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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促进就业

发布时间:2021-01-28 22:27:27

A. 如何开展创业,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主要提出以下几点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三、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对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职业培训工作仍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需要,职业培训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加强职业培训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是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解决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根本措施;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有效手段。(二)明确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适应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使高技能人才培训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二、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三)健全职业培训制度。适应城乡全体劳动者就业需要和职业生涯发展要求,健全职业培训制度。要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贯通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四)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要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要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要结合就业岗位的实际要求,通过师傅带徒弟、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对退役士兵要积极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业院校学生要强化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使他们掌握中级以上职业技能。鼓励高等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五)切实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应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要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要求,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鼓励企业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研修制度、自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学等方式,结合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承担社会培训任务,为参加职业培训人员提供实训实习条件。(六)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依托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要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要通过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通过案例剖析、考察观摩、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要强化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三、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七)大力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根据就业需要和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深化职业培训模式改革,大力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强化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要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职业素质的培养,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全面实行校企合作,改革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法,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面向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城乡劳动者的初级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应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应结合产业发展对后备技能人才需求,开展定向培训。(八)加强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竞赛选拔。各地要切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统一要求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指导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在职业院校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广泛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九)强化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加大职业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加强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提高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在产业集中度高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改造一批以高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在地级城市,提升改造一批以中、高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在经济较发达的县市,提升改造一批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示范性技能训练和鉴定服务。完善职业分类制度,加快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题库的开发与更新,为职业培训和鉴定提供技术支持。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依托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师资培训,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教师队伍。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根据职业培训规律和特点,加强职业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课程体系、培训计划大纲以及培训教材的开发。(十)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完善的职业培训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定期公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各类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职业培训。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要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协助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其实现就业。(十一)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民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在师资培养、技能鉴定、就业信息服务、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方面与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同等对待。同时,要依法加强对各类民职业培训机构招生、收费、培训等环节的指导与监管,进一步提高民职业培训机构学质量,推动民职业培训健康发展。(十二)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各地要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制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管理法,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要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鼓励地方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十三)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十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对用于职业培训的各项补贴资金要加大整合力度,具备条件的地区,统一纳入就业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效益。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比重。有条件的地区要安排经费,对职业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培训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十五)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企业应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十六)加强职业培训资金监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明确资金用途、申领拨付程序和监管措施。2012年底前,各省(区、市)地级以上城市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不断提高地区之间信息共享程度。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就业状况以及企业用人需要,合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工种),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要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根据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职业资格培训期限为基础,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培训组织形式,在现有补贴培训机构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直补个人、直补企业等职业培训补贴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发放培训券(卡)的方式。要采取切实措施,对补贴对象审核、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实行公开透明的法,定期向全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审计,防止骗取、挪用、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告。监察部门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加强组织领导(十七)完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职业培训工作。要把职业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十八)科学制定培训规划。各地要根据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当地劳动者职业培训实际需求、社会培训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制定中长期职业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和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状况、企业用工情况,对劳动力资源供求和培训需求信息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做好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指导本行业企业完善职工培训制度,落实职业培训政策措施。(十九)加大宣传表彰力度。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并对在职业培训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技能成才和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优秀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方面的特色做法和显著成效,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国务院二○一○年十月二十

