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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教师培训形式

发布时间:2021-02-26 15:58:21

① 高校干部培训、教师培训的有关内容和培训方案包括哪些方面。

干部培训:党的方针政策;高校的改革与发展;领导干部素质培训;领导艺术培训;学习能力培训;思想品德培训等
教师培训:专业建设与发展趋向;教育学心理学方面培训;教育教学方法的培训;如何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的培训;针对不同情况,结合教师的实际进行的特色培训等。
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的目的;培训的意义;培训的范围;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方法;培训时间安排;培训的管理与考核;培训的经费预算等。
如何组织一场培训:
一是要先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是最重要的是要请培训大师(一个好的主讲人,就成功的80%)
三是要组织好参加培训人员及时到会,没有人听的培训,就已经被打败了。
四是搞好培训过程中的各项服务性工作。
五是及时发讲课费(如果有的话)
六是万事要多与人商量。向领导请示、向同事求助、对下属体贴、对其他人关怀。
相信你会成功的
祝你成功

② 当今中国大学的教学模式(教育模式)是什么

中国教育是一种灌输式教育,先将前人的经验告知学生,让学生按已有成功经验按部就班的去操作,在经验的指导下学习实践,同样,也是可以得到自己的结论,但是往往很难跳出已有的固定模式。

中国模式的教育特点有:

1、应试教育全面泛滥。教育从小学到大学基本上是以相关知识的记忆和简单运用考试为核心来运转,既不考虑学生的学习能力也不考虑学生的道德修养,更不要考虑学生的多方面发展和创新能力了。大学之前在应试,大学之后在应付,学的越高,应付的越容易,职称越高,应付的越轻松。

2、教育理念全面衰变。教育以学生为根本,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圈养。教学好坏的关键是教师,但是不管懂不懂教育都可以来当老师。教学本来是教会学生如何学习,现实中却变成了题海战术和知识讲述。

一百个人对于教育的理解,有九十九个认为教育就是上课,学习就是上课,上课就是把书本的知识讲一遍,学习就是做一堆的题。学生弄不明白的知识,教师就应该立刻讲解。

3、教育改革由政府推动。教育出现了问题,并不是找教育家和教育者来解决,而是放到政府官员的桌面上。教育的未来如何,并不是由懂教育的人来设想。

4、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脱轨,目前中国的学校教育还在一个非常大的问题,那就是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脱轨,学校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和增加学生的知识,让学生在以后走向社会的时候有能力立足。

但是非常遗憾的是,目前很多学校的教育与家庭社会是完全脱轨的,学生在学校里只学到了知识而并没有真正能应用与实践之中,这些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脱轨的主要是中学学校,目前大部分大学学校都开始重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相互结合。

比如很多大学都定期开展了一些社会活动,让学生学到的技能和知识应用在实践之中,而目前很多中学学校都没有做到这一点,而是完全的封闭教育模式,这样的教育模式让学生所学的知识在家庭社会中失去了实践的能力。

(2)中国高校教师培训形式扩展阅读:

教学模式简介:

“模式”一词是英文model的汉译名词。model还译为“模型”、“范式”、“典型”等。一般指被研究对象在理论上的逻辑框架,是经验与理论之间的一种可操作性的知识系统,是再现现实的一种理论性的简化结构。

最先将模式一词引入到教学领域,并加以系统研究的人,当推美国的乔伊斯(B.Joyce)和韦尔(M.Weil)。

乔伊斯和韦尔在《教学模式》一书中认为:“教学模式是构成课程和作业、选择教材、提示教师活动的一种范式或计划。”实际教学模式并不是一种计划,因为计划往往显得太具体,太具操作性,从而失去了理论色彩。

将“模式”一词引入教学理论中,是想以此来说明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各种类型的教学活动的基本结构或框架,表现教学过程的程序性的策略体系。

