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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律培训演讲稿

发布时间:2021-02-26 18:14:22

⑴ 请老师提供:法律知识进校园演讲稿提要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制进校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⑵ 有关法律的演讲稿谁有

楼主好!

以下是我帮你找来稿件,请笑纳!

法,与爱同行

几百年前,物理学家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和足够长的杠杆,我能把地球橇动”,那时,他自豪又迷茫。今天,当我面对台下颇有管理业绩的众多校长时,思绪不由飞扬,灵感顿时迸发,突然发现自己在学校这个小小的管理世界中,似乎找到了阿基米德遗失的支点和杠杆,这支点就是法,杠杆就是爱。

自1998年“田永状告北京科技大学”以来,在全国卷起了一阵“学生状告母校”的浪潮,在这阵浪潮中,学校多处于不利局面;不但学生告学校,连老师也告起学校来。在我们重庆不是就有老师为教案所有权而与教委对簿公堂的案例吗?说到这儿,作为一校之长的我们也许会问,这是咋回事?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自家人怎么会倒打一耙?其实无论是学生告学校,还是老师告学校,我们都应该感到由衷的高兴,因为从中我们感受到了师生法制意识的增强、法制素质的提升,更意识到作为一名校长只有义不容辞地肩负起法治社会赋予我们的法制使命,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实现依法治校,关键在于师生主体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素质的养成,如何提高与养成呢?一是学法知法,二是守法护法,三是用法维权。在法制课上师生、家长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每法必学,《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章章必读。每个学期我校都会召开教代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来修改完善本校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行为作进一步的规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学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做到人有责,物有位,事有序。如今,工作、生活两条线上,遵纪守法、照章行事已成为我校师生自觉的行动准则,师生之间、同事之间、生生之间亲如家人。教师团结协作,爱生如子,学生活泼可爱、奋发图强。建校短短几年,取得了一次又一次可喜的成绩,创造了一次又一次辉煌。

常言说得好,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有爱的传递才常有动人的维权故事流淌。2002年的九月,当几百张童真笑脸重归校园的时候,98级1班的教室却少了李菲菲同学的身影。李菲菲的父亲半年前因病去世,一个月前,母亲又因意外车祸而不幸身亡,可怜的小菲菲从此便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别说上学,就连吃饭也成了问题,班主任罗远琼老师得知她的遭遇后,马上组织教师四处找寻。功夫不负有心人,深夜11点多,终于在一个垃圾堆旁找到了满身污垢已处于半昏迷状态的小菲儿,并把她带到了自己家,给她换上干净衣服,让她与自己同吃同住,像妈妈一样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家。在我们学校,像罗远琼这样爱生如子的教师数不胜数,像李菲菲同学这样因各种原因而面临失学的孩子也不计其数,因此我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要求大家奉献爱心,伸出援助的手,建立“森林爱心基金”,专门支助象李菲菲这样的学生入学。时至今日,“森林爱心基金”己让百多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茁壮成长。是啊!是同伴的帮助、老师的关爱延续着他们成长的幸福,是学校的支持、政府的关怀维护着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著名诗人闻一多先生说:诗人主要的天赋是爱,爱他的祖国,爱他的人民。我肤浅地认为:作为一名校长,最大的魅力也在于爱,爱党的事业,爱自己的学校,爱学校的师生。同时还必须懂法,做学法的先锋,守法的典范,护法的使者。即用“法”来约束行为,用爱来感染师生。因此,在我的管理辞典中从来就没有“人治”而只有“法治”,从来就没有强硬的管制而只有真诚的沟通。

“以人为本”创建和谐校园是我奋斗的目标,我深深的知道,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但要有团结拼搏、谦虚谨慎的领导班子,合理完善的规章制度,还要有一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教师团队,更为重要的是必须要有法制教育的坚实奠基,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校”之路。只要法在心中,行在法中,以爱为桥梁,用心沟通,让法,与爱同行,我坚信:

我们的校园一定会更加温馨和谐;

我们的师生一定会更加团结向上;

我们的事业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二十五)法治的理想

中国哲学里面有八个字“理所固然,势无必至”,法治的理想要在学校全面实现,还要面对很多问题。而唯有直面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因为在光滑的冰面上无法前进,要前进,还是回到粗糙的地面上来吧。

依法治校的内在阻力是法治主体的法治观念不强。这学期学校处分了一位老师,这是位男老师,他班上一个成绩很好的女生和隔壁班上一个成绩很差的男生早恋了,他可以说是气不打一处来。隔壁班的班主任约请了男生的家长到校,三方共同解决这个问题。谁知道男生态度蛮横,死不认错,我们这位男老师一时火冒三丈,按捺不住,当着男生的家长和班主任的面,一个耳光就飞过去了。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位老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奖金和期末质量奖,向被打学生道歉。重点在学校宣布处分决定之后,老师们议论纷纷,很多人觉得被打学生成绩差,还早恋,还和成绩好的女生早恋,还死不认错,打了这种学生处分大可不必这么重嘛,更不该向他道歉。老师们的这种微妙心理充分反映了道德观念和情感因素在与法治观念的较量中占了上风,传统的人治的意识超过了现代的法治的意识,因为传统观念是“礼法结合,以礼统法。德刑并用,以德为主”。在拥有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度全面实施法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还不是问题的全部,根深蒂固的传统人治观念也许才是法治的内在阻力。

