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艾滋病培训资料
预防艾滋病宣传资料
第 一 章
艾 滋 病 基 本 知 识
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还没有治愈的药物和方法,但可以预防。
●艾滋病的医学全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全称是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艾滋”是其英文名称缩写“AIDS”的音译。
艾滋病病毒,又叫“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全称是Human Immune Deficiency Virus英文缩写为“HIV”。
●艾滋病病毒侵入人体后破坏人体的免疫功能,使人体发生多种难以治愈的感染和肿瘤,最终导致死亡。
●艾滋病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离开人体后,常温下只可生存数小时至数天。高温、干燥以及常用消毒药品都可以杀灭这种病毒。
●感染艾滋病病毒4-8周后才能从血液中检测出艾滋病病毒抗体,但在能测出抗体之前已具有传染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
●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平均经过7-10年的时间(潜伏期)才发展为艾滋病病人。在发展成艾滋病病人以前外表看上去正常,他们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地生活和工作很多年,但能够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免疫系统受到病毒的严重破坏、以至不能维持最低的抗病能力时,感染者便发展成为艾滋病病人,出现有原因不明的长期低热、体重下降、盗汗、慢性腹泻、咳嗽等症状。
●目前还没有能够治愈艾滋病的药物,已经研制出的一些药物只能在某种程度上缓解艾滋病病人的症状和延长患者的生命。
●积极接受医学指导和治疗,可以帮助艾滋病病人缓解症状、改善生活质量。
●至今还没有研制出可以有效预防艾滋病的疫苗。
第二章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
●在世界范围内,性接触是艾滋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
●艾滋病可通过性交的方式在男性之间、男女之间传播。
●性接触者越多,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越大。
●共用注射器吸毒是经血液传播艾滋病的重要危险行为。
●输入或注射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就会感染艾滋病。
●使用被艾滋病病毒污染而又未经消毒的注射器、针灸针或其它侵入人体的器械会传播艾滋病。
●1/3的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会通过妊娠、分娩和哺乳把艾滋病传染给婴幼儿。
●大部分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婴幼儿会在3岁以前死亡。
●因艾滋病而失去父母的孤儿身心发育会受到影响,还将增加社会的负担。
●怀疑自己有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应在孕前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作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和咨询。
●怀疑或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应到有关医疗机构进行咨询,接受医务人员的指导和治疗。
第三章
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
与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
●在工作和生活中与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一般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进餐、共用工具、办公用具等)不会感染艾滋病。
●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公共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
●咳嗽和打喷嚏不传播艾滋病。
●蚊虫叮咬不传播艾滋病。
第四章
怎样预防艾滋病
1、 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经性途径传染艾滋病的根本措施
●建设精神文明、提倡遵纪守法,树立健康积极的恋爱、婚姻、家庭及性观念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的治本之路。
● 性自由的生活方式、婚前和婚外性行为是艾滋病、性病得以迅速传播的温床。
●卖淫、嫖娼等活动是艾滋病、性病传播的重要危险行为。
●有多个性接触者的人应停止高危行为,以免感染艾滋病或性病而葬送自己的健康和生命。
●青年人要学会克制性冲动,过早的性关系不仅会损害友情,也会对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夫妻之间彼此忠诚可以保护双方免于感染艾滋病和性病。
2、 正确使用避孕套不仅能避孕,还能减少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危险。
●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避孕套不仅可以避孕,还可以有效减少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危险。每次性交都应该使用避孕套。
●避孕套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效果并不是100%,但远比不使用避孕套安全。
●除了正确使用避孕套,其它避孕措施都不能预防艾滋病、性病。
●男性感染者将艾滋病传给女性的危险明显高于女性传给男性的危险。妇女有权主动要求对方在性交时使用避孕套。
3、 及早治疗并治愈性病可减少感染艾滋病的危险。
●性病患者比没有性病的人容易感染艾滋病。患有生殖器脓疮、溃疡、炎症的人更容易感染艾滋病,并且也容易将病毒传染给别人。因此,迅速治愈各种生殖器感染可以减少感染和传播艾滋病。
●如怀疑自己患有性病或生殖器感染要及时到正规医院或性病防治所检查、咨询和治疗,还要动员与自己有性接触的人也去接受检查。
●部分女性感染性病后无明显症状,不易察觉,如有高危行为,应及时去医院检查和治疗。
●正规医院能提供正规、保密的检查、诊断、治疗和咨询服务。切不可找游医药贩求治,也不要购药自治,以免误诊误治,延长病程,增加感染艾滋病的机会。
●怀疑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时,应尽早到有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去做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和咨询。
4、 共用注射器吸毒是传播艾滋病的重要途径,因此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危害吸毒者自己的健康和生命,也危害家庭和社会。
●远离毒品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吸毒感染艾滋病。
●与他人共用注射器吸毒的人感染艾滋病的危险特别大。
●不共用注射器、使用清洁注射器或消毒过的注射器,可以有效地减少吸毒传播艾滋病的危害。
●与注射毒品的人性交容易感染艾滋病。
5、 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和注射,使用经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血液和血液制品。
●依法无偿献血,杜绝贩血卖血,加强血液检测是保证用血安全的重要措施。
●对血液和血液制品进行严格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确保用血安全,是防止艾滋病经采供血途径传播的关键措施。
●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和注射,使用血浆代用品和自身血液是安全用血的措施之一。
●必须输血时要使用经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血液和一次性或经过严格消毒的输液器。
●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消毒的规章制度是防止艾滋病经血液传播的重要环节。儿童预防注射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如没有条件,则必须作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医务人员和特种行业(酒店、旅馆、澡堂、理发店、美容院、洗脚房等)服务人员所用的刀、针和其它易刺破或擦伤皮肤的器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
第五章
相互关爱共享生命
1、 关心、帮助和不歧视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重要方面。
●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参与和合作是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歧视不仅不利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还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疾病的受害者,应该得到人道主义的同情和帮助。
●家庭和社区要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营造一个友善、理解、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鼓励他们采取积极的生活态度、改变高危行为、配合治疗,有利于提高病人及感染者的生命质量、延长生命,也有利于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和维护社会安定。
2、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艾滋病在全世界,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迅速蔓延。我国艾滋病流行已进入快速增长期。
