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
好的企业懂得张弛有度,规章制度不一定多,但一定会做到令行禁止。
好的管理对于一个企回业开说非常重要答,企业的老总相当于大脑,那么执行大脑的指令就需要管理团队,如果管理团队没有了执行力,上传下达出了问题,那么一个企业就要陷入瘫痪。
所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非常重要。
但培训有一个问题,虽然得到了理念,但是只是短暂的,不能真正落地。必须有一个纪律理念核心东西,最好是企业管理执行的理念
所以培训一定要学得到理论,并把理论执行下去,让企业收益。
符合这个条件的只有团队激励宝 积分制管理。
这个机构培训很厉害,阿里巴巴内训经常和他们合作!
『贰』 如何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一、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意义重大
1.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就必须筑牢农民合作与联合的组织载体。引导农民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强基固本,提高发展质量,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紧密联结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各主体,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坚实的组织支撑。
2.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是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增强农民合作社发展内生动力的客观要求。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民群众自愿联合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生命力关键取决于能否让农民持续受益。只有引导农民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社依章办事,才能维护好成员权益,切实增强农民合作社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实现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3.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是承接国家涉农项目、创新财政支农方式的重要基础。将农民合作社作为国家涉农项目的重要承担主体,既是国际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提高财政支农效率的改革方向。引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民办民管民受益,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农民合作社,为实施国家涉农项目、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做实组织载体,确保农民群众从中受益。
二、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4.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民主管理,强化指导扶持服务,注重示范带动,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5.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坚持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全体成员共同受益。
——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循序渐进,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类型采取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典型示范。树立一批规范运行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
——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监督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强化政府对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治理、信用自治、有效运行。
6.主要目标。经过5年的努力,农民合作社规模扩大、成员数量增加,运行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组织机构运转有效,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权归属清晰,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明显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力争有7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县级以上示范社超过20万家。
三、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主要任务
7.发挥章程的规范作用。章程是决定农民合作社发展方向的根本制度,是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的基本遵循。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农民合作社要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自身发展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章程。章程一经法定程序通过,必须严格执行。
8.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登记注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法人资格的前提。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规定,如实向工商部门提交章程、全体成员名册、成员出资清单等文件。工商部门应依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成员予以备案,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登记信息及备案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法定事由发生变化,须及时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或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登记,应按照《工商总局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与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办理。
9.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有关部门根据年报公示信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和配套服务,对没有按时报送信息或在年报中弄虚作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不得纳入示范社评定和政策扶持范围。
10.明晰产权关系。农民合作社应明确各类资产的权属关系。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种养大户等领办农民合作社的,应严格区分其与农民合作社之间的产权。农民合作社公积金、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财产、捐赠财产应依法量化到每个成员。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合作社承担责任。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应明确资产权属,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农民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11.完善协调运转的组织机构。农民合作社要依法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各组织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成员(代表)大会是农民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策部署本社重大事项,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加附加表决权。理事会是执行机构,负责落实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管理日常事务。监事会是监督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理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规范经理选聘程序和要求,明确经理工作职责。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认真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会计人员或将农民合作社财务进行委托代理,设置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并抄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与出纳互不兼任。理事长、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执行与农民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合作社的财务会计人员。
