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想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外审员培训班,什么时间开始报名
1.培训对象
从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咨询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希望了解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版理体系权标准的各界人士。
2.培训内容
2.1 标准知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背景知识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理解与实施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
2.2 职业健康安全专业基础知识
安全技术
有关的法律法规
2.3 审核知识
ISO1901l:2002《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理解与实施
认证认可制度与审核员注册管理要求
3.实习审核员注册要求
CCAA实习审核员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教育经历
申请人应具有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
②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
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 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主要包括: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要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方式包括参加职业卫生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举办的职业卫生培训班,也可委托职业卫生监督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邀请专业人员或示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授课等。
通常负责人侧重于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而劳动者重点在于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培训。作为培训内容的法律法规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包括识别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其危害作用及防护措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③ 如何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四、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人员范围、教育培训时间、全年教育培训累计时间。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再培训要求。
确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的内容及保存备档期限。
2、范例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健康宣传
1、企业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四、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二) 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企业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2)企业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企业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企业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5)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企业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企业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
五、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六、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1、三级安全教育卡;
2、员工的安全试卷;
3、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料。
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④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一、全体人员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
4.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二、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本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及本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本车间生产概况,本岗位(装置)生产流程及职业健康注意事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三、各级管理负责人和职业健康专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该统一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
各级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3.职业危害防护基本知识;
4.职业危害事故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内容
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本公司和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单位(装置、部位)的生产特征、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易发生泄漏、跑冒、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和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针对施工区域特性和施工特点提出的施工安全卫生要求;
4.施工中必须遵守的职业健康规定;
5.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六、违章违纪人员、严重违章人员
应培训的内容应重新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上岗资质。
拓展资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链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⑤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时间规定多少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
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⑥ 施工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怎么写好呢
了对所有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人员的任职资格控制和培训,使其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能够胜任本职或本岗位工作,以满足规定要求,作此规定。其适用于公司所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控制和培训。
1.公司管理人员的任(聘)用按《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暂行)和《岗位任职资格规定》规定办理,人事部保存任(聘)用记录。
2.安全处、施工处根据总公司控制计划和深圳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分管副经理审核,经理批准,并协同工程处组织实施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3.安全科、施工计划科根据工程处施工生产需要,编制工程处年度培训计划,并报生产副主任审核,主任批准,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教师、教材、时间、参加人员、考核方式。
4.公司、工程处及项目部应按照年度培训计划要求实施培训工作。确保员工意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做出贡献。
5.人力资源调配及培训工作有效性的评价。
(1)管理评审时评价人力资源调配情况的有效性。
(2)深圳分公司、工程处及项目部应对每次培训工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6. 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的记录
(1)工程处负责保存本单位员工档案,员工档案包括员工的主要教育、工作经历和技能情况。
(2)安全处、施工处/安全科、施工计划科负责保存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情况的记录。
(3)新工人、转岗人员、在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书面或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负责保存培训记录。
(4)安全处、施工处/安全科、施工计划科应按国家、地方有关部门要求,及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卫生员、救护员、内审员、规定的管理人员(如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员)取得授权部门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做好培训登记表并报安全设备部备案。
(5)安全处、施工处/安全科、施工计划科组织实施管理人员、机操工、义务消防队员、环境监测人员、炊事员、保管员、门卫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经考核合格,核发内部上岗证上岗,负责保存培训记录。
(6)作业队组应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并保存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7)培训记录包括:培训内容、教师、教材、考勤(签到)表、考核成绩等。
⑦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到哪里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一般有当地市级的安监局和卫生部接受二年一次或者一年一次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很多(包含有职业卫生培训)。随着职业卫生工作力度的加大,近几年安监局估计会组织专门的每年一次职业卫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