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些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
(1)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内工、维修人员和容固定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的有关人员;
(4)消防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检验维修人员;
(5)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含更夫);
(6)专(兼)职消防人员;
(7)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⑵ 哪些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工程管理人员、设计人员、招内商人员、运营人员、采容购人员、财务负责人、部门经理、HR
业主、承租人、物业使用人
消防主管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检测人员
微型消防站队员
特殊工种人员、
1分钟灭火力量(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巡查员)
其他3分钟灭火力量(单位其他人员)
⑶ 实验室消防安全知识有哪些
一、消防安全检查的标准。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及有效;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昉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防火日检查情况。
10、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
(一)查阅消防档案查阅消防档案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询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了解其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概况以及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熟悉程度。
2、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和技术规程。
(二)询问员工
1、询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了解其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概况以及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熟悉程度。
2、询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了解单位对其培训的概况。
3、公众聚集的场所随机抽询数名员工,了解其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以及报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三)查看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等情况。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防火间距等,主要是通过限看、耳听、手摸等方法,判断消防通道是否通畅,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灭火器材是否配罝得当并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合组件是否完整乔全、合组件 阀门及开关等是否罝于规定启闭状态、合种仪表显示位置是否处于正常允许范围等。
三、防火检查的要点
(一)总配电室(配电室、计算机房)的防火检查要点和处罝方法(配电室、计算机房)的防火检查要点和处置方法序号检查判定要点处置方法。
1、电源线、插销、插座,电源开关,灯具是否存在破损、老化、有异味或温度过高等现象填写检查记录表,告知危害,上报有关领导,制定限期改正措施。
2、是否有过量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品存放填写检查记录表,告知危害,协助当场改正。
3、灭火器是否摆放在明显位是否被覆盖、遮挡总配电室或配电室是所有房间、处所、用电设备的总电源。
(二)库房的防火检查要点及处置方法库房管理要严格遵守《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在火源管理方面,要注意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要严防遗留火种,严禁违童存放易、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的防火检查要点和处罝方法序号检查判定要点处罝方法
1、插销、插座、电源线、电源开关、灯具是否存在破损、老化、有异味或温度过高的现象填写检查记录表,告知危害,上报有关领导,制定限期改正措施。
2、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电器、乱拉乱扯线路的。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单独存放。
4、灭火器是否摆放在明显位置,是否被覆盖、遮挡、挪做他用危害,协助当场改正。
四、内消火栓的日常检查
1、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消防水喉是否齐全完好。有无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并进行放水检查,检查后及时擦干,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
2、消防水泵在 火警后能否正常供水。
3、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是否正常,无故障。
4、检查消防栓箱及箱内配装有消防部件的外观有无损坏,涂层是否脱落,箱门玻璃是否完好无缺。
5、对室内消防栓的维护,应做到合组成设备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锈蚀或无损坏。为防止生锈,消火栓手轮丝杆等转动部位应经 常加注润滑油。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日常检查时如发现室内消火栓四周放置影响消火栓使用的物品,应进行清除。
五、火灾隐患的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圹大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6、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六、火灾隐患的整改
(一)火灾隐患当场改正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童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检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童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火灾限患的整改期限根据隐患情况、被检查内容的具体情况而定)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保卫部防火科,火科派员与整改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一并到现场复查,经查火灾隐患并达到消防安全管理论规范要求,由安全部签字后存档备查复查仍未达到消防安全规范要求,责令其部门继续整改直至达到火灾隐患排除为至。
⑷ 对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进行哪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1、进入实验室开始工作前应了解煤气总阀门、水阀门及电闸所在处。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将室内检查一遍,应将水、电、煤气的开关关好,门窗锁好。
2、使用煤气灯时,应先将火柴点燃,一手执火柴紧靠近灯口,一手慢开煤气门。不能先开煤气门,后燃火柴。灯焰大小和火力强弱,应根据实验的需要来调节。用火时,应做到火着人在,人走火灭。