B. 如何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以促进就业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

国发〔2010〕36号
主要提出以下几点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三、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得到不断提
高,对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职业培训工作仍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需要,职业培训的制度需要进
一步健全、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
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职业培训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面向全
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是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解决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根本措施;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技能人
才队伍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
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有效手段。
(二)明确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
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
度,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适应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规模开展
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促进
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
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使高技能人才培训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
二、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三)健全职业培训制度。适应城乡全体劳动者就业需要和职业生涯发展要求,健全职业培训制度。要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
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贯通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
长通道。
(四)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要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
素质培养,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要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
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企业新录
用的人员,要结合就业岗位的实际要求,通过师傅带徒弟、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对退役士兵要积极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业院校学生要强化职业技
能和从业素质培养,使他们掌握中级以上职业技能。鼓励高等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切实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应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
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要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要求,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
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鼓励企业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研修制度、自办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等方式,结合企业技
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承担社会培训任务,为参加职业培训人员提供实训实习条件。
(六)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依托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要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鼓励有创业
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要通过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创
业培训质量;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通过案例剖析、考察观摩、企
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要强化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健全政策扶持、
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七)大力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根据就业需要和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深化职业培训模式改革,大力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
效性。在强化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要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职业素质的培养,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全面实行校企合作,改革培训课程,创
新培训方法,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面向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城乡劳动者的初级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
应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应结合产业发
展对后备技能人才需求,开展定向培训。
(八)加强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竞赛选拔。各地要切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统一要求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
中的引导作用。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
度,指导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在职业院校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充分发挥技能竞
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广泛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
件。
(九)强化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加大职业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加强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提高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能
力。在产业集中度高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改造一批以高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在地级城市,提升改造一批以中、高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
训基地;在经济较发达的县市,提升改造一批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示范性技能训练和鉴定服务。完善职业分类制度,加快国
家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题库的开发与更新,为职业培训和鉴定提供技术支持。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依托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师资培训,加
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教师队伍。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根据职业培训规律和特点,加
强职业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课程体系、培训计划大纲以及培训教材的开发。
(十)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完善的职业培训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定期公
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各类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职业培训。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要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
布培训信息,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协助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其实现就业。
(十一)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
展职业培训,在师资培养、技能鉴定、就业信息服务、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方面与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同等对待。同时,要依法加强对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招生、收
费、培训等环节的指导与监管,进一步提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健康发展。
(十二)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各地要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
则,制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要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
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鼓励地方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
(十三)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
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
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
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对
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
(十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对用于职业培训的各项补贴资金要加大整合力度,具备条件的地区,统一纳入就业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效益。
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比重。有条件的地区要安排经费,对职业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职业技能竞赛、评选
表彰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培训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职工在
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企业应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
代表的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
(十六)加强职业培训资金监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明确资金用途、申领拨付程序和监管措施。
2012年底前,各省(区、市)地级以上城市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参训
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不断提高地区之间信息共享程度。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就业状况以及企业用人需要,合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工
种),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要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根据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职业资格培训期限为基础,
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培训组织形式,在现有补贴培训机构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直补个人、直补企业等职业培训补贴方式,有条件
的地区可以探索发放培训券(卡)的方式。要采取切实措施,对补贴对象审核、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实行公开透明的办法,定期向全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部
门依法加强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审计,防止骗取、挪用、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告。监察部门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
人进行责任追究,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完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
加强职业培训工作。要把职业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共同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八)科学制定培训规划。各地要根据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当地劳动者职业培训实际需求、社会培训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制定中长期职
业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和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状况、企业用工情况,对劳
动力资源供求和培训需求信息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做好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指
导本行业企业完善职工培训制度,落实职业培训政策措施。
(十九)加大宣传表彰力度。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并对在职业培训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
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技能成才和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优秀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方
面的特色做法和显著成效,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C. 如何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再就业

做好培训,实习结合,环节一定要对接好,不能出现什么问题,只有这样,才可以让学生的技能达到最精,加大就业率。

D. 为什么一定要搞技能培训促进就业

增强专业的劳动技能知识,提高效率,创造更大的价值!

