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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公卫人员培训

发布时间:2021-03-16 16:37:52

『壹』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科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有谁知道

茶元头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岗位职责

一、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辖区内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负责早孕登记、建册、高危孕产妇筛查、登记、随访以及管理范围内孕妇产前产后的访视。

2、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3、开展妇女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4、做好辖区内妇女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5、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妇女保健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表册的登记,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按期上报所在区妇幼保健院(站)。

7、认真参加相关工作例会和培训,深入居民区,加强检查与指导。

8、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儿童保健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

2、建立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3、建立本辖区0—7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农村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及行为危险因素的调查研究,针对农村社区内高危人群的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好控烟限酒、合理营养、心理平衡、适量运动的指导与行为干预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定期开展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开展居民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的检查与评估,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负责开展社会人群的精神卫生健康、残疾预防与康复的健康教育;及特殊人群如儿童、妇女、青少年、老年等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5、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编印与发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资料的入户率和健康教育处方的利用率与针对性。

6、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的定期更换与资料的留存工作。

7、负责组织与参与各种卫生宣传日的社会人群健康教育宣传与咨询活动。

8、负责农村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9、做好健康档案文本借阅工作,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归还工作。

10、负责辖区健康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免疫岗位职责

1、及时掌握本辖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疫苗效果的监测工作。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准确掌握辖区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接种对象的变动情况,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对集贸市场和外来人口较密集的地方进行上门串户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9、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计划免疫工作任务。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传染病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传染病上报工作,对法定传染病,按规定时限上报,并按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卡的保密工作。

2、每天按时检查门诊日志,做好登记、认真核实传染病登记卡项目,避免缺项,杜绝错卡及死卡现象。及时与疾控机构交换疫情,使传染病报告达到及时、正确。

3、督促卫生院有关科室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每周各科核对一次,每月底对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

4、对传染病登记卡进行分类,认真逐项填写访视单,交访视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及时进行访视,把好访视质量关。

5、按时参加区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月会,并做好疫情的核对和分析工作。

6、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及其他报表。

7、做好各种资料保存工作,并将各种资料装订成册。

8、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型精神病患者、康复工作管理岗位职责

1、熟悉并掌握责任辖区内各类慢性疾病的患者、重型精神病人、村民因急、慢性疾病、创伤、老年病及残疾等基本情况,患者的个人信息、资料以及变动情况,辖区内主要慢性疾病的患、发病趋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严格遵守慢性疾病相关的管理规定,负责制定并落实慢性疾病病人的随访、体检、康复治疗指导和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

3、搞好本辖区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做好本辖区各级人员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4、配合精神科专业医生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和上报工作。

5、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做好社区居民慢性疾病相关的生活行为因素的监测工作。

6、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康复三级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降低病、伤、残的发生或减轻伤残后其功能障碍的程度。

7、负责康复医疗的咨询、转诊和支持工作,保存和整理康复医疗记录和病历档案。对病、伤、残者功能障碍的性质、部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预后和转归进行客观、准确的评定。制定不同阶段与时期的康复目标。

8、负责制定康复目标的实施计划、组织和指导病、伤、残者的康复治疗,采取各种措施治疗病、伤、残者,以改善其功能。

9、对康复病人做好自我康复器械训练的宣传指导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茶元头卫生院
2016.01.02

『贰』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意识,正确评价各卫生室、相关科室的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卫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保护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通过考核,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依据各级考核办法,结合实际,以加强科学指导和符合工作实际。

(二)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原则。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所有按照规定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相关科室均要纳入考核范围,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实施和进展情况,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日常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日常考核,通过全面考核促进机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厕及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监测。

(四)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力度、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资金分配、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等。

(五)项目实施效果评价。辖区内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考核。

四、考核对象

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卫生院相关关科室、村卫生室。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每季度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三)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座谈或电话访谈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网络考核和信息化管理。

