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内容有哪些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患自救;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2.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患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3.安全生产须知:
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m高处、悬崖或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企业永恒不变的主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是蒸蒸日上,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建筑施工带来的安全生产问题,目前,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问题始终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的三大重点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据统计分析,全国建筑业伤亡事故80%以上都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造成的。
因此如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最终实现安全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施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这些又都可以通过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来实现。
㈡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企业永恒不变的主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是蒸蒸日上,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建筑施工带来的安全生产问题,目前,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问题始终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的三大重点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据统计分析,全国建筑业伤亡事故80%以上都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造成的,因此如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最终实现安全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施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这些又都可以通过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来实现。
目前,我国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两个部分人群:建筑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作为建筑企业的职工,一方面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且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另一部分人群:农民工,是我国目前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第三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业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针对这些现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在这里谈谈我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的一些看法。
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2.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2.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2.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将安全教育培训费单独列项,并对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做到专款专用,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等培训费用的资金投入。
3完善安全生产培训知识的内容,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
新工人入场后,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各级培训教育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也要在施工过程中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真正达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级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第二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第三级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不同的施工阶段具有各自显着的不安全因素,如钢筋工,在围护结构施工和主体结构施工需要注意的安全隐患大不相同;围护结构施工的钢筋制安主要在施工现场专用钢筋加工场完成制作并安装,但在主体施工阶段,由于安装主要在支架、模板上进行,随之而来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隐患必须作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
2、因季节或气温变化而产生的新的不安全因素,在施工现场,雨季施工中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类型要远远大于平时,高温条件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类型要远远大于常温条件下的施工,比如因雨季施工产生的基坑边坡的不稳定甚至坍塌,高温下施工产生的中暑等;
3、不同工种之间交叉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各不相同,各工种相互间的交叉作业在施工现场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重视交叉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在日常安全生产教育中必须对各种交叉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向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告知,提醒工人在作业中注意力集中,认真做到 “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被物体伤害);
4、其他方面如消防、施工用电以及一些相同工种的事故案例等同样必须作为日常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时刻提醒工人作业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4运用多样化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到时刻提醒注意安全,时刻不忘安全
安全生产教育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安全会、安全会议、安全知识考核、安全技术交流、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安全教育电影、幻灯、宣传栏、警示牌、横幅标语、宣传画、安全操作规程牌等都是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的方法,以上教育方法可以分为课堂教育、现场观摩、影像教育、正反面对比教育、现场宣传教育五种类型。
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中,我们要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要在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对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等的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对工人进行现场对比教育,加深工人对教育内容的印象,提高工人对安全隐患危害性的认识,进而达到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5注重安全培训教育的效果,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目前,许多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往往忽视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结果造成作业人员对施工现场、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一知半解,达不到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导致工人由于安全生产技能、知识的贫乏而酿成事故。
安全培训教育的目标是使工人充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忙而不乱,最终达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的根本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十分重要,进场的每一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严格执行考核上岗制度,根据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规范化施工、标准化作业,确保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㈢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有哪些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有以下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拓展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是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㈣ 施工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企业永恒不变的主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是蒸蒸日上,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建筑施工带来的安全生产问题,目前,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问题始终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的三大重点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据统计分析,全国建筑业伤亡事故80%以上都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造成的,因此如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最终实现安全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施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这些又都可以通过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来实现。
目前,我国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两个部分人群:建筑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作为建筑企业的职工,一方面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且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另一部分人群:农民工,是我国目前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第三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业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针对这些现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在这里谈谈我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的一些看法。
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2.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2.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
㈤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是指什么
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
(2)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4)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