培后仍有三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应调整其工作或调出公安部门。
第26条 在职干警无故不参加岗位培训的要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停发奖金、岗位津贴,不得上岗、晋级、提职、转干,调整其工作或调出公安部门。
第27条 内聘和外聘兼课教师的津贴,可按照《铁路职工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的若干规定》和本路局、工程局、勘测设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专职教师享受公安院校教师同等待遇。
第七章 附 则
第28条 此细则发布之日起生效,过去所发各种规定中有不符合本细则的,均按本细则执行。
第29条 本实施细则由部公安局负责解释。
③ 公安教育训练怎样科学设定培训周期
1、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一是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教育培训工作做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局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重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都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各级政工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抓教育培训主力军的作用,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严格考核。同时,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培训中出现的问题,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培训机构献计献策;三是要加强对教育培训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广泛宣传教育,让广大民警认识到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改变其过来“训不训一个样,训不训无所谓”的思想误区,使其能够端正培训态度,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地投入到培训工作去,切实发挥教育培训的预期效果。
2、健全培训机制,严格考核奖惩。要结合基层公安队伍实际,制定和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事项进行规范,做到科学组训、从严管理、合理考核,使教育培训工作更贴近基层工作实际,更符合实战的要求。一是要按照“贴近警务实战、贴近基层一线”的原则,从基层公安队伍的现实状况和实战需要出发,认真梳理基层公安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热点难点以及一些敏感性问题,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着力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要注重调查研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全面掌握基层民警队伍素质现状,认真倾听广大民警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呼声和愿望,及时解决当前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民警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要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在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教育培训计划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充分利用每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民警日常教育培训,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四是要把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警务考核,下达硬性要求,合理设定教育培训考核标准,对组织有力、教育培训效果显著的单位和取得优异成绩的民警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成绩不达标的民警予以离岗再培训、当月警务考核按不达标处理,同时要建立民警教育培训档案,对民警培训期间的表现、纪律、成绩等方面作出鉴定,作为民警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创新培训方法,注重培训实效。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的落后严重制约了培训效果的提升,因此我们必须抓住重点,积极探索和创新科学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教育培训成效。一是要按照年龄、文化层次、工作岗位的不同特点分期、分层次地科学组训,避免教育培训“一锅煮”现象的发生;二是要根据“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合理安排教育培训内容,做到警务实战需要什么我们就培训什么,基层民警需要什么我们就培训什么,队伍建设要求什么我们就培训什么;三是要注重教育培训手段多样化,除了传统的课堂讲授外,要不断推陈出新,积极采取案例评析、模拟演练、观摩学习、对策研究等更加贴近实战、更富有吸引力的教育培训方法,增强民警与教官之间的交流互动,激发民警的学习兴趣,提高教育培训效果;四是要合理设置思想理论与警务技能培训的比例分配,除了常规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外,还要注重警务技能、信息写作、体能的培训,全面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五是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培训工作两不误。一方面,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与民警自学相结合的模式,在努力创造条件保证民警有足够时间参加教育培训。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教育培训模式,通过开设网上学校的形式向民警发送教育培训资料,要求民警及时反馈学习情况。
4、完善培训设施,落实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解决教育培训的经费、场地、设施等问题,为教育培训工作提供硬件支撑;二是要充实教育培训的师资力量,走专兼职相结合的路子。通过招聘一些学历较高、理论知识较强、语言表达能力突出的人员做为专业教学力量,或者从基层实战部门中挖掘有专业特长的行家能手做为兼职教学力量等方式方法,进一步充实培训师资力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努力建设一支能适应新时期公安教育培训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三是要落实培训保障措施。一方面要加大对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要将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开支计划,改变民警过来培训怕垫钱的抵触情绪。另一方面,要解决工作和培训的矛盾,克服工作和培训两头兼顾却都顾不上的现象,努力为民警培训提供宽松的培训环境,让民警真正全身心地投入培训。
