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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培训规划及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01 17:58:16

① 新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及措施

读书读报与上网学习相结合。每位班主任除了将指定的书阅读外,还要充分利用校园网上的有关资料学习。

② 高校干部培训、教师培训的有关内容和培训方案包括哪些方面。

干部培训:党的方针政策;高校的改革与发展;领导干部素质培训;领导艺术培训;学习能力培训;思想品德培训等
教师培训:专业建设与发展趋向;教育学心理学方面培训;教育教学方法的培训;如何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的培训;针对不同情况,结合教师的实际进行的特色培训等。
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的目的;培训的意义;培训的范围;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方法;培训时间安排;培训的管理与考核;培训的经费预算等。
如何组织一场培训:
一是要先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是最重要的是要请培训大师(一个好的主讲人,就成功的80%)
三是要组织好参加培训人员及时到会,没有人听的培训,就已经被打败了。
四是搞好培训过程中的各项服务性工作。
五是及时发讲课费(如果有的话)
六是万事要多与人商量。向领导请示、向同事求助、对下属体贴、对其他人关怀。
相信你会成功的
祝你成功

③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是部门规章吗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使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是为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而进行的继续教育。
第三条 高等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按照《教师法》的规定,保障教师培训的权利。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要贯彻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方针。坚持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第四条 高等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培训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做到敬业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高等学校教师业务素质的培训要以提高教师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应用计算机、外语和现代化教育技术等技能的能力。
第五条 培训对象要以青年教师为主,使大部分青年教师更好地履行现岗位职务职责,并创造条件,及时选拔、重点培养在实际教学、科研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教师,使之成为学术骨干和新的学术带头人。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统筹安排重点高校接受培训教师工作。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的规划、管理和经费投入等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所在地区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院校的教师培训工作。
第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中的职责是:
(一)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培训规划,保障经费投入;
(二)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关系;
(三)定期检查、督促教师培训规划和学年度计划的落实;
(四)不断完善各种培训途径和形式,总结推广经验;
(五)加强师资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师资培训机构的管理体制;
(六)定期对教师培训工作作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九条 高等学校直接负责本校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并有相应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教师的不同情况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规划,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二)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合理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和提高教师培训的积极性;
(三)关心外出培训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接受单位做好工作;
(四)明确校、系、教研室的责任,并纳入对其工作实绩的考核。
第十条 受主管部门委托接受培训教师的重点高校,应为其他院校培训教师,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高等学校教师的培训要给予优先和优惠。其职责是:
(一)制定和完善有关培训教师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二)关心培训教师在培训期间的思想、学习和生活,配合原学校做好工作;
(三)加强学校各部门,尤其是教学和后勤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参加培训教师的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高校师资培训机构,主要开展有关的师资培训、研究咨询、信息服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培训的主要形式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职务的不同,确定培训形式和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助教培训以进行教学科研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实践为主,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教师职业要求等内容;
(二)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助教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加强教学实践环节的培养提高,熟悉教学过程及其各个教学环节;
(三)助教进修班。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必须通过助教进修班,学习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
(四)凡新补充的具有学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符合条件者可按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或以在职攻读研究生等形式取得硕士学位;
(五)社会实践。未经过社会实际工作锻炼,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为期半年以上的社会实践;
(六)根据不同学校的类型和特点,对教师计算机、外语等基本技能的培训,由主管部门或学校提出要求并做出安排。
第十四条 讲师培训以增加、扩充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主,注重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根据需要和计划安排,参加以提高教学水平为内容的骨干教师进修班、短期研讨班和单科培训,或选派出国培训;
(二)任讲师三年以上,根据需要,可安排参加以科研课题为内容的国内访问学者培训;
(三)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按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第十五条 对连续担任讲师工作五年以上,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必须安排至少三个月的脱产培训。
第十六条 副教授培训主要是通过教学科研工作实践及学术交流,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信息,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根据需要,可参加以课程和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为内容的短期研讨班、讲习班;
(二)根据需要结合所承担的科研任务,可作为国内访问学者参加培训,或参加以学科前沿领域为内容的高级研讨班;
(三)根据需要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会议、校际间学术交流,或选派出国培训。
第十七条 对连续担任副教授工作五年,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必须安排至少半年的脱产培训或学术假。
第十八条 教授主要通过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工作来提高学术水平。其培训形式是以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讲学、著书立说等活动为主的学术假。
第十九条 连续担任教授工作五年,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必须给予至少半年的学术休假时间,并提供必要的保证条件。
第二十条 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导师制等培养方式,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第四章 培训的考核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教师培训超过三个月以上,应按有关规定及培训层次、形式的要求进行考核及鉴定,并记入业务档案,作为职务任职资格、奖惩等方面的依据。外出培训教师的考核主要由接受学校负责。
举办助教进修班必须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参加助教进修班,学完硕士学位主要课程内容并考试合格,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未完成此项培训的教师,不得申请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社会实践主要结合专业进行,面向社会、基层和生产第一线,一般应集中安排,特殊情况者可分阶段累积完成。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必须在晋升讲师职务之前完成;研究生毕业的教师,应在晋升副教授之前完成。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保障教师参加培训的权利,对按计划已安排培训任务的教师,教研室、系和学校一般不得取消。教师应当服从教研室、系和学校安排的培训计划及培训形式,无正当理由和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教师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调整或增加培训内容、时间及形式。确有需要的,须经所在学校系以上领导批准。接受培训教师的学校根据参加培训教师提出的申请和可能的条件,在教师原学校批准的前提下,予以安排和调整。
第二十三条 教师参加半年以上培训后,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未履行完学校合同即调离、辞聘或辞职的,学校可根据不同情况收回培训费。出国留学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参加培训的教师获得优异成绩、取得重要成果、发明或对接受培训教师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所在学校或接受培训学校要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教师所在学校和接受培训教师院校分别不同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未认真履行职责或尚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应中止培训、不发给结业证书,情节严重的可以解聘;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培训的,应当解聘;
(三)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发给结业证书,并按照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四)培训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和有关规定,影响恶劣的,应当给予必要的处分或予以解聘。

