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
在企业内部进行复一次培训需求调制查,分为中高层和基层员工调查,其中中高层管理人员全员面谈,基层员工抽样调查,明确以下两点:
1、 明确企业培训的定位
在明确企业战略管理、运营协调、组织机构职能定位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体系。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在承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同时,还应承担企业整体培训职能,以整合培训资源,并建立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的培训管理体系。明确界定企业人力资源部对培训的管理、监控及提供支持与服务的范围。
2 、明确企业培训的目标
◆ 明确企业各层尤其是高层对培训工作的愿景和期望值,确定短期内培训工作的重点和突破点;
◆积极宣传企业文化,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提高企业对员工的凝聚力;
◆初步建立学习型组织,培养和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培训体系的建立,从内部培养企业需要的各类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贰』 如何完善企业培训员工的制度
(一)培训需求分析。
培训需求分析需从多个角度来进行,包括组织、工作、个人三个方面。
首先,进行组织层面的培训需求分析。培训需求的组织分析依据组织目标、结构、内部文化、政策、绩效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分析和找出组织中存在的问题与产生的根源,以确定培训是否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有效方法,确定整个组织中哪个部门、哪些业务需要实施培训;
其次,进行工作分析。培训需求的工作分析指通过查阅工作说明书或具体分析完成某一工作需要哪些技能,了解员工有效完成该项工作必须具备的条件,找出差距,确定培训需求,弥补不足;
最后,进行个人分析。个人分析是将员工现有的水平与预期未来对员工技能的要求进行比照,发现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差距。
由于培训的对象是员工,能否做好培训工作取决于很多因素。培训并不是万能的,而且培训要讲求成本收益,因此要看培训能否促进员工的个人行为发生所期望的转变。如果存在的问题不是培训所能解决的,则不需要培训;如果存在的问题培训能够解决时,则进行员工培训,设计具体的培训方案。
(二)制定培训计划
1、培训目标的设置。员工培训目标的设置要根据培训需求分析而定。通过分析,我们明确了员工未来需要从事某个岗位,若要从事这个岗位的工作,现有员工的职能和预期职务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消除这个差距就是我们的培训目标。企业中的培训目标:提高员工在企业中的角色意识、获得知识、提高技能、态度动机的转变。有了目标,才能确定培训的具体内容,并且可以在培训之后,对照此目标进行效果的评估。
培训的目标也分成不同层次,如希望员工通过培训后了解什么?希望员工通过培训后能够干什么?希望员工通过培训后有哪些改变?这些期望都是建立在培训需求分析完之后的。通过分析,了解员工的现状,知道员工具有哪些知识和技能,需要在哪些方面培训。明确了目标,就有助于设定正确的培训方向。
对于培训者来说,确立了培训目标,就可以根据此目标制定自己的授课计划和内容;对于参加培训的员工来说,有了目标,就会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培训内容的选择。在明确了培训的目的和期望之后,就要确定培训内容。尽管具体的培训内容有很多,但一般来说,培训内容包括三个层次,即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企业究竟应该选择哪个层次的培训内容,应根据培训需求分析来选择。一般来说,管理者偏向于知识培训与素质培训,而一般职员则倾向于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3、确定培训的指导者。组织内的领导者比较适合做培训的指导者。他们既具有专业知识又具有宝贵的工作经验,能保证培训内容与工作需要、员工需要有关。具备特殊知识和技能的员工也可以指导培训,当员工培训员工时,由于平时经常接触,一方面更了解员工;另一方面更容易形成一个团体,有利于培训的开展,受训者也会比较容易接受培训。
在组织内部繁忙或是没有合适的人去指导培训时,那么就要运用外部的培训资源。有的时候,工作表现出色的人不一定能成为一个很好的培训师,因为培训需要讲究一定的技巧。而从外面请来的培训师由于经常做培训,了解培训的方法和技巧,同时可以根据组织的情况来制定适合该企业员工的培训,带来更加丰富的内容,开阔员工的知识水平。但外部培训资源也有其不足之处:一方面外部人员需要花时间和精力用于了解组织的情况和具体的培训需求,这将提高培训成本;另一方面利用外部人员培训,组织的领导者会对具体的培训过程不负责任。除此之外,有的培训者对培训工作并不尽心尽力,只是为了赚钱,应付企业,因此培训效果会受到影响。
4、确定参加培训的员工。新进员工的培训是在员工入职前向他们介绍组织的规章制度、文化以及组织的业务。普通员工可以采用在岗培训或脱产培训,无论采用哪种培训方式,都是以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为内容,而不同内容的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确定了不同的受训者。
在确定受训者时还应考虑:首先,看这些人对培训是否感兴趣,若不感兴趣则不宜让其受训,如果没有积极性,效果肯定不会很好;其次,要看其个性特点,有些个性是天生的,即使通过培训能掌握所需的知识、技能,但他仍不适合于该工作,则他需要调换岗位,而不是需要培训。从培训内容及受训者两方面考虑,最终确定受训者。
5、培训时间的选择。培训时间应该选择员工需要培训的时候培训,如公司新进员工时,大多数新员工都要通过培训熟悉企业和工作,即使新员工已经具备了很强的工作能力,但不同的组织和工作中都存在着差异,必须通过培训让他们了解差异所在;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员工需要进行培训,如引进新设备,要求对员工培训新技术;购进新软件,要求员工学会安装与使用;晋升或调换岗位时,员工晋升到新岗位或轮换到新岗位,从事新的工作,则会产生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岗位,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
在做培训需求分析时,确定需要培训哪些知识与技能,根据以往的经验,对这些知识与技能培训作出日程安排,确定培训时间的长短,最终确定培训日期。
6、创新培训方式。培训的方法有多种,如讲授法、演示法、案例法、讨论法、视听法、角色扮演法等,各种培训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优缺点。因此,企业在培训时,往往是几种方法搭配使用。
『叁』 如何做好培训管理制度建设
首先要制定合理的年度培训制度与相关方案,事先可用试用版开始运作,再不断的调整、更改与修正。
1、修改完善相关培训管理制度
:修订和完善本企业管理培训的实施办法,明确公司、部门、个人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使教育培训真正成为各单位和各类人员必须完成的硬指标和任务,确保各级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实施,落到实处。
2、继续创建学习型组织,建立职工终身学习机制
:企业要持续不断地创建学习型组织,打造学习型团队,树立学习型先进者,推广创建工作的典型单位和典型经验。逐步建立员工职业发展体系和终身学习机制,促进员工培训由“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转变,实现员工职业发展与促使企业发展的双赢。
3、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基础性建设
:一是着力研究建立各级各类干部素质的标准体系。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要求具体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研究和配套确立科学的培训工作标准。三是做好干部培训需求的调查工作,针对不同需求,制订长期、中期、短期的教育培训目标。
4、进一步创新培训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制度。按照不同职级干部应具备的知识水准,强制性要求干部在任期内必须达标,后备干部不获得任职资格不得提拔使用。二是使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选任、监督与综合管理等工作衔结互动。做到学用结合,择优而用。对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产生的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岗位知识培训,让其早日适应
岗位要求。三是把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选拔任用、职称评定中,形成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5、建立完善职工的学时考核制度
:部门和分支机构领导人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合120学时),5年脱产培训时间累计应达到3个月以上。其他管理人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天(合36学时)。管理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位知识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
6、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授课制度
:领导就是教练。中高层管理人员是在线培训的主力军,培训下属是上司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领导人员对下属培训的重点需涵盖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领导者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的质与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7、建立健全职工在职自学制度 :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学习。单位应当对职工在职自学给予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8、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培训效果 :加强教育培训的评估工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9、建立完善教育培训例会制度
