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落实知情同意与医患沟通
参考资料;
△通讯作者
:
沃中东
加强医患沟通
落实知情同意
王米兰
,
沃中东
△
(
杭州师范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
浙江
杭州
310036
)
[
摘要
]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
文章阐述了知情同意权的内涵
,
分析了知情同意与医患沟通的关系
,
指出了知情同意在临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
最后从医患沟通的角度
,
提出落实知情同意权的意见和建议
,
以
改善医患关系
。
[
关键词
]
医患沟通
;
知情同意权
;
医患关系
[
中图分类号
]
R
197
1
3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004
2
4663
(
2009
)
08
-
526
-
02
自
《纽伦堡法典》
首先提出了
“知情同
意”
的理念后
,
随着社会文化的进步
,
人们
对自身权利的认识逐步提高
,
维权意识越
来越强
,
知情同意权也从最初的人体实
验
,
逐步扩大到医疗活动中
。
世界各国亦
相继出台法律法规对患者权益进行保障
,
我国也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医疗事故处理条
例》
等多项法律法规中
,
明确规定了医方
在医疗活动中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
履行告知义务
。然而知情同意在实际应
用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
由于沟通不良引
起的医疗纠纷也频繁发生
,
知情同意权的
正确履行已成为影响医患关系的重要因
素
,
急需在医疗服务中加以改进
。
1
知情同意权的内涵
知情同意
(
In
formed
C
onsent
)
是患者的
一项最基本的权利
,
指患者有权知道与自
己的疾病相关的全部真实医疗信息
,
并能
根据医师建议的诊疗措施结合自身的实
际
,
做出自主选择的权利
[1
]
。知情的内
容
:
医方信息
,
包括医院名称
、
等级
,
医务
人员的姓名
、
职称等
;
疾病信息
,
包括疾病
名称
、
诊断依据
、
严重程度及病程发展等
;
治疗方案
,
包括可供选择的医疗方案
、
拟
采取的治疗方案
、
采取该方案相应的医疗
风险
、
医疗费用及医疗结果
、
不采取该方
案的风险及后果等
。知情同意分为知情
和同意两部分
,
知情是同意的前提
,
而同
意是知情的结果
[2
]
。患者的知情同意只
有在医方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才能实现
,
医
方也只有在得到患方明确的同意和承诺
之后
,
才能最终确定和实施治疗方案
。因
此
,
医生履行告知和说明的义务是患者知
情同意权得以实现的最重要条件
。
2
知情同意与医患沟通的关系
在医疗活动中
,
医务人员必须承担和
履行自己的义务
,
将专业的
、
深奥的医学
知识编辑
、
加工为通俗的
、
浅显的语言
,
向
患者及其家属传达与疾病相关的医疗信
息
,
并对诊疗过程进行解释与说明
。患者
在接收信息后
,
经过加工
、
理解及吸收
,
做
出是否同意接受医疗措施的决定
,
及时反
馈给医生
。
通过医患双方的互动沟通
,
医
疗信息实现了共享
,
医患双方的诊疗意见
得到了有效地交流
,
患者知情同意权得到
了真正地落实
。
医患之间相互信任
、
相互
理解
,
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关系和良好的
氛围
。
因此
,
良好的医患沟通和交流是保
证医患双方履行自己义务
、
实现患者知情
同意权的基础条件之一
,
是构建和谐医患
关系的重要前提
。
3
知情同意权因医患沟通不善导致在临
床实施上面临的困境
3
1
1
医务人员受传统模式影响
,
尊重患
者权利的意识不足
长期以来
,
医患之间以
“主动
-
被动
型”
医患模式为主导
,
医师具有绝对的权
威性
,
患者被动接受医师的一切医疗决
定
。
在这一过程中
,
医师与患者之间缺乏
必要的交流
,
家长式的医疗作风占主导地
位
。
然而
,
随着社会科学的逐步发展
,
人
们的维权意
识
逐
渐
加
强
,
“
指
导
-
合
作
型”
、
“
共同参与型”
已成为医患之间相处
的理想模式
。患者在需要医师解决生理
上病痛的同时
,
更需要及时并准确地获悉
自己的疾病信息
,
并逐步参与医师的医疗
决策
,
真正实现自己的知情同意权
。然
而
,
一部分医务人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过
重
,
没有及时转变自己的观念
,
依旧我行
我素
。
医师没有与患者进行沟通
,
也没有
将疾病信息如实或完全告知患者
,
在选择
医疗方案时没有征求患者意见而擅自决
定
,
直接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同时
,
也
引起患者的极大不满
,
严重损害了医患关
系
,
引起医疗纠纷
。
3
1
2
知情同意实施力度不足
,
流于形式
我国已从法律的角度确定了知情同
意权
,
并出台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知情
同意的实施
。但仍存在部分医院管理者
及医务人员
,
对自身义务的履行及患者知
情同意权利的尊重不够重视
,
导致在实际
操作中流于形式
。如医方与患者交流医
疗信息时
,
常采用深奥的医学术语
,
令患
者不甚理解
,
盲目遵从医方决策
;
手术前
向患者说明手术
、
麻醉意外等医疗风险
时
,
常照本宣科
,
仅例行公事
,
并不关心患
者是否真的了解
;
在选择医疗方案时
,
常
不顾及患者经济
、
心理的承受力
,
而一味
追求自身经济效益
;
医疗信息交流不全以
故意误导患者等
。以上种种行为均说明
医院管理中存在很多的漏洞
,
医患之间缺
乏足够的信息沟通
,
患者对病情了解的不
透彻
,
盲目遵从医师决策
,
使知情同意权
并未得到真正实现
。
3
1
3
因沟通不良导致实行知情同意权与
保护性医疗措施之间冲突
