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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检察人员培训心得

发布时间:2021-03-13 18:03:36

1. 公司检查员培训后感想

这个你也没说什么公司,
范文也没什么,就是些通过这次培训,让我学会了很多公司赐于我的东西,
我会把学习到的,用在日后的工作当中,什么的,就这类话,公司都这样,
我都这样些的。。。。。。帮到你,求采纳。

2. 如何实现青年检察官成长的自我突破

青年检察官成才,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成长机遇与职业挑战,这是一个摸索经验、砥砺本领的实践积累过程,也是一个突破瓶颈、超越自我的个人奋斗过程。如何让青年检察官在成长过程中少走冤枉路,缩短成才周期,突破主客观障碍“破茧成蝶”?有内因和外因两方面的关键因素需要考虑。
就内因而言,要把握成才的关键期。青年检察干警的培养,有成长周期和成才窗口期可言。实践调研中发现一条基本规律:从事条线业务工作满5年,或者30岁,是青年干警成才的关键节点。可以毫不夸张地讲,如果一个新进干警在某个岗位干满五年却仍然表现平平、乏善可陈,那么,即使干再长的时间,也很有可能不会有更为突出的成绩。可以认为,干警入职的前5年是一个成才周期,5年时间对于掌握业务知识、积累工作经验、磨练本领能力已经足够;5年时间也足以鉴别一名检察干警的岗位适配度和发展潜力。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干警,最迟5年应当进行调岗,步入再适应阶段。青年干警要如何把握入职头5年这一最关键的职业成长期?如何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突破头顶的“职业天花板”?
首先,要有一颗事业心。多数青年干警都是法律专业本科、研究生科班出身,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贮备,也怀揣着一份对法治和法律职业的理想信念。但要真正进入岗位,没有强烈的事业心是干不好检察工作的。有的青年干警还保留着大学生活的作息习惯,作风懒散、贪图安逸,每天想的不是事实和证据,而是混日子、交差事,工作标准瞄在“60分”,这样的工作状态无论持续再长的时间也不能会出成绩。
其次,要有一份责任感。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和每一名检察干警的神圣使命,落实到一个个案件中,都是一份不容推卸沉甸甸的责任。手中的每一份案卷,都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乃至生命,这就决定了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强烈的责任感是必不可少的内在要素。少数干警就案办案,不关注案件背后的事实真相,不关怀当事人的遭遇命运,不关心正义伸张和办案效果,只盯着案件数量和错案风险,“甩出去了事”,没有把司法价值熔铸到案件细节之中,没有把职业价值体现在执法行为上来,只能“甘于平庸”,不会有所成就。
再次,要有一股专研劲。美国著名法学家霍尔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法学教授在大学课堂传授的,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许多论点还存在争议,许多知识还有待检验,比知识外延更为广阔、也更重要的司法经验,需要在实践甚至教训中不断摸索和点滴积累。对青年干警来说,适应岗位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职业习得的过程,这应当是一个主动学习的过程,而不是一个被动灌注的过程。刻苦钻研,是青年检察官成长进径上的铺路石,从案件中和本职工作中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成为优秀检察官的一项核心素质。实践同样表明,出色的检察官总是那些学得快、想得多、犯错少的人,而那些经常靠领导催促、老同志提醒的青年干警,往往只能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无法担当重要任务和关键岗位。专研精神和学习能力的差异,在五年的成才期中将会在青年干警间制造出巨大的差距,成为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核心竞争力。
就外因而言,要注重打造成才的孵化器。青年检察官的成长成才,其自身素质是决定性因素之一,有没有事业心、责任感、专研劲,决定了一名青年干警在入职若干年后所能到达的职业高度。但内因虽然起着决定性作用,外因的影响作用也不应当忽视,实际上,公平公正的执法、成才环境和积极、良性的竞争氛围,对青年检察干警的职业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孵化、助推作用。一般来说,置身执法更规范、人才更聚集、文化更浓郁、氛围更和谐的检察机关环境中,青年干警更容易快速成长成才,更早出成绩。
首先,要营造公平竞争的用人环境。公平有序、富于竞争性的人才环境,能够实现有效的制度激励,充分调动青年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形成生龙活虎、奋勇争先的良好团队氛围。这其中,营造公平竞争的用人环境是关键所在。要打破地域、性别界限,不拘一格选贤与能,通过建立科学公正的人事制度真正将可造之才选拔出来、提拔上来,给肯下功夫、励志有为的青年干警以希望,这也是当前检察队伍年轻化、专业化的必然要求。
其次,要形成梯次合理的人才结构。司法体系具有一定封闭性,这决定了检察机关自身应当是一个具有自我教育功能的有机体,具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竞赛评比等训赛机制。同时,复杂繁重的法律监督任务,也要求检察队伍本身具有过硬的能力素质,形成基础性人才、复合型人才、骨干型人才、拔尖型人才、检察业务专家的梯次合理的人才结构,人才科学分层分类管理。
再次,要建立探讨专研的学习平台。在我国,大部分青年检察官是从高校毕业直接步入检察队伍的,而目前大部分高校教学内容与法律职业相脱离的现状,造成新招录的干警法律技能都较为欠缺。因此,入职后的再学习是青年检察官成长的必由之路。而良好的学习风气,也是确保检察机关适应司法环境不断变化发展的必然需要。任何人无论多么优秀,都无法独立应对新法新规带来的司法要求,不能应付复杂多变的实践难题。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建立起具有探讨、专研功能的学习平台,打造学习型检察官团队;而检察官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具备团队学习能力,将问题意识贯穿于执法办案整个过程,培养勤于读书思考、善于探讨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
最后,要营造和谐浓郁的文化氛围。检察干警的所应有的各项素质中,部分是通过文化的形式表现的。文以载道,以文化人,良好文化氛围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提升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使之理想信念更为坚定,道德修养更为纯粹,学习能力更为突出,为各项检察工作提供文化承载力。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检察干警的精神生活,培养其高雅的情趣品味,才能使青年干警的心灵健康、茁壮成长。

