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劳动局的创业培训,培训点什么内容
劳动局的创业培训一般从办理执照等相关手续和财务等方面进行讲解,具体怎么经营等等还要靠个人,那边也只能简单讲讲
② 我们要建一个工会系统的大型服务中心,中心内要囊括工会服务职工的接待大厅、信访接待、培训及心理疏导等
看能不能设置几个大小会议室、演讲厅、健身房、图书室、演出场馆?要是你们这个服务中心覆盖的面很大,是不是还可以还可以搞个大的展览馆,展示绘画作品、摄影作品,搞农作物、或其他轻工产品展销会。当然要有工作人员的办公室,有仓库、储物室。
暂时就想到这些。可能提的太庞杂了。主要是我还没有搞清楚你们到底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还是为工厂服务?因为你提到是工会,要服务职工,所以我想可能是厂区……但是我看你跟别人的对话,好像又是为农民服务的。是社办企业吗?我猜很有可能。加上你说要建立一个大型的……,我又想可能是在农村里的企业聚集区。我以上的建议就是为农村里的企业聚集区设立大型服务中心构想的建议。但愿能采纳。
③ 女性社会政策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辅导:妇女社会政策法规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社会工作者考试的相关考试动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社会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辅导:妇女社会政策法规”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社会工作者考试的相关考试动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辅导:妇女社会政策法规的具体内容如下:
最新资讯:2017年各省市社会工作者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汇总
妇女社会政策法规
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
一、主要内容
一、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妇女的政治权利
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
妇女劳动权益
妇女财产权益
妇女的人身自由与人身权利
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
政治权利
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政治自由
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
实现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适当比例的妇女代表
文化教育权利
文化活动参与权:平等地从事科学、技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知识产权:平等地依法享有智力活动成果。
受教育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
劳动权利
主要内容:平等的劳动权益——除不适合的工种岗位外,录用标准平等、同工同酬、晋级、晋职、评定职称等一视同仁;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
特殊保护: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的工作;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工;
各级政府、劳动、卫生、工会、妇联等是妇女劳动权益特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机关。妇女有申诉、诉讼的权利。
财产权利
财产权: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继承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妇女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婚姻、家庭的共有财产受保护;平等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权。继承财产的处分权;农村妇女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的保护
人身权利
平等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从心理、生理上对妇女的特殊保护
女婴卖淫、嫖娼隐私等(环球网校提供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辅导)
人格权:名誉权、姓名权、荣誉权、肖像权、婚姻自由权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
婚姻自主权
生育权益:生育权及特殊保护
家庭财产权:平等的财产权及离婚时的特殊保护
监护权和抚养权益:平等的监护权和离婚、丧偶等的特殊保护
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方式方法
(一)主管部门保护各级主管部门对保障妇女负有责任
有下列侵犯妇女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可设情况,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司法保护
立法保护
司法与执法保护
(预防、建立妇联特邀陪审员的制度)
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
法律服务和援助
妇女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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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一个县的局长多次出国算不算违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信党〔2014〕5 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国家信访局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问题,先后出台一系列规定和办法,强调要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和因人找事,对一般性、照顾性和考察性出访等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外事工作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外交流,同时严格贯彻中央有关要求,在因公出国(境)经费、组团数和人数安排等方面,没有发生违反中央规定的问题,总体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各司室要充分认识,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高度,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充分认识,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是我局外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因事定人的原则,坚持从工作需要出发安排出国(境),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确保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我局外事工作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二、明确选派原则、审批程序和权限
我局出国(境)计划实行总量控制,外事工作年度计划每年初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省部级人员出访计划报外交部、中央外办审批,并抄送中央组织部备案。司局级以下人员出国(境)计划和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外交部审核。
(一)选派原则
1. 根据工作需要和分工,按计划选派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
2. 坚持因事定人,选派的出国(境)人员身份要和出国(境)任务相符,不得执行与本人分管工作无关的出国(境)任务。
3. 局领导不同期出访,同一司室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同团出访。团组人员构成应注意结构合理,考虑岗位、职务、年龄等因素。
4. 局长因公出国(境)计划,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办理;副局长2年内因公出国(境)不超过1次;副司级(含)以上干部3年内因公出国(境)不超过1次;处级及以下人员4年内因公出国(境)不超过1次。确有特殊情况或者工作需要的,报局党组审批。
5.因公出国(境)培训人员的选派,按照中央主管部门提出的政治优秀、业务对口、外语优先、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要求执行。司局级干部出国培训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
6.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备案、登记等工作。对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和其他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要从严把关,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一律不得批准其出国(境)。
7.已离(退)休人员不再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审批程序和权限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其中,出访必须有外方业务对口部门或相应级别人员邀请,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与出访人员的职级身份相称。
1. 局长因公出国(境),按照有关规定经局党组会审议后报送外交部、中央外办,由国务院审批,并抄送中央组织部备案。呈报的请示件要注明我国有关驻外使馆的书面答复意见。
2.副局长因公出国(境),根据年度外事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3.因公出国(境)团组的人选,随团组方案一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出国前团组和人员信息应公示,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参加外单位团组的因公出国(境)人员,由局外事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报送,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5.需组织地方人员参团的双跨团组,仅限省级或副省级城市信访部门人员,并事先征得同级政府外事办公室的书面同意,不指定具体人选。
三、严格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
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按照财政部、外交部联合下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实行经费先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安全、透明、合理。
(一)经费预算。按照强化预算约束、实行总量控制的要求,局外事办公室根据年度外事工作计划,合理编制经费预算项目书,财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报批和上报。往返机票预订在选择非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机票时,需征得财务部门的同意。
(二)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和已核准的外事经费预算执行,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控制在预算内,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每批出国(境)团组经费实行逐团预算、审核和报批。
(三)经费核销。财务部门严格根据经费预算和财政部、外交部下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审核出国(境)费用。不得报销与公务无关、又无正当理由的开支以及计划外发生的费用。团组在境外发生的经费实行双人管理。
四、规范出国(境)团组的管理
