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官助理可以参加初任法官培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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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最高法院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法官助理的职责具体确定如下:
“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二)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三)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
(四)办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有关事宜;
(五)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六)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七)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八)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九)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十)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十一)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十二)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另外:法官助理可以成为正式法官。 《法官法》第十二条 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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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的师资队伍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官培训条例》,确保培训质量,学院致力于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优秀教学师资队伍,不断加强教学科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学院现有52名专职教师,全部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以上22人;副教授25人,讲师26人。专业精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给学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学院聘请了一批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学专家教授和资深法官担任兼职教授,其中,中国社科院博士生导师赵维田教授、梁慧星教授、全国人大法工委委员何山和周道鸾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江伟教授、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曹三明教授、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谢晖教授等著名专家学者先后来学院为培训班讲学授课。一支理论功底深厚、审判实践经验丰富、专业结构科学的兼职教师队伍为保证和提高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㈣ 法官培训中心在什么地方
山东的是在山大南路5号,北京的是在通州区天成桥甲一号,还有昌平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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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备录班:
备录班教学
经过多年的努力,国家法官学院在备录班教学中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同时,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应试方法,已经成功的招收了大批高素质的合格学员。
国家法官学院备录班具有三大优势:其一,组织学生在北京考试;其二,按北京录取分数线录取;其三,同等条件下备录班学员优先录取。
备录班基础课程
1.成考前开设课程:拟报考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专业专科及法学本科的考生,开设课程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综;拟报考法学专业专升本科考生,开设课程为政治、民法、英语。
2.成考后开设课程:法律专业相关课程。
备录班特色课程
1. 开设逻辑思维讲座,让同学们把握法律思维的特点,提高逻辑思维的能力。
2. 开设写作训练课,提高同学们快速写作的能力,做到手笔相应。
3.与我国著名法学家、知名律师进行面对面交流、互动。
4.邀请北京市法院系统资深法官以案说法。
备录班实践课程
1.组织同学观摩刑事案件审判活动。
2.组织同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贯彻法官学院“学以致用”的育人原则,增强同学们的实战能力。
3.组织同学开展辩论赛,增强同学们的论辩口才。
备录班教学成果
2006年至2009年历届备录班通过率情况
2006年、2007年、2008、2009年备录班学生录取率均高于98%。
和谐校园
模拟法庭的实践,能够让学生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扮演各种诉讼角色,是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综合“演习”和最佳体现。我国传统的法律教学模式,以教师在课堂上讲授书本知识为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在这种传统模式中,教师直接向学生灌输一些法律的原理、原则、概念,以及法律运行的特征、性质和具体规则等,学生只是“听”、“ 记”、“背”,十分被动。而模拟法庭的实践,学生则能够通过亲身参与,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能将课堂上所学的书本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能进一步加深书本知识的理解。同时,熟悉了法庭审判的程序,掌握了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动手能力大大增强。
备录班入学程序
1.报名方式:来电报名、来校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20日
2.报名条件:
①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
②凡报考我院专科、本科的考生必须具备高中或同等学历,且平时在校成绩优异。本科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达到80分以上。公检法系统子女报考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报考法学专业专升本科的考生需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专业不限)
3.收费
学 费:7800元/每人
住宿费:2300元/每人
郑重承诺:凡参加备录班学习未被录取者,退还全部学费。
备录班学生须知
1. 法官学院成教专业设置
高中起点本科
法学专业:全日制脱产,学制4年。
专科起点本科
法学专业:全日制脱产,学制2年。
高中起点专科
法律事务专业:全日制脱产,学制2年。
司法警务专业:全日制脱产,学制2年。招生对象要求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口齿清楚。
2. 法官学院成教学历取得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者,毕业时可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专 科:学制2年,本院颁发的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
本 科:学制4年,本院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专升本:学制2年,本院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1号国家法官学院教学楼312室
邮 编:101100
报名电话:六九二六三八四二 /三八三四 /六三四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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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分别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或公证员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2.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25日。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即中国普法网,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
3.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未网上预报名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4.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或确认。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持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
(三)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护照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4.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1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1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汉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蒙古文、藏文和朝鲜文等文字印刷,新疆、内蒙古、西藏自治区和吉林省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三)考试纪律。
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司法部将在9月22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5日上午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9月25日至30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在该网站“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中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毕业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的复习与辅导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部已制定出版《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该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五、其他
根据四川汶川地震灾情,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6个市(州)62个县(市、区)延期举行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告。四川其它地区及受地震灾害影响的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省(市)报名时间延长至7月31日,报名方式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安排,公告发布。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根据《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自2008年起,台湾地区居民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上述具体事项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仍按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办理。
二○○八年六月六日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806/13/3072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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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网站本身的问题 我也不能进入 所以不用担心 过不久他们会自动调整的 大家都进不版去 不过不会永权远进不去 等等就好了 。
㈩ 国家基层法官短期培训自我鉴定
给你一个大纲,供参考,你可以根据需要删减。
自我鉴定
xx年xx月--XX月,我参加了基层短期培训。特做自我鉴定如下
一,培训情况概述,培训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详细写)
二,思想,培训纪律的遵守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少写哦)
通过培训,我掌握了XXXX,具备了XXXXXX.。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虚心向前辈学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