3. 刑事执行检察学习心得

这个只有自己写

4. 如何有效做好晨,午检工作培训心得

各中小学、幼儿园:
学校、托幼机构是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要场所。做好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的监测,实施晨(午)检制度,是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的一项基础工作,是促进学校、托幼机构中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重要手段,对于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各类传染病的防控,规范晨(午)检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就我县学校、托幼机构晨午检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校(园)切实遵照执行。
一、组织实施
(一)县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下同)、托幼机构的组织、管理和督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的技术指导和督查。乡镇卫生院等辖区医疗机构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的晨(午)检工作。
(二)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有一位校级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晨(午)检工作,并指定专人作为本单位晨(午)检的负责人和疫情报告人。他的具体职责为:晨(午)检的技术指导、相关表格填写、疫情报告工作,晨(午)检情况的复核、统计、分析和报告,及时全面掌握学校传染病发生情况。
( 三)中小学校的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学生的随访工作由每班班主任负责,托幼机构的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学生的随访工作由保健人员和班级教师共同完成。
二、晨(午)检的方式和内容
(一)日常性晨(午)检
在当地未发生特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或者未接获有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时,应当进行日常性晨(午)检。
1.中小学校的学生可采用集体询问的方式进行晨(午)检。在晨(午)课前由班主任负责询问、观察本班的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发现身体有异常症状(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等)者领其去校医务室由校医或保健教师进行详细检查后督促其去医院诊治。
2.幼托机构采用入园前晨检和入园后巡检两种方式。入园前晨检:在校门口设检查台,由保健人员对儿童和家长进行逐个晨检,查看有无异常症状。入园后巡检:由保健员负责巡查和午检。
3.对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的随访。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电话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于当日报告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
(二)特定晨(午)检
在接到卫生部或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教育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晨(午)检工作。
1.所有入校(园)的学生(儿童)和教职员工均应接受晨(午)检,包括询问、观察和体检。
2.晨(午)检工作由校方分管领导、校医(保健老师)、班主任和其他教职工共同负责完成。
3.特定晨(午)检工作不得在教室内进行,可选择在专用教室、学校、托幼机构操场或廊下等适宜场所进行。
4.特定晨(午)检的具体内容为“一看二听三问四查五测六追踪”。
(1)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精神状态,发现学生面色异常、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校医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
(2)二听:听学生和(或)家长的描述;
(3)三问:每天了解学生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等异常症状或体征、家中有无成员出现类似症状;
(4)四查: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流感等传染病在学校易高发,晨(午)检要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有发热(传染病普遍症状),是否出现脸、胸、背等部位疱疹(水痘症状),一侧或两侧耳垂下肿大,肿大的腮腺常呈半球形(腮腺炎症状),手、足、口腔等部位皮疹或疱疹(手足口病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有些还会出现腹泻或呕吐、肌肉痛或疲倦、眼睛发红等(流感)。体温测量和皮疹检测方法见附件1。
(5)五测:特定情况下,需要对体温进行仪器测量。首先,教师本人要进行体温测试,并有体温记录。然后,在适当场所(校园宽阔地带)指定专人用红外测温仪对到校学生逐个进行初测,随到随测。发现体温异常者,带入隔离场所,由专人用玻璃体温计对该生作体温进一步测试,无异常方可进入教室。对进入隔离场所的学生要安排专人管理,学生之间要保持3米以上距离,让学生佩戴口罩(由学校提供),教师要做好自我保护。
(6)六追踪:对缺勤的教职员工由学校负责登记和追踪调查。对缺课的学生,班主任要了解情况并登记。校医或保健教师对可能患传染病的学生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同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三、异常情况处理
(一)疑似传染病的学生,由学校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带其学生去医院进一步诊治,如排除传染性疾病,凭医院的证明可继续上课或回家休息;如不能排除传染性疾病,根据医生建议采取相关的隔离治疗措施。
(二)确诊为传染病的学生,家长应及时告知学校,必须在隔离期限满后(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见附件5),凭医院的证明方可回校上课。
四、晨(午)检情况登记和报告
(一)学生的晨(午)检情况登记: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由班主任或保健老师负责登记每日晨(午)检的结果(填写附件1)并于当日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二)因病缺课学生的随访登记: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由班主任或保健老师负责将因病缺课学生的随访情况填入附件2中。
(三)学校晨(午)检情况的统计和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收集全校各班级每日晨(午)检情况,填写因病缺课学生周统计表(附件3),并与每周五下午16时前将电子表格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辖区乡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请各乡镇卫生院将邮箱地址告知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纸质报表存档备用。一旦发现可疑传染病散发疫情时,向所在乡镇医疗机构报告;发现聚集或暴发疑似传染病疫情,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同时报告当地疾控中心或辖区医疗机构;在出现特定情况时,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零报告和日报告。
六、责任
各医疗机构和学校要明确各自职责,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未认真履职、造成学校传染病爆发流行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追究责任。
附件:
1. 休宁县____学校(幼儿园)___班级晨(午)检登记表
2.休宁县___学校(托幼机构)因病缺课学生随访登记表
3. 休宁县___学校(托幼机构)因病缺课学生周统计报表
4.体温测量和皮疹检测方法
5.常见传染病的隔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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