③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是部门规章吗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使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是为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而进行的继续教育。
第三条 高等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按照《教师法》的规定,保障教师培训的权利。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要贯彻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方针。坚持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第四条 高等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培训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做到敬业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高等学校教师业务素质的培训要以提高教师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应用计算机、外语和现代化教育技术等技能的能力。
第五条 培训对象要以青年教师为主,使大部分青年教师更好地履行现岗位职务职责,并创造条件,及时选拔、重点培养在实际教学、科研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教师,使之成为学术骨干和新的学术带头人。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统筹安排重点高校接受培训教师工作。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的规划、管理和经费投入等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所在地区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院校的教师培训工作。
第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中的职责是:
(一)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培训规划,保障经费投入;
(二)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关系;
(三)定期检查、督促教师培训规划和学年度计划的落实;
(四)不断完善各种培训途径和形式,总结推广经验;
(五)加强师资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师资培训机构的管理体制;
(六)定期对教师培训工作作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九条 高等学校直接负责本校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并有相应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教师的不同情况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规划,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二)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合理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和提高教师培训的积极性;
(三)关心外出培训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接受单位做好工作;
(四)明确校、系、教研室的责任,并纳入对其工作实绩的考核。
第十条 受主管部门委托接受培训教师的重点高校,应为其他院校培训教师,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高等学校教师的培训要给予优先和优惠。其职责是:
(一)制定和完善有关培训教师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二)关心培训教师在培训期间的思想、学习和生活,配合原学校做好工作;
(三)加强学校各部门,尤其是教学和后勤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参加培训教师的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高校师资培训机构,主要开展有关的师资培训、研究咨询、信息服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培训的主要形式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职务的不同,确定培训形式和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助教培训以进行教学科研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实践为主,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教师职业要求等内容;
(二)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助教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加强教学实践环节的培养提高,熟悉教学过程及其各个教学环节;
(三)助教进修班。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必须通过助教进修班,学习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
(四)凡新补充的具有学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符合条件者可按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或以在职攻读研究生等形式取得硕士学位;
(五)社会实践。未经过社会实际工作锻炼,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为期半年以上的社会实践;
(六)根据不同学校的类型和特点,对教师计算机、外语等基本技能的培训,由主管部门或学校提出要求并做出安排。
第十四条 讲师培训以增加、扩充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主,注重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根据需要和计划安排,参加以提高教学水平为内容的骨干教师进修班、短期研讨班和单科培训,或选派出国培训;
(二)任讲师三年以上,根据需要,可安排参加以科研课题为内容的国内访问学者培训;
(三)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按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第十五条 对连续担任讲师工作五年以上,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必须安排至少三个月的脱产培训。
第十六条 副教授培训主要是通过教学科研工作实践及学术交流,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信息,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根据需要,可参加以课程和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为内容的短期研讨班、讲习班;
(二)根据需要结合所承担的科研任务,可作为国内访问学者参加培训,或参加以学科前沿领域为内容的高级研讨班;
(三)根据需要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会议、校际间学术交流,或选派出国培训。
第十七条 对连续担任副教授工作五年,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必须安排至少半年的脱产培训或学术假。
第十八条 教授主要通过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工作来提高学术水平。其培训形式是以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讲学、著书立说等活动为主的学术假。
第十九条 连续担任教授工作五年,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必须给予至少半年的学术休假时间,并提供必要的保证条件。
第二十条 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导师制等培养方式,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第四章 培训的考核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教师培训超过三个月以上,应按有关规定及培训层次、形式的要求进行考核及鉴定,并记入业务档案,作为职务任职资格、奖惩等方面的依据。外出培训教师的考核主要由接受学校负责。
举办助教进修班必须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参加助教进修班,学完硕士学位主要课程内容并考试合格,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未完成此项培训的教师,不得申请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社会实践主要结合专业进行,面向社会、基层和生产第一线,一般应集中安排,特殊情况者可分阶段累积完成。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必须在晋升讲师职务之前完成;研究生毕业的教师,应在晋升副教授之前完成。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保障教师参加培训的权利,对按计划已安排培训任务的教师,教研室、系和学校一般不得取消。教师应当服从教研室、系和学校安排的培训计划及培训形式,无正当理由和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教师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调整或增加培训内容、时间及形式。确有需要的,须经所在学校系以上领导批准。接受培训教师的学校根据参加培训教师提出的申请和可能的条件,在教师原学校批准的前提下,予以安排和调整。
第二十三条 教师参加半年以上培训后,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未履行完学校合同即调离、辞聘或辞职的,学校可根据不同情况收回培训费。出国留学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参加培训的教师获得优异成绩、取得重要成果、发明或对接受培训教师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所在学校或接受培训学校要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教师所在学校和接受培训教师院校分别不同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未认真履行职责或尚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应中止培训、不发给结业证书,情节严重的可以解聘;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培训的,应当解聘;
(三)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发给结业证书,并按照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四)培训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和有关规定,影响恶劣的,应当给予必要的处分或予以解聘。

