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技工学校短期培训收入怎样能免税
私人教哇
❷ 培训机构有什么免税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的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高校公寓免征房产税。
三、印花税
1.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2.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2.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目的免征契税。
五、耕地占用税
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六、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和个人所得税。
❸ 我想问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怎样交税要交哪些税
营业税按营来业收入3%缴纳;自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❹ 教育培训要交税吗
根据税法规定,公司企业只要有收入,那么是否开发票,都得交增值税,专除了有政策特殊情属况以外。
个人如果有收入也得交个人所得税。所以本题教育培训收入得交税。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义务教育培训无收入培训,那么不用交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❺ 民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就目前而言,民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还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民办幼儿园、托儿所也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只有非营利性机构办理的幼儿园、托儿所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❻ 农业技术培训免增值税吗
农业企业不是不用交增值税和所得税,而是经营税法规定免税的产品可以免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免税规定一、流转税种植业和养殖业不需要缴纳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二、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的“重点龙头企业”有一定的限制,不是所有的都企业都能免税,需要相关批文。三、其他税收个人所得税——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全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适当减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同上条。
❼ 技能,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劳务 是否免税
看是否符合免税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专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属,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
❽ 请问职业学校要缴税吗听说有一个关于学校的税务文件,不知是怎么规定的
职业学校原则上不用缴税,国家财税(2004)39号文件已经有明确规定。现在实际情况是基本上不收企业所得税,但是营业税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大部分地方都开始收了,只是不太严格。附上财税(2004)39号文件,你自己详细看一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教育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 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
1.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6、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7. 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标准,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 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9. 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0. 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1. 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与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三、 关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1. 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的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实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3. 对农业院校进行科学实验的土地免征农业税。对农业院校进行科学实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实验期间免征农业特产税。
四、 关于关税
1. 对境外捐赠人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各类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一般学习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上述捐赠用品不包括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质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办理。
2.对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以及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教学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包括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的范围等有关具体规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执行。
五、 取消下列税收优惠政策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免征所得税的规定。其中因取消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增加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享,专项列入财政预算,仍然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应归中央财政的补偿资金,列中央教育专项,用于改善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归地方财政的补偿资金,列省级教育专项,主要用于改善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
2. 《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6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免征增值税;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提供的应税劳务免征营业税的规定。
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二月五日
❾ 职业技能培训国家有哪些税收政策
职业技能培训,符合国家教育培训的,公办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民办的可以采用简易征收的方式(3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❿ 人社局给培训学校的教育经费免税吗
一、人力资源就业培训
1.如何申办职业中介机构?
答:申办职业中介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机构名称、业务范围和组织章程;
(2)必须有四名以上从业人员取得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资格或取得省人社厅颁发的法律法规考试合格证书;
(3)有不少于40平方米的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4)有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的开办资金;
(5)有两台以上电脑;
(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和工作管理制度;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对其进行现场评估,评估通过后,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报泰州申请领取许可证号码,然后由市人社局行文并发放职业中介许可证。
2.如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答:外国人来靖就业手续分两步骤,首先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然后凭《就业许可证》办理《就业证》。
(1)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申报材料:①《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式三份;②外国人的履历证明;③聘用意向书;④聘用外国人的报告;⑤外国人从事该工作的资格证明;⑥外国人护照;⑦国外总公司的派遣函;⑧无犯罪记录证明;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合资合同或章程。
(2)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申报材料:①《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式三份;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③聘用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④有效护照、职业签证(Z签证);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验证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书或验证合格证书;⑥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⑦近期同底二寸照片四张。
3.申报省“双创计划”需要具备那些条件?
答:“ 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主要是针对高层次人才项目进行资助,分为A、B两大类。
A类自主创业人才:硕士以上学位,55周岁以下,拥有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是所创办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实际投入资金100万元以上(不含技术入股)。
B类企业引进人才:博士学位,55周岁以下,拥有开发项目相关产品、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3年以上,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4.如何申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所?
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提供详细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场地、设备、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教师资格证明文件,资产、经费来源证明文件,章程、完善的管理办法等)-----资料齐全后受理-----考察评估-----出具考察评估结论-----符合条件予以审批。
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60个工作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需要泰州市复核评估,90个工作日完成。
5.哪些培训由政府补贴?
答:A全额补贴培训。主要面向4类人群:退伍军人、下岗失业职工、农民工(含拆迁、集中居住户、万顷良田等,没有工作单位帮缴纳保险的农民工原则上都可以享受)、毕业后6个月仍未能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以上4类人员5年内可以享受4次补贴培训: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单项培训。全额补贴培训由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B全员培训。以企业整体职工为培训对象,进行全员培训。针对通过考核、拿到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进行补贴,其中高级工500元、技师1000元、高级技师1500元。全员培训由市人力资源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负责组织。
6.高校毕业生如何落实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答: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组织各类人才招聘活动,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双选录用高校毕业生并签订《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高校毕业生凭单位接收证明以及《就业报到证》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7.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人才服务处接受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办理个人代理、单位代理、档案保管、学历认定、职称申报、辞职辞退等有关人事业务。人事代理实行免费服务。
8.什么是学历认定?
答: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取得的后学历,都可以到人才服务处进行学历认定,并存入个人档案。
9.什么是人才招聘?用人单位如何招聘高校毕业生?
答:人才招聘是用人单位因发展的需要,根据人力资源规划的要求,寻找、吸引有能力又有意向到本单位工作的人员。
人才招聘一般通过招聘会来进行。分为综合性的大型招聘会,专业性的行业招聘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固定日期招聘会,以及网上招聘会。
我市每年有春夏季两次高校毕业生大型招聘会、每周三、周六小型招聘会、不定期的行业专场招聘会及“靖江人才网”网上招聘信息发布等,同时,每年组织用人单位赴外地参加相关各类招聘会。
10.自主创业税费减免政策有哪些?
