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码头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申报人员的题库或者文档谢谢 越多越好
江苏海事局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
苏海法规[2001]217号2001年6月2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命的安全,防止水域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辖区内从事散装运输和装卸液体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船舶、码头、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统一负责辖区内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直属各海事局(处)具体负责实施本办法(以下简称主管机关)。
第四条散化船和船公司、散化作业码头应针对作业要求建立安全操作和安全工作的良好环境;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患措施;不断提高岸上和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重视环境保护,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必须按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六条进口IBS规则或MARPOL73/78附则Ⅱ中所列的A类物质,收货人(货主)应在签定货物运输合同前向拟接卸港的主管机关进行预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租船合同。
第七条进口IBC规则或.MAPtPOL73/78附则Ⅱ中所列的A类物质接卸、仓储、中转的单位,应在签定有关合同前向主管机关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该货物起运港的情况;货物的理化性质;分流船舶的名称、数量及货物流向。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从事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过驳作业的船舶,按照交通部安监发(1996)330号《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第九条船舶装运未经评定的危险有毒液态化学品,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安全和防污染措施。托运人应向主管机关提供能足以说明其性质和危害程度的有关技术数据及资料。
第三章船舶适装
B. 危险货物申报员不仅可以办理危险货物申报,也可以办理危险船舶申报。 请问这话错在哪里 谢谢
可以办理危险货物申报,也可以办理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申报,而不是危险船舶
C. 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的问题
好像由当地海事局举办培训及考试的,然后每年会进行分数审核,证件全省通用。
D. 请教大神,“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该看什么相关资料啊
集装箱码头货物报关报检手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法则,集装箱装箱和理货规则等科普读物即可。
E. 2012年船载危险货物申报人员考试
多复习一下功课,或者上些文学网及网络搜索一下应该会有你所要的答案的,期待你的分数
F. 危险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一般到巴南区运管局去办。
需提供身份证明,免冠照,填写由运管局提供的申请表格,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加盖公章。报送后接受培训,考试获得资格!
从重庆市运管局获悉,根据《全市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将要求安装GPS,相关从业人员也将接受培训,否则不得上岗。
车辆要求全部安装GPS
该《方案》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应更新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并对车辆和设备进行检查、补充、整改、送检。车辆技术等级应符合一级车要求,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前后保险杠上要喷印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斜纹。车辆应配置运行状态记录装置和必要的通讯工具,即GPS。此外,要安装相应的隔热、导静电、切断电源等装置。
车辆要按规定制作、粘贴警示标志。据《方案》中规定,车辆或罐体后部应安装告示牌,在告示牌上标明危险货物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车身两侧和后部喷涂“毒”或“爆”文字;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可承运两类及两类以上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根据每类危险货物分别制作告示牌,并对应使用。告示牌为可插取式。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到车辆入籍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接受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罐、槽车应接受质监部门的检测。
相关从业人员须接受培训
根据《方案》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应接受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应接受以危险货物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应急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的,由市运管局在其相关证件上签注合格章。企业法人、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者,市运管局将不得对企业经营资质进行认定;未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将登记造册。押运员在运输过程中应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发现违规将责令停业
据了解,市运管局将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并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各种基础台账。同时还将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企业、车辆和人员不符合运输条件时,将立即责令其中止经营,并报市运管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收回其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标志牌。
G.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证值钱吗
做这个的多了去了。没什么稀奇的。
H. 请教大神危险货物船舶申报作业海事一套流程及相关资料附件
申请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危险货物)
货物所有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污染危害性货物)
具备条件:
1.船舶持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2.申报的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符合船舶的适装要求,且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货物;
3.船舶的设施、装备满足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要求,船舶的装载符合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4.拟进行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作业的法定资质,符合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要求;
5.需要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已按有关规定办理;船舶载运的污染危害性货物同时属于危险货物的,其货物所有人、承运人或者代理人可将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和危险货物申报合并办理;
对于过境停留的污染危害性货物,免予办理货物适运申报。
提交材料:
(一)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
2.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
3.(国际)防止油污证书、船舶适航证书、船舶适装证书或符合证明复印件(适用时);
4.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运输途中发生过意外情况的,还应当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内扼要说明所发生意外情况的原因、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目前状况等有关情况,并于抵港后送交详细报告;
5.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舱单或者积载图;
6.定期申报还应提交定期申报申请、证明在固定航线上运输固定危险货物的有关材料。
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可自行或通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交:
1.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
2.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
3.装运下列危险货物出港提供的资料:
(1)使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需提供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签发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2)装载包装危险货物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包装检验合格证明;
(3)装载放射性物品的,应提交放射性剂量证明;
(4)货物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提交添加的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温度要求、有效期及超过有效期时应采取的措施;
(5)装运限量或可免除量危险货物的,应提交《限量/可免除量危险货物证明》;
(6)托运危险性质不明的货物,应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危险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材料;
(7)交付运输具有易流态化特性的B组固体散装货物应当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货物适运水分极限和货物水分含量证明;
(8)按规定满足相应条件,可降低安全运输条件的,应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4.按规定尚需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进出口国家的主管机关同意后方能载运进、出口的货物,应持有办理完有关手续的证明;
5.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二)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单;
2.污染危害性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
3.(国际)防止油污证书、船舶适装证书、船舶适装证书或符合证明复印件(适用时);
4.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在运输途中发生过意外情况的,还应当在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单内扼要说明所发生意外情况的原因、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目前状况等有关情况,并于抵港后送交详细报告;
5.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舱单或者积载图;
6.定期申报还应提交定期申报申请、证明在固定航线上运输固定污染危害性货物的有关材料。
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可自行或通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交:
1.污染危害性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
2.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
3.装运下列污染危害性货物出港提供的资料:
(1)使用集装箱装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需提供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签发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2)装载包装污染危害性货物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包装检验合格证明;
(3)装载放射性物品的,应提交放射性剂量证明;
(4)货物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提交添加的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温度要求、有效期及超过有效期时应采取的措施;
(5)托运污染危害性质不明的货物,应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污染危害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材料;
(6)按规定满足相应条件,可降低运输条件的,应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4.按规定尚需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进出口国家的主管机关同意后方能载运进、出口的货物,应持有办理完有关手续的证明;
5.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I. 危险品货物申报员可以去海事备案两家公司吗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的《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中,第19条明确规定:申报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申报单位从业。
还要求:在新单位备案,需要提供上家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J. 危险品申报员怎么考
考试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内贸危险货物的有关知识;
3、学习有关水路运输危险货物的管理规定。
考试对象是未取得《危险货物申报员证书》的拟从事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及其承运人、作业委托人、港口经营人、危险货物生产厂相关人员。
(10)船载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危险品从定义上来说就是与普通货物不同的,需要采取特殊运输方式和运输条件的货品。
航空运输中的危险品指的是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因气压及温度变化、航行重的震动、空间限制等可能对飞机、生命、货物等造成伤害的货物,IATA发行的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以下简称D.G.R)规定了可以运输的货物及相关的限制。
禁止空运的危险品主要包括三种类别:
1、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运输的危险物品,指提交运输的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可能发生爆炸、危险反应、着火或产生危热量或放出有毒、腐蚀、易燃气体或蒸汽的物质。
2、经豁免的危险品,指有关国家豁免,虽然其特征属于禁止航空运输但仍可进行航空运输的物品,如感染性活体动物。必须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可豁免:其他运输工具无法运达的紧急时刻,或者危险品的不及时运输会影响公众利益。
3、隐含危险品,如紧急航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