(六)考核采取量化赋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实施效果等情况,对应考核标准和方法计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绩效考核综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分数与划拨经费挂钩;考核等级与奖惩挂钩。根据考核分数和考核等级,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按不超过30%的比例统筹安排。

(二)考核成绩连续3次前三名的卫生室,全年综合成绩加5分;考核成绩连续3次后三名的卫生室,全年综合成绩扣5分;考核成绩连续2个月位于全镇末位的卫生室,给予卫生室室长黄牌警告;考核成绩连续3个月位于全镇末位的卫生室,全院通报批评。

(三)实行督办制。对同样问题连续出现两次未改正的,对卫生室和项目执行科室负责人实行问责。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领导。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直接关系到全镇居民的健康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各村卫生室、相关科室要将其作为当前卫生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力度,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强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对卫生室和项目执行科室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是落实全镇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保障,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叁』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培训内容应增加哪些内容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
1 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化
专业人员培训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应用质量。各级公卫人员通过竞争上岗择优录取。为保证培训质量,建立一整套培训机制,确保培训质量。通过业务培训,不断加强提升业务水平。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临时性、应急性培训逐步转变为长期性、制度化培训。通过专题讲座、脱产进修、对口支援等形式,对基层公共卫生人员进行普及型技能培训,培养适用型人才。集中对全区公卫办人员和公共卫生协理员分期分批实施全员培训、考核。参加或承办公共卫生领域“名医讲坛”,组织医疗卫生单位业务指导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项目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多次组织管理人员到其他区、市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并组织召开全区现场会,加强工作交流,促进工作开展。
2 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化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责任体系。区政府成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局专门成立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确定1名正式在编人员为公共卫生联络员。各乡镇(街道)成立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按辖区服务人口3/1000 0的标准配备业务技术好、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村(居),由标准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正式工作人员担任本村(居)的公共卫生协理员,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
2.1 明确各级公卫工作职责与制度
按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建设的统一标准,全区设立公卫办12个,设置了专门办公场所,管理办公室按“五室分开”模式,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室、卫生监督室、妇幼保健室、慢病管理室、健康教育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室。配备必要设施,进一步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将各级公卫工作职责与制度装订成册并上墙,率先在全市制订区、乡镇(街道)、村(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台账并认真贯彻执行。
2.2 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统一使用所有的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并对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全员培训。通过培训使其充分掌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操作规范、表卡填写等内容,力争使每个人都能听懂、看懂,达到培训效果。为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下发实施方案,设专人成立办公室,建设独立机房,配备全 新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硬件设施。各单位明确具体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电子信息服务网络,并按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3 完善各级公卫管理机制
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切入点,积极构建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级各单位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督导包保责任制,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平稳发展。率先在全市组建2个疾控责任指导团队,划片分区,责任到人,采取定期轮驻、巡回指导、对口帮扶等形式“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强化对基层的公共卫生业务指导、管理。更好地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撑、监督管理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利用周末等时间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多次深入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场,视察工作开展情况,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多次进行现场指导,按照各级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项进行整改完善和提高。及时召开现场会、编发典型材料予以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通过通报等形式向区政府、市卫生局汇报,促使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紧抓不懈。
3 各级监督考核规范化
加强督导、严格执行各级考评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作为体系建设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核定服务数量,明确质量标准,激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变坐等式被动服务为上门式主动服务,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为更加重视社会效益,变卫生部门内部评价为多部门及群众共同参与评价,变按人员编制补偿为绩效考核补偿。制定了考评指标和体系,由各级公卫办牵头,组织专家组成考核组,将服务人口数量、完成质量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对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服务利用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肆』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科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有谁知道呀急急急

十七、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

4.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负责做好本乡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负责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

4、负责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生物制品以及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免疫接种,掌握全乡人群免疫水平。

5.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乡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

4.了解和掌握全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和人群营养状况,做好监督工作。

5.开展农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农业劳动卫生,对中毒者组织抢救,并调查中毒原因。

