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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厂员工岗位培训试卷

发布时间:2021-03-04 21:31:20

Ⅰ 服装厂员工都培训什么

服装厂员工最主要的是培训他们怎样吧服装做的更快,品质得到保证。平时的一些好习惯。等等。

Ⅱ 服装厂员工培训

只听说过有服装设计培训,这一类厂房工不涉及到专业所以一般没有这一类的专业培训,这些都是靠经验的,而且厂房的机器操作并不复杂,去一些服装生产厂房做1个月基本上全会了~

Ⅲ 急求服装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试卷

你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都涵盖在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里面。请结合你厂实际稍作修改即可。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机构与职责
教育与培训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电信线路
易燃、易爆物品
电梯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检查和整改
奖励与处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 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服装厂的可能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为火灾,一般制定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即可,以下预案可从网络搜索得到。

目 录

一、 前言 3
二、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4
2.1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构成 4
2.2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
三、 港口防火重点部位 6
四、 重大火灾应急反应程序 7
4.1 关于火灾应急通讯的规定 7
4.2 消防设施及人员配置 7
4.3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一般火情的应急措施 7
4.4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重大火灾的应急措施 7
4.5 办公生活小区、劳务基地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8
五、 培训与演练 9
六、 《应急预案》的维护 10

一、 前言

为切实加强消防管理,防止和减少突发火灾危害,确保港口生产、物资、设施和人身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应急预案》。

本《消防应急预案》适合于公司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

二、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2.1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构成
公司的“港口设施保安应急小组”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领导小组。该组织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安全及风险管理、操作部、设备部及资讯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

下表为“港口设施保安应急小组及联系方式”

成员 姓名 职位 具体任务 联系方式

在启动本《消防应急预案》时,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任总指挥、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总监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2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 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审查、批准和修订。
2. 组织实施本《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演练。
3. 检查落实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 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发布命令、事故报警、灭火救援、现场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物资疏散、道路管制、内外联络等。
5.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6. 安排受损设施抢修,恢复生产。
7. 本《预案》明确闻学锋、张利达、龚雁飞、陈刚、徐利铭为日常消防工作责任人。
8. 本《预案》在公司发生火灾危害时启动。对于一般火情,公司保安在接报后,立即向119报警,同时迅速地组织扑救工作。
9.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地点: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或火灾现场)。

三、 港口防火重点部位

A. 仓库、变电所、加油站、水厂;
B. 木材、沥青、化工原料、纸浆、卷筒纸等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现场和堆存区域;
C. 办公及生活区域、劳务基地;
D. 在港船舶发生火灾时,公司负责配合协助当地(水上)消防部门、海事部门等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四、 重大火灾应急反应程序

4.1 关于火灾应急通讯的规定
1. 固定电话报警号码(操作部中控室): 53710073
2. 闸口保安:53710035
3.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53710032
4. 高频报警通讯频道:
操作部中控室、现场调度: 1频道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 6频道
5. 警笛(小区内警报装置鸣号)
6. 火警电话:119
4.2 消防设施及人员配置
1. 港口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2. 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设施由保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3. 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禁烟标志。
4. 绘制港口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局图。
5. 警报装置、电话、对讲机等联络设备确保开启,使用畅通。
6. 保安(消防)人员确保24小时值勤。
7. 保安人员24小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仓库、变电所、加油站、水厂由库场队、设备部负责自查。
8. 保安队按规定对进出港口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物资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港口严格盘问检查。
4.3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一般火情的应急措施
1. 火情所在部位发现人员应立即向保安(或中控)报告;根据火情实际情况同时向119报警。
2. 保安消防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扑救。
3. 相关部门兼职消防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就近利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扑救,及时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
4.4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重大火灾的应急措施
1. 发生重大火灾,必须按照“救人重于灭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快速实施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
2. 公司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 按《预案》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进入指定位置,进行现场组织指挥,领导灭火救灾工作。总指挥发布灭火救灾、人员物资疏散、暂时停工停产、应急终止、恢复生产等命令及对外信息发布;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2)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及时向119报警;组织公司内部保安(消防)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扑救;负责现场警戒、治安保卫、道路管制、内外联络等;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灭火行动。
(3) 设备部负责拉断电源,确保水源;负责火灾后港口受损设施、设备的修复。
(4) 操作部、库场队、机械队根据火情按“火灾应急领导小组”要求负责下达停产、人员和物资疏散指令;调遣必要的设施、机械和人员投入火灾救援行动。
4.5 办公生活小区、劳务基地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1. 发现火情立即向保安报警(或大声呼叫报警)。
2. 保安(消防)人员5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灭火行动;及时向发现者了解情况,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员是否受到威胁。
3. 对范围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报告现场情况。
4. 如发现火情蔓延,难以扑救,应拉响警报,拨打119向当地消防部门求援。
5. 迅速切断电源;关闭锅炉和液化汽;关闭火灾区域的门窗、通风系统,控制火势扩大;注意保护、隔离其他区域。
6. 利用广播、喊话稳定人员情绪,维持秩序,由现场保安将公司机关、后勤或劳务人员从小区大门(劳务基地大门)迅速向周围安全地带转移疏散。
7. 组织抢救重要物资、贵重物品、档案等。
8. 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扑救工作。
9. 当确认火已熄灭,立即排烟、抽水,彻底扑灭余火;布置人员值守,严防余火复燃。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现场。
10. 详细记录火警发生时间、地点、火警发现者、火灾种类、施救情况等。