13.建立成员账户和管理档案。农民合作社应为每个成员建立成员账户,准确记载成员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农民合作社交易量(额)等内容。加强档案管理,建立符合自身产业特点、行业要求的基础台账,包括成立登记、年度计划、规章制度、会议记录(纪要)以及产品加工、收购、购销合同等文书档案,会计凭证、账簿、成员盈余分配等会计档案以及其他档案。
14.收益分配公平合理。收益分配事关农民合作社成员的切身利益。农民合作社应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批准实施。可分配盈余中,按成员与农民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剩余部分依据成员账户中出资额、公积金份额、财政补助和社会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的份额,按比例进行分配。农民合作社可以由章程或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对成员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管理、技术、信息、商标使用许可等服务或作出的其他突出贡献,给予一定报酬或奖励,在提取可分配盈余之前列支。农民合作社可以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农民合作社不得将成员作为牟利对象,其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
15.定期公开社务。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社务公开制度,法律章程要求公开的必须向成员如实公开,逐步实现公开事项、方式、时间、地点的制度化。理事会须依法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代表)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对农民合作社年度业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内部审计,农民合作社也可委托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须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
16.坚持诚信经营。农民合作社要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用。强化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积极推广使用节地、节水、节肥、节药等技术措施,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指导成员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实行农产品质量标识制度,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森林产品认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开展种养殖废弃物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加强合作文化建设,弘扬互助协作、扶贫济困、团结友爱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乡风民风社风。
17.稳妥开展信用合作。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坚持社员制封闭性、促进产业发展、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严禁对外吸储放贷,严禁高息揽储。农民合作社要对信用合作业务进行单独核算,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地要落实对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监管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对违反信用合作基本要求涉嫌非法集资的,依法进行处理和集中清理,对涉嫌严重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未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部门、建立监管制度的,停止审批。
18.推进信息化建设。农民合作社应加强信息设备条件建设,利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技术培训、财务社务管理,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努力实现财务会计电算化、社务管理数字化、产品营销网络化。鼓励农民合作社建立网站、短信平台,发布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公布重大事项和日常运行情况,探索运用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民主决策。
四、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19.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拓宽扶持渠道,改进扶持方式,提高扶持效益,真正把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要高度重视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发展质量,让广大农民成员真正受益。
20.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各级财政要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市场营销、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新增农(林)业补贴要向农民合作社倾斜,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抓紧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林)项目由农民合作社承担的规模。落实和完善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
21.创新金融保险服务。把农民合作社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评定范围,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合作社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等正向激励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进行综合授信;鼓励地方政府和民间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民合作社贷款给予贴息。创新适合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22.给予用地用水用电支持。农民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农民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的用水用电及本社成员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相关价格。
五、强化指导服务,健全推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机制
23.加强组织领导。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农业、发改、财政、水利、税务、工商、林业、银监、供销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指导服务,抓好督促检查,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形势研判。推进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多层次的指导服务体系。
24.突出示范引领。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积极开展示范社评定,建立示范社名录,实行示范社动态监测,引导带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认真总结推广各地依法办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标杆和样板,营造规范办社、比学赶超、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25.注重人才培养。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加强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要分级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把农民合作社人才纳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依托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大规模开展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培训。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技人员、农村能人等领头创办农民合作社,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民合作社工作,引导农民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各级农业、发改、财政、水利、税务、工商、林业、银监、供销等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及时向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有关情况。
