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制度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金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方 拥 二0一0年一月十一日
项目目标
一、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城乡老年 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 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 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 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年项目年度, 二、在2010年项目年度,实施期内老年人健康登记管 年项目年度 理率城乡分别达20%和10%。每年为管理的65岁以上 老年人做1次健康检查。 远期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目标,到2011年底老年 三、远期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目标 人健康登记管理率金沙县城关城区及全县乡分别达90 %和50%。
项目范围及内容
在我县辖区内实施,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 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 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1、每年开展1次老年人健康检查。 2、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 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 治疗及目前用药情况。 3、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乳 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肌肉关节等体格检查以 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项目范围及内容
4、辅助检查: 每年检查1次随机血糖(指血); 有条件的建议增加血常规、尿常规、大便潜血、 血脂、B超、眼底检查、肝肾功能; 有条件的建议增加心电图检查以及认知功能和 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项目范围及内容
5、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管理; 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居民 要定期随访; 告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一次健康检查。
项目范围及内容
6、健康教育 对所有老年人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 流感疫苗接种知识; 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 意外伤害和紧急情况自救等知识。
服务流程: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村 级 卫 生 室 1进行体格检查 .询问慢性疾病常 见症状。 .测量身高体重血 压等。 .进行一般体格检 查。 .视力听力和活动 能.力的一般检查。 2检测空腹血糖。 3询问生活方式 .吸烟.饮酒.体育 锻炼..饮食情况 4询问既往健康状 况 .患过的疾病。 .治疗情况 .目前用药情况。 既往确 证高血 压或糖 尿病等 疾病。 根据评 估结果 进行分 类处 理 存在危 险因素 纳 入 相 应 疾 病 管理 对所有居民: 1.告知健康 检查结果。 2.进行健康 教育: .危险因素 干预。 .疫苗接种。 .骨质疏松 预防。 .预防意外 伤害。 告知下次年 检时间。
预 辖 内 岁 以 的 住 民
约 区 65 及 上 常 居
进 针 性 康 育
行 对 健 教
无异常 发现
项目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形式 1、卫生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项 目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的领导与协 调;县疾控中心作为项目执行单位,负责项目 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 2、项目由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 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负责 对其技术指导。
项目组织与实施
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 定,组织培训、督导和宣传;疾控中心具体负责项目 督导和培训、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健康教育、考核 验收和相关资料印制发放统计上报等。工作表格由省 级负责制作模板,疾控中心负责印刷及发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 项目的宣传、动员、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的具体执行 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是项目实施管理最 小单元,负责收集辖区内老年人人口信息、告知服务 内容、预约,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 开展健康体检、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完成附表1、 2的填写,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项目执行时间
2010年1月1日------ -- 2010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安排与管理
管理要求:本轮项目资金由县卫生局规财办统一管理, 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经费发放:经县、乡级督导检查组认可后报卫生局批准 经费发放 后,由局规财办统一划拨到县疾控中心、各乡卫生院 (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室。根据工作任务及检查 结果分配至各级项目承办机构兑现经费。 经费包括:开展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评估、随访、 经费包括 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督导、资料印刷等工作。
项目资金安排与管理
体检费下拨标准: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经费平均每人80元。 具体为内、外、五官、妇科检查费15元/人次, 透视6元/人次,腹部B超20元/人次(含妇科检 查),心电图6元/人次,化验21.5元/人次(含 采血费),肛门指检6元/人次。
项目资金安排与管理
每建立一个标准纸质健康档案给予村卫生室和 社区服务站3元经费补助。乡镇卫生院派人指 导协助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组织符合规 定人群参加健康体检,每组织一位老人完成健 康检查按5元经费标准给予村卫生室、社区居 民委员会以补助。
项目资金安排与管理
全县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补助经费 实行当年按规定建档全额一定比例预拨, 次年考核据实结算。健康检查经费按全 额70%进行预拨,次年考核据实结算。 坚决禁止假冒虚报数字,套取项目资金, 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严重处理,决不 姑息。
项目考核与评估
县卫生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县卫生局 项目进行督导与考核评估,对每个乡镇开展2 次督导检查。 督导内容主要有项目工作进度、辖区老年人接 受健康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规范管理 水平、经费下拨及使用情况等。
考核指标
1、项目执行期末(2010年底)城乡老年人健康 登记管理率分别达20%和10%。 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 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达50%以上。 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健康管 理的人数/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100%。 3、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达80%以上。 健康检查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检查表数 /抽样的健康检查表数×100%。
奖惩措施
对于完成上一年度工作指标的项目 执行单位予以鼓励,及时拨付项目 经费; 对于没有完成上一年度工作指标的, 在第二年扣减相应的经费,并追究 执行单位责任。
填写通知单
附件3
金沙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存根 金沙县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存根
