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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按照统筹规划按需施训

发布时间:2021-02-28 17:42:59

A. 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的内容

一、提升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完善顶层设计;整合相关项目和资源,采取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新模式,到2017年底完成全国1000多万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新一轮提升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以评促学,激发教师持续学习动力;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取得新突破。二、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围绕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方式的现实需求,吸收借鉴国内外信息技术应用经验和最新成果,研究制订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等,建立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有效引领广大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建设资源、实施培训、开展测评、推动应用等环节的工作。三、按照教师需求实施全员培训各地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和校长培训必修学时(学分),原则上每五年不少于50学时。试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认定,推动学分应用,激发教师参训动力。教育部整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相关培训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携手助学”、“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等项目与各地教师培训的融合,通过提供课程资源、培训骨干培训者和共建培训平台等方式,扩大优质资源辐射范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新一轮全员提升培训。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整合本地区项目和资源,建设教师选学服务平台,推动各地按照教师需求实施全员培训。完善专项培训体系,做好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相关培训的有机衔接,重点加强中小学校长、专兼职培训者和教研员等骨干队伍以及农村教师的培训。地市及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专项培训和专题教研,组织开展区域性教师全员培训。健全中小学校本研修管理制度,确保研修质量。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作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重点通过现场诊断和观课磨课等方式,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用结合。四、推行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培训新模式各地要根据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学习特点,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推行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强化情境体验环节,确保实践成效,使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应用、边提升;建立学习效果即时监测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坚持底部攻坚,积极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建立以校为本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推行移动学习,为教师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进行便捷有效学习提供有力支持。加强薄弱环节,采取“送教下乡”和“送培上门”等方式,为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农村教师提供针对性培训。五、遴选一线教师满意的培训资源教育部依托现有资源,建设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汇聚各地培训课程资源和培训服务信息,建立优质资源遴选机制,推动资源交易与交换。对通用性强的优质资源进行加工升级,启动教师培训MOOC(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建设工作,利用合作项目引进和开发优质资源,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各地要重点建设典型案例资源,支持中小学与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加工生成性资源,开发微课程资源,满足教师个性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已有平台汇聚本地资源,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测评,主要采取教师网上自测方式,通过案例开展情境测评,以评促学、以评促用。根据能力测评指南,开发适合本地实际的测评工具,建立网络测评系统,为教师提供便捷有效的测评服务。各地要根据测评数据及时调整提升工程实施计划,确保全体教师应用能力得到提升。培训机构要根据测评数据制定完善培训方案,确保按需施训。中小学校要分析测评数据,找准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研修。教师要根据测评结果,明确自身不足,查漏补缺,合理选学。七、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各地要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各地要通过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通过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和示范校等举措,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八、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提升工程取得实效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各省要开展专项调研,分析现状和问题,摸清教师需求,明确工作重点和思路,做好整体设计,制订提升工程主要实施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规划方案,2013年底前报送教育部。2014年起,分年度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原则上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0%。完善管理制度,出台配套政策,开发测评工具,尽快建立教师主动应用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负责提升工程实施的统筹管理和监督评估等工作。成立执行办公室(设在华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管理的具体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和评审等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提升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成立领导小组,整合相关部门力量,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具体工作。采取招投标机制,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精细化管理。地市及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和科研等部门的力量,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做好全员培训。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落实保障经费。各省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管理平台建设、专项培训、资源开发和能力测评等工作。中西部省份要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切块用于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地市及区县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地教师全员培训。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做好监管评估。教育部审核各省规划方案,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地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提升工程实施的监管评估工作。地市及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监管评估。
教育部2013年10月25日