④ 浅析如何加强新时期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
一、明确导向鲜明的培训目标。
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是培养公安队伍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队伍的可靠保证。只有将在岗民警的政治、道德、法制、纪律等教育都切实落到实处,使全体民警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使每个民警成为政治合格、纪律严明、执法公正、道德高尚的人,自然“响鼓不可重捶,明人不可重说”的古谚就会得到验证。
构筑目标是加强培训教育的前提条件,否则就成为空谈。目标的制订应以提高全体民警的整体素质为总方向来进行,在这一过程中,不论文化程度高低、职务大小、工龄长短,都应安排培训教育;其次就是依据警种的不同,培训教育适时定向进行,分别突出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或普及或提高,有针对性地安排学习。对构筑教育学习的目标,要有短期的、长期的目标和方向。比如五年内达到何种水平,十年内全体民警数量和质量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只有这样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安排,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工作的需要与发展的需要。
二、充实丰富多彩的培训内容。
一要认真学习各种先进的政治理论。
公安民警是作为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捍卫者,学习政治无疑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全体民警在政治上过硬,才不会出现有损于党的威信和有害于人民利益的事情;也不会出现完不成党交办的政治工作任务;更不会出现因政治方向不明而出现战斗力削弱的局面。新时期,政治理论的学习就是要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内容的学习。学习这些先进的理论,不仅要认真地、系统地通读相关著作、文献,更要在把握这些先进理论的科学体系和领会它的精神实质上下功夫。
二要全面普及社会主义法制知识。
公安民警既是一名公民,但又不同社会一般成员。因此,公安民警自身首先要自己学法、懂法,才能执好法,才能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无私拼搏,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全面学习社会主义法制,实质上就是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律体系进行全面系统地了解学习。
三要进行必要的纪律作风、道德教育。
加强新时期的公安工作,推动公安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就必须把“严格执法、执情服务”作为人民警察道德的基本准则,那么如何使这一准则得到落实?就是要靠纪律。自觉的纪律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严格的纪律有利于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对全体民警进行必要的纪律作风教育,才会使少数人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人民警察队伍成为“文明之师、威武之师”才会付诸现实,在人们群众中才会树立起更加良好的形象。
四要针对性地学习公安业务专业知识。
公安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影响党的形象问题。因此,要想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只有提高业务水平,才能使公安队伍如虎添冀,战无不胜。公安工作的业务知识应着重学习刑法、刑诉法等相关法律,还应学习犯罪心理学、信息学等边缘学科。有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才能进一步指导实践,才能在实际公安工作中得心应手,才能进一步使党和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五要适时地加强科技文化教育。
公安民警由于在其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保卫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付出了较大的精力,学习新型科技文化知识的机会较少,长此以往,必然与日新月异的社会“落伍”。要想“兵不在多在于精”,就应极力加大对公安民警的科技文化教育的投入,比如计算机专业、无线专业、法医痕迹专业等。
三、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
在现实工作中,有的总借口时间紧、工作忙而忽视了自己的学习,甚至放弃了很多教育机会;有的总以为对公安民警抓教育是一种“投入大产出少”的作为,这些想法都是用一种比较短浅的眼光来看待问题。抓教育学习,要根据工作实际,量力而行,可以采取多式多样的形式来进行。
一是鼓励民警进行高等自学式学习。
自学考试是高等教育的一种自学形式,全国有几所公安院校都开设有公安专业方面的课程,同时也公布了考试时间和科目。只要各位民警抓紧时间、合理地安排工作,同样可以自学成才,对于这种做法公安机关应当鼓励和支持。
二是短期单项科目培训。
由于法律更新快,自然科学发展迅猛,相应各警种的执法对象、研究课题也会快速变化。许多新的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形势的变化应用而生,许多新的技术手段相继研发,不注重学习我们的工作势必落后。短期学科的优点在于容易筹办,能够利用较短的时间集中学习某一科目专业,针对性强、收效较快、规模可大可小、时间可长可短,比较灵活。
三是选拔骨干送出去进修。
当今社会是知识“爆炸时代”。如果总抱老书本、老思想、老观念来讨论问题,那么我们的工作不可能有大的起色。要让公安工作有全面进步,除吸收新的警员外,公安机关要把那些肯钻研、有特长的“骨干”送出去进修,以提高这些人的业务能力。
四要邀请专家请进来授课。
根据工作实际,可以从外面请一批专家教授、行家里手到单位来,利用一定的时间进行讲座,一般是在单位就地学习,通过系统教授,使民警迅速掌握某项业务的基础知识。
五是采取“结对子”方式学习。
公安队伍中总有新老、生熟之别,工作中也有优劣、好坏之分,因此在表彰优秀、先进的同时,综合比较分析采取“结对子”的方式,以老带新、以熟带生,“一帮一、一对红”,加强相互交流合作,从而推动一些民警的学习积极性。
客观形势要求公安工作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精心育警”自然就成了非常紧迫的任务。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是长期和短期相结合,以短期为主;业余学习与脱产学习相结合,以单科学习为主;提高与普及相结合,以普及为主。
⑤ 公安民警初任培训有哪些内容
公安民警初任培训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家公务员基础知识(56学时)
(一)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我国政治体制与政府机构运作
(三)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
(四)电子政务
(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六)国家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纪律及行为规范
(七)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
