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师和教师职务的区别
教师和教师职务是不同的概念:教师是一种职业,教师职务是指教师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具体分工,一般是指行政职务,并不是什么老师能力或级别,比如一般有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等。
而如果是老师级别方面的,那叫做老师职称,比如小学老师有小学二级老师、小学一级老师、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中学高级老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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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职务、职能与职称的区别
职位:它是指在一个特定的企业组织中、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由一个特定的人所担负的一个或数个任务所组成。简单地讲,职位是指企业的某个员工需要完成的一个或一组任务,随着语义的拓展职位也可代表职务。
职务:职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国家公务员级别从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等)到办事员级(办事员)划分各种级别。公司中的职务体系来源于国企行政职务划分,因此,科员,主任,经理,总经理称呼等原则上对应职务,随着语义发展,职位亦有此意思。
职能:它是指人、事物、机构所应有的作用。从人的职能角度讲,它是指一定职位的人完成其职务的能力;指事物的职能,一般等同于事物的功能;机构的职能一般包括机构所承担的职权、作用等内容。
职称:职务的名称,通常指技术职务的名称。
举例说明:总经理是职位,其相应的职务是决策管理工作、高级管理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而职能就是高层管理,职称可能有也可能没有。
在对他人的尊称中,有一种方式就是姓+职务,卢总、吴主任…总经理、主任就是他们的职务;还有以姓+职称的方式:陶工、方工等,工程师就是他们的职称,但并不是所有以姓+工的称呼里“工”都是工程师的意思,在工程单位中,无论谁都可以用这个称呼。
Ⅱ 是不是一年教师职务培训没达到学时数人社局验证不过每一年教师职务培训都验证不过
是不是一年教师职务培训没达到学时数人社局验证不过每一年教师kb
Ⅲ 教师职务和职称的区别在哪里
教师是复一种职业,教师职务是制指教师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具体分工,一般是指行政职务,并不是什么老师能力或级别,比如一般有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等。而如果是老师级别方面的,那叫做老师职称,比如小学老师有小学二级老师、小学一级老师、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中学高级老师等。
Ⅳ 想考教师编制,广东哪个机构有培训
师达可以,可以对比,结合自身条件,适合自己的才是好
Ⅳ 教师职务和职称的区别是什么
这是职称的抄两个环节,及所谓的袭“评聘分离”。如果你是中学教师,你本科毕业满1年后考核确定了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或再满4年后参评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这时候意味着你具备了中学二级(或一级)教师的任职资格,但是工资并不能兑现。如果单位有二级(或一级)教师空岗,而且把你聘任为中学二级(或一级)教师的专业职务,这时候就可以兑现工资。
这就是所谓的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和 专业技术职务 之间的评聘关系。
评只是获得资格,受聘了之后才具有了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单位规定,要获聘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相应级别的资格;2、公开竞聘;3、是否担任班主任等……
是不是有培训等要具体看单位怎么规定
Ⅵ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是公立学校吗
这个不是公立的学校,主要是由私人出资的,政府部门监管。
Ⅶ 请问每年举行的广东省高中教师职务培训,教师都必须年年参加培训吗
是的。应该每年都参加培训,这是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部分。
Ⅷ 高中教师职务培训 我们在压力面前可以有哪些选择
1.制定一个符来合自己实际能力的目源标;
2.弹性安排时间,划清工作与休息的界线;
3.培养业余爱好,增加生活情趣;
4.经常参加体育活动,提高机体承受能力;
5.走路的速度慢下来 行为--心理
6.学习掌握放松技巧(肌肉、冥想)
7.品味生活瞬间,增加价值感;
8.练习禅修,磨练耐性;
9.尊重欣赏,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Ⅸ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学会培训中心副主任张洁华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登陆广东省教委即可查询到该培训中心副主任的相关电话供参考。
Ⅹ 高中数学老师职务属于公教人员吗
师是属于事业编制,而非公务员。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10)广东高中教师职务培训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