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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散居特困人员培训

发布时间:2021-02-13 23:35:38

『壹』 农村特困人员申请书的写法

提供五个范本供参考,根据自身情况结合范本书写申请书:

一、农村残疾人低保申请书模板

xx省xx市xx镇村委:
我叫xx,男,瑶族,x年x月xx日出生,家住x市x镇x村,身体残疾,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高烧不退所导致的小儿麻痹症,右半个身体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导致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又没有劳动能力或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特别艰苦。

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心里非常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也只有党能救我于水火之中。于是,几经思考,特向党申请低保,以度过艰苦的时日。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请求政府根据,《农村低保》给予我最低的生活保障。
此致敬礼!

申请人:xx

二、城镇残疾人低保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xx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我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下是我的基本情况和申请原因: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住址:家庭结构:

申请原因:(年龄大生活困难、残疾人、不具备劳动能力等)。现在党和国家的政策非常英明,更加体恤困难群众。听说我家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我们异常地高兴。于是几经斟酌,我家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此致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月x日

三、精神残疾人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社区领导:
你们好!

本人是四等残疾,201x年在某某单位下岗。家里有三口人。孩子在上小学学。由于身体缺陷,找不见合适稳定的工作,便没有了稳定的收入。因为身体的缺陷,我每天离不开药物的依赖,再加上孩子的日常支出,对我这样没有稳定收入的人来说药费也是一种天文数字。所以我想申请残疾人低保补助,望能同意。

申请人:xx
201x年x月x日

四、烧伤残疾人低保申请书

申请人:xx,男,汉族,现年20岁

申请事由:因本人小时候家中失火,全身烧伤,残联于08年送我到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畜牧兽医专业两年。现在毕业了,鉴于本人身体残疾,一家三口就靠父母打零工,勉强维持基本生计,家里就连住处都很是问题,在此特向有关部门申请残疾人低保补助,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能同意,在此万分感谢。

申请人:xx
201x年x月x日

五、智力残疾人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xx,男,彝族,65年7月出生,未婚,家住xxxxx。 我因身体残疾、智力低下,行动极为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无法进行劳动,无任何经济收入,生活十分困难,为了度过艰苦的时日,我特向上级领导申请农村低保补助。望批准。

申请人:xx
申请时间:201x年x月x日

(1)农村散居特困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摘录:

低保申请及受理:

第九条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第十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第十一条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在同一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二)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三)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网络-《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贰』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如何申请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三章 申请及受理得知,申请特困救助供养程序如下:

第十条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2)农村散居特困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四条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第七条 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认定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并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

第八条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

(二)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叁』 什么是特困救助证,怎么得到

特困救助证一般是指颁发给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证明。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十条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3)农村散居特困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四条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网络-城乡特困人员

网络-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肆』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主要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如何整治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对照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安全版管理标准、养老机权构设施设备基本配置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标准,对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隐患进行彻底排查,确保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备案销号,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完成安全设施升级改造。
针对排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对消防、建筑、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相关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和配备。
三是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后,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取得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合格手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不动产产权证明;设立医疗机构的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食堂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清洗消毒、场所清洁、餐餐留样”八项要求,推动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规范化、标准化运营。

『伍』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五保么

是的复。

『陆』 国家拨给湖北55亿是真的吗

近日,财政部等部门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等4项民生类预算指标。4项补助湖北共分配资金55亿元。

1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2.7亿元

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为212646万元,其中湖北分配95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635万元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4938。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助学、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

『柒』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五保户吗

是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五保人员中的一类,可以享受五保政策。

实行分散供养的五保人员,应当由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

(7)农村散居特困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每个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无劳动能力的; 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根据五保对象的意愿,可吸收五保户入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入院自愿,出院自由。实行分散供养的,应当由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捌』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用途和农村五保供养证相同吗有什么差别

是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五保人员中的一类,可以享受五保政策。

实行分散供养的五保人员,应当由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

(8)农村散居特困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每个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无劳动能力的; 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根据五保对象的意愿,可吸收五保户入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入院自愿,出院自由。实行分散供养的,应当由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玖』 什么条件可以办农村特困供养证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办理:

根据《关于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清理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纳入保障范围的条件

1、特困供养对象: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一级的肢体残疾人,2016年12月前批准的不受此限)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2、农村低保: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今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0元/月的,且符合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按程序提出低保申请。

3、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家庭为:低保家庭中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

4、孤儿对象: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分两类:①父母双亡的;②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失踪方由人民法院出具失踪法律文书)。

5、困境(家庭)儿童对象:指非父母双亡,但事实无父母抚养的18周岁以下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分两种:

①困境儿童。儿童本人重残(二级以上)、重病或者罕见病儿童(大病救助的病种范围)。

②困境家庭儿童。

第一类:父母双方重残、重病、服刑、强制戒毒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的儿童。

第二类: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重残、重病、服刑、强制戒毒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的儿童。第三类:经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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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将被清退:

根据《关于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清理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清理核查对象

(一)清退核减对象范围

1、救助对象死亡的:特困供养对象年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除外)。

2、虚报、瞒报家庭收入的:或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的;或伪造证明材料的。

3、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家庭有小轿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大型货车、集装车、穿金戴银的、添置贵重物品的。

5、有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且有赡养、抚养能力而未履行义务造成生活困难的。

6、新建房、房屋装修(危房改造和异地搬迁的除外)、拥有两处以上房屋的或有投资行为的。

7、子女进入高收费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8、有赌博、嫖娼、吸毒等行为的;服刑期间人员。

9、现任社区(村)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或其直系亲属未经“特别报批程序”申报纳入低保的。

10、孤儿清退对象:

①对未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或未能提供有效学校就读证明的年满18周岁的孤儿,以及被依法收养、死亡的孤儿;

②继续攻读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的;

③在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期间,发现其父母或父母一方健在。

11、困境(家庭)儿童清退对象:①对未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或未能提供有效学校就读证明的年满18周岁的困境(家庭)儿童;②死亡的困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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