依法治校的外在制约是法治大环境并未完全成熟。姑且不说学校自主办学权和校长评价问题,单说人事制度问题。教师“铁饭碗”一天不打破,学校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就无法真正形成。虽然我所在的学校是重点中学,但每个年级都有几个薄弱教师,班主任不愿和他搭班,学生不喜欢他讲课,家长还长期投诉他,学校的教师培训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人事制度改革又还没有进行到学校可以自行和教师解聘的地步,所以教不好书怎么办,去当图书管理员、去当生活老师、去坐办公室。这些事,说起来像笑话,仔细想想,是校长们的一块心病。学校有一位初中化学老教师正常教学搞得不好,家教搞得很红火,家教成了主业,工作倒成了副业。学校劝告、教育、警告都无效,怎么办?学校想了一个高招,让她去教高中文科班,因为高中文科班高考不考化学,没学生请家教,这叫断她的财路。在法治大环境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法治大环境走向成熟的过渡期,学校如何因校制宜、解决问题才是关键。

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是学校领导班子带头遵守规章制度,这一点我校有深刻体会。近几年搞校本教学研究,给老师们布置了很多任务,比如每学期必须听评课二十节并作认真反思,有些老师有抵触情绪,说有时间听课的叫没时间听课的人听课,有时间反思的人叫没时间反思的人反思。针对这一情况,学校对校本教学研究制度作了一个小小的补充:校长带头每学期至少听二十节课并作全面反思。从此,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只要不外出开会,每天早上七点五十准时进教室听第一节课,半期和期末分别作一次学校课堂教学全面反思。由于校长带头执行制度,学校听评课蔚然成风,第一学期下来,两位校长分别听了七十多节课,而在他们带动下,全校总听评课量达两千节以上。这件小事折射出一种一种基本的法治精神,那就是春秋时名相管仲说的“上不行法,则民不从”。更进一步说,掌握资源分配和政策制定权力的领导如何进行有效的权力自律,是依法治校无法回避的问题。

全面依法治校理想的实现,也许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因为主体法治观念的强化、法治大环境的成熟、权力自我制约机制的建立都需要时间。前进的道路从来都不平坦,追求的目标也不会近在咫尺,此时此刻,我想起两句诗歌,一是古代诗人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是当代诗人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愿用这两句诗歌,与各位共勉。

(二十六)依法治校 构建和谐校园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朋友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校 构建和谐校园》。

前不久,我在电视上看到:一所曾经办学质量较高、社会信誉度较好的学校,因为违规收费而被取消了“文明单位”的称号。摘牌的那天,天空正飘着细雨,望着画面上老师们泪眼朦胧的双眼,望着那位为教育事业奋斗多年,如今却受到处分的老校长,我的心随着天空飘着的纷纷细雨一点一点地往下沉。作为同仁,我很同情这位校长,因为他并不是牟取私利、中饱私囊,但作为一名教育管理者,我为这件事感到遗憾,因为这种违规收费是以牺牲学生的利益为代价,与国家法律法规背道而驰。法不容情啊!法治的力量让我们的心灵感受到了强烈的震憾。

中国有句老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是什么呢?这规矩就是规章制度,这规矩就是法律、法规。依法治国,已成为今天中国的治国方略。

靠法治,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逐步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治国如此,治校更是这样。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教已成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而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今天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古人说:“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我认为依法治校,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管理的过程中靠制度说话。我们学校在制度产生时,“谁说了也不算”,每一项制度必须经过教代会的审议表决,在制度执行时,更是“谁说了也不算”,一切按规章办事。有人对校长不理解:“你这个校长,工资、奖金、职称都说了不算,你还有什么权力呀!”我们却认为这恰恰是从“人治”到“法治”的进步,我们清楚的看到,正是因为职评小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了公正、公平、公开,评职称的时候,再也没有原来那种吵吵闹闹甚至哭天抹泪的现象了;正是因为《奖金分配方案》的通过与实施,那些工作懒散,想吃大锅饭的人变得勤快、能干了;正是因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施行,学校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杜绝了,违规滥定资料的现象没有了,有偿家教的现象少了,正是因为收费项目的公开,办公室接到的投诉电话少了,正是因为百名教师访贫济困活动的开展,那些因为家庭贫困意欲辍学的孩子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校园,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正是因为校务公开让教师明白还校长清白,校长在管理中更加的理直气壮了。

全国劳动模范、重庆市骨干校长、我们校级班子的领头人物王校长常常说:“民主和法治是管理的法宝,也是挖掘每一个人潜能的最好办法。只有坚持民主与法治,才能建设一个和谐的校园,才会使学校发展获得持久的动力。”