●如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艾滋病的流行,将会对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体系,形成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是控制艾滋病流行的重要成功经验。
●我国预防控制艾滋病的策略是预防为主、宣传教育为主、动员全社会参与、实行综合治理。
●宣传教育和改变危险行为的艾滋病预防措施已被证明是有效的。
●每个人都有权且必须懂得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避免危险行为,加强自我保护。
●人人都应该把懂得的艾滋病预防知识告诉其他人。
●向青少年宣传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知识,开展学校性教育,保护青少年免受艾滋病、性病的危害,是每个家庭、每个学校、每个社区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六章
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十条
1、 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还没有治愈的药物和方法,但可以预防。
2、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
3、 与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
4、 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经性途径传染艾滋病的根本措施。
5、 正确使用避孕套不仅能避孕,还能减少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危险。
6、 及早治疗并治愈性病可减少感染艾滋病的危险。
7、 共用注射器吸毒是传播艾滋病的重要途径,因此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8、 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和注射,使用经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血液和血液制品。
9、 关心、帮助和不歧视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重要方面。
10、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㈡ 医务人员 aids病毒职业暴露的防护业务学习怎么写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卫生部要求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工作。医院成立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委员会,健全职业暴露上报制度,并把各项制度及措施落实到实处。
加强医务人职业安全防护教育提高医护人员预防HIV感染的安全意识,在工作中实施普遍防护原则,医务人员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医用防护服www.dehsm.com/yiyongfanghufu.html或者围裙。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禁止传递锐器。
㈢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内容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
指导原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预 防
第四条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第九条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第十条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
(一)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
(一)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一)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第十一条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第十三条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第四章登记和报告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应当将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指导原则所称医疗卫生机构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
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方面,可以参照本指导原则。
第十八条本指导原则所称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
第十九条本指导原则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㈣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影响
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入,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不断增加,回各地答卫生、公安、司法部门职业暴露事件时有发生。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和控制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我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发出《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4〕108号)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下拨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用药的通知》(中疾控疾发〔2004〕370号),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储备库,保证药品及时供应,并向各地免费提供了防护用药,对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也作出明确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暴露的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卫生、公安、司法等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
㈤ 护理艾滋病病人医护人员应该注意些什么
注意个人与艾滋病病人的皮肤有无损伤、裂口、溃烂、湿疹等皮肤病,若专有,最好不要与艾滋属病病人握手或拥抱,否则有感染的危险。
医务人员在诊治、护理艾滋病病人时,要严格坚持消毒隔离制度,特别是为艾滋病病人实施检查操作时,要防止刺破皮肤。
医务人员感染HIV的比例相当小,除非是在消毒不严格、操作不规范或皮肤破损的情况下接触了HIV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体液才会被感染。这些医务人员多是化验人员(接触了HIV/AIDS病人的血液或分泌物)、外科、口腔科、妇产科医生(为HIV/AIDS者施术)和医院处理污物的人员。
㈥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是哪一年实施的
好像是2012年实行的吧,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入,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不断增加,各地卫生、公安、司法部门职业暴露事件时有发生。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和控制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我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发出《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4〕108号)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下拨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用药的通知》(中疾控疾发〔2004〕370号),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储备库,保证药品及时供应,并向各地免费提供了防护用药,对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也作出明确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暴露的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卫生、公安、司法等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艾滋病感染的五个必要因素缺一不可,1对方有病毒 2病毒量巨大 3自己有创面 4创面和病毒体液反复接触 5病毒停留在创面上很久。 口交不易传播艾滋病的原因: 1唾液没有致病性 2唾液有降低病毒蛋白活性作用 3唾液有稀释病毒液体作用 4唾液有一定的阻隔作用 。 通过以上分析,该行为基本不会传播艾滋病的,除非二者均有创面,且病毒两大。为保万无一失,还是在2-3个月去测测吧,唾液检测,而且准确性很高)由于其抗体的形成时间在每个个体是不完全一样的,准确率不是百分之百的。建议你三个月或者是6个月在3个月的时候再检查一下,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可以排除了。艾滋病毒感染后去疾控中检测的结果是一样的,艾滋病一般15天就可以检查了,如果怕漏检的话,最好心复查,或者上J~D买个试纸条爱卫自己测,如果结果是阴性就可以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