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生产单位的人员在调整岗位多久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调岗马上要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离岗一年以上要接受二、三级安全培训。
❷ 2、企业对所有新进员工和调整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有何要求
企业对所有新进员工和调岗岗位员工的安全培训,最主要的要求是把专业的安全知识学到位,然后实施有效的实践,更好的进行管理。
❸ 停工多长时间应进行复岗安全培训
三个月
❹ 离岗多长时间复岗时需要进行二三级安全培训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是六个月,如果所在企业属于变化较大的类型,比如常遇到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等问题时,时间可以再缩短些。
提问者评价
❺ 安全生产法如何规定复岗教育期限的
1、《安全生产法》对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关于复岗教育期限的问题可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❻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应如何调岗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应如何调岗
遵照公司政策和员工手册执行。可以面谈并口头沟通,会同HR一起,做好谈话记录,三人签字确认。再不能胜任,则可以降职,转岗考察,最后还不行的话进行辞退。
但是现代的企业要讲究人情味可以对员工培训让其达到岗位能力要求
若培训不行再调换岗位或待岗等
(6)调岗复岗人员培训的要求扩展阅读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了还是不能胜任的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提供有效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相关证件,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单位还需要根据员工的上班时间按照相关文件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❼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了 还是不能胜任怎么办
当员工第一次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后,企业首先应当帮助员工改善工作版状况,为其培训或调权岗,使员工符合企业的要求。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前需要经过两次考核,两次都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两次考核中间需要经过培训或调岗这一程序。
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基本要求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所有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培训时间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❾ 调岗人员不服从分配如何处理
每天让他就做一件事情,不许做其他的,他自己受不了了就自动辞职了
❿ 员工调岗后再培训的时间有规定吗
单位里面员工培训工作时间安排是没有统一规定,而是由各个单位自己规定的。可以去本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他们应该可以提供大致的时间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