是啊,多年来,学校不断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着各种管理的规章制度,同时也努力为教师创造条件,使教职员工能在宽松和谐的氛围中,心情舒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制度协调和平衡了学校的各种利益关系,执行起来畅通无阻,从而使依法治校内化为全校师生员工自觉行动,形成了议政充分民主,行政雷厉风行,监政及时到位的依法治校局面。

如果说我们学校被评为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和民主管理示范学校算得上精彩的话,如果说我们学校因为拥有学生的真挚情义和社会的广泛赞誉而算得上精彩的话,我想,这精彩应该来自依法治校,因为依法治校我们更培养出了一支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充满活力的优秀教师队伍,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共同谱写了一曲和谐校园之歌。

杨柳随春发新绿,法治春风遍神州。我们欣喜的看到,教育正走向法治的健康轨道,那块“文明牌”的摘下,不正表明了我们依法治校的决心吗?我们相信依法治校将深深地熔铸在我们教育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中,内化为教育人的自觉意识,成为蕴藉于天地之间的浩然正气,成为弥漫于万物之中的和煦春风,吹遍大地,它将激励我们教育管理者不懈地努力与追求,构建和谐的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助你!

⑶ 关于教师责任的演讲稿 题目是:我来承担这份责任

关于教师责任类似的演讲稿我们写的很多,如有需要可把你的详细要求发给我,或者去演讲稿写作网看看。

⑷ 谁有关于教师学法律的演讲稿啊

关于中学教师应具备法律意识的思考
问题的提出,是近些年来不断披露出的“未成年人犯罪”、“‘园丁’违法犯罪”的案件数量的增加;同时,当今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核心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但是我国的诸多问题中,“人力资源素质亟待提高”是不争的事实。虽然从大教育观的角度看,解决问题的环节不是中学教育一个方面,但对于培养“高素质人才”后续队伍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角度,中学教师的素质至关重要。
这些问题引发的思考: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过程中,中学教师应具备什么样的法律意识,才能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自己遵纪守法作好表率方面,发挥人民教师应有的作用。本文认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需要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高素质人才,而“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造就高素质人才”;这是公理性观点。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条件下,对“高素质人才”定位的诸多条件中,政治法律素质、思想道德品质是不可或缺的必要要件。而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就必须有一支自身具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先进思想的,而且能把这种思想转化为教育教学行为的教师队伍;其中教师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影响着“高素质人才”后续队伍的现代法治观念的形成;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培养。
从我国政治法律制度建设的进程上看,中学教师至少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意识。
一、明确依法获得教师资格并确定自身的法定地位的意识
改革开放后,我们对教师的法律地位的认识,经历了模糊到明确的过程;尤其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使全社会对教师的合法地位的认识都有了法律根据。
因此,教师自身更要明确,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法定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教师不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也不是地方政府“官员”;教师资格是由国家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定的资格,属于国家资格性质;教师资格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这是公民依法获得从事教师工作的法定权利。但是,教师资格只是公民从事教师工作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换言之,具备教师资格者只有在被学校依法聘任后,方能成为教师。学校应根据岗位需要,从具备教师资格者中择优聘任。
2000年9月23日,教育部以部长令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了补充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属于申请者个人的民事行为,不是组织的、行政行为,更与申请人在什么单位工作没有关系;非依法律规定,任何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均无权拒绝受理符合认定条件的中国公民的申请;同时,申请教师资格的公民所在单位无权干涉。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教育事业进入法制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同时意味着,教师的行为不再单纯是道德规范领域的、“糊口养家”的手段,教师的行为必须受法律的制约。
二、自觉学习、贯彻、理解、讲授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的意识
中学教师的工作,处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第一线。因此,要想使学生了解“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教师自己就要通过自觉学习,懂得“依法治国”的涵义;明确二十一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与特征;明确现行宪法(82宪法及三个修正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在制度上和对全社会的成员在行为规范上的总体要求;这样才可能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对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的正确理解,讲授清楚:“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治理或制约国家权力;“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治吏(官);尤其应避免将“依法治国”仅仅理解为“政府以法治民”,助长权力行使者的专横与腐败。应当明确,政府及其官员首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对象和客体,然后才是“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即“依法治国”第二个层次上的主体;各个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公民(包括教师和学生)和其他组织(包括学校)也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在现代法治精神问题上,中学教师切不可“以其浑浑,使人昭昭”。
三、树立平等对待学生及其家长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每位教师都应当明确,教师与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教师在工作中的教育行为,不是行政管理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义务,相应的与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矛盾,若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主要是民事责任。因此,教师不要以“管人者”自居。要学会平等对待学生及其家长,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教学关系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表现在对学生的“尊重”上。就是指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在自己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一句话,就是把法律所赋与的权利和义务还给学生。
依法“尊重”学生,就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就是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相互促进的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环境。只有教师首先真正依法“尊重”学生了,才能培养学生“尊重”的意识和能力。
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前提的“尊重”表现在: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社会、尊重自然、尊重知识几个方面。
自尊是一个人灵魂中伟大的杠杆,更是“人权意识”的前提;不会自尊的人,无法理解“人权”。人首先要尊重自己,才能尊重他人和社会,也才能获得外界对自己的尊重,也才能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教师必须自己懂得并告知学生,自尊应从认识自己开始,从法律上讲,就是公民资格始于何时:零岁;每个人的基本权利都应依法受到尊重,并且每个人都有捍卫自己人格尊严的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无法定理由,不被剥夺。
“尊重他人”强调“平等”。尊重他人,并不是失去自己,是基于平等,依法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实际上是创造一个良好的平等待人、诚实守信、善于助人,不窥探、干涉他人隐私,宽容大度等法治环境的条件。
“尊重社会”强调遵守法律“规则”。人的权利和义务最起码的体现就是树立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则是尊重社会的底线,因为这是法制社会的基准。权利(权力)和义务(责任)意识是尊重社会的根本内容,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无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也无无权利的义务)。“尊重自然”强调依法保护和爱护环境,明确“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总之,中学教师只有首先具备了与其教师资格相应的法律意识,自己首先依法办事,自己首先学会平等地“尊重”,我国对学生进行的素质教育才能“全面”,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的预防,才能减少一个漏洞;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才能有更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条件;逐步实现素质教育制度化、法制化的条件才能更健全。