编号: 亲爱的 老年朋友: 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5岁以上老 年人免费健康体检项目, 月 日至 月 日将在我县正式 实施,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也是 我们全体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 平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县疾控中心的通告您已经充分了 解,并已领到体检通知单,请您在本通知回执单上签 名。 乡(镇) 村(小区) 本人签名: 家属签名: 联系电话: 2010年 月 日
金沙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通知单 金沙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通知单 65
编号:
亲爱的 老年朋友: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 范》的要求,我县决定09年 月 日至 月 日为全县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 免费做一次健康检查。通过体检,达到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诊断、早治 疗的目的,并建立健康档案,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也 是我们全体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平的一次难得的机 会。疾控中心在此提示您: 1、体检对象:全县范围内65岁以上城乡常住居民(含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者 ),均可参加免费健康检查。 2、体检时间: 月 日—— 月 日,体检地点:---------3、体检必查项目为:血压、身高、体重、血常规、血糖、尿常规、心电图、胸 透、B超(肝、胆、胰腺、肾、女性加子宫及附件、男性加前列腺检查)、 肛门直肠指检、妇科检查等。 4、本次体检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您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5、请您携带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和本通知单以及健康体检表前往体检。 6、凡接受健康检查的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同前往,以免途中发生意外。 7、体检过程中您可以咨询与您的健康相关的知识,医务人员有义务进行解答。 8、为了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您按照卫生院或村组干部、乡医通知 的时间前往体检,并且请你遵守体检工作制度。 9、服务、咨询电话:0857-7253381 如果您已经充分了解以上通知事项,请您在本通知回执单上签名。 金沙县疾病预防制控中心
2010年 月 日
老年人体检年检表填写
谢谢大家!
2.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时间规定多少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回(负责人、管理人员答、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3. 一次性医疗用品收集处置人员健康检查与培训制度
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购置、储存、发放、使用及使用后的分类处理进行统一管理;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
(1)对新进或拟更换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产品进行相关审核,包括审核国家要求的有关证件,并做好登记
;
(2)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登记、储存、发放进行监督,并抽查产品的外观质量;
(3)监督临床使用情况及用后的无害化处理,对临床出现的异常反应及时开展调查;
(4)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实行日常和定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汇报与反馈;
3 医院设备科负责:
(1)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储存,并做好质量验收、登记等工作;
(2)检查产品有效证件,登记并备案;
(3)对入库产品进行登记,建立登记帐册,登记项目包括入库时间、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批号、数量、规格、单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经办人等,并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和贷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一致,并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与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有中文标识;库房要求阴凉、干燥、通风、室内保持清洁,物品置于物架上,离地≥20CM、离墙≥5CM、离天花板≥50CM不同种类、不同型号的产品应分开放置;
4 消毒供应室负责:
(1)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发放,复检产品大、中、小包装情况,抽查产品外观质量,检验产品批检合格报告;
(2)对入库产品进行登记,建立登记帐册,登记项目包括入库时间、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批号、数量、规格、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经办人等,并进行质量验收,检验每箱(包)产品检验的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与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有中文标识;库房要求阴凉、干燥、通风、室内保持清洁,物品置于物架上,离地≥20CM、离墙≥5CM、离天花板≥50CM,不同种类、不同型号的产品应分开放置;
(3)严格执行一次性物品发放制度,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4)禁止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重复使用进行消毒与灭菌;
(5)在上述工作中如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护理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
(6)不得一次下发科室多量一次性无菌物品
5 使用部门应做到:
(1)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复查产品小包装情况、生产批号及产品外观质量、进口产品有无中文标识等;
(2)使用人员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有效灭菌日期和失效期、产品外观质量、进口产品有无中文标识等;
(3)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出现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留样与登记,样品进行热源检验,并及时报告值班医师和护士长,由护士长报告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设备科,同批未用过的物品必要时封存备查;
(4)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严格按感染性废物分类处理,做好登及签字,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流入社会;
(5)各科室不得自行购置任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
(6)禁止科室领入多量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
6一次性使用无菌用品后的无害化处理,由护理部、总务科、进行管理,感染管理科进行监督管理;
7 对个人从院外带回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原则上不得应用;若需应用,则应查验消毒灭菌日期、失效期,外观质量等,使用前在本科室登记备案,由科室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如在手术室使用,还应在手术室护士长处登记备案。若发生质量问题,引起医疗纠纷等,由使用者及所属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禁止重复使用,否则由此引发一切后果,全部由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负责;
9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科室与个人,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可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院原有文件《关于一次性医用器具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科或专职人员负责对本单位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并对购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4、设备仓库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5、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6、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设备科。