B. 国培计划(2012)是什么意思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在广泛调研和绩效评估基础上,现就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项目”)、“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幼师国培”)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优化培训课程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贯彻落实教师专业标准。“国培计划”培训课程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国家相关规定,根据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各地要将师德和教师专业标准解读等内容列入“国培计划”培训课程模块。
2.提高培训课程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要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另文印发),优化课程设置,优选培训案例,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示范性项目”要根据骨干教师和培训者的不同需求,实施主题式培训,提升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中西部项目”要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针对农村教师在课程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切实把新课标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幼师国培”要根据农村学前教育实际和幼儿园教师需求,设定核心培训课程模块,避免课程内容“小学化”倾向,提高培训实效。
二、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确保培训成效
3.完善参训学员选派机制。各地要从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各项目参训学员的条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学员遴选机制。应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的均衡,扩大项目覆盖范围,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三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
4.加强参训学员管理。各地报送的“示范性项目”学员情况、学员报到和学习情况将作为培训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加强“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学员选派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避免出现骨干教师无法派出等问题。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确保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各地要充分发挥学员训后作为“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加强优质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教师培训体系
5.竞争择优遴选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机制,遴选符合“国培计划”资质条件的高水平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优质幼儿园、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充分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集中培训省外院校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4。教育部认定承担“示范性项目”和远程培训项目的机构资质,并将在此基础上建设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各省要认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集中培训的机构资质,建设教师培训重点基地。遴选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建立“国培计划”教师实践基地。加强教师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完善教师培训体系。
6.加强培训专家团队和优质课程资源的整合力度。各地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完善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原则上为本单位教师,负责方案设计、统筹指导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3,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40%。要加强教师培训课程资源的开发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四、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7.规范项目管理。各地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国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另文印发),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过程监控,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完善质量评估机制,促进内涵式发展,在培训规模扩大的情况下,确保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8.优化资金配置。各省要进一步优化项目资金配置,“中西部项目”置换脱产研修经费安排55%左右,短期集中培训安排20%左右,远程培训安排25%左右;“幼师国培”短期集中培训经费安排40%左右,转岗教师培训安排30%左右,置换脱产研修安排30%左右。2012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各省预算资金数时,将着重考虑各地“国培计划”实施绩效、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各省要落实必要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投标通知应在本通知印发后5天内在“国培计划”网站(www.gpjh.cn)发布。各省应在6月20日之前完成“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和招投标工作,并报送教育部、财政部评审。
附件:1.“国培计划(2012)”—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
2.“国培计划(2012)”—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3.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2)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国培计划(2012)”——中小学教师
示范性培训项目
2012年,“示范性项目”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方式对各省(区、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幼儿园、特殊教育、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培训者进行示范性培训。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贯彻落实作为培训重要内容之一,推行主题式培训,开发建设一批优质培训课程资源,更好地为“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和各地教师培训服务。“示范性项目”设置以下子项目:
一、培训团队研修
采取集中研修方式对全国3000名从事教师培训工作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教师培训机构骨干培训者、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进行为期10天的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1.5万名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进行50学时的培训,提升培训者培训教学能力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为“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以及各地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二、免费师范毕业生培训
对1000名已在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帮助新任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总结反思教育教学经验,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促进专业发展。
三、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对全国40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培训,采取集中与远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国5万名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50学时的培训,提高骨干教师的保教能力和培训能力。推动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内容改革,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师培训“小学化”倾向,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四、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对全国1000名特殊教育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对盲、聋、培智等不同类别的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校本研修指导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五、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对全国4000名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促进专业发展。对少数民族双语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提高双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六、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
对全国10000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研修,采取集中研修和跟踪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各地培养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带头辐射作用。
七、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
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针对课程改革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采取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中西部10万名义务教育学科骨干教师进行50学时的专项培训,帮助教师准确理解和掌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以及新课标培训能力。
八、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研修
对全国150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包括150名骨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研修,提高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附件2:
“国培计划(2012)”——中西部农村
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中西部项目”采取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方式,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一、培训项目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组织高年级师范生、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高水平院校和优质中小学进行为期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作用的带头人,促进教师教育改革。
(二)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组织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到高水平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优质中小学进行为期10-20天的集中培训,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遴选具备资质条件的高等学校和远程教育专业机构,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进行80学时左右的专项培训,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贯彻落实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现实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习惯和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二、有关要求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参训学员遴选条件,选派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参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进一步完善研修模式,建议采用“集中研修”+“影子教师”实践(时间不少于1/3)+“集中研修”模式,采取专家讲授、合作研究、参与体验等多种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丰富培训课程内容,强化案例教学,提供更多优质资源,为学员创造自主选学机会。规范“影子教师”实践环节管理,制订实施细则,加强“双导师”指导。完善训后跟踪指导机制,巩固培训效果。完善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制度,做好师范生顶岗前培训,加强支教过程的管理与服务,确保实习支教效果。
(二)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各地要做好学员训前需求调研、训中跟进调研、训后实效调研,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优化课程设置,设定核心培训课程模块,强化案例运用,提高案例教学的有效性。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加强观摩实践,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做好训后跟踪指导。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各地要做好教师远程培训的“课程资源开发、平台支持服务、骨干培训者培训、专家教学引领、地方培训者辅导、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工作。要求各任务承担机构修订更新课程资源,强化案例教学,提供拓展培训资源,避免重复培训;采取专家在线值班、集中辅导答疑、学习简报编写等方式加强专家教学;提高地方培训者辅导工作的实效;采取自动掉线或随机问题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学员学习过程的监管,切实保证大规模远程培训落到实处。
(四)各地要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引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西部项目”管理办法,参照“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和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制订“中西部项目”管理细则,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西部项目”课程标准,结合本地农村教师需求,优化课程内容。注重培训方式方法创新,整合利用优质培训资源,加强训后跟踪指导,务求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全面提升。
附件3:
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2)
“幼师国培”采取短期集中培训、转岗教师培训和置换脱产研修相结合方式,对中西部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一、培训项目
(一)农村幼儿园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组织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师范院校、综合大学、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具备资质条件的教师培训机构进行10-20天的集中培训。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进教师更新理念,着力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专业发展。
(二)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组织农村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师范院校、综合大学、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具备资质条件的教师培训机构进行120学时左右的培训,优先培训新入职的转岗教师。项目以院校集中培训与优质幼儿园实践为主,可根据需要辅以远程培训方式,远程培训学时原则上不超过1/3。通过培训,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保教能力和水平。
(三)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到高水平院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城市优质幼儿园进行为期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项目采取集中研修与“影子教师”实践(时间不少于1/3)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专业能力和教师培训能力,为中西部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种子”。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项目规划,优化项目设置。各地要根据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针对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规划,优化项目设置。培训重心要进一步下移,原则上县以下农村幼儿园教师不少于参训总人数的2/3。要兼顾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部门、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
(二)优化培训课程内容,避免“小学化”倾向。各地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和“幼师国培”课程标准,结合农村幼儿园教师需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避免“小学化”倾向。要密切联系农村学前教育实际,避免培训课程的“城市化”倾向。要优化课程结构,突出培训重点,设定核心课程模块,优选典型案例,增加实践类课程,务求培训实效。各省要加强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课程内容的审核力度,将课程内容及授课专家审核作为培训方案评审和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三)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培训落到实处。各地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幼师国培”项目管理办法,参照“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和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制订“幼师国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要进一步探索创新幼儿园教师培训模式,加强优质培训资源开发建设和整合利用,加强训后跟踪指导,确保培训质量全面提升。