法,与爱同行

几百年前,物理学家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和足够长的杠杆,我能把地球橇动”,那时,他自豪又迷茫。今天,当我面对台下颇有管理业绩的众多校长时,思绪不由飞扬,灵感顿时迸发,突然发现自己在学校这个小小的管理世界中,似乎找到了阿基米德遗失的支点和杠杆,这支点就是法,杠杆就是爱。

自1998年“田永状告北京科技大学”以来,在全国卷起了一阵“学生状告母校”的浪潮,在这阵浪潮中,学校多处于不利局面;不但学生告学校,连老师也告起学校来。在我们重庆不是就有老师为教案所有权而与教委对簿公堂的案例吗?说到这儿,作为一校之长的我们也许会问,这是咋回事?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自家人怎么会倒打一耙?其实无论是学生告学校,还是老师告学校,我们都应该感到由衷的高兴,因为从中我们感受到了师生法制意识的增强、法制素质的提升,更意识到作为一名校长只有义不容辞地肩负起法治社会赋予我们的法制使命,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实现依法治校,关键在于师生主体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素质的养成,如何提高与养成呢?一是学法知法,二是守法护法,三是用法维权。在法制课上师生、家长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每法必学,《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章章必读。每个学期我校都会召开教代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来修改完善本校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行为作进一步的规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学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做到人有责,物有位,事有序。如今,工作、生活两条线上,遵纪守法、照章行事已成为我校师生自觉的行动准则,师生之间、同事之间、生生之间亲如家人。教师团结协作,爱生如子,学生活泼可爱、奋发图强。建校短短几年,取得了一次又一次可喜的成绩,创造了一次又一次辉煌。

常言说得好,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有爱的传递才常有动人的维权故事流淌。2002年的九月,当几百张童真笑脸重归校园的时候,98级1班的教室却少了李菲菲同学的身影。李菲菲的父亲半年前因病去世,一个月前,母亲又因意外车祸而不幸身亡,可怜的小菲菲从此便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别说上学,就连吃饭也成了问题,班主任罗远琼老师得知她的遭遇后,马上组织教师四处找寻。功夫不负有心人,深夜11点多,终于在一个垃圾堆旁找到了满身污垢已处于半昏迷状态的小菲儿,并把她带到了自己家,给她换上干净衣服,让她与自己同吃同住,像妈妈一样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家。在我们学校,像罗远琼这样爱生如子的教师数不胜数,像李菲菲同学这样因各种原因而面临失学的孩子也不计其数,因此我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要求大家奉献爱心,伸出援助的手,建立“森林爱心基金”,专门支助象李菲菲这样的学生入学。时至今日,“森林爱心基金”己让百多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茁壮成长。是啊!是同伴的帮助、老师的关爱延续着他们成长的幸福,是学校的支持、政府的关怀维护着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著名诗人闻一多先生说:诗人主要的天赋是爱,爱他的祖国,爱他的人民。我肤浅地认为:作为一名校长,最大的魅力也在于爱,爱党的事业,爱自己的学校,爱学校的师生。同时还必须懂法,做学法的先锋,守法的典范,护法的使者。即用“法”来约束行为,用爱来感染师生。因此,在我的管理辞典中从来就没有“人治”而只有“法治”,从来就没有强硬的管制而只有真诚的沟通。

“以人为本”创建和谐校园是我奋斗的目标,我深深的知道,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但要有团结拼搏、谦虚谨慎的领导班子,合理完善的规章制度,还要有一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教师团队,更为重要的是必须要有法制教育的坚实奠基,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校”之路。只要法在心中,行在法中,以爱为桥梁,用心沟通,让法,与爱同行,我坚信:

我们的校园一定会更加温馨和谐;

我们的师生一定会更加团结向上;

我们的事业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法治的理想

中国哲学里面有八个字“理所固然,势无必至”,法治的理想要在学校全面实现,还要面对很多问题。而唯有直面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因为在光滑的冰面上无法前进,要前进,还是回到粗糙的地面上来吧。

依法治校的内在阻力是法治主体的法治观念不强。这学期学校处分了一位老师,这是位男老师,他班上一个成绩很好的女生和隔壁班上一个成绩很差的男生早恋了,他可以说是气不打一处来。隔壁班的班主任约请了男生的家长到校,三方共同解决这个问题。谁知道男生态度蛮横,死不认错,我们这位男老师一时火冒三丈,按捺不住,当着男生的家长和班主任的面,一个耳光就飞过去了。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位老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奖金和期末质量奖,向被打学生道歉。重点在学校宣布处分决定之后,老师们议论纷纷,很多人觉得被打学生成绩差,还早恋,还和成绩好的女生早恋,还死不认错,打了这种学生处分大可不必这么重嘛,更不该向他道歉。老师们的这种微妙心理充分反映了道德观念和情感因素在与法治观念的较量中占了上风,传统的人治的意识超过了现代的法治的意识,因为传统观念是“礼法结合,以礼统法。德刑并用,以德为主”。在拥有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度全面实施法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还不是问题的全部,根深蒂固的传统人治观念也许才是法治的内在阻力。

依法治校的外在制约是法治大环境并未完全成熟。姑且不说学校自主办学权和校长评价问题,单说人事制度问题。教师“铁饭碗”一天不打破,学校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就无法真正形成。虽然我所在的学校是重点中学,但每个年级都有几个薄弱教师,班主任不愿和他搭班,学生不喜欢他讲课,家长还长期投诉他,学校的教师培训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人事制度改革又还没有进行到学校可以自行和教师解聘的地步,所以教不好书怎么办,去当图书管理员、去当生活老师、去坐办公室。这些事,说起来像笑话,仔细想想,是校长们的一块心病。学校有一位初中化学老教师正常教学搞得不好,家教搞得很红火,家教成了主业,工作倒成了副业。学校劝告、教育、警告都无效,怎么办?学校想了一个高招,让她去教高中文科班,因为高中文科班高考不考化学,没学生请家教,这叫断她的财路。在法治大环境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法治大环境走向成熟的过渡期,学校如何因校制宜、解决问题才是关键。

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是学校领导班子带头遵守规章制度,这一点我校有深刻体会。近几年搞校本教学研究,给老师们布置了很多任务,比如每学期必须听评课二十节并作认真反思,有些老师有抵触情绪,说有时间听课的叫没时间听课的人听课,有时间反思的人叫没时间反思的人反思。针对这一情况,学校对校本教学研究制度作了一个小小的补充:校长带头每学期至少听二十节课并作全面反思。从此,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只要不外出开会,每天早上七点五十准时进教室听第一节课,半期和期末分别作一次学校课堂教学全面反思。由于校长带头执行制度,学校听评课蔚然成风,第一学期下来,两位校长分别听了七十多节课,而在他们带动下,全校总听评课量达两千节以上。这件小事折射出一种一种基本的法治精神,那就是春秋时名相管仲说的“上不行法,则民不从”。更进一步说,掌握资源分配和政策制定权力的领导如何进行有效的权力自律,是依法治校无法回避的问题。

全面依法治校理想的实现,也许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因为主体法治观念的强化、法治大环境的成熟、权力自我制约机制的建立都需要时间。前进的道路从来都不平坦,追求的目标也不会近在咫尺,此时此刻,我想起两句诗歌,一是古代诗人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是当代诗人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愿用这两句诗歌,与各位共勉。

依法治校 构建和谐校园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朋友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校 构建和谐校园》。

前不久,我在电视上看到:一所曾经办学质量较高、社会信誉度较好的学校,因为违规收费而被取消了“文明单位”的称号。摘牌的那天,天空正飘着细雨,望着画面上老师们泪眼朦胧的双眼,望着那位为教育事业奋斗多年,如今却受到处分的老校长,我的心随着天空飘着的纷纷细雨一点一点地往下沉。作为同仁,我很同情这位校长,因为他并不是牟取私利、中饱私囊,但作为一名教育管理者,我为这件事感到遗憾,因为这种违规收费是以牺牲学生的利益为代价,与国家法律法规背道而驰。法不容情啊!法治的力量让我们的心灵感受到了强烈的震憾。

中国有句老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是什么呢?这规矩就是规章制度,这规矩就是法律、法规。依法治国,已成为今天中国的治国方略。