答: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未就业的复退军人,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凭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在规定限额(按每户每年8000元)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含),给予3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占企业原从业人员30%(含)以上,还可以给予2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
个体工商户扩大生产规模,对于变更改制为企业法人的,实行2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允许其沿用转化前税收优惠政策。
11.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有哪些政策扶持?
答:凡持有本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各类人员在我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均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2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根据其人数和经营项目最多可贷5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符合条件的再就业人员,可共同申请最高额度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财政给予50%贴息,借款人经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财政给予100%的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且还款信誉良好的,可申请二次贷款并继续享受贴息政策,二次贷款到期后,根据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可以发放第三次贷款,但不贴息。
具体办理流程:到村(社区)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并盖章,提供贷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一楼8号窗口受理。以夫妻共同担保贷款的需结婚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批后到长江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联社办理相关手续。在还清小额担保贷款后,凭长江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结算单以及人社部门的认定手续到财政部门结付贴息。
1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有哪些政策扶持?
答:我市范围内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吸纳持本地《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发放贴息贷款。企业可凭经人社部门认定手续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贴息标准由财政部门按国家规定利率的50%给予贴息。
13.创业孵化基地的申报认定及扶持政策有哪些?
答:我市范围内,凡符合标准的楼宇、门面、市场和园区均可申报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我市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未就业的复退军人,可享受房租(土地流转金)补贴,补贴资金不超过房租(土地流转金)的50%,补贴标准最高为1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
14.困难对象认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本人申请、村(社区)核实、镇(办事处)复核、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认定。
(1)符合认定条件的失业登记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并填写《靖江市就业困难对象认定表》;
(2)村(社区)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将初核情况报所属镇(办事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镇(办事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对村(社区)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通过适当的方式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复核结果和公示情况上报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
(4)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对镇(办事处)上报的就业困难对象进行认定,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进行记载和签章。
15.社保补贴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本人申请,社区(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受理、镇(办事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原则进行。
申请人必须于灵活就业后主动到住址所在地社区(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申报就业,住址所属镇(办事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对申请情况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同意其申请。并通知其至指定银行开设银行卡。
镇(办事处)于每年的 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汇总并上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
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收到各镇(办事处)上报材料后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意见。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的社保补贴资金拨至个人开设的银行卡上。
16.社会保险补贴如何拨付?
答: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年度拨付的原则。
17.《就业失业登记证》如何领取?
答: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寸照片一张至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市人力资源就管理中心发证。
18.哪些人员可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有哪些培训工种、机构?
答:可参加一次免费技能培训的培训对象有: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下岗失业职工。
技能培训工种有:车工、数控车工、钳工、电焊工、电工、电子装配工、管工、挡车工、模具工、数铣加工、钢筋工、宾馆服务、机械CAD、电子CAD、计算机、叉车工、冲压工、行车工、美容美发、插花、家政服务员、烹饪面点制作、农机驾修等。
培训机构:我市共有14家经省和泰州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如电大工校、格尔职业培训学校、江苏省职业高级中学、斜桥成教中心、鑫华职业培训学校等。
19.哪些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申领: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失业保险金能领多长时间?
答: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1.申请技能鉴定需要哪些条件?
答: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
(1)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经本职业正规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是技工学校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某专业的毕业生;
(3)参加高级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不少于4年以上、或是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人员;
(4)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a、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b、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大专)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1年以上。c、取得相同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a、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b、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已满2年不满3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c、取得相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并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2.申请技能鉴定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申请参加初级、中级、高级技能鉴定的人员须提交2张2寸照片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对照职业(工种)及等级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
(2)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需提供的材料:
a、*技师职业资格审批表;
b、*身份证(复印件);
c、*学历证明(复印件);
d、*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复印件);
e、奖励、成果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f、相关职业(工种)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g、高新技术培训结业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h、*技术工作总结;
i、*论文
j、发表的科技文章、论文;
k、编写的教材或讲义;
l、破格证明材料(技术能手证书、劳模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复印件);
m、*二寸免冠同底黑白照片5张。
说明:带*的项目为必备材料,其他的项目根据各人情况提交。
23.如何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答: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号窗口)申请鉴定。
1、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者提交2张2寸照片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对照职业(工种)及等级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
2、经资格审查,申请者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登记表》,缴纳鉴定费,并领取准考证;
3、做好申请者职业技能鉴定前的试卷、考场、人员准备;
4、组织申请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鉴定结束后进行阅卷评分;
5、汇总形成《江苏省职业资格鉴定报名与合格人员登记表》;
6、将成绩通知单位或个人,对职业技能鉴定不合格者可在3个月内补考一次,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24.哪些工种属于全国(省)职业资格统考?申请考试需要哪些材料?
答:1、统考工种:秘书、营销师、公关员、物业管理人员、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络编辑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等12个职业为全国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物流师、职业经理人、职业培训师、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师等6个职业为全省职业技能统一鉴定。
2、申请全国(省)统考的人员须提交2张2寸照片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到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报名登记,市技能鉴定中心将名单汇总报至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及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工作。
25.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具体分哪几个模块?申请考试需要哪些材料?
答:1.考试模块:办公软件应用、数据库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图形图像处理、因特网应用、微型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局域网管理、多媒体软件制作、应用程序设计编制等。
2.申请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的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到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报名登记。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并及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工作。
26.我市常年实施鉴定的职业工种有哪些?
答:车工、铣工、镗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冷作钣金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管工、汽车驾驶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新产品维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