C. 如何规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提升工程规划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三通两平台”效益,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决定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简称“提升工程”),根据我省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实际,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及要求,通过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提升全省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提高教师队伍教育教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教师,统筹规划。坚持以服务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为宗旨,在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和指导下,由省教育厅统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二)按需施训,注重实效。充分结合我省教育教学特别是教师信息技术实际,遵循教师专业成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规律和教师需求设计培训项目,组织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三)应用为本,学以致用。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为导向,以通过信息技术能力的提升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为中心,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运用所学信息技术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提高教学水平的能力。
(四)测评驱动,积极创新。坚持行政统筹,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为指导,推进工程实施的管、办、评分离,引入社会资源,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始终,通过组织教师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测评,以评促学,以评促用,建立培训、测评、应用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机制,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统一。
三、总体目标
在教育部的统筹指导下,根据教育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从2014年起,按照先易后难、先骨干后全员、逐步推进的原则,分年度、分层次组织开展全省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提升,到2017年,完成全省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提升培训工作。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建立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机制,激发教师持续学习动力,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取得新突破,提升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提升培训
1.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2017年前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自愿参训,参加了2013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并选择信息技术能力提升专题的教师可不参训。重点加强各级专兼职培训者、中小学校长和教研员等骨干队伍以及农村教师的培训。
2.统筹培训项目。根据教育部要求,充分整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相关培训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携手助学”、“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等项目与本省教师培训资源的融合,采取短期集中、远程网络、技能大赛等方式,设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提供课程资源,培训骨干培训者和共建培训平台,扩大优质资源辐射范围。
3.创新培训方式。根据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学习特点,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推行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要强化情境体验环节,确保实践成效,使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应用、边提升;建立学习效果即时监测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坚持底部攻坚,积极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建立以校为本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推行移动学习,为教师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进行便捷有效学习提供有力支持。采取“送教下乡”和“送培上门”等方式,为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农村教师提供针对性培训。健全中小学校本研修管理制度,确保研修质量。
4.强化培训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校长继续教育必修学时(学分),原则上每年培训人数不得少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0%,每五年教师接受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不得少于50学时,2014—2017年各市(州)培训分年度规划任务数(见附件2)。省教育厅规划制定分年度培训项目,引入招投标机制,遴选省内外具备资质的机构单位承担当年培训任务和测评工作。试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认定,推动学分应用,激发教师参训动力。各市(州)、县(区、市、特区)要通过专项培训和专题教研,建设教师选学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本地区教师全员培训,对未参训或培训学时不够、测评考核不过关的教师,要结合职称、评优、评特等教师专业成长制定相应的惩处措施,督促教师参训。各级要完善专项培训体系,做好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相关培训的有机衔接。
5.提高培训实效。各地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国家与地方、公办与民办、普通与特色、一般与优质的共建共享资源服务平台,汇聚各地各方面培训课程资源和培训服务信息,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与学科知识、与教育教学实际、与教师专业成长等紧密结合,建立优质资源遴选机制,推动资源交易与交换,提高培训内容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对通用性强的优质资源进行加工升级,建立基于互联网的MOOC(即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平台,探索开展教师培训MOOC等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利用合作项目引进和开发优质资源,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各地要重点建设典型案例资源,支持中小学与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加工生成性资源,开发微课程资源,满足教师个性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已有平台汇聚本地资源,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作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重点通过现场诊断和观课磨课等方式,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用结合。
(二)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开发、引进适合我省实际的测评工具,建立网络测评系统,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测评,为教师提供便捷有效的测评服务。测评主要采取教师网上自测方式,通过案例开展情境测评,以评促学,以评促用。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教学点、村级小学各地结合实际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测评。各地要根据测评数据及时调整提升工程实施计划,确保全体教师应用能力得到提升。培训机构要根据测评数据制定完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小学校要分析测评数据,找准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研修。教师要根据测评结果,明确自身不足,查漏补缺,合理选学。
(三)推动教师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活动中的应用
各地要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充分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探索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和示范校等举措,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教育厅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负责全省提升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成立贵州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省教育厅厅教师工作处,成立执行机构(设在省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组织管理的具体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和评审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投标、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精细化管理。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工作,要将“提升工程”实施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9+3”计划等有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起来,充分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和科研等部门资源,依托各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等培训基地,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开展本地区全员提升培训。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二)经费保障。省级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管理平台建设、专项培训、资源开发和能力测评等工作。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切块用于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市(州)、县(区、市、特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地教师全员培训,要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硬件投入,为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基础保障。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
(三)制度保障。各级要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制定管理办法,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开发并运用测评工具,制定完善测评办法,开展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要充分发挥社会培训测评机构和成熟技术的作用,充分授权培训机构与国家平台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合作,整合其它优质资源。要建立完善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激励机制,促进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提升教育信息技术。
(四)监督保障。教育部将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地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实行测评分离,以保证培训质量和评估实效。省教育厅将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提升工程实施的监管评估工作。将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情况纳入教育“9+3”计划督导评估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考核验收重要内容。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监管评估。