(八)保密与国家安全
二、党的公安工作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21学时)
(一)党的公安工作
⒈公安工作的历史简介
⒉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任务和宗旨
⒊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⒋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⒌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
(二)人民警察基本素质与职业道德
⒈基本素质⒉职业道德⒊职业纪律
三、法律基础知识(140学时)
(一)法学原理
⒈法律的本质
⒉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二)宪法
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⒉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⒊宪法的实施保障
(三)人民警察法
⒈人民警察的任务和职权⒉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⒊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⒋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
(四)刑事法
⒈刑法
⑴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⑵犯罪及其构成要件⑶犯罪形态⑷正当行为
⑸刑罚的目的和种类
⒉刑事诉讼法
⑴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⑵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⑶立案、侦查与起诉⑷审判与执行程序
(五)行政法
⒈行政行为
⑴行政行为的特征、内容与合法要件⑵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⑶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⒉行政处罚
⑴行政处罚的特征⑵行政处罚的种类⑶行政处罚的程序
⒊行政复议
⑴行政复议的原则⑵行政复议的范围⑶行政复议的程序
⒋行政诉讼
⑴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⑵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⑶行政诉讼的参加人⑷行政诉讼的程序
⒌国家赔偿
⑴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⑵行政赔偿的范围和程序⑶刑事赔偿的范围和程序⑷赔偿方式⑸国家追偿
(六)民事法
⒈民法
⑴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⑵民事法律关系
⑶民事主体⑷物权与所有权⑸债与合同⑹知识产权⑺财产继承权⑻人身权⑼民事责任
⒉民事诉讼法
⑴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⑵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⑶主管和管辖
⑷当事人与共同诉讼人
⑸诉讼代表人、诉讼中的第三人与诉讼代理人⑹法院调解
⑺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⑻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四、公安业务(133学时)
(一)公安业务基础
1.公文写作
2.科技知识、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3.计算机基础
4.警务英语(选择开设)
(二)治安管理
1.治安管理工作概述2.治安案件查处3.治安秩序管理4.社区警务5.户口管理6.治安巡逻
7.交通管理(选择开设)8.安全防范技术(选择开设)
(三)刑事侦查工作概述
⒈刑事侦查工作的任务和原则⒉刑事犯罪现场的保护⒊刑事案件办案的一般程序
⒋国保工作的形势与任务(选择开设)⒌经济犯罪问题(选择开设)⒍禁毒斗争(选择开设)⒎反恐怖斗争(选择开设)
四、队列与体能训练(84学时)
(一)队列训练⒈单警队列动作
⑴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
⑵行进、立定、齐步、正步、跑步、踏步
⑶步法变换(齐步、正步、跑步互换)⑷行进间转法
⑸坐下、蹲下、起立⑹敬礼礼毕
⑺脱帽、戴帽、夹帽⒉集体队列动作⑴集合、离散⑵整齐、报数⑶出列、入列⑷行进、停止
(二)体能训练
1.体能训练常识
⑴基本素质训练法(柔韧、协调、速度、力量、耐力)⑵伤害事故的预防2.体能测试
⑴男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⑵女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3.专项体能训练
⑴男子:200米障碍跑(护栏、天梯、独木桥、凹凸路面、模拟人群、高墙、低矮空间、模拟门窗等8项)
⑵女子:200米障碍跑(护栏、独木桥、凹凸路面、模拟人群、低矮空间、模拟门窗等6项)
五、警务实战基础知识(21学时)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⒈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⒉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问题不容忽视⒊端正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二)增强执法安全和警务规范意识
⒈安全是警务活动的重要前提⒉严格按照警务执法程序办事
(三)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强制措施和使用警械武器的法律规定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权限的规定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关于警械和武器使用的规定⒊《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关于戒严执勤人员的职责的规定
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关于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公务用枪的使用、公务用枪的保管等规定
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使用枪械的规定
六、警务基本技能训练(共140学时)
(一)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
1.基本练习
⑴基本姿势;⑵步法移动;⑶倒地自护2.基本防卫技术
⑴格挡;⑵躲闪;⑶搂抓;⑷掩肘;⑸提膝3.基本攻击技术
⑴依法处置、遵守程序;⑵防控为先、力保安全;⑶充分估势、随机处变2.单警基本动作
⑴观察;⑵运动方法;⑶利用地形和掩蔽物
(二)对嫌疑人的盘查
1.盘查的特点2.盘查的基本程序3.盘查中应注意的问题4.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⑴对语言不配合情况的处置;⑵对行为不配合情况的处置;⑶对发生袭警情况的处置
(三)对嫌疑车辆的查控
1.查控嫌疑车辆行动的特点2.查控嫌疑车辆的基本程序
3.查控暴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车辆
(四)对建筑物的搜索
1.建筑物搜索行动的特点2.建筑物搜索行动的基本程序3.对一般建筑物的搜索
⑴对房间的搜索;⑵对楼梯、楼道的搜索(五)抓捕犯罪嫌疑人