保护性医疗或称医疗保护制度
(
Med
2
ical
protect
regulations
,
或
Medical
privacy
regulations
)
是指在诊疗过程中
,
为避免和
减少外界环境等各种因素对患者可能造
成的不利影响而采取的保护性措施
,
如对
病人施行必要的病情保密
、
保证就诊过程
有一定私密空间
、
为病人保守个人隐私及
保证病情不外泄等
[3
]
。知情同意与保护
性医疗在医学伦理上都是为了保护患者
权益
,
在实施上却有很大的差别
,
常造成
医生在履行告知义务时陷入两难的境地
。
一方面
,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一项基本权
利
,
患者有权从医师那里获取有关自己疾
病真实且完整的信息
,
医生有告知义务
;
另一方面
,
为保护患者接受治疗时保持乐
观
、
积极心态
,
医师必须将一些严重的
、
危
害性大的或是危及生命的疾病等医疗信
・
6
2
5
・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9
年第
8
期
(
总第
254
期
)
息对患者进行隐瞒
,
以防止患者出现消极
心理反应
,
影响治疗效果
。
有部分医生在
未与患者充分交流的前提下
,
并未了解患
者心理承受能力时
,
将全部恶性医疗消息
告知患者
,
造成了患者严重的心理负担
。
尽管医方尊重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
但实
际上与保护性医疗措施产生冲突
,
对治疗
效果起消极作用
,
也没有达到知情同意的
目的
,
此举并不可取
。
3
1
4
患者自身差异影响沟通效果
在面对疾病困扰时
,
患者往往是紧张
的
、
无措的
,
甚至是消极的或悲观的
。这
些不良情绪导致患者与医师交流时
,
往往
是被动的
,
对医师提供的医疗方案
、
风险
、
效果等信息不愿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
也不能真正达到知情同意
。
此外
,
患者知
识水平和结构
、
生活阅历等差异也影响着
患者对医生所传达的医疗信息的理解
,
妨
碍医患双方对医疗信息的交流
。部分病
人也会因缺乏知识
,
又急于想要了解自己
所患疾病信息
,
而对沟通效果感到不满
意
,
认为医方没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而产
生医疗纠纷
。
4
从加强医患沟通中落实患者的知情同
意权
4
1
1
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
,
主动与患
者交流
作为医疗信息的掌握者和发出者
,
医
务人员在坚持知情同意原则中占主动地
位
。
因此
,
必须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
的培训
,
采取普及学习
、
重点强化的形式
,
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
识
。
改变一味的传统家长式医疗作风
,
分
析患者心理
,
针对不同类型的患者
,
采取
不同的医患模式
,
把尊重患者权益
、
维护
患者健康紧密结合
,
以更人性化的手段关
怀患者
。
医务人员要走到患者中去
,
主动
与患者沟通与交流
,
以正式或非正式的方
式
,
将医疗信息传达给患者
,
并在精神上
安慰和关心患者
,
消除医患间的不信任关
系
,
增进医患感情
。
4
1
2
编译专业医学知识为通俗语言
,
便
于信息的传达
医疗信息很多都是专业的医学术语
,
医务人员要将这些内容告知于患者
,
必须
先将专业信息进行编码为通俗易懂且易
接受的语言
、
文字或其它符号
,
再传递给
患者
,
便于患者接收
、
理解
、
吸收及反馈
。
医务人员应注重沟通技巧的学习及应用
,
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
注意说话方式和态
度
,
对患者态度要亲切和蔼
,
语言要温和
,
避免不良刺激
。
同时学会换位思考
[4
]
,
多
考虑病患者医学知识的匮乏以及对信息
的渴求
,
应多点耐心与其交流
。再者
,
可
以利用身体语言
,
如握手
、
微笑等
,
对病人
表示友好及鼓励
,
帮助患者保持乐观心
态
。
4
1
3
改善医患沟通环境
,
拓宽信息交流
平台
沟通的环境对沟通效果好坏有很重
要的影响
,
甚至决定沟通的成败
。医患沟
通时应避免在外人较多的情况下进行
,
同
时避免造成严肃紧张的气氛
,
引起患者恐
慌
、
不自在
,
对疾病产生悲观情绪
,
影响病
情
。
作为医务人员
,
必须以正确的方式
,
并选择合适的环境与患者交流
,
避免造成
不良刺激
。
另外
,
医方可以选择多渠道与
患方沟通
,
以不同形式主动宣传医疗服务
的特殊性
。充分利用报刊
、
电视
、
广播等
宣传工具
,
以及医疗机构的就诊指南
、
宣
传栏等
,
广泛开展全方位
、
多层次
、
重实效
的宣传活动
,
提高公众对医疗特殊性的认
知水平
,
提高公众疾病知识水平
,
以便与
医务人员进一步交流
。
4
1
4
加强患者医疗知识的学习
,
便于信
息的理解
作为信息的接收者
,
患方原有的知识
结构和水平
,
将直接影响其医疗信息的接
收和理解
。知情同意的最终目的是保障
患方权益
,
而不是保护医方以推卸医疗责
任
。
对于因医方过失造成的医疗事故
,
尽
管患方对医疗风险已表示知情同意
,
同样
可以追究医方法律责任
。作为知情同意
权利的主体
,
患方在增强法律意识
,
维护
自身权益的同时
,
也应更多的学习相关的
健康或疾病知识
,
理解医疗工作的特殊
性
、
局限性
、
风险性及不确定性
。医方将
医疗信息传达给患方
,
是希望能在医疗风
险
、
医疗费用等问题上获得患方的理解和
同意
,
并协商选取医疗方案等问题
。患方
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医疗知识
,
将帮助其
更好地与医方就医疗问题进行沟通
,
提出
疑虑和担忧
,
并向医方寻求解释
,
最终对
治疗方案等做出最佳决策
,
真正实现患者
的知情同意权
。
4
1
5
及时反馈医疗信息
,
实现全过程的
知情同意
医患沟通是一个双向的过程
,
医方将
医疗信息传达给患方之后
,
患方应结合自
身实际情况
,
