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药店新员工如何培训
新员工培训的心得
我认为企业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应该强调以下几点:
一、必须给新员工讲述企业的中长期的远景规划(这部分不宜讲的太详细)要详细地讲述企业使命及价值文化、团队建设等,有条件的应当将企业的硬件环境用录象给新员工看,这样让员工在进入工作状态前对企业的工作、生活环境、企业使命、企业中远期目标及企业精神的精华部分有一个比较详细理解,要不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无法找到要将自己的事业交给企业的理由,自然新员工的流失率也就无法降下来。
二、要在新员工培训中详细地将企业工作流程进行比较详细地了解,特别是涉及员工日常工作过程中需要知道的流程,如请假程序、报销程序、离职程序等,当然企业所涉及的流程很多,涉及到的岗位流程应由部门主管进行在岗培训(最好是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完成),防止员工在接触工作后不清楚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流程而办事处处碰壁,工作效率提不上去,使员工产生厌烦的心理,作好这方面的培训是为员工营造良好工作环境的基础。
三、福利作为企业薪酬(工资、福利、培训机会、晋升机会、奖励)中主要项目,也是员工特别关心的部分,因此应在培训过程中讲清楚企业的福利情况(包括种类、享受条件及享受的程度),虽然这方面应该在复试结束时给应聘者讲清楚,但通过入职前的培训进行更详细的讲解有利于员工对企业产生依赖,特别是对重要职位的员工很重要,这是安定员工的又一关键。
四、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制造企业在这方面相当重要,当然安全教育的内容比较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培训重点,但不论是那种企业对消防安全及电力安全的培训都很重要,制造企业还应该加入器械安全等,重点强调违章作业的危害及安全防范和发生事故后如何应急处理(包括逃生、报警、呼救等)以减少事故损失等,我相信经常发生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的企业是没办法降低企业员工流失率的。
五、在培训形式、培训课时及培训讲师的安排上应当讲究,因为我在组织企业内部职工培训的过程中不论人数的多少,结果给我的答案总是录音的效果最差,视频其次,培训参加者接受效果最好的是面授(即讲师与培训参加者面对面进行讲授),在培训的技巧方面一定要作到案例引用恰当,讲堂绝对不能死板,要不断通过提问和案例将培训参加者的思维带入到讲师的思维中来,这样他们的思维才会活跃起来(其实我也接受过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的培训时就感觉到自己接受的多少跟讲授者调动自己思维的程度有很大关系)。在培训课时的安排方面,我们原先接受学校教育的时候的课时安排其实是很有科学依据的,因为人的注意力集中的时间段一般不会超出60分钟,对单个的系统思维的注意程度应该不会超出90-120分钟,当然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在组织培训过程中培训参与者在两个小时内接受的比较好,但超出两个小时的培训就会随时间的延长而不断降低(我最长连续进行过三小时的SA8000的面授培训,第二天培训参与者告诉我对后面的部分的理解远不如前半部分透彻)。在培训讲师的安排上一定是对所培训的项目具有相当的理解,否则是没办法组织培训的。
⑵ 零售药店营业员要学习哪些专业知识
你好,想要去药店工作,首先要考技能证,上岗证 ,然后是健康证。一般单位有岗位培训,比如: 了解药品放置位置,药品主治功能,销售技巧,岗位职责,不夸大药性,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 药房营业员药学知识培训
首先要让他了解你们店的药都放在何处,平常的应该知道,像头疼发热消炎的应该懂吧,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了,然后高难度的可以慢慢来,营业员的仪表礼仪应该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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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药店员工培训存在问题,解决之道有哪些
1、个人方面的准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要保持整洁的仪表
一个优秀的店员会保持整洁美观的容貌,穿着新颖大方的着装,表现出稳重高雅的言谈举止,她的仪表能够感染顾客,使顾客产生购买的欲望。以下保持仪表的三个方面:
a. 仪容整洁。
具体说来要勤梳头洗手,要及时修面,要保持脸部干净。
b. 穿着素雅。
店员的着装是顾客首先注意到的,由于药店店员的工作性质,不宜打扮得花枝招展,以免引起顾客的反感。所以店员的着装应以素雅洁净为好,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牌。
c. 化妆清新
女店员可适当化些淡妆,以形成良好的自我感觉,增强自信心,同时也给顾客留下一个清新的印象,而浓妆艳抹只会招致顾客的反感。男店员要每天刮胡须,头发不宜过长,不易留中分头。
(2) 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
店员在上班的时间里要有饱满的热情,充沛的精力,要求店员在上岗前必须调整自己的情绪,始终保持一个乐观、向上、积极、愉快的心理状态。在工作中,决不允许店员把不好的情绪带到工作中,更不能借机向顾客发火,顾客不是店员的出气筒,伤害了顾客反过来只会损害药店的利益。
(3) 要养成大方的举止
在药店里,如果店员的言谈清晰明确、举止大方得体、态度热情持重、动作干净利落,那么顾客会感到亲切、愉快、轻松、舒适;反之,如果店员举止轻浮、言谈粗俗、动作拖沓、心不在焉,顾客会感到厌烦,只希望尽快离开。
2、销售方面的准备
销售方面的准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备齐药品
营业前需检视柜台,看药品是否齐全,及时将缺货补齐,要使药品处于良好的待售状态。
(2)熟悉价格
店员要对本柜台的药品价格了如指掌,只有店员能够准确的说出药品价格时,顾客才会有信任感;如果店员支支吾吾,临时查找,顾客心中就会心存疑虑,甚至打消购买的念头。
(3)准备售货用具
工作中必备的计算器、笔、发票、购物袋、收银纸等用具一定要事先准备齐,不能临时再去寻找。
(4)整理环境
药店开门之前,店员要搞好清洁卫生,保持药店明亮,让药品摆放整齐,使顾客一进门就有种整洁清新的感觉,哪个顾客不愿意在这样的环境里购药呢?