五、 培训与演练

A. 运用各种工具、手段,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明确防火灭火在港口企业的重要意义。
B. 积极采取外培和内培的办法,加强专、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C. 除昼夜巡查外,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检查。
D. 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六、 《应急预案》的维护

A. 本《消防应急预案》由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制订。
B.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应加强《预案》的跟踪管理,适时对有关措施进行检测、修订、调整,使其更加适应灾情突发时的救援实际。
C.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公司《消防管理办法》中与本《预案》有冲突时以本《预案》为准。
D. 本《预案》最终解释权归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所有。

Ⅳ 服装厂(人事培训考官)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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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企业管理与制度》
作 者: 吴卫刚
出 版 社: 中国纺织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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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目录

第一章企业管理基础
一. 管理是一门艺术
一 为实现经营目标而管理
二 美国企业管理的7M
三 日本企业管理的7S
四 现代管理的10大观念
五 里奇的9项指标管理
六 管理人员的培训
七 技术人员的管理
二. 中. 小企业管理谈
一 选准产品方向
二 形成核心竞争力
三 善于资本运作
四 “末日管理”法
五 “无为而治”管理法
六 冲突管理
七 危机管理
三. 优秀的企业家
一 善于洞察自我
二 有远大的目标
三 具备企业家的精神
四 强烈的风险意识
五 优秀的领导艺术
六 良好的员工激励
第二章服装企业的工艺流程管理
一. 坯布的预处理
一 坯布的准备工作
二 坯布的复核与验料
三 坯布的整理和预缩
二. 样板制作与修正
一 样板纸型的设计过程
二 平面纸样的设计方法
三 国家号型系列标准
三. 分床与排料
一 裁剪前的分床
二 排料的基本原则
四. 铺料. 划样与裁剪
一 铺料的方法
二 铺料的工艺技术要求
三 划样及准备工作
四 裁剪
五. 辅助工序
一 缝前辅助工序
二 缝后辅助工序
第三章服装企业的行政管理
一.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 厂长岗位职责
二 生产副厂长岗位职责
三 经营副厂长岗位职责
四 行政副厂长岗位职责
二. 员工行为守则
一 爱厂敬业, 无私奉献
二 循规守法, 遵章守纪
三 提高警惕, 严守秘密
四 内部协调, 互尊互爱
三. 例会制度
一 生产调度例会制度
二 质量分析例会制度
三 经济分析例会制度
四 生产备料例会制度
五 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四. 保密工作制度
一 保密工作的目的及范围
二 保密等级
三 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四 印章. 信件及图纸的保密规定
五 奖惩措施
五. 各类人员保密职责
一 各级领导保密守则
二 员工保密守则
三 机要人员保密守则
四 技术档案. 资料管理员保密守则
五 打字员保密守则
六 收发人员保密守则
六. 行政部门职责
一 厂长办公室职责
二 企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三 工会工作职责
四 保卫部门岗位职责
七. 部门人员岗位职责
一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二 打字员岗位职责
三 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四 电工岗位职责
五 锅炉工岗位职责
八. 行政管理制度
一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二 办公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三 公章管理制度
四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五 文件打印管理制度
六 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七 门卫管理制度
九. 后勤服务管理制度
一 食堂管理制度
二 员工浴池管理制度
三 绿化管理制度
四 卫生管理制度
五 管道维修管理制度
六 用电管理制度
七 水. 汽管理制度
十. 其他
一 员工宿舍文明守则
二 保安人员着装的暂行规定
三 汽车运输管理办法
第四章服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一. 人事部门岗位职责
一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
二 劳资科岗位职责
三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 企业用人程序的管理
一 聘用
二 报到
三 试用
四 职务任免
五 迁调
六 解职
七 员工守则及职业道德规范
三.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一 公休假
二 事假
三 病假
四 婚假及产假
五 丧假
六 公假
七 工伤假
八 假期的核准权限
九 特别休假办理手续
四. 员工培训与服务
一 员工培训的基本原则
二 员工培训细则
三 学员守则
四 培训准备工作
