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处理养老机构的纠纷
在老人办理入院手续、签订服务合同时,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合同范本,容易造成养护双方的矛盾。为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新近联合制定印发了《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目前已在各地积极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现实中经常发生的老人与养老机构之间容易产生分歧的“热点问题”,都做了约定。例如要求养老机构保证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保证养老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入住老人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另外,养老机构应为老人组织定期体检,建立个人档案。保存其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建立各类信息资料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老人及其监护人和其他有权部门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同时,对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期间突发疾病或者身体伤害事故等的救治、医药费问题,以及老人在养老机构内去世涉及的善后处理,进行了详细约定。今后,养老机构必须要依法依约依标准进行服务
② 应该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哪些培训内容
分批开展培训。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的同时,完成服务员队伍和服务组织的培训,形成统一挂牌服务、统一工号与服装、统一系统监督的管理机制。
培训中,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应该就居家养老服务有关文件内容、服务过程相关要求、业务服务怎样开展等方面进行教学。
③ 养老护理培训内容
老年心理学、老年常见病的护理、养老护理技术、老年膳食与营养、老年社会工作、养老机构的经营与管理、按摩与推拿、老年活动组织与策划、养老护理相关政策、康复训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