D. 中小学教师培训要以实施好什么为主要内容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
教师[20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要求,近年来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教师培训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也存在着针对性不强、内容泛化、方式单一、质量监控薄弱等突出问题。为主动适应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现实需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增强培训针对性,确保按需施训。中小学教师培训要以实施好基础教育新课程为主要内容,以满足教师专业发展个性化需求为工作目标,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各地要将上述要求贯穿于培训规划、项目设计、组织实施、质量监控全过程。根据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提高培训和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等教师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实行教师培训需求调研分析制度,建立与中小学校共同确定培训项目的新机制。
二、改进培训内容,贴近一线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各地要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以典型教学案例为载体,创设真实课堂教学环境,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技能培训。实践性课程应不少于教师培训课程的50%。要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师德教育和信息技术作为通识课程,列入培训必修模块。遵循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家制订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建立资源共享平台,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各地要加强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点建设典型案例和网络课程资源,积极开发微课程。
三、转变培训方式,提升教师参训实效。各地要针对教师学习特点,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通过现场诊断和案例教学解决实际问题,采取跟岗培训和情境体验改进教学行为,利用行动研究和反思实践提升教育经验,确保培训实效。改革传统讲授方式,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动置换脱产研修,将院校集中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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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实践和师范生(城镇教师)顶岗实习支教相结合,为农村学校培养骨干教师。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加大体育、音乐、美术等师资紧缺学科专兼职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培训力度。
四、强化培训自主性,激发教师参训动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建立教师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选学服务平台,为教师创造自主选择培训内容、时间、途径和机构的机会,满足教师个性化需求。建立培训学分认证制度,学时学分合理转化。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实现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将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职称)聘任的必备条件,激发教师参训积极性。
五、营造网络学习环境,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各地要积极推进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推动教师网上和网下研修结合、虚拟学习和教学实践结合的混合学习;开展区域间教师网上协同研修,促进教师同行交流;培养网络研修骨干队伍,打造教师学习共同体,实现教师培训常态化。要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推进高等学校、培训机构与中小学结对帮扶,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建立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丰富研修主题,通过集体备课、观课磨课、课题研究等方式,促进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切实发挥校本研修的基础作用。鼓励各地建设教师培训创新实验区,推动培训模式综合改革。
六、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增强为教师提供优质培训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建设培训专家库,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优秀培训者队伍。要注重遴选一线优秀教师作为兼职培训者,将其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任务计入教学工作量,并建立工作绩效考核机制。高等学校兼职培训者要积极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内容和中小学一线教师培训需求。专职培训者要切实深入中小学校开展研究与实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国家建立培训专家库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地培训者的信息共享和培训成效评估。培训者团队主要从培训专家库中遴选,一线优秀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50%。各地要为专兼职培训者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加大专兼职培训者培训力度,专职培训者每年研修不少于100学时。
七、建设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为教师提供多样化服务。培训机构要将为教师提供多样化优质服务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灵活、开放、专业的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师范院校要大力推进内部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建立与