五 新员工培训计划
六 新员工培训方法
五. 人事管理制度
一 员工聘用制度
二 员工上班制度
三 考勤管理规定
四 病假管理制度
五 工资管理制度
六 奖励的一般规定
七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八 出差管理办法
九 运输司机的出车补助与奖励
六. 考核制度
七. 奖惩制度
一 记大功
二 记功
三 嘉奖
四 解雇或免职
五 降级与记大过
六 记过处分
七 警告处分
八. 其他人事规章制度
一 劳动纪律的“六不准”和“六不走”
二 企业人员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三 非企业人员的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附1:临时工聘用合同书
附2:正式员工聘用合同书
第五章服装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一. 各级人员质量管理职责
一 厂长质量管理职责
二 生产副厂长质量管理职责
三 质检科科长质量管理职责
四 车间主任质量管理职责
五 班组长质量管理职责
六 机修工质量管理职责
七 员工质量管理职责
二. 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一 质检部门岗位职责
二 供销科质量管理职责
三 生产科质量管理职责
四 技术科质量管理职责
五 财务科质量管理职责
六 行政科质量管理职责
七 设备科质量管理职责
八 生产车间质检职责
三. 各工序质检员管理职责
一 裁剪车间质检员
二 机工车间质检员
三 平整车间前道质检员
四 平整车间中道质检员
五 平整车间后道质检员
四. 质量管理制度
一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二 样板复核制度
三 裁剪工序质量管理制度
四 缝纫工序质量管理制度
五 锁眼. 钉扣工序质量管理制度
六 后整理质量管理制度
七 产品整洁保护制度
八 检验把关制度
九 废次品管理制度
十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十一 质量“五检”制度
十二 质量分析制度
十三 产品质量监督奖罚制度
十四 质量管理成果奖励制度
十五 质量事故处罚细则
十六 质量分析制度
第六章服装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一. 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 技术科科长岗位职责
二 生产科科长岗位职责
三 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四 新产品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五 首席服装设计师岗位职责
六 设计人员岗位职责
七 制板人员岗位职责
八 工艺编制人员岗位职责
九 工艺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十 质检人员岗位职责
十一 机工岗位职责
二. 各车间岗位职责
一 裁剪车间岗位职责
二 整烫车间岗位职责
三 零活车间岗位职责
三. 生产管理部门岗位职责
一 生产科岗位职责
二 技术科岗位职责
三 市场营销科岗位职责
四 设计科岗位职责
五 质检科岗位职责
六 设备科岗位职责
四. 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 样品制作岗位责任制
二 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 大样板人员岗位责任制
四 小样板人员岗位责任制
五 裁剪人员岗位责任制
六 缝纫人员岗位责任制 包括烫板. 锁钉
七 整烫包装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 发包人员岗位责任制
九 收发人员岗位责任制
五. 服装生产组织管理
一 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二 在制品管理制度
三 质量管理的一般内容
四 服装加工质量检验的内容
五 服装裁剪工序的质量管理
六 服装缝纫工序的质量管理
六. 生产现场管理
一 生产现场管理条例
二 生产计划安排的原则与方法
三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四 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和检查考核
七.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 设计人员管理制度
二 技术科技术管理制度
三 技术科样品室技术管理制度
四 技术科样板室技术管理制度
五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六 新产品设计岗位职责
七 新产品开发制度
八 样板试样制度
九 缝纫技术管理制度
十 检验抽样方法管理制度
八. 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一 工艺纪律
二 工艺文件的编制与执行程序
三 工艺文件及样板管理制度
四 首件产品技术鉴定制度
五 工艺检查制度
六 工艺管理的执行细则
七 工艺管理制度
八 工艺检查制度
九 操作技术管理制度
九. 技术档案的管理
一 技术档案室的岗位职责
二 技术文件材料归档的范围
三 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度
四 技术档案的借阅制度
五 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
十. 技术考核标准
一 技术科工作考核标准
二 质检科工作考核标准
三 营销科工作考核标准
四 设备科工作考核标准
五 车间工作考核标准
六 仓库工作考核标准
十一. 主要工序的奖惩条例
一 裁剪工序奖惩条例
二 缝纫工序奖惩条例
三 整烫包装工序奖惩条例
第七章供销及传递制度
一. 供应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 仓库保管岗位职责
二 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三 供销科物资供应定额管理制度
四 用户服务. 访问制度
五 采购员岗位职责
六 售后服务制度
七 商标管理制度
