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在税前如何扣除及扣除比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扣除;
计算三项经费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教育经费准予扣除比例为多少
工资薪金总额的2.5%以内据实列支,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2)员工培训费用扣除比例扩展阅读:
下列各项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应按有关规定开支:
(1)专职教职员工的工资和各项劳保、福利、奖金等,以及按规定发给脱产学习的学员工资,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开支。
(2)学员学习用的教科书,参考资料、计算尺(器)、小件绘图仪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圆规等)和笔墨、纸张等其他学习用品,应由学员个人自理,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3)举办职工教育所必需购置的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分别由基建投资或企业更新改造资金、行政、事业费中开支,不列入职工教育经费。
(4)举办职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应按因陋就简的原则,尽量在现有房屋中调剂解决。必须新建的,老企业可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新建单位在设计时就要考虑职工教育必要的设施,所需资金在新建项目的总投资之内解决。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材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㈢ 新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
没有具体范畴,包含岗前培训,专项培训两方面。
一、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纯地认为只要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就可以向劳动者要回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培训费用,首先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法定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培训前签订了培训协议
2、培训协议中,依法明确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其次,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者在培训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有关服务期约定,在培训结束后,不进入或中断履行服务期,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因严重违纪或其他有损用人单位利益的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㈣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在税前如何扣除及扣除比例
工会经费支出,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内育经费,企容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的2.5%(含)以内的,准予据实扣除。可以结转。(可以结转是指本年可支出教育经费1万,实际支出2万,多支出的1万可以先计入预付账款-教育经费,待次年再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在税前如何扣除
在不超过标准比例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计入费用。
支出时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贷现金(银行存款)
月底随职工工资,奖金,社保等,一并转入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科目。
超过比例的支出,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利润)的调增。
供参考。。
㈤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版51号)规定权:“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㈥ 通常要在花费中扣除多少的培训费用了呢占比例多少
通常要在花费中扣除20%的培训费用!
㈦ 所得税汇算中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
1、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职工教育经费准予扣除比例为:
(专1)工资薪金总额2.5%扣属除
(2)工资薪金总额8%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2、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㈧ 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两类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超8%比例扣除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原来只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高回新答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才可以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范围内税前扣除,财税〔2015〕63号文件将其扩大到全国所有高新技术企业。这里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