中小学合作机制,促进培养、培训、研究、服务一体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和电教等部门的整合,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发挥其在全员培训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等方面的功能。
八、规范培训管理,为教师获得高质量培训提供有力保障。国家建设全国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国家级培训和各地培训的动态监测。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登记教师参训学时学分,加强学员选派管理,建立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对培训经费使用等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教师培训食宿安排要厉行节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培训机构要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制度,及时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国家制订培训质量标准,定期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发布年度监测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专家评估、网络匿名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监测培训质量,公布评估结果,并作为培训资质认定、项目承办、经费奖补的重要依据。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绩效评价,跟踪教师参训后实践应用效果,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国家将教师培训作为对各地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教师培训的专项督导,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师培训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各地要将落实培训经费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确保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中小学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培训经费,保障经费投入。

E. 教育部2010年工作要点的内容

1.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善始善终搞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抓好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巩固扩大成果工作。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和用人导向,切实改变单纯以升学率、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衡量发展成效和工作成绩的观念和做法,推动教育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启动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规划纲要和筹备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到202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制定和发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7个分领域规划和9个省(区、市)分地区规划,统筹推进各省(区、市)编制本地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工作。制定规划纲要任务分解分工方案,提出重点任务、重要政策和重大工程配套实施办法。编发学习辅导材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规划纲要学习宣传培训活动。以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为重点,抓紧启动重大教育项目和改革试点。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监测与评估机制,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好全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3.积极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和资源配置,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落实公共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政策,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适应城镇化进程,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落户。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产业振兴计划和区域发展规划,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教育支持力度,鼓励东部地区教育率先发展,推动区域教育改革和协调发展。
4.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的新格局。建立健全部部合作、部省(区、市)合作机制,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研究、部署和落实国家重大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拓宽听取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渠道,集思广益、问计于民、形成合力。更加重视对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政策研究。加强教育舆情分析研判和网宣队伍建设,切实抓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营造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环境。
5.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做好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编写、出版和使用工作,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筹备召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完善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巡视制度。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完善符合教育系统特点和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6.着力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品德课建设,强化公民意识教育。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新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启发式教学和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审议制度,发布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并修订教材,编写好思想品德、语文和历史课程教材。扩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业质量基本标准和学校督导评估意见。深入做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7】7号文件,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视力保护。编制第三个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十年规划。全面推进普通话教学,提高师生使用和书写规范汉字能力。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研究制定国家语言文字“十二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
7.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动各地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改造薄弱学校力度。完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采取综合措施、增强政策合力,有效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现象。鼓励县(区)域内率先实现均衡发展。制定监测指标体系和督导评估办法。做好最后一批13个县实现“两基”目标的检查验收工作。
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目标,整合教育资源,改进教学方式,着力培养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培养,推动专业与职业岗位、教材与岗位技术标准、继续学习与专业引导的对接。支持办好涉农专业和农村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民外出务工技能培训。研究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办法,对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制定职业院校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的政策措施。完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实习实训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学生实习责任险政策。启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修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启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制定引导地方各级政府、企业行业以及社会各方共同担负基础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高校和大中型企业培训教师体系,加强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建设计划,引领和带动全国高职院校强化内涵建设。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
9.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统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发布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指导意见,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探索在普通高中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鼓励举办特色高中、新型综合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10.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研究制定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管理办法,推动高校面向社会需要办学。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启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开展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试点。加强高校附属医院管理和建设。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计划”,启动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加强高水平、有特色大学建设。完善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统筹做好年度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启动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深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机制。启动实施高校自主创新工程,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实施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积极开展决策咨询和文化传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1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支持中西部地区乡镇幼儿园建设。修订《幼儿园建园标准》。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12.加快发展继续教育。适应群众生活多样化、个性化需要,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继续教育,发展和改进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教育。办好广播电视大学。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改革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加强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13.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