八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二. 物资管理制度
一 原辅材料检验制度
二 原辅材料管理制度
三 物资管理制度
四 物资进厂入库验收制度
五 产成品入库制度
六 库存物资发放与出库制度
七 原料色差及原辅料验收的管理规定
八 成品库管理制度
九 库存物资保管制度
十 仓库管理制度
十一 仓库验收制度
十二 仓库发放制度
三. 普通制衣厂的全程传递
一 供销科的责任传递
二 技术科的责任传递
三 生产科责任传递
四 质检科责任传递
五 裁剪车间责任传递
六 机工车间责任传递
七 锁眼钉扣人员责任传递
八 收发人员责任传递
九 平整车间责任传递
十 包装车间责任传递
十一 设备科责任传递
四. 外贸生产企业操作程序
一 企业外协业务工作程序
二 业务过程与传递
三 跟单信用证操作程序
四 质量检验工作程序
五 文件管理程序
五. 合资企业生产经营全程传递
第八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 岗位职责
一 财务科岗位职责
二 财务科长岗位职责
三 财务科工作人员守则
二. 日常核算岗位职责
一 工资核算岗位职责
二 审核岗位职责
三 复核岗位职责
四 现金出纳岗位职责
五 银行结算岗位职责
六 记账岗位职责
三. 内部结算岗位职责
一 负责往来款项岗位职责
二 预算管理岗位职责
三 材料核算岗位职责
四 成本核算岗位职责
五 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职责
六 会计报表岗位职责
七 票据管理岗位职责
八 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四. 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
一 系统管理员
二 系统操作员
三 数据分析审核员
四 系统维护员
五 档案管理员
六 系统管理岗位职责
五. 财务机构管理制度
一 财务成本管理制度
二 利润管理制度
三 全面成本核算制度
四 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五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 企管费管理制度
七 加强会务经费的管理办法
六.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 机房管理制度
二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三 计算机软. 硬件及数据管理制度
四 计算机. 打印机管理制度
五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设备管理制度
一. 设备的计划
一 设备的计划管理制度
二 设备的技术管理制度
三 设备的经济管理制度
二. 设备使用及其他
一 设备的借用或出租管理
二 机器设备的报废. 报损管理
三 机器设备损坏. 丢失及事故处理的管理
三. 设备的维护管理
一 设备维修部门岗位职责
二 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
三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四 设备备件管理制度
四.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 平缝机维修保养制度
二 包缝机维修保养制度
三 锁眼机维修保养制度
四 钉扣机维修保养制度
五 设备保养考核制度
第十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生产责任制
一 各级领导安全职责
二 安全环保科安全职责
三 生产技术科安全职责
四 设备科安全职责
五 动力科安全职责
六 计划科安全职责
七 人力资源科安全职责
八 质检科安全职责
九 保卫科安全职责
十 供销科安全职责
十一 运输科安全职责
十二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十三 班组长安全职责
十四 车间安全员安全职责
十五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十六 员工安全职责
二.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 三级安全教育
二 特殊安全教育
三 现场安全教育
四 日常安全教育
五 安全考试制度
三.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二 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四. 服装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排板工技术操作规程
二 裁剪工技术操作规程
三 打号工技术操作规程
四 粘合工技术操作规程
五 缝纫工技术操作规程
六 案板工技术操作规程
七 特种机工技术操作规程
八 整烫工技术操作规程
九 打箱工技术操作规程
十 机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一 电梯工
十二 重要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 汽车运输安全制度
五. 各类事故管理制度
一 事故管理分工
二 事故分类与事故分工管理
三 事故性质
四 事故损失计算
六. 事故调查和处理
一 事故调查
二 事故处理
七. 财务机构安全制度
一 安全规定
二 现金及有价证券的管理
三 会计档案. 印鉴的管理
四 计算机软件及磁盘信息的安全维护
五 财务办公室规则
八. 其他安全制度
一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二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三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四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五 安全生产制度
六 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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