:由公司总部主管人力资源管理的部长或副总,成员由公司相关机关部门、基层单位的领导组成。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其内容主要是讨论制定培训工作的政策、落实公司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协调各系统培训的管理等。
10、明确学习责任,建立学习强者的竞争上岗机制
:要让广大职员清楚与明白,是为自己的职业发展而学习,在职业发展中,只有不断地学习才会有自我提升,让学员在学习中不断成长与挑战自我,让他们知道学习的重要性……。
『肆』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的第五章
第三十八来条保险营销员申自请领取《展业证》、年审《展业证》和换发《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有关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条件。
岗前培训是指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后续教育是指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每年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
第四十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每年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36小时的后续教育,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第四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上年度开展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以及本年度的培训计划。
第四十二条保险营销员应当持有由中国保监会监制的《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
『伍』 为什么废止关于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可能推行不下去。
保险业发展到今天,要更改谈何容易。
『陆』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进行的培训,可以委托
行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监管部门竞争对手生产性企业
『柒』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 销售前培训不少与 多少个小时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保险代理业务人员上岗前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小时,上岗后每人每年接受培训和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6小时,其中法律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不得少于12小时。
『捌』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充实其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工作权责划分
1.教育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制定及修改培训制度。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对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举办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派外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2.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受训员训练结束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训练成果。
第四条 培训规范的制定
1.教育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从业人员在职教育训练规范》,提供培训实施的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2.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发生变化时,教育培训部应立即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条 培训计划的拟订
1.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 《在职培训计划表》,送教育培训部审核,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
2.教育培训部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一定时期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核准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核后实施。
第六条 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训练之全盘事宜,如训练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教育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验题目分三至四种,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训练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教育培训部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教育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成果,并将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8.培训测验成绩及成果报告,列入考核及升迁之参考。
第七条 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项 (期)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记录于《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项 (期)培训结束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送教育培训部门,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管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4.各部对所所属人员应设定《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5.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教育培训部,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八条 培训评估
1.每项 (期)培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送讲师转人力资源部会签,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教育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部门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配合生产及销售绩效,比较分析评估培训之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报核准后,分送各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第九条 派外培训
1.因工作或晋升就任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应在推荐有关人员送教育培训部审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派外受训,并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2.派外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教育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亦应记录于受训资历表。
3.派外受训人员应将受训所获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并举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有关知识给本公司员工。
4.差旅费报销单据呈核时,应送教育培训部审核其派外受训的资料是否交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过审核,会计部门不予付款。
5.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在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三次为限。
第十条 附则
1.各项培训的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距离下班时间一个半小时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训时,应由主办部门负责申报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
2.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3.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