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医方实施
医疗行为的决定
,
将决定反馈给医方
,
并
对自己的决定负责
,
实现全过程的知情同
意
。
反馈的形式可以是正式的或非正式
的
,
可以是口头上的
、
行动上的或是书面
的
,
表示自己已经接收到了医方传达的信
息
,
对疾病信息
、
医疗风险
、
医疗费用
、
医
疗方案
、
预期结果等医疗信息已经有了自
己的理解
,
并及时对信息做出反应
。患方
在反馈信息的时候
,
清晰
、
明确
、
及时
,
否
则容易造成医方误解
,
造成双方矛盾
。
5
落实知情同意权对于改善医患关系之
意义
知情同意是患者的基本权利
。从加
强医患沟通
、
落实知情同意过程中
,
患者
能对疾病有切合实际的认识
,
也能充分地
感受到医务人员的尊重
、
关心和帮助
;
医
务人员在与病人沟通中
,
获得了病人的理
解和支持
,
与病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
共同战胜疾病
。
在此过程中
,
医患之间消
除了许多不良因素的影响
,
避免了许多不
必要的摩擦
,
阻止了许多恶性事件的发
生
,
对建立协调的医患关系
,
减少医疗纠
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
因此
,
应不断加强
医患沟通
,
落实知情同意
,
以增进医患之
间的相互理解
,
改善医患关系
。
[
参考文献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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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静
1
医疗服务中的知情同意与告知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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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管理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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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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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向红
1
规范医疗告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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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患者知
情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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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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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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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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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医患关系中作用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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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
村卫生事业管理
,2006
;26
(
1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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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收稿日期
]
2008
2
04
2
25
(
责任编辑
郭秀梅
㈡ 医疗告知制度的五个知道,明白,放心是什么
尊敬的患者朋友:
欢迎您来我院就诊,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证您的就诊顺利进行,使您尽快康复,在就诊及诊疗中请您了解“五个明白与五个知道”。
一、五个明白
看病应明明白白地检查、治疗、交费。所以,您在就诊时一定要明白,这是您的权利。
1、明白看病医疗费用和药费用到什么地方:我们在门诊和病房大厅设有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公示我院各类各种型号药品价格,我们在住院病区免费提供一张清单,列出您所使用药品及各种费用的明细单,供您核对、确认。
2、明白确诊何病:我们在诊疗过程中有义务告知您患的是什么病,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要注明诊断,涉及到隐私及保护性医疗按规定办理。
3、明白应做什么检查: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您需要做哪些检查及其必要性和注意事项。大型检查、有创伤性检查还需要您同意签字后进行。