第五章 培训的保障与有关待遇
第二十六条 接受培训教师应纳入接受学校的培养规模,按接受培训半年以上教师的不同职务进行折算,初、中、高级职务分别按1.5、2.5、3折合本科生,计入学校招生规模,作为计算人员编制、核定教学工作量和办学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高等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在制定学校编制方案时,要考虑到教师培训提高的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情况,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轮空”编制数,以保证教师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各高等学校的教育事业费中,按不同层次和规模学校的情况,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教师培训。根据需要和计划安排教师培训的费用必须予以保证。
第二十九条 根据需要或计划安排参加培训的教师,学习及差旅费用应由学校支付。
第三十条 根据需要或计划安排的教师在本校或外出参加培训期间,要根据不同情况,对其教学工作量的要求实行减免,并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指导教师培训的导师,其工作应折算计入教学工作量并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第三十一条 根据需要或计划安排参加培训的教师,在培训期间已符合条件的,其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不应受到影响。
第三十二条 根据需要或计划安排,在校内或校外培训的教师,其工资、津贴、福利、住房分配等待遇,各高等学校应有明确规定,原则上应不受到影响。
第三十三条 外出参加培训的教师,要根据各地不同物价水平和教师的实际困难,由学校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接受培训教师院校对培训期间参加导师科研课题研究等实际工作的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第三十四条 外出参加培训半年以上的教师,接受学校按计划同意录取的,必须为住宿、图书借阅、资料查询、文献检索提供保证,并在计算机及有关仪器设备使用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一般不低于研究生的待遇。
第三十五条 接受培训教师费用收取办法及标准,按现行财务收费规定办理。所需费用应一次性收齐,不得中途追加或变相收费。
第三十六条 符合第二十九至三十四条规定,而未予以落实的,教师本人可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学校和主管部门应当作出答复,情况属实的,必须予以解决。
不能履行前四章涉及的有关义务和违反前四章有关规定的,不应享受上述相应待遇。
出国培训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教育委员会。
第四十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④ 高校青年教师如何规划未来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评论研究所所长 刘尧 每个人一生都有其职业生涯,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是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潜能、创造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前提。大学教师不仅是知识的创造者和传递者,而且要成为学生终身发展的引领者。大学教师要真正担当起引领学生终身发展的使命,自己先要成为自觉设计职业发展的生命主体。为此,我国大学要建立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引导教师科学制定职业发展规划。职业发展规划不可或缺 近年来,有关大学教师由于备受工作压力而倦怠或离职等问题,已经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2006年对武汉市大学教师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所受的压力显著增大,其中助教和讲师的压力感受更高于正副教授。现在的大学青年教师,多是刚毕业的研究生,学历层次高、思维活跃、想象丰富、成就动机强、专业基础厚实、善于接受新知识,但他们中的多数没有经过教师教育,对教师职业知识了解较少,存在着角色适应困难、自我职业发展意识薄弱等现象。大学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职业发展规划来解决。 实施职业发展规划,从教师和学校两个方面来看,都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教师来说,制定与实施职业发展规划可促进教师的反思与行动,动态的职业发展规划能满足教师不断发展的需求。对于学校来说,职业发展规划可以增加教师对学校的向心力与忠诚度,学校可以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学校可充分利用内部人力资源,降低师资流动率,减少对外界师资的依赖性,有助于改进教师的教育教学绩效,使各类资源的提供更具具方向感与使命感,有效的发掘、培养、提升可用之才。 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不仅是教育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教师发展的内在需求,更是教师体现自己生命意义、实现生命价值和主动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但在现实大学中,不少大学和青年教师在思想上缺乏职业发展规划的意识,在实际行动上缺乏自觉的发展设计,在方法和策略上缺乏有效选择和建构的能力,甚至有些青年教师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和行动上的偏差。“四步走”迈向成功目标 大学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具有终身性、阶段性、专业性的特点。大学青年教师实施职业发展规划需要弄明白:我是谁?我想做什么?我会做什么?环境支持或允许我做什么? 那么,如何具体实施职业发展规划?可以参考如下步骤:第一步,树立职业理想、增强奋斗动力。没有愿望,人生就没有动力;没有方向和目标,动力就无法释放;没有目标的实现,就永远体会不到成功的喜悦。