1.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动的特点2.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动的基本程序3.特定环境下的抓捕
⑴室内抓捕;⑵室外抓捕
八、战例评析(21学时)
具体战例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收集整理,下发使用。
坚持“训考分离”原则,实行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两级统考制度。国家公务员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部分的考试由公安部统一命题。公安业务的考试,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的考核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命题。考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考核, 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等级制。 考核全部合格者,颁发《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 和《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合格证书》,具有人民警察资格,授予警衔。考核中有两项(含)以下科目不及格的,准予补考;有三项(含)以上科目不及格的,确定为初任训练不合格。不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训。经过补考或补训仍有两项科目不及格的,不予结业,不得授予警衔,不允许上岗。
⑥ 公安民警业务培训自我鉴定
1、培训概述、取得的培训成绩
2、培训纪律、培训态度等
3、问题和改进方向
⑦ 浅谈如何做好民警教育培训工作
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基层公安机关在民警教育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基层公安机关民警的素质有所提高,但从学习培训整体情况看,仍存在力度不够,方法单一,缺乏活力,成效不明显等状况,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 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民警教育培训机制上缺乏活力。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机制缺少严格的考核与激励手段。一方面,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执行不严,另一方面,培训与使用挂钩不紧。 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不强。培训大同小异,培训形式单一,只限于一个人讲,多个人听,没有形成互动式教学,参训人员不静心,坐不住,影响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教师队伍能力达不到培训要求。担任培训的教师大都出自本单位业务素质较好的民警,虽然理论和实践都高于民警,但都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在讲课方式方法上、理论与实践结合上、认识问题理解问题的高度上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对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的建议 明确定位,树立教育培训工作的正确方向。在教育培训中要注重知识的更新和实践应用,要针对不同警种、不同年龄、不同文化水平的民警设立培训内容,要有特色,有创新,要注重实效。要彻底杜绝每年培训内容一个样重复现象,培训重点应向“政治理论引导和法律基础知识”、“实战需求”、“战略发展”等方面内容倾斜,实现培训与社会发展的同步进行。 丰富内容,不断满足现实公安工作的需要。民警对理论培训“冷漠”的主要原因是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满足学习需要最好的途径就是研究与回答民警关心的发展与现实问题。用通俗的语言阐述深刻的道理,用简洁的修辞表达复杂的关系,用人们熟悉的事例论证不熟悉的法律,使学习者在轻松愉快中得到理论的熏陶、智慧的启迪、知识的积累,让民警不同程度地体会到学习的魅力,使民警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注重实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目前,单一的课本理论或法律知识已远远不能满足民警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民警的培训课程要重在分析、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中公安工作所遇到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民警在工作中真正需要的和不足的,然后选取那些与实际联系紧密实用的知识作为培训内容。培训中要贴近实际、贴近对象,教师讲课要通俗化。 形式多样,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热情。在教育培训中要大力推广研究式教学、互动式教学、参观调查、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电化教学、学员论坛等方法。 提高水平,注重加强教师队伍的能力培养。要经常安排他们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全面掌握本地的社会治安情况,了解本地区在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了解民警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或不足以及民警对培训的要求和期望,要根据本地和民警的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讨论,明确学习的内容和方式,选择最需要的和民警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教学。 完善机制,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的良性运转。民警教育工作机制最重要的是要有严格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彻底杜绝只要参训都能及格,训与不训没有区别,培训流于形式等现象,要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格考试。培训要与民警使用挂钩,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规定干部参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内容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 (作者单位:开鲁县公安局)
⑧ 公安民警司升督培训小结怎么写
一个大纲,供参考,你可以根据需要删减。
培训小结
一,培训情况概述,培训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详细写)
二,思想,培训纪律的遵守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少写哦)
我将在以后,严格要求,不断提高
⑨ 如何加强公安民警法律知识的培训
每年公安机关的民警多会有培训和训练的。
⑩ 公安机关对新录用民警枪支培训多少课时
公安机关对新录用民警的枪支培训,这是一个公安机关内部制度。不能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