E.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劳动就业调查及对策研究报告

农村人口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是我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必然结果。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可或缺的力量。当前,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之一,他们对城市生活适应程度如何,对工作环境、生活条件满意程度如何,对有关部门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
一、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评价
(一)近七成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感觉比较适应
被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的占39.94%,比较适应的占28.40%,认为一般的占26.60% ,表示不太适应的占4.06%,根本不适应的只占1.00%。
从受教育水平来看,农民工文化程度越高,适应性越强,调查结果表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占78.40%,高中、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分别占73.19%、66.96%和60.77%。
(二)四成多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好
与前几年相比,42.67%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好,36.96%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与过去差不多,11.78%的农民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还有8.59%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差了。
(三)有四成的农民工认为外出务工经商最大的障碍和困难是城市生活开销大,自身缺乏专业技术
据调查,有22.40%的农民工认为外出务工经商最大的障碍和困难是城市生活开销大,有22.20%的农民工认为是缺乏专业技术,10.64%的农民工认为是缺乏外出经验,还有10.12%的农民工是担心出来后家人无法照料。其他如找不到工作、生病无人照料、安全无法保障等也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时担心的问题。
(四)有近二成的农民工最希望政府在住房和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帮助
调查结果表明,有19.62%的农民工目前最希望政府在住房和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帮助,有13.60%的农民工目前最希望政府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给予帮助,有13.53%的农民工目前最希望政府能降低各种费用,有12.56% 的农民工希望政府能提供劳动技能培训,还有11.79%的农民工期盼能和本地人享有同样户口,还有21.22%的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加大对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组织力度、解决好子女就学难、提供招工信息和统一的劳务市场等等。
(五)一半以上的农民工希望能在城市发展、定居
据调查,有55.14%的农民工设想未来在城市发展、定居,有28.55%的农民工想赚钱或学到技术后回家乡生活。在城市发展、定居和赚钱或学到技术后回家乡生活对男性农民工而言分别占了50.04%和32.81%,而对女性农民工而言却分别占了64.48%和20.76%。
二、农民工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评价
(一)一半以上的农民工对自己在城市生活工作环境比较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对工作条件表示满意的为51.97%,对收入水平表示满意的为33.65%,对生活质量表示满意的为30.70%,对社会地位表示满意的为24.53%。
(二)有三成以上的农民工对自己所处环境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太低
据调查,农民工个人对自己所处环境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太少、收入不稳定、劳动强度大、简单劳动学不到技术、受到不公正待遇、工作环境恶劣,分别占了32.94%、14.24%、11.43%、7.41%、5.78%和3.24%。
(三)近七成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务工经商期间的生活条件一般
调查显示,有21.32%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务工经商期间的生活条件非常好和比较好,有66.46%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务工经商期间生活条件一般,有12.22%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务工经商期间的生活条件比较差和非常差。
(四)在对工作生活各方面的评价中,农民工最不满意的是医疗卫生、住宿和饮食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有33.06%的农民工对医疗卫生方面最不满意,有14.29%的农民工对住宿方面最不满意,有10 .48%的农民工对饮食方面最不满意。
(五)当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农民工首先会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调查了解到,当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首先会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其次是寻求法律援助,然后是找亲友帮忙,此三项分别占了农民工数的24.73%、18.34%、12.26%。而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则先找亲友帮忙,其次才寻求法律援助,而后再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此三项分别占了农民工数的18.88%、16 .92%、16.84%。有部分农民工还选择了自己忍了或是向有关部门举报等。
(六)六成的农民工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一定帮助
在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14771名农民工调查中了解到,60.14%的农民工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一定帮助,27.99%的农民工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非常有帮助。
针对14654名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调查了解其原因时,有23.28%的农民工表示想参加,但没钱, 22.15%的农民工认为培训费用太高,参加培训不划算,18.33%的农民工认为没必要参加,16.51%的农民工不知道哪里有职业技能培训。
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表示免费就愿意参加的占40.74%,对工作有帮助就愿意参加的占16.01%,能保证就业就愿意参加的占15.37%,还有9.69%的农民工表示收费低就愿意参加。
针对目前有一些比较适合农民工但需要自费参加的技能培训,有40.97%农民工表示若费用合理,就参加。
(七)一半的农民工对子女受教育情况表示比较满意
调查的农民工中对子女受教育情况表示很满意的占6.48%,比较满意的占43.57%,认为一般的占25.94%,不大满意的占19.59%,非常不满意的占4.42%。
24.01%的农民工对子女受教育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收费过高、生活费用高、教学质量不高,分别占29.80%、 21.73%和15.87%,还有的认为教学设施差、校风差等。

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五项措施是什么?
1鼓励企业尽可能不解雇或少解雇农民工;
2对暂时没有工作的农民工,各级政府要给他们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
3凡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建设,要尽可能地多吸纳农民工去就业;
4帮助农民工回乡以后自己创业;
5切实保障外出农民工的土地保障权益,回来以后如果确实没有其他的工作可做,家里的承包地还在,还可以保证温饱。
国家对农民工的就业问题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尽可能不解雇或者少解雇农民工;对暂时没有工作的农民工,各级政府要给他们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凡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建设,都要尽可能地多吸纳农民工就业;已经返乡的农民工,政府要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鼓励他们参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民工回乡以后自己创业;切实保障外出农民工的土地权益,农民工回乡后如果确实没有其他工作可做,要保证其家里的耕地还在。