4、明白治疗疾病方法:在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您有几种治疗方法及优缺点,帮您选择最佳的治疗方法。有些治疗方案还需要您同意签字后进行。
5、明白病情转化应注意的事项: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您所患疾病的转归、预后、预防及注意事项,以便您尽快恢复并减少或避免复发。
二、五个知道
为了给您和他人创造一个良好的诊疗环境,除了您在诊疗过程中所应享有的权利,还需知道您应尽的义务和其他事宜,即就诊中的五个知道。
1、知道应遵守的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公安部、卫生部[2001]12号通告规定,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就诊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安全,损害医疗机构财产。所以,请您维护好医院的秩序。
2、知道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医师在执行活动中享有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的权利”。所以,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配合医护人员的合理诊疗、护理工作。
3、知道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手续:患者对其疾病以及疾病诊断、治疗具有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承担告知义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保护性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您有权利选择诊疗项目,对特殊检查、治疗和手术,在同意时也要履行签字手续。
4、知道治疗疾病的诊治项目和药品费用价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义务,让患者知道自己的病情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及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并出具药费清单和住院费用清单。
5、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在就医过程中,如果您对诊疗有异议,按下列程序解决:首先找科室主任反映情况,协商解决。若对科室解决方案不满意,门诊患者投诉到门诊办;住院患者投诉到党委办公室、 医务科、护理部。与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一起讨论、分析、拿出医院结论,进行调解。
虽经协商调解,仍对医院结论不满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患者有权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学鉴定,也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另外,住院患者有权利与科室主任共同封存住院病历,也可在办理出院手续后到病案室复印客观性病历,即记录患者症状、体征、病史、辅助检查结果、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还包括为患者进行手术、特殊检查及其他特殊治疗时向患者交待情况、患者或其近亲属签字的医学文字资料
㈢ 对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的正确理解是
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改变患者相对弱势地位。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做出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家属。”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当将病人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机构有义务告知患者如下内容:
1、就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和医学专长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医务人员的职称、学术专长、以往治疗效果等。
2、医院规章制度中与其利益有关的内容。
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断手段、诊断措施。
4、所采用的治疗仪器和药品等的疗效、副作用等问题。
5、手术的成功率、目的、方法、预期效果、手术过程中可能要承受的不适和麻烦以及手术不成功可能想象到的后果、潜在危险等
6、患者的病情。
7、患者所患疾病的治疗措施。即可能采用的各种治疗措施的内容、通常能够达到的效果、可能出现的风险等。
8、告知患者需要的费用。
㈣ 卫生局对新进医务人员岗前培训有哪些内容
您好!新进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内容网上有详细答案,但是只能阅读,下载需要付费。您可以上网浏览。谢谢阅读!
㈤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有培训的义务吗
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有培训的义务内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容
医疗事故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规定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