『叁』 怎么参加合作社相关培训
合作社人才培训是政府财政扶持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内容,目前采取的主要方式是中央、地方分级培训,并通过项目培训、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不同类型,满足合作社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目前,合作社人才培训途径主要有:
(1)财政培训项目。农业部经管司每年组织开展合作社专题培训,培训1500名理事长;“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中,都将合作社理事长纳入到培养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项目规定资金的5%必须用于开展合作社人才培训;不少地方还专门划拨资金每年开展理事长专题培训。
(2)建立培养基地。2011年,农业部认定了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等196家合作社人才实训基地,搭建起合作社人才培养的广阔平台。
(3)高等院校培养。一些高校已经加入到合作社人才培养的行列中来:青岛农业大学建立全国首个合作社学院,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招生,培养合作社专业人才;浙江农林大学开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大专班,为合作社带头人提供学历提升渠道;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也逐渐在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硕士、博士培养方向中,加大合作社方向的培养和研究力度。
(4)专业培训机构。2008年,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教育中心,发挥学院的培训优势,紧密配合农业部合作社人才培训工作要求,承担农业部委托的财政培训项目,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财务管理人员、合作社信息统计系统操作人员等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合作社产品营销、品牌建设、合作社统计信息系统操作等内容,平均每年培训超过1500人次。
(5)国外NGO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农发基金项目自2010年开始,在中国开展了以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工作,其中,每年举办合作社带头人培训是项目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德国GIZ在华项目的主要内容就是合作社带头人培训,项目专门编写了系列教材,聘请国内合作社专家为培训教师,为合作社带头人提供培训服务。
现在,一些市场机构也组织开展了合作社相关的培训,合作社在选择参加时要注意判断甄别。
『肆』 如何加强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化运行管理
一、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务管理机构要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严格财经纪律,抵制侵犯、平调、挪用合作社财产。在财务管理机构内部设立财务主管、会计和出纳,实行岗位分工,严格按照章程和程序办事,并建立责任追究和监督制度,确保各项职能的发挥和执行。
二、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配备有专业知识的财务管理人员,挑选思想素质高、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来担任。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法规制度,还要熟悉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模式,掌握专业合作社在财务中的各类业务。提高财务人员素质,除了要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必要的理论学习外,还要提高认识,形成全员搞管理的氛围,抓好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做到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货币资金收支、经费开支、固定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应当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加以制约和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制度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管理制度;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经费开支审批制度;收益和收益分配制度;成本预算制度;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档案交接制度;财务审计等制度。
四、健全会计账簿,搞好会计核算。合作社都要设置相应的账簿。如“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收入支出明细账”、“成员往来明细账”、“资产明细账”、“应收应付款明细账”、“所有者权益明细账”等一般账簿,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特点设置的“股金账”、“实物交易量(或工作量)明细账”等专用账簿。在核算交易量时,应注意将合作社成员和社外成员的交易额区别对待,分别核算。该专用账簿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返还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料。会计账簿设置健全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和核算方法使用统一会计科目,统一凭证、统一账薄,按期把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资料整理造册,归档妥善保管,切实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五、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是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做到每年至少两次向社员公开本社的财务状况,包括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这些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本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按照程序、内容、方式等定期向社员公开,并通过公开会议使社员之间进行全方面的沟通了解,以便接受社员监督,确保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
六、合作社要定期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纠正。合作社应将财务公开作为事后审计内容的一部分,通过社员会议进行财务公开,提高财务透明度。
七、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特别是盈余返还,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是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归宿和目的。搞好了可以取信于民,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发展后劲,反之,会失信于民,造成合作社生存困难,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和团结。合作社应按章程规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内部利益分配,保证每个社员的公共利益。
『伍』 如何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带领农民群众发展致富
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状,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我县在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中,应着重解决好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