靠法治,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逐步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治国如此,治校更是这样。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教已成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而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今天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古人说:“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我认为依法治校,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管理的过程中靠制度说话。我们学校在制度产生时,“谁说了也不算”,每一项制度必须经过教代会的审议表决,在制度执行时,更是“谁说了也不算”,一切按规章办事。有人对校长不理解:“你这个校长,工资、奖金、职称都说了不算,你还有什么权力呀!”我们却认为这恰恰是从“人治”到“法治”的进步,我们清楚的看到,正是因为职评小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了公正、公平、公开,评职称的时候,再也没有原来那种吵吵闹闹甚至哭天抹泪的现象了;正是因为《奖金分配方案》的通过与实施,那些工作懒散,想吃大锅饭的人变得勤快、能干了;正是因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施行,学校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杜绝了,违规滥定资料的现象没有了,有偿家教的现象少了,正是因为收费项目的公开,办公室接到的投诉电话少了,正是因为百名教师访贫济困活动的开展,那些因为家庭贫困意欲辍学的孩子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校园,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正是因为校务公开让教师明白还校长清白,校长在管理中更加的理直气壮了。

全国劳动模范、重庆市骨干校长、我们校级班子的领头人物王校长常常说:“民主和法治是管理的法宝,也是挖掘每一个人潜能的最好办法。只有坚持民主与法治,才能建设一个和谐的校园,才会使学校发展获得持久的动力。”

是啊,多年来,学校不断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着各种管理的规章制度,同时也努力为教师创造条件,使教职员工能在宽松和谐的氛围中,心情舒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制度协调和平衡了学校的各种利益关系,执行起来畅通无阻,从而使依法治校内化为全校师生员工自觉行动,形成了议政充分民主,行政雷厉风行,监政及时到位的依法治校局面。

如果说我们学校被评为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和民主管理示范学校算得上精彩的话,如果说我们学校因为拥有学生的真挚情义和社会的广泛赞誉而算得上精彩的话,我想,这精彩应该来自依法治校,因为依法治校我们更培养出了一支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充满活力的优秀教师队伍,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共同谱写了一曲和谐校园之歌。

杨柳随春发新绿,法治春风遍神州。我们欣喜的看到,教育正走向法治的健康轨道,那块“文明牌”的摘下,不正表明了我们依法治校的决心吗?我们相信依法治校将深深地熔铸在我们教育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中,内化为教育人的自觉意识,成为蕴藉于天地之间的浩然正气,成为弥漫于万物之中的和煦春风,吹遍大地,它将激励我们教育管理者不懈地努力与追求,构建和谐的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⑸ 小学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演讲稿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分类: 精彩演讲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据参加法案审议的人大常委会委员称,“不收杂费”是本次修改的一个核心内容。
“学杂费”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个老词儿。老版本的义务教育法只规定了“不收学费”,给“杂费”留了个口子。教育部有关负责官员介绍,20年前,这个口子很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加在一起仅8亿元。所以,当时,法律的起草者和审查者大都没太把它当回事儿。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口子后来竟会导致“溃堤”——如今,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已达上百亿元之巨!
所以,我们说新版义务教育法确实好。单是“不收杂费”4个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为百姓省下上百亿元!
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是从“人民教育人民办”起步的。农村家长岂止要负担“杂费”,校舍“六配套”,民办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维持费用,几乎全都是由农民出钱。所以它远称不上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而实现不了真正的义务教育的农村,自然称不上是新农村。
近年来,国家财政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投向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资金迅猛增加。同时,先是费改税,然后减税,然后免税,绝大部分民办教师也已转为公办,政府公开承诺到2007年免除所有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由农民自己负担的项目正急剧减少。义务教育法此时重修,其严肃性、可行性,其背后体现的国家意志,应不至于再引人怀疑。
当然,现在,如果基层官员执意要找空子来钻,肯定也还是能钻出空子的。“一事一议”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农民最容易“议”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资办教育。新版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国家免费提供课本”,学校摊派教辅书也就可以没有边际。如此等等。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修订得再严密,也经不起有心人细细把玩。
所以,我们希望基层官员们,除了数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写了几项“不收”以外,还得尊重立法本意,还得领会法律的精神,还得讲究执政为民。

⑹ 教师演讲稿

发xx工

⑺ 谁有关于教师学法律的演讲稿啊

法,与爱同行

几百年前,物理学家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和足够长的杠杆,我能把地球橇动”,那时,他自豪又迷茫。今天,当我面对台下颇有管理业绩的众多校长时,思绪不由飞扬,灵感顿时迸发,突然发现自己在学校这个小小的管理世界中,似乎找到了阿基米德遗失的支点和杠杆,这支点就是法,杠杆就是爱。