所以,青年教师要度过成功快乐的一生,在奋斗的过程中,就必须有清晰的方向,定出明确的目标,然后做出有效的行为。第二步,找准努力方向、关注职业发展机会。在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时,要找到对自己影响重大的人,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议,特别是大学里同行教授的意见。因为教师面临的客观机遇是复杂多变的,有的青年教师对自己的职业发展认识不足,所以学校有责任帮助青年教师准确地定位职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第三步,分解目标、有助实现梦想。目标是未来的现实,目标是行动的导航灯,而设计出具体的方案,分解成小目标,可以轻松地完成目标。第四步,认清自我、制定实施方案。在制定职业规划的具体方案时,要不断地了解自身的条件,找到自己的优势,充分地地发掘自己的优势,分析自身的差距,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重点突破“高原发展期” 大学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有多种形式。从时间上区分有:长期规划(10年左右),中期规划(3-5年),短期规划(年度计划、月计划和日计划)。短安排比较容易制定,中长期规划则较难做。青年教师入职初期的发展规划,主要是确立职业发展方向。可以通过如下措施来帮助自己确立职业方向: 一是接受入职培训。青年教师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这是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二是选择富有经验的教师作指导。青年教师要尽快适应新的角色,需要指导教师在平等民主的关系中实现职业经验承传。 做好中期的发展规划,主要是走过“高原发展期”。青年教师工作一段时间后,就要积极突破现状,尽快走出职业发展的高原状态,逐渐向专家型教师转变。这个时候需要面对现实,积极调整心态。采取内部调和的方法解决“职业高原”问题是最有成效和实用价值的,即从内部通过改变所处的环境来解决“职业高原”问题,寻求职业生涯的更好发展。这个时期还应接受提升培训。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结合学校的发展需要选择接受合适的培训方式。融入教师文化也很重要,听取专家教授的经验介绍,与不同年龄层次的教师在一起讨论交流、分享经验,有助于青年教师走出自身职业发展的“高原期”。学校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报酬制度。给青年教师提供更重视公平的竞争环境,使他们能在向更高的职级晋升中获得平等的机会,同时建立有助于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在满足一定的物质需求的基础上,要更关注教师从工作中获得的成就感。个人与学校同步发展 瑞典教育学家托斯顿认为,大学教师发展是改进大学教师的教学或科研成效而设计的一些发展项目,包含教学发展、专业发展、组织发展和个人发展四个维度。而教学发展、专业发展可以包含在组织发展和个人发展之中。所以,教师职业发展规划是学校与教师双方的责任,学校与教师必须密切协作,教师的职业发展规划应与学校改革发展同步进行,教师与学校共同发展。从学校方面看,学校根据自身现状与发展需求,以及教师的现有素质、发展潜力与发展期望等,制定教师的开发计划、教育培训计划,设计落实相关计划的活动,挖掘教师人力资源的潜力,帮助教师获得职业发展。 帮助青年教师做好职业发展规划,学校应做些什么?笔者认为学校可以再六个方面有所作为: 第一,构建教师发展的平台。教师是大学学科组织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学科带头人更是学科发展的核心。学校要遵循学科发展规律,注重学科带头人发展,夯实教师发展的学科平台,使教师与学科共同成长。其次,建立创新团队与跨学科协作机构,促进知识共享交叉。科研创新团队不仅能把握学术前沿,选准研究方向,而且能在集体协作中形成创造的“迭加效应”。同时,大学应搭建平台,促成各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使不同学科背景的教师,利用学术的边缘效应探求新知、创新发展。 第二,建立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制度。大学要根据教师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的需求,做好教师职业发展早期、中期和晚期规划,建立完备的职业发展管理制度,把职业发展规划纳入教师激励机制。 第三,营造科学民主的学术环境。大学教师自我意识较强,对于他们要营造科学、民主、公平、竞争的学术环境,平衡学术与行政的关系,以柔性化管理较大限度地激发教师发展潜质。 第四,建立以教师发展为导向的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学校要建立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以教师职业发展为目的,强调教师个人发展、职业发展和未来发展的融合。 第五,制定系统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大学制定系统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寻求自我发展与学校引导的良性互动。第六,促进教师教学与科研协同发展。教学支撑着学术,学术引导着教学。实施大学教师发展规划使教学与科研互利共生,协同发展。 从教师方面看,实施职业发展规划是教师根据自身的现实条件与发展潜力、外部机遇与制约因素,以及对机遇与制约因素发展变化的预测,确立自己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选择职业发展路径和策略,制定发展计划以及实现职业发展目标的具体行动方案等。具体说:从影响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的因素上看,主要包括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和个人因素。实施职业发展规划,教师要科学认识、充分利用这三个因素。青年教师要科学认识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准确把握自己职业发展的目标、任务、速度、感受;当职业发展与家庭生活出现矛盾、职业发展受到重大的影响时,青年教师要处理好家庭生活与职业发展的关系,争取自己职业发展获得家庭的大力支持。在职业发展的过程中,青年教师要能围绕着个人因素诊断问题、诊断自己、选择应对措施,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有效地促进自己的职业发展。