二、营业中的基本步骤
当今的药品零售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如何在竞争中取胜?这需要我们考虑清楚营业的步骤是什么?
例:当一位顾客到药店购买几种常用药品的时候,人刚走进药店,药店里的店员就跟了过来,向保镖一样在顾客的周围“护驾”,只要顾客的目光稍作停留,店员马上就问:
“您要这种感冒药吗?”
“您看这种消炎药好吗?”
问得顾客心烦意乱,身上比挨了蚊子叮还要难受,顾客只想快点离开药店。
⑹ 关于培训药店员工的通知怎么写
就写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讲课老师就行
⑺ 药店店员究竟需要怎样的培训
然而,药店店员对此却颇有微词,参与热情普遍不高,甚至出现厌烦情绪。个中缘由何在?1.问题:内容重复,功利性强据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成刚介绍,金象大药房每个月会集中组织员工参加两次由上游企业提供的培训,每次安排2~3家企业,每家企业的培训时间约1小时。此类培训通常是安排在店员的业余时间进行,虽然不具体要求哪位员工参加,但总部会向每家门店下达具体的参训名额,由门店消化此名额。“然而,对于同一品类产品,不同厂家提供的培训内容往往大同小异,让店员在重复的培训中浪费大量的时间,会导致店员参训热情不高,甚至出现厌烦情绪。”李成刚坦言,“此外,上游提供的培训通常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而且实操性较弱,对店员的指导意义不大。加上参训者有执业药师、药师和普通店员等不同级别的员工,上游企业对培训内容的深浅较难把握,很难满足每个层次店员的需求。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店员不太喜欢参加上游企业提供的培训。” 对此,奥吉娜药业总经理助理马智强也认为,不少上游企业在提供培训前的确没有深入了解药店店员的需求,盲目进行培训,且授课形式过于呆板。“出现这一问题,主要是因为有的上游企业在培训时功利性太强,仅仅是针对自己的产品对店员进行培训。”黑龙江省世一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销总监郭培明如是说。2.办法:站在提升店员素质角度上游企业应站在提升店员整体素质的角度进行培训,而不是仅仅针对某个产品的知识点进行。只有店员的整体素质提升了,才有可能将企业的产品卖好。虽然目前此类培训还存在种种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利用好上游企业提供的培训,不仅能提升药店店员的素质,还能降低药店的培训成本。当下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盘活、发挥这一培训资源。“首先,上游企业必须与药店人力资源部有良好的沟通,共同制定适合药店店员的培训方案。其次,改进形式,摒弃填鸭式培训,可以多采取贴柜培训、情景体验培训等能激发店员兴趣的形式。第三,对于战略合作产品,还应设定‘培训前调查——举行培训——事后跟踪’的培训体系。” 李成刚表示。马志强认为,要想培训取得效果,上游企业必须与药店相关管理部门高层沟通好,使高层充分认识到培训的重要性;并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为不同的药店做出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循序渐进,系统化进行培训。“上游企业应站在提升店员整体素质的角度来进行培训,而不是仅仅针对某个产品知识点的培训。”郭培明认为,只有店员整体素质提升了,才有可能将企业的产品卖好。而上游企业只单独在某一点上进行培训,对店员销售没有有太大帮助。
⑻ 药店人员医保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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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申请一次,但申请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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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了解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具备一定的资质,再填写<<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经当地的医保管理部门批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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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第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五条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
(二)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
(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四)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
第七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统发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购药。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办法以及药费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通知对方和参保人,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第十条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账。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处方外配服务及费用发生情况。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情况的检查和费用的审核。定点零售药店有义务提供与费用审核相关的资料及帐目清单。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结算费用。对违反规定的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要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对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保障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四条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⑼ 药店员工医保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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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药店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药店工商、税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药店办理医保刷卡申请表,医保账号(一般是中国农业银行)。
申请流程:提供1所需资料后,交当地医保处备案审批资格,安装医保POS机后使用。
具体正规程序以当地医保处为主。
申请医保,具体条件如下:
(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正常经营1年以上;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药品经营场所80平方米以上(不含办公、仓库等附属用房);具有24小时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能力;
(五)经营药品品种(不包括中药饮片)不少于1000种(商品名),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不低于药品经营品种的80%;药品要按规定分类摆放,并有明显提示;处方药、非处方药、非药品必须分柜、分区摆放;不得在店堂内经营药品之外的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保范围的其他物品;
(六)经营药品必须有按GSP要求进行计算机管理的“进、销、存”台帐;并根据医保经办机构检查需要,及时提供“进、销、存”台账;
(七)配备1名以上执业药师或药师(不得兼职或挂名),保证营业时间内不少于1名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其他药品从业人员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每年)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八)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制度的执行和检查工作;
(九)申请定点前12个月内未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等部门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