自1998年“田永状告北京科技大学”以来,在全国卷起了一阵“学生状告母校”的浪潮,在这阵浪潮中,学校多处于不利局面;不但学生告学校,连老师也告起学校来。在我们重庆不是就有老师为教案所有权而与教委对簿公堂的案例吗?说到这儿,作为一校之长的我们也许会问,这是咋回事?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自家人怎么会倒打一耙?其实无论是学生告学校,还是老师告学校,我们都应该感到由衷的高兴,因为从中我们感受到了师生法制意识的增强、法制素质的提升,更意识到作为一名校长只有义不容辞地肩负起法治社会赋予我们的法制使命,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实现依法治校,关键在于师生主体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素质的养成,如何提高与养成呢?一是学法知法,二是守法护法,三是用法维权。在法制课上师生、家长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每法必学,《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章章必读。每个学期我校都会召开教代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来修改完善本校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行为作进一步的规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学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做到人有责,物有位,事有序。如今,工作、生活两条线上,遵纪守法、照章行事已成为我校师生自觉的行动准则,师生之间、同事之间、生生之间亲如家人。教师团结协作,爱生如子,学生活泼可爱、奋发图强。建校短短几年,取得了一次又一次可喜的成绩,创造了一次又一次辉煌。

常言说得好,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有爱的传递才常有动人的维权故事流淌。2002年的九月,当几百张童真笑脸重归校园的时候,98级1班的教室却少了李菲菲同学的身影。李菲菲的父亲半年前因病去世,一个月前,母亲又因意外车祸而不幸身亡,可怜的小菲菲从此便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别说上学,就连吃饭也成了问题,班主任罗远琼老师得知她的遭遇后,马上组织教师四处找寻。功夫不负有心人,深夜11点多,终于在一个垃圾堆旁找到了满身污垢已处于半昏迷状态的小菲儿,并把她带到了自己家,给她换上干净衣服,让她与自己同吃同住,像妈妈一样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家。在我们学校,像罗远琼这样爱生如子的教师数不胜数,像李菲菲同学这样因各种原因而面临失学的孩子也不计其数,因此我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要求大家奉献爱心,伸出援助的手,建立“森林爱心基金”,专门支助象李菲菲这样的学生入学。时至今日,“森林爱心基金”己让百多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茁壮成长。是啊!是同伴的帮助、老师的关爱延续着他们成长的幸福,是学校的支持、政府的关怀维护着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著名诗人闻一多先生说:诗人主要的天赋是爱,爱他的祖国,爱他的人民。我肤浅地认为:作为一名校长,最大的魅力也在于爱,爱党的事业,爱自己的学校,爱学校的师生。同时还必须懂法,做学法的先锋,守法的典范,护法的使者。即用“法”来约束行为,用爱来感染师生。因此,在我的管理辞典中从来就没有“人治”而只有“法治”,从来就没有强硬的管制而只有真诚的沟通。

“以人为本”创建和谐校园是我奋斗的目标,我深深的知道,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但要有团结拼搏、谦虚谨慎的领导班子,合理完善的规章制度,还要有一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教师团队,更为重要的是必须要有法制教育的坚实奠基,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校”之路。只要法在心中,行在法中,以爱为桥梁,用心沟通,让法,与爱同行,我坚信:

我们的校园一定会更加温馨和谐;

我们的师生一定会更加团结向上;

我们的事业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二十五)法治的理想

中国哲学里面有八个字“理所固然,势无必至”,法治的理想要在学校全面实现,还要面对很多问题。而唯有直面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因为在光滑的冰面上无法前进,要前进,还是回到粗糙的地面上来吧。

依法治校的内在阻力是法治主体的法治观念不强。这学期学校处分了一位老师,这是位男老师,他班上一个成绩很好的女生和隔壁班上一个成绩很差的男生早恋了,他可以说是气不打一处来。隔壁班的班主任约请了男生的家长到校,三方共同解决这个问题。谁知道男生态度蛮横,死不认错,我们这位男老师一时火冒三丈,按捺不住,当着男生的家长和班主任的面,一个耳光就飞过去了。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位老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奖金和期末质量奖,向被打学生道歉。重点在学校宣布处分决定之后,老师们议论纷纷,很多人觉得被打学生成绩差,还早恋,还和成绩好的女生早恋,还死不认错,打了这种学生处分大可不必这么重嘛,更不该向他道歉。老师们的这种微妙心理充分反映了道德观念和情感因素在与法治观念的较量中占了上风,传统的人治的意识超过了现代的法治的意识,因为传统观念是“礼法结合,以礼统法。德刑并用,以德为主”。在拥有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度全面实施法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还不是问题的全部,根深蒂固的传统人治观念也许才是法治的内在阻力。

依法治校的外在制约是法治大环境并未完全成熟。姑且不说学校自主办学权和校长评价问题,单说人事制度问题。教师“铁饭碗”一天不打破,学校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就无法真正形成。虽然我所在的学校是重点中学,但每个年级都有几个薄弱教师,班主任不愿和他搭班,学生不喜欢他讲课,家长还长期投诉他,学校的教师培训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人事制度改革又还没有进行到学校可以自行和教师解聘的地步,所以教不好书怎么办,去当图书管理员、去当生活老师、去坐办公室。这些事,说起来像笑话,仔细想想,是校长们的一块心病。学校有一位初中化学老教师正常教学搞得不好,家教搞得很红火,家教成了主业,工作倒成了副业。学校劝告、教育、警告都无效,怎么办?学校想了一个高招,让她去教高中文科班,因为高中文科班高考不考化学,没学生请家教,这叫断她的财路。在法治大环境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法治大环境走向成熟的过渡期,学校如何因校制宜、解决问题才是关键。