3、使用电器设备(如烘箱、恒温水浴、离心机、电炉等)时,严防触电;绝不可用湿手或在眼睛旁视时开关电闸和电器开关。应该用试电笔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漏电,凡是漏电的仪器,一律不能使用。
(4)实验室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扩展阅读:
实验室常识
1、挪动干净玻璃仪器时,勿使手指接触仪器内部。
2、量瓶是量器,不要用量瓶作盛器。带有磨口玻璃塞的量瓶等仪器的塞子,不要盖错。带玻璃塞的仪器和玻璃瓶等,如果暂时不使用,要用纸条把瓶塞和瓶口隔开。
3、洗净的仪器要放在架上或干净纱布上晾干,不能用抹布擦拭;更不能用抹布擦拭仪器内壁。
4、除微生物实验操作要求外,不要用棉花代替橡皮塞或木塞堵瓶口或试管口。
5、不要用纸片覆盖烧杯和锥形瓶等。
6、不要用滤纸称量药品,更不能用滤纸作记录。
⑸ 消防安全人员培训都会涉及到哪些内容
一、培训内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学习
培训目的及要求:学习《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任务 、
明确单位消防工作规定
1、《消防法》中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水泵站)、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消防法》中明确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培训内容:消防工作的性质
培训目的及要求:了解消防工作的意义及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性质
1、《消防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建设,明确了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的总体要求,区域不同建设形式不同。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三、培训内容:消防基本知识
培训目的及要求:了解燃烧基础知识、防火一般常识、消防检查的重点内容
以上可作为对相关行业的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与培训用书,也可供公安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参考。摘自《北京极致卓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⑹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要做什么
一、培训内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学习
培训目的及要求:学习《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任务 、明确单位消防工作规定。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
二、培训内容:消防工作的性质
消防工作实践证明,建立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是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义务消防队由企业单位行政、保卫、安全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是单位治安消防工作、预防火灾、自防自救的重要力量。
三、培训内容:消防基本知识
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发烟的现象。
燃烧的三要素:即燃烧必须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可燃物 ;助然物 ;着火源。
常见的着火源: 明火 ;电火花 ;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火花;高热物质和高温表面 ;雷击 ;自燃。
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五氧化磷、二氧化硫、氯化氢等有害气体和粉尘。
四、培训内容: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
灭火器是一种常用的消防器材,具有轻便灵活灭火速度快等特点,主要扑救各类物质的初起火灾。由于初起火灾范围小、火势弱是火灾扑救的最有利时机,所以正确使用灭火器扑救及时可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可能的人员伤亡。
五、培训内容:火警处置程序
消防值班室接到报警信号后,指派消防巡查人员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机到现场确认火情;根据火场反馈的情况,应用对讲机或手动控制按钮向中控室反馈火警信息,并调配消防器材、组织人员立即到现场及时扑救;
同时中控室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系统设备,启用消防广播组织疏散;启动部门消防应急预案,拨打119报警;火警处理完毕后,做好火警信息记录,恢复消防设备的备警运行状态,以预防下一次火灾出现;如果发现火警误报,查以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做好记录。
六、培训内容:火灾扑救方法
隔离法:就是将火源处或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走,燃烧就会因失去可燃物而停止。
窒息法:就是阻止空气进燃烧区或用不燃气体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冷却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于其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可燃物上以避免蔓延。
抑制法:就是使灭火剂叁与到燃烧反应历程中去,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使燃烧停止。
七、培训内容:扑救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措施
初起火警处置程序:一旦发现起火应冷静,在查看火情的同时及时报警;根据了解的情况和起火原因,采取切断电源、疏散人员等措施;人员密集场所先呼救、疏散人员;利用现场消防器材积极及时扑救。
扑救火灾采取的措施:堵截火势防止蔓延;快攻施救控制火势;通气排烟减少损失;隔离分隔将火扑灭。
八、培训内容:紧急疏散与逃生
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广播组织疏散, 正确通报,组织人员疏导,防止人群混乱;按照火灾应急预案中制定的疏散方案组织疏散,注意自我保护,通过烟雾区应采取低头弯腰姿势;严格服从组织指挥,控制人员情绪,阻止人员返回火场,做好眼睛和呼吸道的防护;
九、培训内容:灭火技能培训
现场操作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原则要领,熟知扑火灾的程序和应采取的措施;熟知本办公场所、本单位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室内消火栓、水带的放置位置;根据办公场所的特点,防火重点区域模拟灾情,熟知火灾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熟悉本单位疏散与逃生路线。
⑺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怎么写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通过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严格操作规程来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是通过设备保障,事故预警系统来确保生产的安全。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员工在生产作业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是公司里的一件大事,作为公司的一员,应该明白,如果不注意这个问题将会给与你相关的部门,与你相关的工作带来什么不良的影响,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工伤事故只是一瞬间的事,必须高度重视。