14.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支持相关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制定《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工作指导纲要》。修订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进一步加强双语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启动民族院校建设工程。编制内地学校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五年规划。深化内地民族班教学改革和招生改革。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及西藏、新疆中职班。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1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抓好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将师德表现放在首位。健全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做好首届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准备工作。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特设岗位计划,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贫困地区从教。研究制定深化高师院校课程教学改革意见。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研究建立教师资格注册制度。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积极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编制管理。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意见。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推动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研究和指导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16.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研究制定构建覆盖城乡学校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的政策措施。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全面部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质量监控、毕业生就业等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启动运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推进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
17.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落实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全面取消借读费。研究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办法,推动逐步实现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推动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18.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活补助标准,推动和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进程,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普通高中纳入国家助学体系。推动各地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资助政策。大力推行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9.重视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巩固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切实抓好就业指导和服务。深入推进“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应征入伍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完善科研助理制度,深入推进重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加强对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20.统筹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及试点。围绕教育优先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成立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研究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及试点实施的方案,支持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布局。鼓励和引导各地根据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开展教育改革试点。探索和支持区域教育协作与联动发展。
21.改革义务教育体制。加强省级政府统筹责任,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和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推动县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健全中小学管理制度,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
22.改革职业教育体制。以政府统筹为主导,建立和完善企业、行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模式。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设置、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和评价办法改革。深入推进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与订单式培养改革。支持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推进集团化办学和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完善发展职业教育保障机制。
23.改革高等教育体制。完善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作用,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结构。研究制定高校分类指导意见和分类管理办法。推进与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建直属高校和省部共建地方高校。依法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直属高校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快推进高校制定章程、依法治校。探索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探索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扩大社会参与学校管理。
24.改革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支持和扩大各地开展高考综合改革实验,鼓励高水平大学和示范性高职院校进一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模式。完善初中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深化高考内容和形式改革,重点考察学生的素质和能力。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
25.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制定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试点。探索符合民办教育特点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公办学校多种办学形式。加强独立学院建设和管理。
26.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办好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开展评估试点。办好第四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及中国与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东亚高等教育合作论坛。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来华留学规模。研究制定和启动实施接收美国10万名学生来华留学方案。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政策,提高公派出国留学效益。做好俄罗斯汉语年工作。加快汉语国际推广,抓好汉语教师培训和教材建设,办好孔子学院。积极推进双边、多边人文交流与教育合作。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27.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优先发展教育,研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目标的实现。探索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清理化解。扩大化解高校债务风险试点。探索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加强教育经费使用和资产的管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制定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方案。在高等学校积极推行总会计师制度。 28.坚持科学调研、科学决策、科学执政。建立教育部党组成员、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联系学校制度。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改革咨询、听证制度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提高决策水平和能力。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完善重大教育决策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做好国家督学换届工作。
29.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主动接受和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完成《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工作,配合做好《考试法》和《教育督导条例》的制定与审议。修订《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减少和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加强教育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教育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动各地开展创建依法治教示范校活动。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
30.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和学风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积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创建活动。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研究制定规范教育收费指导意见。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突出问题,继续配合做好治理中小学教辅散滥工作。广泛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完善加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31.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研究制定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招生、资助、食堂以及困难帮扶工作。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普遍开展预案宣传和演练。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力度,着力抓好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传染病、食物中毒的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抓好稳定工作前瞻性研判。健全重大安全和稳定事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与纠纷,妥善处理各种事端。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管理。深入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平安、文明、绿色、和谐校园。
32.切实加强教育部机关建设。大力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领导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老龄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关心干部职工成长,改善机关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廉洁型机关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国教育报》2010年2月10日第2版

F. 如何破解教育信息化发展瓶颈

1、首先要坚持“统筹规划、按需施训、应用为本、测评驱动、底部攻坚”。精心筹划、充分调动多方资源,分类别、分区域推进工程实施工作。按照教师个性化需求开展自主选学,确保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将促进应用作为工程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项目设计、组织实施、监管评估全过程。将能力测评作为工程实施的重要抓手,激发教师学习和应用动力。将工作重心下移,以中小学校为基本单位,为教师创造良好条件,促进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运用信息技术,形成广大教师勤学习、善应用、重创新的新局面。

2、 其次,各地要从四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确保能力提升取得实效:一是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包括开展专项调研、制定规划方案、分年度实施全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开发测评工具等。二是明确各级教育部门的责任,包括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地市及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等。三是落实保障经费,要求各地安排专项经费,中小学校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支持本地、本校教师全员培训。四是加强监管评估,教育部将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地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监管评估。