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是学校领导班子带头遵守规章制度,这一点我校有深刻体会。近几年搞校本教学研究,给老师们布置了很多任务,比如每学期必须听评课二十节并作认真反思,有些老师有抵触情绪,说有时间听课的叫没时间听课的人听课,有时间反思的人叫没时间反思的人反思。针对这一情况,学校对校本教学研究制度作了一个小小的补充:校长带头每学期至少听二十节课并作全面反思。从此,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只要不外出开会,每天早上七点五十准时进教室听第一节课,半期和期末分别作一次学校课堂教学全面反思。由于校长带头执行制度,学校听评课蔚然成风,第一学期下来,两位校长分别听了七十多节课,而在他们带动下,全校总听评课量达两千节以上。这件小事折射出一种一种基本的法治精神,那就是春秋时名相管仲说的“上不行法,则民不从”。更进一步说,掌握资源分配和政策制定权力的领导如何进行有效的权力自律,是依法治校无法回避的问题。

全面依法治校理想的实现,也许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因为主体法治观念的强化、法治大环境的成熟、权力自我制约机制的建立都需要时间。前进的道路从来都不平坦,追求的目标也不会近在咫尺,此时此刻,我想起两句诗歌,一是古代诗人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是当代诗人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愿用这两句诗歌,与各位共勉。

(二十六)依法治校 构建和谐校园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朋友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校 构建和谐校园》。

前不久,我在电视上看到:一所曾经办学质量较高、社会信誉度较好的学校,因为违规收费而被取消了“文明单位”的称号。摘牌的那天,天空正飘着细雨,望着画面上老师们泪眼朦胧的双眼,望着那位为教育事业奋斗多年,如今却受到处分的老校长,我的心随着天空飘着的纷纷细雨一点一点地往下沉。作为同仁,我很同情这位校长,因为他并不是牟取私利、中饱私囊,但作为一名教育管理者,我为这件事感到遗憾,因为这种违规收费是以牺牲学生的利益为代价,与国家法律法规背道而驰。法不容情啊!法治的力量让我们的心灵感受到了强烈的震憾。

中国有句老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是什么呢?这规矩就是规章制度,这规矩就是法律、法规。依法治国,已成为今天中国的治国方略。

靠法治,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逐步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治国如此,治校更是这样。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教已成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而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今天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古人说:“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我认为依法治校,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管理的过程中靠制度说话。我们学校在制度产生时,“谁说了也不算”,每一项制度必须经过教代会的审议表决,在制度执行时,更是“谁说了也不算”,一切按规章办事。有人对校长不理解:“你这个校长,工资、奖金、职称都说了不算,你还有什么权力呀!”我们却认为这恰恰是从“人治”到“法治”的进步,我们清楚的看到,正是因为职评小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了公正、公平、公开,评职称的时候,再也没有原来那种吵吵闹闹甚至哭天抹泪的现象了;正是因为《奖金分配方案》的通过与实施,那些工作懒散,想吃大锅饭的人变得勤快、能干了;正是因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施行,学校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杜绝了,违规滥定资料的现象没有了,有偿家教的现象少了,正是因为收费项目的公开,办公室接到的投诉电话少了,正是因为百名教师访贫济困活动的开展,那些因为家庭贫困意欲辍学的孩子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校园,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正是因为校务公开让教师明白还校长清白,校长在管理中更加的理直气壮了。

全国劳动模范、重庆市骨干校长、我们校级班子的领头人物王校长常常说:“民主和法治是管理的法宝,也是挖掘每一个人潜能的最好办法。只有坚持民主与法治,才能建设一个和谐的校园,才会使学校发展获得持久的动力。”

是啊,多年来,学校不断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着各种管理的规章制度,同时也努力为教师创造条件,使教职员工能在宽松和谐的氛围中,心情舒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制度协调和平衡了学校的各种利益关系,执行起来畅通无阻,从而使依法治校内化为全校师生员工自觉行动,形成了议政充分民主,行政雷厉风行,监政及时到位的依法治校局面。

如果说我们学校被评为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和民主管理示范学校算得上精彩的话,如果说我们学校因为拥有学生的真挚情义和社会的广泛赞誉而算得上精彩的话,我想,这精彩应该来自依法治校,因为依法治校我们更培养出了一支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充满活力的优秀教师队伍,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共同谱写了一曲和谐校园之歌。

杨柳随春发新绿,法治春风遍神州。我们欣喜的看到,教育正走向法治的健康轨道,那块“文明牌”的摘下,不正表明了我们依法治校的决心吗?我们相信依法治校将深深地熔铸在我们教育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中,内化为教育人的自觉意识,成为蕴藉于天地之间的浩然正气,成为弥漫于万物之中的和煦春风,吹遍大地,它将激励我们教育管理者不懈地努力与追求,构建和谐的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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