8、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9、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10、医院感染管理科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严格保管,不得将包装破损、超过“灭菌有效期”及包装上未注明灭菌日期和无菌有效期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于临床。
一次性无菌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离墙面>5cm,距离天花板>50cm。
供应室对每批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进行核查厂方该批细菌内毒素检测合格报告单后再向临床发放。并指定专人对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具进行回收、毁形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存档,严禁重复使用和汇流市场。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大包装后方可传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加强库房管理,做到月有计划,出入货帐目相符。
消毒供应室按临床需要,同意下送至临床科室,双方经查对后办理物单签字手续。
发放要严格以旧换新,发放与回收保持动态一致。
4.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助人为快乐之本,第一时间来帮TA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5.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6.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是什么啊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以下文件是制定和执行本制度的主要依据,其他现行的相关文件也适用。
1)《职业病防治法》
2)《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赋有主要责任,办公室、安全办赋有专业管理职责;
2)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公司办公室)和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办);
(1)主管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2)主管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3)主管部门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3)其他各部门、车间对本部门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负责。
(1)实行各部门(车间)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分别对本部门(车间)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负责;
(2)安全员、技术员对分管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负责。
4)如果因培训不符合,导致用人岗位发生职业危害事件(事故),除了企业负责外,同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宣传
(1)企业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部门(车间、班组)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2)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培训内容
①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② 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③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④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⑤ 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⑥ 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2)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①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②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3)“三级教育培训”划分
(1)企业教育培训由主管部门负责,教育内容:
① 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② 企业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③ 综合安全知识,企业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④ 企业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⑤ 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 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 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③ 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① 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 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③ 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④ 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⑤ 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⑥ 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
4)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1)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2)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3)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5)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企业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企业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
5、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6、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①三级安全教育卡;
②员工的安全试卷;
③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④其他有关资料。
7、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7.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8. 卫生培训制度
职责如下: 一、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做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师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二、认真制定好学期和学年的健康教育计划,学年末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和总结,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每学期四次,确保授课质量,开课率达100%。三、建设好健康教育各种宣传阵地,充分运用校报、广播、健康小报、文化长廊等进行健康教育,使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四、在上级防疫部门协助下,每学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切实做好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五、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计划生育工作。六、有计划地搞好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以在岗学习培训为主,每学年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七、检查、督促、指导、搞好环境卫生,坚持做到每天检查、公布结果,协助伙房搞好膳食和饮水卫生,检查饮食卫生的执行情况,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八、做好面向学生的简易治疗、急救及转治工作,保证不发生事故。九、严守作息、轮值制度,完成临时突击性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