G. 管理过程中,教师队伍的培训模式常见的有哪些

近年来,根据教育部、市区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文件要求,按照市教委、市继教中心的统一部署,学院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和辐射作用,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新课程改革为中心,创新机制,突出特色,强化措施,统筹规划,有效开展各类教师培训,合理构建起国培、市培、区培、校本研修四级教师培训框架。三年来,承担国培、市培项目十余项,新开发多项区级培训项目,经过共同努力,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就培训过程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科学规划、满足需要

教师培训是学院首要工作,是学院研训一体工作模式的重点。学院对教师培训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培训项目由学院培训中心统一建档、规划管理,项目负责人由学科教研员或学科专家担任。学院在市教委、市继教中心、市国培办的指导下,成立各项目专家组,结合成人学习理论、成人心理特征、管理心理学原理和学员的特点和现状,在培训目标、方式和内容的设计中力求做到找准起点、突出重点、创新规范、务实高效。学院本着“立足需要、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满足参训学员五个层面的需要:
1.生活的需要。吃、住、行和安全是培训最基础的问题。学院在培训经费有限的条件下,在学院附近寻找相对条件较好的住宿宾馆,灵活多样地为学员提供可口的三餐,多种方式解决学员在市区内的交通问题,为学员安心学习提供保障。同时,通过多种对话方式,加强与学员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学员的需要,适时作出调整。
2.尊重的需要。参训学员应是培训的主体,做以学员为中心的培训,做学员满意的培训是培训者共同的追求。培训应该培养学员的自信心,维护学员的自尊,发挥学员的个性,作为培训者我们应该更多地采取倾听与协商的方式。
3.专业的需要。从中小学教师知识结构出发,教师培训主要是完善基础性知识和本体性知识,培养条件性知识,丰富实践性知识。不同的培训学员专业需要不尽相同,培训管理者应通过调研分析找到学员发展的基础,形成规范合理的方案,并制定合适明确的培训目标。
4.交往的需要。培训过程中安排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交往活动,通过小组研讨、班级主题沙龙等方式满足学员与他人交流思想感情、沟通信息的需要。
5.自我实现的需要。在培训中通过组织竞赛活动、主题交流活动、评选活动以及科研论文和研究成果发表和交流活动等方式来满足学员自我实现的需要。

二、全力投入、自主管理

对于教师培训工作,学院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培训前多次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论证会,科学地设计培训方案。在培训过程中,加强培训的过程管理,深入学员之中及时了解学员们的不同需求,面对学员提出的要求和问题,学院总是尽全力加以解决。
在培训过程中,严格执行既定的培训方案。学院为每个培训班配备了双班主任,实行学院管理和班级的自主管理相结合,培训中严格学习纪律,严把学习质量,加强沟通和交流,形成了和谐、合作、务实、进取的良好学习氛围。
为了保证培训的质量,及时反馈培训效果,学院培训中心定期召开班委会,采用个别访谈、主题沙龙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在每个培训阶段加强培训的调研工作,并及时作出调整,确保培训质量。

三、团队协作、注重实效

学习共同体建设是教师培训提高实效,形成长效的重要方式。在培训活动中,聘请了全国、重庆市和区县级的专家教授做教学示范、专题报告和座谈交流,聘请了本区名师、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学校校长组成导师团队,担任各小组的学习指导工作。遴选全区学科教学的优质学校组成教学实践基地,组织全区市级骨干教师组成影子研修的指导教师团队,同时,为学员开放中国知网漫游帐号,以提供丰富的学术资源。通过学习资源建设,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培训班在本区教学实践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安排指导教师团队与培训学员赴周边区县开展教学交流活动,与名师一道共同展现不同教学风格,切磋教学技艺。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得到了相关区县进修学校、教研室和活动学校的高度肯定,得到了媒体、杂志社的关注。
总之,培训过程的组织管理关键在于科学规划、管理规范、工作落实、过程激励、务实高效。教师培训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科学规划,满足学员的不同需要,同时加强团队合作,重视学员的自主管理,实现了培训管理的张驰有度,收获了满意的培训成效。▲