1.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性质。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都由乡镇或部门包办,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社,什么事情跟着领导的感觉走,失去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的真正性质。为此,作为农村基层党政机关或主管部门,应摆正自己的位置,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工作,不要随意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当权益,正确处理好党、政、部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
2.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真正体现“民管”。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章程等的制订中,缺乏民主讨论,有的连财务管理、理事会职责、监事会职责等规章制度都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事情由负责人说了算,导致大部分的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失去信心。为此,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制定出符合合作制原则又切合当地实际的章程,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等,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及积累机制,要坚持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主导产业,实现双赢。
3.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切实体现“民意”。过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基本上是党政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由于法人代表不是由纯农民担任,要真正体现广大成员的意志比较难,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失去向心力和凝聚力。在规范中,要严格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规定,由全体社员民主选举办事公道、有开拓创新精神、有经营管理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的纯农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全权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使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
4.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点设置,实现各项服务“便民”。大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喜欢把地点设在县乡行政事业单位的所在地,这种地点的设置及办公时间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沟通带来很多不便。在地点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便于成员开展各种活动,可根据成员数量的多少,选择特色农产品产、供、销的重点乡镇、重点村、重点户的所在地或主要农副产品集散地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址,以利于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咨询活动和便于对外交流。
5.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投入。由于各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较少,资金缺乏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运转,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存实亡。在解决资金投入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收入,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实现资本积累;建议政府或部门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包括拨给一些专项活动经费和及时解决生产、销售、加工等环节急需的低息贷款,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
6.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素质。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素质普遍偏低,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存在盲目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专业合作社的形象。在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要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素质为目标,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发展本地农村经济和发展农业产业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对成绩显著的个人要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以促进全社会涌现出更多高素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
7.加强指导,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步伐。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力度,目前应重点指导好对过去已成立并经登记的专业合作组织的转制工作,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认为要变更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应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引导其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对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引导其依法做好章程的制订、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等工作。
『陆』 如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
1、“能人带动型”的合作社。主要问题是“内部人控制”问题,因为我国许多农民专回业合作社成立不答规范,有的甚至没有自己的章程,或者有可以遵循的章程但是不重视,没有真正做到“民主控制”而是由少数人控制,也因为这个原因引发一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财务支出由经理一个人说了算,造成了财务方面的不规范。2、龙头企业领办型的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立不超过总表决权票数20%的附加表决权,这就使得具有优势地位的龙头企业 社员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就可能出现龙头企业单边控制合作社的现象3、政府推动型合作社。政府过度干预,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总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左右
『柒』 如何推进村为主,加强村干部管理和考核
如何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守信念、讲贡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使之更适应洋县经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就成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
1、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切实把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当成一件大事来抓。一是要提上议事日程。县镇两级党委要真正像重视经济建设那样重视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像研究经济发展那样研究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常年坚持,抓住不放。二是要强化领导体系。县镇两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逐级负责,落实责任,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三是要制定工作规划。县镇两级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尽快组织实施。四是要加强具体指导。领导干部都要经常深入农村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