千方百计促就业
就业问题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情,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实现充分就业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当前,保就业就是保民生,就是保稳定,保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就业问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把就业问题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重要位置。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家立即采取了多项就业扶持政策,多管齐下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农民工就业,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去年12月国务院对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做出了安排,今年年初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日,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部署。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引导就业,服务就业,促进就业。
我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增加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全面拓宽扩大就业的路子,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以全民创业促进就业、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以创新机制促进就业,推动就业取得新突破。比如,为了以创业促进就业,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投资领域、注册登记、经营场所、贷款担保等限制,给予创业者税费减免、免费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等优惠,从而培育各类创业主体;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其创业,引导其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科研项目等吸纳其就业;为促进农民工就业,组织专场招聘会帮其对接,制定优惠政策援其创业,加强技能培训授其以渔,完善就业服务维其权益……省委、省政府以及各部门采取各种措施,竭尽全力地为就业者营造条件更好的就业环境,打造更加广阔的就业平台。
做好就业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不仅要立足于当前,还要着眼于长远。从长远来看,解决好就业问题除了要把已经采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好外,政府还要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以及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上再下功夫。
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力军,在世界各国,中小企业普遍吸纳高达60%-80%的劳动力,而且其创造就业的效率,也远远高于大企业。2004-2005年度的《世界就业报告》曾指出,中小企业的单位投资容纳的劳动力和单位投资新增的劳动力都要高出大型企业一倍以上。服务业就业容量大,从历史经验上看,服务业对吸纳就业的带动作用是农业和制造业远远不能比拟的。以2002-2007年为例,我国服务业新增就业3827万人,相当于同期全社会新增就业人数的117.8%。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虽然不能直接促进就业,但它是促进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的必要保证。从事服务业的企业也多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软环境不优成为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无论是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还是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虽然不能立竿见影地解决当前的就业问题,但这些措施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长久之策,需要各级政府持久地、细致地耕耘。

对于如何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对“三农”的影响,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提出了三个建议:
首先,帮扶企业,尽可能减少下岗农民工,对已经下岗的农民工尽快启动大规模再培训计划。应意识到,上千万农民工待岗时期半年或一年以上,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汤敏强调,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应该等同于建设投资,甚至比建设投资更加重要。
其次,开发并发展农民工就业新市场。比如说,保姆市场是除建筑施工以外农民工的第二大就业市场,目前保姆市场容纳劳动力已达1500万人。但是,由于其市场不规范,加之各种社会保障缺位,大量农民工不愿意进入。汤敏表示,如果能对保姆市场加以规范,将能再吸纳上千万劳动力。
第三,加紧推出农村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汤敏表示,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近日完成的《构建全民共享的发展型社会福利体系》中建议,2012年之前,中国应完成建立全覆盖的包括农民、农民工和城市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应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保险标准。
汤敏强调,推出完善的农村社会福利体系,在目前情况下对国家的资金压力并不是很大,还有助于增加农民对未来支出的预期,减少农民的后顾之忧,从而增加国内消费。
首先,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素质。目前,我国的创业培训主要集中在城镇,不但覆盖范围小,而且许多培训内容脱离市场的需求。而针对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尚处在萌芽状态。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编制符合农民工创业实际的教材,组织有经验的教学培训人员,筹集必要的培训经费,对农民工进行免费或者低收费的创业培训。只要农民工的创业意识被激发出来,创业活动才能形成一股浪潮,其带动就业的功能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其次,尽快解决农民工创业的制度性障碍,降低他们的创业成本。比如在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上,可以考虑设立“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给回乡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满足他们创业的资金需求;简化创业企业的注册登记手续,尽量免费为他们办理各种手续,提供良好的创业服务;对创业企业实行税费减免,也可以考虑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激发他们解决就业问题的积极性等。
最后,应该将农民工就业问题与城镇职工就业问题一视同仁,真正做到就业的城乡统筹兼顾。目前有些地方之所以对农民工就业问题重视不够,除了思维习惯外,更重要的是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现象依然严重。在创业问题上,重城镇轻农村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是导致创业扶持力度不均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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