6.负责本乡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7.在全乡积极开展初级保健卫生工作,提高全乡居民的健康素质。
妇幼专干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妇幼保健站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妇幼保健工作,制定妇幼保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进行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2、经常下村入户,督促、指导村保健员落实妇幼保健服务措施和解决村级疑难问题。
3、定期召开村妇幼保健员例会,有计划地开展村妇幼保健员和村医的妇幼保健业务培训。
4、按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规范,做好妇幼资料收集、整理、统计与分析,并及时准确做好妇幼卫生报表。
5、组织推广妇幼保健新技术。
6、配合上级开展妇幼卫生专题调查和妇幼卫生科研工作。
7、开展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建立和定期更换妇幼卫生宣传窗,发放宣传册、开展健康咨询等健教活动。
8、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督促和落实早孕检查、产前检查、产后健康检查等孕产期保健服务,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负责《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发放和回收。
9、承担高危妊娠管理,负责高危妊娠建卡、报告、追踪和指导分娩地点。
10、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儿童体检和体弱儿管理工作。
11、定期组织开展已婚妇女的妇科防癌普查。
12、按时参加各类妇幼保健会议和培训班,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汇报或传达上级精神,提出实施计划、接受有关检查、督导和考核。

卫生监督员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生条件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2、承担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3、督促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到有体检资质的县疾控中心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4、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对医疗单位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9、对辖区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0、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防疫专干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疾控工作,收集掌握本地与计划免疫有关的基本资料;
2、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
3、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工作;
4、负责乡村计划免疫冷链设备管理,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
5、做好疫苗的计划、接收、贮存、分发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接种和疫苗使用情况;
7、定期召开村卫生室工作例会,培训乡村医生;
8、监督、管理、指导村级乡村医生各项工作;
9、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提高健康意识;
10、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疾病控制工作信息;
11、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工作;
12、及时报告、处理或协助上报、处理异常接种反应、疫情及突发卫生事件;
13、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

『伍』 乡镇卫生院如何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亿万人民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各地要不断提高对农村地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的总体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实行精细化目标管理。要根据各地不同地理特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牵头部门要统筹安排,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辖区全面、规范地实施。各项指标业务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落实。
二、规范实施服务项目
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以下简称《规范》)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要求,根据各项目不同特点和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难点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要根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分工,加强机构间协作,切实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健康档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规范地完成2010年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的要求。各地要制订健康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措施,促进健康档案的有效使用和科学管理。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推进电子信息化进程,将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农合即时结报等功能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对于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等传统服务项目,要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与《规范》要求实行对接。对于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新增服务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乡镇卫生院要选派有经验的临床医师参与项目的实施,发挥临床技术支撑作用。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委会的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优势。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指导,共同做好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落实配套经费,加强经费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和财政部门的协调,按照《意见》中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尽快落实项目配套经费,使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要求的15元的标准。
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应当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预拨经费原则上不低于70%),将经费先行拨付至卫生机构,保证其有钱做事;其余部分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体现奖优罚劣原则,并保证全部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承担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数量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乡、村两级的分配比例(详见附件)。要充分发挥村级卫生机构网底的作用,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补助经费。
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基层经费运行情况的监管,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或变相补助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各地要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照《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好2010年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切实提高乡、村两级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技术咨询。针对农村地区缺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情况,省级和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辖区内精神卫生专业力量,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相关知识的培训。乡镇卫生院可组建由公卫医师、临床医师等组成的服务团队,包村包户,全面做好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为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可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口号、制作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使农村居民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理解项目的意义并积极参与,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和人员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强化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
各地要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考核,每年进行1-2次,考核内容包括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社会效果等,考核结果作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发放的依据。县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指导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情况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并考核。省级和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县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项目实施较好的县(市)可给予表彰和奖励。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

『陆』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都做哪些内容

包括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慢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专病防治、老年人体检及职业性体检的组织,还有母婴保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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