H. 幼儿园为什么要以研促培,以赛促培来提升年轻教师专业能力

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完善顶层设计;整合相关项目和资源,采取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新模式,到2017年底完成全国1000多万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新一轮提升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以评促学,激发教师持续学习动力;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取得新突破。” [1]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简称“提升工程”)是在标准引领下,“培训-测评-应用”系统化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简称“提升培训”)是提升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之一。掌握培训需求,研制培训方案,是组织实施提升培训的基础性工作,下面对此进行重点讨论。
一、培训需求
(一)调研形式、对象与内容
笔者采用问卷调查、座谈访谈和文献分析等形式开展专项调研。面向2013年“国培计划”项目的参训学员发放调查问卷,收回500份,其中有效问卷484份。组织召开座谈会,参加人员来自高校、中小学和师训、电教、科研、教研机构,包括教育技术专家、学科教学专家、培训者、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一线的与会人员以农村为主,兼顾城市学校。在问卷调查和座谈的同时,进行了个别访谈。专项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含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情况、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情况和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的困难及迫切需求等。
(二)调研结果与培训需求
1.调研结果分析
(1)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开展情况。自2005年起,通过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等,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中,一半以上参加了相关项目培训。其中,近三年来参加信息技术应用(或含有信息技术应用)学习和培训的次数,“5次左右”占1.65%,“3次左右”占13.02%,“1次左右”占33.47%,“几乎没有”51.86%。结果说明,五成的教师近三年没有参加信息技术培训,存在少数教师重复培训情况。
(2)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情况。调查显示,越来越多的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应用信息技术。①普遍重视信息技术应用。超过90%的教师认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十分重要”和“比较重要”。②部分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备课。超过25%的教师经常进行电子备课,近70%的教师经常使用搜索引擎和各类型网站来获取教育资源。③多数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上课。35%以上的教师经常采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课堂教学。④部分教师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应用实践。“经常”开展的占5%,“偶尔”开展的教师占55%。⑤一半以上教师需要支持条件的保障。认为“缺少信息化教学硬件设施”的占55%,“缺少信息化教学软件(平台和资源)”的占61%。
(3)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调查表明,当前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能力不够强、水平不够高。①信息技术应用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70%的教师认为在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时,遇到的主要困难是缺少信息技术应用知识和技能。②技术工具使用层次较低。多数教师经常使用office常规软件,不经常使用音视频和动画编辑软件、交互式电子白板等;需要各类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的达到55%。③教学资源制作技能薄弱。能自己制作上课过程中使用的教学资源(视频、图片、动画、课件等)只占40%,从未制作过教学课件的超过10%;需要相关技术人员指导的超过40%。④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较低。“不了解”内涵的超过四成;需要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案例及相关指导的超过60%。⑤缺乏应用信息技术变革教学方式、整合教学资源、创设教学环境的意识与能力。
2.培训需求
(1)培训内容。“信息技术应用理论知识”占13%,“计算机及网络基本操作技能”占29%,“信息化教学设计方法及课件制作”占59%,“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模式方法培训”占36%。结果说明,教师对培训内容的需求以方法技能为重点。座谈访谈中,对话者要求根据教师实际能力水平,分层培训,逐级提升。
(2)培训方式。“高层次专家讲座”占22%,“一线教师主讲的教学应用指导”占46%,“基于案例的互动式培训”占45%,“与教研活动相结合的分散式培训”占27%,“其他”占2%。结果说明,教师对培训方式的需求以应用指导、案例教学和研训结合为主要形式,突出实践性、互动式。座谈访谈中,对话者要求采取混合式培训模式。
(3)培训资源。问卷中,有61%的教师认为“缺少信息化教学软件(平台和资源)”,有64%的教师迫切需要“可供下载的教学资源包”,有61% 的教师迫切需要“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案例及相关指导”。座谈访谈中,对话者迫切需要个性化学习资源和大量的典型案例,且网络资源能够支持移动学习。
(4)培训保障。对“从日常教学出发迫切需要的支持(多选题)”,有41%的教师迫切需要“信息化硬件配置(如电脑等)”,有42%的教师迫切需要“相关技术人员的指导”。座谈访谈中,对话者强烈要求落实对教育部门特别是校(园)长的考评,确保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应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应用的基本条件。
二、方案设计
提升培训方案设计有两个基本依据:一是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即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等;二是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需求。下面从四个方面讨论方案设计的主要问题。
(一)设计理念
坚持“统筹规划、按需施训、应用为本、测评驱动、底部攻坚”[3],按照教师需求实施全员培训,推行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培训新模式,遴选一线教师满意的培训资源,[4]全员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做好与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有机衔接,骨干队伍先行,分级负责实施。专项培训突出骨干、省培引领,全员培训倾斜农村、以校为本。
(二)项目设置
按照《意见》要求,省级重点加强中小学校长、专兼职培训者和教研员等骨干队伍以及农村教师的培训;市县通过专项培训和专题教研,组织开展区域性教师全员培训;中小学幼儿园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作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促进学用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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