⑤ 教师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自主学习、学会反思。在学习的基础上,学会反思自己的教育观念和行为。深化成功经验,形成班主任工作个性风格。

⑥ 教师培训计划及措施

班主任培训计划(一)
在学校中,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中坚和骨干,是使学校内部各种力量形成合力的纽带,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学生成长过程的教育者。;是学校教育决策、计划的执行者;是班级各科教育、教学的协调者;是学校、家庭、社会的沟通者;是学生美的心灵、健康人格的塑造者。所以,拥有一支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又懂得科学管理的班主任队伍,是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的根本保证。由此可见,班主任在学校中担任着特殊的教育角色,要求班主任要有较高的修养,即在政治思想上,道德品质上,业务水平上,工作能力上和教育艺术上应达到一定的程度,各方面堪为人师,做到为人师表。班主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不能光凭经验办事,必须不断地加强理论学习,注重理性思考,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为全面提高我校班主任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德育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更新教师教育观念,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全体班主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班主任培训的针对性,从而促进我校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培训目标
1.提高全体班主任的素质和班级管理水平。在2008年12月底之前,全体班主任完成培训学习的内容培训任务。通过培训,使我校班主任能树立德育为首的观念,掌握班主任工作中必需的知识、技能以及法律常识,从而全面提高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
2.提高我校班主任工作专业化水平,形成一支热爱本职工作、品德高尚、素质优良的小学班主任队伍,使班主任队伍素质再上新台阶,
3.构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班主任上岗制度、班主任聘任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和规范管理等工作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4.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的发展。根据我校校本培训计划,开展班主任全员培训。通过实施班主任校本培训计划,进一步完善我校校本培训制度,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三、培训对象:全校在岗班主任和班主任后备人员。
四、培训原则
1.针对性原则。针对不同年段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及班级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研究设计培训内容。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实效性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班主任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针对现实问题设计与安排培训内容,重视经验交流,突出案例教学。
3.创新性原则。积极创新培训内容、方式、方法、手段和机制,不断提高班主任培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灵活性原则。采用集中校本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五、培训内容
根据我校班主任工作的实际需要,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管理、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教育政策法规、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等五个专题模块。
六、培训形式
1.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指开学初,对班主任进行有关班主任日常行为规范方面的集中培训;分散培训,指利用班主任会议时间,分专题学习有关教育方面的知识。
2.实验研究与相互探讨相结合。即把班主任工作与教科研工作结合起来,在日常工作中相互探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名师传授与自我总结相结合。请本校有丰富育人经验的老师做专题报告,每位班主任对照自己的确工作进行反思。
4.读书读报与上网学习相结合。每位班主任除了将指定的书阅读外,还要充分利用校园网上的有关资料学习。
七、培训措施
1、成立校班主任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建立健全班主任校本培训制度,规范班主任培训的操作程序,做好培训工作精细化,不断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
3、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考核机制。将班主任培训的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并列入校本培训考核和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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