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管理,强化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的责任,坚决防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
(一)出访团组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出机场的除外,下同)。出访1国不超过5天,出访2国不超过8天,出访3国不超过10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国家的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团组实质性公务活动时间应占在外日程的2/3以上。短期出国(境)培训团组,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在外时间不超过21天,业务培训和对口考察时间应占在外日程的2/3以上,在1个国家3个城市内完成。
(二)局长带队的团组、副局长带队的重要团组须在出访前1个月将团组情况和主要任务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的意见,在外期间主动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领导和监督,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联系报告。
(三)团组实行团长负责制,严格按照事先批准的活动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不得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和城市,不得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四)团组要采取集中形式进行出国(境)前的外事纪律、财务纪律、安全保密、礼仪知识培训,明确出国(境)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出国(境)人员在对外活动中应提高警惕,严守秘密,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外事规章制度,及时请示报告,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纪律、统一口径,不得各行其是。
(五)团组出国(境)活动要务实、节俭。礼宾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尊重对方安排,不提过高要求。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司局级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
(六)团组人员要在回国(境)后7天内,将所持因公出国(境)证件交由局外事办公室统一保管或注销。对拒不交出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七)团组应在回国(境)后1个月内公布公示内容的执行情况,出国(境)成果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分管局领导和局外事办公室,其中局长出访报告抄送外交部和中央外办。
(八)按照谁派出、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的责任。国家信访局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双跨团组,如在国(境)外发生违反外事管理规定和外事纪律的人和事,要通报参团人员所在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派出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局外事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因公临时出国等涉外事务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确保外事工作规范有序。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做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表率,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和其他外事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公款旅游、铺张浪费的行为,坚决做到不提议、不组织、不参与任何违反中央要求的活动。
(三)健全由人事司牵头,纪检监察、外事、财务等部门参与,联动有效的监管工作机制,每半年检查一次出国(境)情况并将情况报送局党组和外交部、中央外办。加强团组境外活动情况核查,逐步建立因公团组出国(境)情况跟踪和评估制度。对违反外事规章和财务纪律、违规报批和报销外事经费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经办人的责任。
⑤ 信访培训课,如何为老师作小结
信访培训课为老师做小结,就是如何面对信访以及信访的处理结果以及信访的回复等等。
⑥ 告村官材料怎么写
写明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即可。
依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6)信访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开展教育培训,完善考评激励,落实待遇保障,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自觉贯彻执行本规定。
2、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有违反本规定第一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3、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和政府或者根据职责开展对本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多少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12333,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7)信访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负责落实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核、备案和来我市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聘请外国专家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用制公务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⑧ 信访维稳学习班应该学习哪些内容
信访维稳工作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从而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⑨ 县委组织部的职能
县委组织部的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主管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调查研究。
2、负责办理由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退(离)休报批手续;提出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和组织部管理干部的选拔、考察、调配、交流,办理其任免,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党的机关和人大、政协、群团等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
3、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制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
5、主管全县的干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干部培训规划。
6、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知识分子工作。
7、负责全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对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8、管理县委老干部局。指导退(离)休干部宏观管理工作。
9、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9)信访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县委组织部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本部日常工作,督办检查部领导交办的工作和部务会的决议事项;
2、负责文秘、机要、会务、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保密、行政后勤和文印、收发、文书档案、印鉴管理等工作;
3、负责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工、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协助部领导抓好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
5、负责本部调查研究的综合协调和综合信息工作,承担中央、省、市委组织部下达的有关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课题研究及本县专题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
6、收集、综合全县组织工作情况编发,有关资料及专题材料;
7、 负责审核、起草部主要领导的报告和以部名义上报、下发、外传的重要文稿、材料;
8、负责本部内刊编辑。
二、组织组
1、负责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负责指导乡镇党委建设、农村党支部建设和整顿;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农村党支部书记任免前备案工作;
3、负责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党员实用技术培训;负责指导社区(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办非公企业单位、社团组织、机关、学校等党的建设;
4、负责指导党员管理工作,牵头抓好党员教育的协调;负责党员因私出国审批 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5、指导乡镇(区)、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了解、掌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搞好党员和党组织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和县直机关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县党建学会的日常。
三、干部组
1、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调查研究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队伍管理和干部政策等问题,向部务会提出一个时期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乡局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综合分析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工作情况,搞好全县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呈报手续;
3、负责综合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调配情况,并向书记碰头会、常委会汇报,作好研究干部的记录;负责承办县委管理干部任免通气、谈话、公示、发文及到位工作;负责全县乡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工资升级的审批和年度考核工作;
4、负责管理县委管理的副 科级以上干部及参照管理干部的档案、干部信息工作和全县干部统计工作;负责营职以上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老干部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干部的选派、管理和外派挂职干部的工作安排与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