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公司占用员工下班时间培训国家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占用员工下班时间培训是违法行为。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即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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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具体标准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Ⅱ 公司强制性的在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对员工进行培训,应该怎么办
1、公司强制性的在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对员工进行培训这个属于违法行为专的,应向职工支付加属班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Ⅲ 企业对员工的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的差异是部分男女的,主要是按部门和层级来分的。营销部门培训时间就比较长,而中层培训时间也比较长,所以所占的费用比率也比较高。全球,这个就不好说了,这个要按不同的企业来说,而且国外的培训内容和方式和国内的也不相同。比如国内的拓展培训就是出去打打枪,军训什么的,但国外的拓展培训,是花大价钱请心理学大师来培训的,效果和费用自然不一样。
Ⅳ 公司占用员工法定假日搞培训可以吗
公司不可以占用员工法定假日搞培训。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职工全年约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有所调整。这次调整首次应用“月计薪天数”(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来计算加班费基数,因此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与此前相比略有减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
Ⅳ 员工上班和休息时间不统一怎么安排培训
集中安排培训时间,取大部分员工的方便时间为好。之后再根据少部分员工被占用的时间进行补休或者调整。
Ⅵ 节假日生产注意什么应如何培训员工注意生产安全
节假日加班应该给员工合理的补助,给于合理的津贴,以安抚员工不能过节的情绪,杜专绝员工带情属绪上班,影响生产质量拖团队后腿。
关于员工的生产安全培训是很多企业非常注重的环节,各个工厂管理体系不同培训内容也不一样不过我可以给你以下几个建议:
1.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条例宣讲,并且让员工知道重复宣讲的意义及企业重复宣讲的决心
2.车间及全体员工经常出入的地方广贴安全标语。(用于时刻提醒)
3.定期组织检查,对犯规的员工严惩不贷
4.明确安全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只要出事就找他负责(连带责任),有了责任人才会有监督。
5.找有经验的人员对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培训,我们上次找119的队长来给我们讲课效果就不错你们可以借鉴下
Ⅶ 公司利用节假日开会、培训属于什么行为
加班,是指除了法定或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之为“加班”。加班是指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为了用人单位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从事工作。判断公司的一个行为是不是算加班,主要考虑下面两个要素:是不是用人单位所要求或是不是体现了用人单位的意志、是不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是不是在标准工作日之外。
虽然说你的各方面能力提升对公司有好处,但是你在这些培训中也是学到了本事,本领,思维,方法技巧,这些能伴随你走职场一辈子。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司业余时间给你进行培训,你真的要感谢一下公司。要知道并不是所有公司都有员工培训的,还愿意自费给员工做培训的。实际上,工作之外的时间组织员工进行培训,这在中国很多公司里是很普遍的现象,大家心知肚明。如果实在忍不了,那就跳槽换工作呗。
Ⅷ 员工休假那天公司要求晚上10点后到公司培训,没去就当旷工处理合法吗怎么申诉
这样的打工地方,趁早走人。
1、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
2、按劳动法规定,内用人单位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如果超过劳动法规定,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Ⅸ 请问公司安排员工假日进行培训,是不是一定要给加班费,还是可以安排调休
加班费,还是安排调休都可以,关键看培训是什么性质的.
我个人觉得如果只是培训,就应该是自发的,就是可参加可不参加,这样就不存在加班费或者调休了,愿来则来.
但你若是希望每个人都来,则可以将其作为考核,比如培训后考试上岗,不合格的扣奖金.相信大部分人都会来的.
在制度上,培训就是要遵循自愿的原则.
加班费的官方计算方法
加班费的基数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四种不能拒绝的加班
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