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手卫生持续改进措施及效果评价
1、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加强监管,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公共卫生管理科加强回监督、监测与指导答,使手卫生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医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正确洗手方法及手卫生五个时刻,特别是容易被医务人员忽略的“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这一手卫生时刻,真正将其应用到具体工作中,做到双向防护。
2、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掌握手卫生知识。发挥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员的积极作用,经常性地以各种方式如晨会培训、现场指导、提问等对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促使广大医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手卫生知识和方法,并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最科学合理的手卫生方法,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率,争取保持在院级质量控制指标。
3、由于护理人员执行力较强,依从率和正确率均高于医师群体,在下一步培训计划中要加强对医师群体的培训和督导力度。
4、将手卫生依从率多次未达标科室列为重点督导对象,公共卫生管理科加强日常培训和督查力度。
㈡ 如何提高医护人员洗手依从性
何谓手卫生?手卫生是洗手与手消毒的总称。洗手指医务人员用肥皂或者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手消毒又包括卫生手消毒与外科手消毒。 卫生手消毒是指在手无肉眼可见的患者血液、体液等污染时,采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直到消毒剂干燥,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而外科手消毒则是指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液)或抗菌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 有循证证据证实,医务人员的手可带有大量细菌,提高手卫生的水平,可以显著地减少手部的细菌数量,从而可降低30%的医院感染事件发生。在国际上,手卫生已经成为各国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本措施。 美国率先在1997年制定实施了《手卫生指南》。现在,在美国的各级医院里,到处可以见到醒目的洗手警示标识、洗手方法、完备的洗手设施和速干手消毒剂等,医务人员和患者可随时方便地洗手。欧洲的多数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等地,也高度重视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工作。 我国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低 我国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在2003年以前重视是非常不够的。2003年,我国非典暴发流行,暴露出手卫生是医院感染控制工作非常薄弱的环节。之后,手卫生逐渐被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管理者重视,广大医务人员也开始注重手卫生。 但最简单的事情不一定就是最容易做到的,手卫生就是如此。2005年,卫生部对全国18所医院2000多名医务人员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医务人员的手卫生依从性均在50%以下,尤其是在接触患者前和在两患者之间的手卫生依从性更低。 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低的原因,有个人、管理以及制度和设施等诸多因素。比较突出的是,手卫生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费支持缺乏,加上手卫生设施及操作设计也不够人性化。如医务人员洗手和手消毒方法不正确;缺乏洗手池、干手设施;速干手消毒剂使用率低;有的地方制定洗手规范,要求用消毒液泡手,因对皮肤刺激性大,医务人员很难接受。所有这些,都直接影响医务人员的手卫生依从性。 手卫生管理已成重点工作 近年,卫生部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医院感染控制法规及部门规章,如《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都强调医务人员应注重手卫生,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事件发生。 与此同时,卫生部还将手卫生纳入我国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体系建设,成立了专门的专家组,制定了我国《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值得高兴的是,该规范已在最近正式通过了卫生部标准委员会的审批,近期将报批颁布实施。另外,在医院管理年工作中,手卫生均作为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考核指标。所有这些都表明,手卫生已经成为医院感染控制中的重要工作。 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低,是制约手卫生管理的关键。医院管理者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提高医务人员的手卫生依从性。 首先,应有计划地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意识与知识水平。医院应将手卫生纳入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内容,不断强化其对手卫生重要性的认识。 其次,即将实施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是医疗机构开展手卫生管理的重要依据。它将使医院的手卫生工作能够更加科学、规范地开展,使其更好地为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服务。所以,医院应高度重视规范的落实,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手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监测与指导,使手卫生工作真正得到落实。 第三,医疗机构应在手卫生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改善手卫生设施,包括增加洗手池,提供清洁剂,完善干手设施等,使医务人员做到洗手高效、方便易行。 第四,医院应积极开展手卫生成本效益与成本效果研究分析。国外有许多研究表明,手卫生有很高的成本效益与成本效果,但我国缺乏相关数据,而这对于医院管理者进行决策,对医务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五,大力推广速干手消毒剂的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具有作用快速、杀菌效果好、使用方便,可以节约医务人员大量的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手卫生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可以不受水源、水池、场所等限制,尤其是当医务人员的手没有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就可代替洗手。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大力推广速干手消毒剂的使用,是直接提高医护人员手卫生依从性的好方法,尤其是在缺水地区、洗手池数量少的医疗机构,接诊病人数量多、医务人员特别忙的部门,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具有洗手无可比拟的优势。
㈢ 卫生部第48号文件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8号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6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六年七月六日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六条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第七条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三)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五)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六)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七)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八)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第八条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四)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五)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六)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七)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成员由医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传染病学、临床检验、流行病学、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诊断的技术性标准和规范;
(二)对全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全国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
(四)对全国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
(五)完成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负责指导本地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性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监测管理。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一)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二)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应当根据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并可以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四章 人员培训
第二十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 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七条 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三)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四)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五)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
(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第三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部门归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 采供血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㈣ 保洁部门员工培训计划
清洁工(保洁员)常规培训项目有哪些?
(1)管理制度的培训:由工地主管对新员工进行本工地规章制度、上下班时间、进餐时间,甲方的管理
规定的培训;
(2)熟悉工地岗位情况:由主管安排其工作岗,并亲自带新员工到岗位,仔细讲解其岗位工作程序,要
求;
(3)以师带徒岗位实习培训:安排1名老员工带新员工进行实际操作,让新员工更进一步熟悉岗位工作程
序,质理标准;
(4)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由工地主管亲自教会新员工熟悉使用岗位清洁工具,清洁剂及清洁机械。
(5)培训评估:由主管根据新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估,确定是否留用,同时对“师傅”进行考核,对
优秀“师傅”进行适当的奖励,并把培训评估结果书面报公司人事部。
(6)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根据本工地实际情况,结合本行业知识有针对性的对新到职员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包括安全岗位责任,安全检查、安全奖惩、清洁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汇报。
(7)新到职员工的培训期以2-3周为宜,培训后进行1次的评估,并把评估结果工地存档,有必要时书面
报公司人事部。
清洁工培训内容与方法还要根据服务环境不同而有所区别.
针对保洁一线员工,文化程度不高,管理层应该选取一定的视听材料来进行培训教学,能让课程生动,娱
乐于教中。 清洁急救网建议从业管理层对于涉及专业技术要领,培训资料建议存档,方便日后规模化发
展,或者进行新员工下一轮培训。培训不是一蹉而就,而应该有周期性地培训,持续地,系统地经常性进
行培训。这样有目标,有计划,有监控才能达到培训目的。
㈤ 手卫生知识培训计划都有些什么内容啊
季节多发病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性传染病的内容...什么...卫生院 2011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健康是人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