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试用期期间要求出差培训 不去扣提成 合法吗
有培训是好事,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定,很多一开始就告诉你了,没有什么是否合法,而是你自己是否愿意接受。
Ⅱ 目前按照劳动法,试用期内辞职我需要赔偿公司培训差旅费吗
你告不赢,因为500元真不算多,显见公司没有讹人的意思。数目太小了。
第二专十二条用人单位属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本人注:不包括一般的入职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本人注:单位必须要有第三方培训机构向单位开具的培训发票)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Ⅲ 应届生试用期内辞职,岗前培训的差旅费食宿费等需要赔偿吗
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啊
Ⅳ 请问试用期是否可以出差
当然可以出差。
没有给你上保险,如果发生了工伤,单位应当承担该工伤保险费用。
单位应上保险.出差是可以的.
Ⅳ 试用期就安排出差可以吗
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劳动者除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不一样外,与正式员工的其他权利相同。
Ⅵ 试用期出差不给差旅补助,正常不
员工进入公司开展工作,即便是不签合同也是正式工。企业利用试用期来内压低员工工资,这种做容法很常见。普遍针对一些岗位比较难控制,难见效果和收益的岗位上。例如眼镜、地板等行业的销售员,金融、保险等行业的电话销售、推销员。
试用期出差不给补贴,能做出这种事情的公司,恐怕不见得的待遇多好。可能在你入职时,跟你签的协议或者合同上已经注明这条款,你可以看下。因为公司的HR人员或是负责招聘培训的人,早已计算好了这些,一方面利用新员工去做广告宣传,一方面利用各种未来成就的描述来利诱新人去努力工作,一方面节省公司开销还降低了法律风险。
我建议你考虑下这个工作或是公司,是否值得你去付出,你也要好好考虑自己的特长,技能技术,工作经验,未来发展方向,确定好了自己的目标,在围绕这个目标去规划职业,先从事什么工作,学习什么技能技术,这决定你自己的未来。
Ⅶ 找了份工作刚培训了三天,明天就让去外地出差,这样的单位可靠吗,请有经验者帮忙下,谢谢了
传削团伙的典型伎俩就是,以各种名义“邀请”没有社会经验的求职者尤其是应届生去外地。
Ⅷ 试用期没出差补助正常吗
按劳动法规如果工厂的员工出差是有补助的话,不论你是合同工还是试用期员工回你都属于公司员工,应答同样享有出差补助的待遇。如果你真的想要应给的补助就打电话给你们工厂所属的劳动局吧,劳动局会受理的。当然如果地方劳动局不受理,如果你们是三个人以上可以申请劳动总局仲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是完全可以的决对胜算。
话又说回来了,如果钱不多一共才只有几百元的话也就当吃一堑,长一智吧。
不然坐车吃喝下来也差不多了大可不必。
Ⅸ 岗前培训属不属于试用期内的很多企业都是先岗前培训,跟着就考核,最后才可以入职的。
岗前培训也是用工期,当然要记入试用期内,是要给员工发放工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如果企业先岗前培训,跟着考核后才可以入职,这相当于变相剥削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是违法的,是国家所不允许的。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一、入职准备;二、入职报到;三、入职手续;四、入职培训;五、转正评估;六、入职结束。这是一套完整的入职流程,各企业应参照此流程进行入职手续办理。
(9)员工试用期去培训算出差吗扩展阅读: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
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
不管试用期之后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Ⅹ 我去一家单位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前还有一个一周的培训,但这个培训是没有薪水的,请问这种规定合理吗
试用期前抄的培训应该是属于试用期里的,也就是算在这三个月之中,相当于带薪的,他这个规定不合理。另外一般单位是80%试用期,但是有些单位不一定是这样的,这个没有具体规定,这要看你的能力了,你可以具体和单位去谈,这家单位这么做应该是有顾虑,怕你打达不到转正标准。你自己考虑清楚即可。不行就重新找单位,如果觉得可以接受,那就试试。这都不是什么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