第五章 培训的保障与有关待遇
第二十六条 接受培训教师应纳入接受学校的培养规模,按接受培训半年以上教师的不同职务进行折算,初、中、高级职务分别按1.5、2.5、3折合本科生,计入学校招生规模,作为计算人员编制、核定教学工作量和办学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高等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在制定学校编制方案时,要考虑到教师培训提高的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情况,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轮空”编制数,以保证教师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各高等学校的教育事业费中,按不同层次和规模学校的情况,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教师培训。根据需要和计划安排教师培训的费用必须予以保证。
第二十九条 根据需要或计划安排参加培训的教师,学习及差旅费用应由学校支付。
第三十条 根据需要或计划安排的教师在本校或外出参加培训期间,要根据不同情况,对其教学工作量的要求实行减免,并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指导教师培训的导师,其工作应折算计入教学工作量并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第三十一条 根据需要或计划安排参加培训的教师,在培训期间已符合条件的,其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不应受到影响。
第三十二条 根据需要或计划安排,在校内或校外培训的教师,其工资、津贴、福利、住房分配等待遇,各高等学校应有明确规定,原则上应不受到影响。
第三十三条 外出参加培训的教师,要根据各地不同物价水平和教师的实际困难,由学校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接受培训教师院校对培训期间参加导师科研课题研究等实际工作的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第三十四条 外出参加培训半年以上的教师,接受学校按计划同意录取的,必须为住宿、图书借阅、资料查询、文献检索提供保证,并在计算机及有关仪器设备使用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一般不低于研究生的待遇。
第三十五条 接受培训教师费用收取办法及标准,按现行财务收费规定办理。所需费用应一次性收齐,不得中途追加或变相收费。
第三十六条 符合第二十九至三十四条规定,而未予以落实的,教师本人可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学校和主管部门应当作出答复,情况属实的,必须予以解决。
不能履行前四章涉及的有关义务和违反前四章有关规定的,不应享受上述相应待遇。
出国培训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教育委员会。
第四十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④ 教师业务培训有哪些

一:教师培训内容

教师校本培训的内容可以根据素质教育发展学生个性专长创造能力的要求,以改革传统的课堂灌输式传授知识的陈旧方法入手,采用教师培训与攻克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相结合的培训内容。以此谋求各校素质教育的办学特色,并建设起一支能够根据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培养学生,有健康的心理品质,健全人格,具有扎实科学文化基础,创造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强的有特色的师资队伍。

二:校本培训有五种类型:

一是学校教育理念、教育技术的培训;

二是本校特色教育,科研成果的培训;

三是区域民俗文化、历史遗产的培训;

四是学科事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

五是优秀教学研究、案例研究的培训。

三:培训课程建构有五大模块:

(1)现代教学理论,教育思想、职业道德修养

(2)现代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名家教学风格

(3)教师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能力

(4)现代教育技术

(5)学科最新的基本理论及教改信息

四:拓展资料: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由教育部、财政部2010年全面实施,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 “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

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示范性项目,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主要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引导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2010年起实施的高校一共有9所,即2+7高校。2指两所综合性大学:北京大学、广州大学,7指七所师范类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

五 具体请参考网络: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⑤ 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可打印学分为什么是0

因为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有具体的课时要求和活动任务要求,每完成一个阶段的培训任务,就会得到相应的学分。不同的任务要求,计分的分值也不同。当所有了培训任务全部完成后,就可获得相应学分,成绩可自行打印,但打印时间有统一要求,你打印学分为o,说明还没有开始成绩打印,等系统总计学分后再打印就可以了。

⑥ 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这个有什么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有什么用

呵呵可以不报。只是一个网络培训。看的是视频录像。对评职称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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