2、要拓宽村级干部的选拔渠道。抓住今年村级换届的契机,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通过“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等方式,着力选拨一批党性强、作风正派、有经济头脑、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群众公认、熟悉党务的优秀青年人才选配到党组织书记队伍中。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从机关、住村(社区)工作组中选派或邻村交流,也可从大学生村(居)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择优选任。也可根据农村工作实际,进行公开招考农村干部的尝试,探索新形势下选拔农村干部的新渠道。对多年反复整顿仍然软弱涣散的农村党组织,要把乡镇优秀后备干部派下去担任或由包村乡镇干部担任书记,直至整顿稳固、转化到位。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重点培养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特长的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和打工返乡的优秀青年,鼓励和扶持他们在农村创办、领办经济实体,为村级干部储备人才。要以镇为单位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每年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他们接受各种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为他们提供参加实践锻炼机会,定期进行考核、考察,能够使用的要尽快进入村干部实职岗位培养。要坚持把农村党员发展和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纳入镇、村党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之中,积极实施“双培双带”工程,着力改善农村党员年龄、文化结构。
3、要合理设置村级干部职位。总的原则应该是:减少职数,明确岗位,交叉兼职,提高效率。所谓减少职数,就是要千方百计把村干部的现有职数压缩下来。结合撤镇并村工作的推进,将人口较少的村组,按照人口分布情况和地域大小进行合并, 严格控制村组干部职数,在村级班子中除设置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文书三个职位外,治保、计生、调解等工作由主职干部交叉兼任。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实行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村干部兼任村民小组长,进一步提高干部工资待遇。
4、强化激励保障,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是强化村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按照职位分工,确定每位村干部的岗位职责,明确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推行目标管理。强化考核机制,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乡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力求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二是严格奖惩机制,推行“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奖金”的结构报酬制,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按照考核办法给予奖惩。三是严格落实村干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保证原有财政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农民收入增加造成村干部工资额度增加,适当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的投入力度,提高村干部补助标准。四是落实村民小组长的待遇。要从农村工作实际出发,将村民小组长纳入农村公益性岗位,逐步建立起以村、组为主,财政适当补贴的待遇保障机制,调动村民小组长工作的积极性。
5、加强村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一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推广“治村强村”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级干部的岗位责任制、村级组织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村级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村干部建立考勤、考绩、考察、考评、学习、请假、会议、财务管理、坐班记录、“三会一课”等方面的制度,实现农村基层干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二是建立培训教育机制。把村干部培训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通过短信、党建网站等现渠道,向党员及时有效的传播文化知识,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采取外出参观、现场示范、致富典型现身说法、观看红色主题电影、实用技术培训等形式,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调动党员了解知识、学习先进的积极性,提高党员运用农业科技成果、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三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管理监督渠道。坚持民主集中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集中研究、民主决策村务中的重大问题。扎实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公开办事的程序,强化群众对村务和村干部的监督。建立村干部向村民述职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和决定村级事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谈心谈话和诫勉制度,及时了解村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等全面情况,完善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村级“一把手”重大事项报告档案。
6、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一个是因地制宜,利用闲置资产、集体山林等资源大力发展发展药材、畜牧等产业,壮大集体经济。一个是在项目、资金上扶持“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鼓励村级组织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等经济实体,通过搞好服务,增加村级收入,从根本上为村级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和组织的运转提供有力的保障。
『捌』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村干部管理提高村干部积极性
一支稳定、高效的村干部队伍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制度的完善,村干部工作量的增加,村干部积极性不高,各项待遇与社会不相适应的情况,如何提高村干部积极性是摆在当前一个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村干部待遇,稳定村干部队伍,是当前农村党建工作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村干部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
1、自身素质不过硬。据调查,昭苏县目前在职的村干部大部分文化水平、政策水平低,服务意识差。在职干部中有才干的能人不想干,千方百计撂挑子挣钱;有知识的年轻人不愿干,想换人无人可换。因此,有些村为解无人可用之急,只好下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
2、环境差工作难做。社会环境差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压力太大:一是上头压、二是下头夹。上级交下来的任务完成不好对上级无法交待,按上面的要求来对待群众往往又执行不下去,使得村干部左右为难,上下受气。
3、工作压力较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随着工作节奏的加快,对村干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全县365名村干部中能听懂汉语的之占到60%左右,能看懂或会写汉语的占到40%左右,上级文件往往都是口头传达,村干部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已经很不易,更提不上创新。另外现在上级各项达标验收很多,要求也很细,大都涉及本村的每户人家,如:平安建设、婚育新风进万家、农牧民合作医疗、55311工程等,村干部白天不光要在外跑,晚上还要整理档案,写文字材料,对村干部在工作中造成很大的压力。
