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怎么样
去那试试就知道了我孩子也在那上过!提醒你什么缴费条一定保存好!不然以后就知道了!
⑵ 想从事大数据行业,在焦作市有专门培训大数据开发的机构吗
海牛学院课不错,是专门做大数据的。创始人青牛原金山的技术总监,做过多年的大数据开发工作, 都是具备多年开发经验的从业者,技术都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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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河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院可以专升本吗学校怎么样
可以专升本,学校在专科中还是很有实力的。
教育部规定,可进行普通专升本考试的普通高等院校:各大专层次的普通高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本科院校的专科;公办和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公办和民办高等专科学校(高专)。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符合教育部专升本条件。
学校优势:
1、硬件设施够硬:
据2020年学校官网显示,有新校区、南校区、北校区三个校区,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价值近1亿元,馆藏中外文图书121.29万册,建有现代化的智慧校园平台和功能齐全的实习实训场所。
(3)焦作专业技术培训扩展阅读:
重点专业:
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太极拳;
省级教改试点专业:语文教育、应用电子技术;
省级特色专业:应用电子 、生物教育、音乐教育、初等教育、应用电子技术、学前教育;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商务英语、旅游管理、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
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项目: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实验室、教师技能培训中心、应用电子技术实训基地;
省级精品课程:音乐欣赏、团体心理咨询、太极拳;
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团体心理咨询、音乐欣赏、太极拳、学前儿童美术教育;
省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学前教育原理。
⑷ 河南工业信息化职业学院与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比较哪个好
选择学来校看学校实力源,从学校成立时间,学校规模社会评价,在校学生等多方面参考 想拿高薪的前提还是要下功夫把技术学到家,学好了技术,自然会有好前途, 到专业的技术学校学习是不错的选择,建议可以实地考察一下学校的环境、师资力量等,选择一个好学校也是很重要的
⑸ 焦作师专都有什么专业
专业如下:
汉语言文学(本科)、语文教育、初等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新闻采编与制作、文秘、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数学教育、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初等教育、电子商务、商务俄语 、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园艺技术、汽车电子技术。
食品生物技术、综合理科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本科)、计算机教育、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旅游管理、物业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酒店管理、思想政治教育。
以及历史教育、综合文科教育、心理咨询、社会体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中俄联办)、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教育、音乐(幼儿教育方向)这些专业。
教学建设:
截至2015年3月,学校建有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4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项目3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
截至2015年3月,学校共有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639人;开设12个二级学院,42个专科专业,3个联办本科专业。
⑹ 去焦作陆辰网络技术上班怎么样
陆辰还可以
⑺ 艺考教育培训机构哪个好
星干线、上海艺考星、上海橄榄林进修中心、社团八号、弘慧教育机构都是不错的艺考教育培训机构
1、星干线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上海国际时尚教育中心,隶属于上海黄浦区东方教育进修学校。时尚教育机构,环境幽雅,交通便捷,距上海火车站、汽车站只有两站地。上海西宫只有一站路,是连接长宁区,宝山区,闸北区,静安区,嘉定区,青浦 区的纽带。校区设有阶梯教室,舞蹈教室、声乐教室、专业画室、学生公寓、图书馆、食堂等。
4、社团八号隶属于上海千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培训机构。 社团八号联合了众多艺术名校毕业生和部分学校专家教授共同授课。 现在有授课面积1000多平,分别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莲花路校区、华生创谷文化产业园。拥有练功房,多媒体教室,小剧场,排练厅,摄影棚等等。
5、弘慧教育机构的师资力量由上海戏剧学院在职教授、副教授、讲师、国家级著名艺术家以及行业精英组成。精细化的专业教育,小班化教学,专业上进行一对一辅导。针对每个学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教学更具有针对性有效、细致。
⑻ 焦作市信息技术中等专业学校是干什么
焦作大学抄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市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焦煤技校 冶金建材学校 焦作市信息技术学校 交通职专 焦作市冶金建材职业中专 焦作市中医药学校 孟州武术学校 马村区一职高 焦作护理学校 武陟县技工学校 沁阳市职业中专 博爱县职业中专 孟州市职业中专 焦作市职教中心、焦作市女子职专、焦作护理学校、焦作市化工技校、焦作市冶金建材学校、焦作体育运动学校、焦作高级技校、焦煤技校、焦作交通技校、马村一职高、焦作职工医学院、焦作市职工中专 市普通中专分校: 焦作财会学校 焦作卫生学校 焦作市中医药学校 焦作建筑经济学校 焦作艺术学校 焦作市女子职业中专 焦作市职教中心 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 焦作市信息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焦作护理学校 孟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估计会有疏漏)
⑼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计生、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妇女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焦作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焦作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意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办法,拟订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参与劳务协作;指导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焦就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内设综合科。
(四)焦作市公务员局。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办法;贯彻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设置和市直行政机关职位审核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办法、措施;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完善落实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的人选,承办公务员荣誉授予和表彰的有关事宜;按照规定承担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务员惩戒工作,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处分;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内设综合科。
(五)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焦作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焦作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办法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市直和省驻焦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军队转业干部专项经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政策;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和焦作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的具体工作。内设综合科、军转干部安置科。
(六)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力资源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招聘、聘任、调任、转任工作及市直和省驻焦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流动、录(聘)用审批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机关工勤人员技能考核、岗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备案;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办法;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出国(境)人员审查办法,承担市直和省驻焦单位常驻国(境)外人员的审查工作;负责管理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档案。
(七)养老失业保险科。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拟订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办法及给付标准;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措施;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办法;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焦作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承担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方面的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职称评聘工作,拟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负责各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审核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各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定;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医疗工伤保险科(焦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负责离休人员和老红军的医疗管理;负责市直单位和城区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办法,组织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工伤认定;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办法,拟订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参与评定国家、省、市企业劳动模范;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福利、离退休、统一发放工资等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单位人员工资统发的核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变动工资、有关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认定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和提高离退休待遇审批;指导协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退职审批工作。
(十一)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办法;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拟订职业技能鉴定办法并监督实施;规范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
(十二)法规监察科。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局属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督查;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农村社会保险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焦作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办公室(焦作市外国专家局、焦作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国外智力引进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来焦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申报、实施和成果评估、示范推广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焦(回国)工作或定居办法;编报全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办理外国专家来焦工作许可和证件发放;做好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定审核工作;负责相关国际交流合作事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友谊奖”的推荐和报批工作。承担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调解仲裁管理科(焦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焦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鉴证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日常工作。
(十七)行政事项服务科。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审核受理材料,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协调相关科室及部门处理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办对下列事项的许可审批:1.出国政审核准;2.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审批;3.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初、中级)审批;4.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5.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6.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备案;7.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和调资方案备案;8.企业录用职工备案;9.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审批;10.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11.职业培训招生广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