4、村干部待遇较低。由于昭苏县农村经济基础薄弱,集体经济实力不强,村干部的工资报酬普遍很低,村干部的年均工资仅有4500元左右,办公经费每年仅够为各项达标及日常村办公室的开销,乡镇党委部署的工作任务,村干部还得自己骑摩托车加油开展工作,村干部工资的三分之二都用来维修摩托车、买汽油、交手机话费。收入与工作强度反差太大,使村干部觉得吃亏太多。尤其在目前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稍有能力的群众都各显神通。村干部一般都是家庭的当家人,是主要劳动力,而且多数都算得上是能人,由于大部分时间花在村级工作上,在家庭致富方面无法施展才能,使整个家庭收入受到很大影响,有的还遭到妻子儿女的抱怨,因此,对当干部失去兴趣。
二、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所采取的办法
1、强化教育,提高干部的素质。昭苏县根据村干部现有学历结构,制定了《中共昭苏县委组织部关于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培训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用3年时间(2005年-2007年)对符合条件的村干部进行学历教育,重点做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定向培养的村级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使村“两委”一把手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村一般干部中至少有1名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为了增强学历培训的实效性,除了完成规定的课程外,还开设了农业、畜牧、农机、水利、民政、司法、计生等必修课,抽调县直部门的专业人员授课,强化了师资力量。为了切实保证村干部进得来、坐得住、学得进,县委组织部在培训学费上,制定了“一降二补三奖”的优惠措施,与农广校协商,将学费从每人每年1000元降低到800元;县财政拿出专项经费,每人每年补助300元,乡村每人每年补助200元;县委组织部每年拿出10000元,设立了奖励基金,按照3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予以奖励。通过这些措施,极大地减轻了学员的经济负担,调动了村干部的学习积极性。通过实行“一降二补三奖”的办法,昭苏县共补助18.12万元对252名村干部进行了学历教育培训,使全县146名村“两委”一把手均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2、实施“三百提素工程”,开阔村干部眼界。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让村干部能经常接受新鲜事务,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30万元资金,建立农牧民致富能手外出取经补贴专项基金,从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组织全县百名农牧民致富能手到思想解放、市场活跃、经济发达、技术先进的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等地,进行有针对性地学习和“充电”,开阔眼界,启迪思路,增强其求富图变的意识和致富技能。2006年11月已组织了第一批33名农牧民党员赴北京、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参观学习,这批学员归来后,昭苏县以专题采访的形式对30名农牧民进行了专题采访宣传,并由参加学习考察活动的村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村的“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座谈,介绍内地的先进经验,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本村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为群众开阔思路增长见识。
3、正确对待村干部,牢固树立三种观念。长期以来,自上而下对村干部的观念上有偏见,认识上有误区,思想上有疙瘩,这些问题较大程度削弱了村干部的政治地位、行政权利、群众威信和工作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首先从自身找原因,通过深入扎实的思想教育,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种观念,为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村干部也是干部的观念。村干部来自群众,却不同于群众。首先,严格规定,乡镇干部进村入户时,要平等对待村干部,不能指手画脚,简单粗暴,更不能歧视村干部,村干部到乡镇办事享有优先权,实行乡镇干部首问责任制,不能相互推诿、扯皮,半天能办完的事,绝不能拖带第二天,对村干部不低看一等,不慢待一分,牢固树立“村干部是报酬最低,担子最重的干部”的观念。——村干部是各项工作落实到户具体执行者的观念。“上有千条线,下有一根针”,所有的工作最终都必将落实到基层,任务最终却落到了村干部肩上,直接面对群众的是村干部。因此,在安排任务,检查工作时要予以充分理解,顾及村干部的工作难度和苦衷,该出面的要出面,该配合的要配合,不能脱离实际下命令,吹毛求疵找碴子、求全责备训干部。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干部驻村工作机制,坚持“好人好马上一线”,把业务上最强、作风上最正的干部派驻到村,协助指导村干部抓落实。——村干部是群众代言人的观念。每名村干部都是根据《村民组织法》选举产生的,真正是村民信得过的“代言人”、“代权人”。村干部天天与群众直接打交道,与群众朝夕相处,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可以说与老百姓零距离,群众有什么想法、意见、问题都找村干部,向他们倾诉。因此,村干部是村民意见的收集人,村级是村民意见的集装箱。因此,在重大决策前首先广泛征求村干部的意见,虚心听取他们的见解,重视他们的想法、看法,达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这样,有效维护了村干部的参政、议政权,提高了村干部的群众威信和政治地位。
4、加大投入,为村干部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昭苏县通过实施村级阵地工程,共投入资金640万元新建村级办公阵地31个,维修16个,扩建1个。同时,加大了村级阵地配套设施建设力度,确定了5项应建的配套设施内容,即:围墙、道路硬化、厕所煤房、活动场所、院内绿化。为了激发各乡镇的积极性,组织部派出专门的工作组,逐乡逐村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实地测量,测算出工程量,确定了“以奖代补”的方案,并在全县性大会上举行了隆重的补助资金发放仪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并从党费中拿出28.9万元为全县31个新建村级阵地配备了875套桌椅、88个图书柜。通过改善村“两委”的办公条件,满足农村党员群众政治学习和开展各项活动的需要,真正做到党员活动有地点、学习有内容,为他们营造了温馨之“家”,增强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今年,昭苏县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开展“集体经济攻坚月”活动,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以全面提高村级组织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本领,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首先是摸清家底。组织专人对全县10个乡镇的73个村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摸底,掌握了全县73个村中有机动地11379亩、集体畜1399(头)只、草场7825亩、集体林960亩、村办企业11个。其次是选树典型。在原有壮大集体经济典型村(阿克达拉乡下克孜莫依纳克村村民“小银行”、洪纳海乡开斯克村扶贫资金滚动使用壮大集体经济做法)的基础上,探索出了乌尊布拉克乡麻扎尔村用活土地流转机制,由村“两委”出面承包外出打工村民的土地,使村集体增收10000元,探索出了空壳村壮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洪纳海乡吐格勒勤村建立了集体与农牧民党员股份合作组织,采用村集体牵头,农牧民党员参股,以股份合作的形式把集体、农民的利益拴在一起经营发展。村干部带头入股,农牧民党员自愿参加的股份协会的原则,筹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启动资金1.65万元,购买了100只生产母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集体为入股农牧民党员提供包括医疗、政策、贷款担保、遗属补助等服务,实现了集体经济由无到有、由弱到强的转变。喀拉苏乡采取清收欠款以奖代补的方式为克西克萨尔阔布和阿克赛两个村提供50匹良种马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第三是组织观摩。通过开展“集体经济攻坚月”活动,组织各乡镇党委的主要领导到这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试点乡村观摩,拓宽各乡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思路,鼓励和引导各乡镇从用好一块地、养好一群畜入手,坚持因地制宜、从易到难、多渠道、全方位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通过实行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一系列措施,逐步使村级阵地成为开展便民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阵地,今年以来,全县村干部和乡镇驻村干部累计接待来农牧民群众9600人次,解决群众生活、生产中的困难的问题5400余件,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和谐新农村的气象进一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