2、落实责任,紧密配合
班组长作为公司最基层的管理干部,应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出,若有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一定要严加惩处,绝不给不安全因素留一丝漏洞。对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公司将进行奖励,对于安全工作做得不够好的班组将进行限期整改并作适当处罚。班组出现工伤事故,班组长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必须接受行政及经济处罚。
3、发现问题,持续改进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的因素一定要分析原因,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可行方案,选择最佳方案。
(7)实验室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扩展阅读:
一、消防基础知识
1、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消防工作的宗旨:人人必须遵守消防规章制度;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把消防工作与生产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强消防意识,时刻保持警惕; 预防为主。
3、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穿
4、“两会一知”。即在发生火险时,每位员工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知道火警电话。
二、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
1、电气设备引导发生火灾。
2、随便吸烟,乱扔烟头或是火柴梗,也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
3、不采取停电时,使用蜡烛照明,忽视安全,引燃可燃物或动用明火找东西时引起火灾。
4、使用燃气及燃气用具不当,引起火灾。
5、安全措施,违章使用电、气焊,火花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三、火灾的预防
1、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门不能上锁,员工要记清楚车间和宿舍的安全出口、安全通道。
2、不乱拉乱接电线,对电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3、爱护消防设施,如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沙箱,消防池一定要保证有充足的蓄水。
⑻ 实验室消防有哪些注意事
一、实验室防火安全
1.实验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氮气、氧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3.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
4.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电加热器、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5.使用电烙铁,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
6.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
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使用的可燃性气瓶,一般应放置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内,
氢、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要与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所有钢瓶都必须有固定装置固定,以防倾倒
7.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
8.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证消防通畅通。
二、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
1.各级各类实验室所用化学药品的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购置,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私自购置。购置剧毒类和易制毒类药品需经公安部门许可,持许可证方可购置。
2.化学药品要分类存放,相互作用的药品不能混放,必须隔离存放。所有药品都必须有明确的标签,贮存室和柜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有特殊性质的药品必须按其特性要求存放。无名物、变质过期的药品要及时清理销毁。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剧毒类药品。
3.危险化学药品容器应有清晰的标识或标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4.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学校专门的剧毒品库内,库房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必须做到“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剧毒物品必须经学校保卫处批准,应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数量,做到“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同时要做到并且做好使用登记和消耗记录,须严格按管理规定,做到“双人双锁”妥善保管。
5.从事危险化学药品实验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做到熟悉所使用药品的性质,熟练掌握相应药品的操作方法。特别是使用易燃易爆、剧毒、致病性以及有压力反应等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药品做实验,严禁盲目操作,必须有相关的操作规程,并以国家和行业的相应规定为标准,严格执行。
6.各实验室产生的验废液废物不得随意丢弃,随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防止污染环境。实验废液废物要采取适当措施做“无害化”处理,确实无法处理的各实验室不得私自排放、处理,实验室应采用专用容器分类盛装、存放,防止渗漏、丢失造成二次污染。
7.各实验室将收集的各类废液、废物统一运送至实验室设备管理处下设的废物回收库,由实室室设备管理处联系环保局指定认可的具有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处置。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
1.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人类生存环境的安全,国家对生物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视,各有关实验室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必须有效监控和预防实验室生物污染,要定期检查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处理解决。
2.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未经学习培训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3.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本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进行进行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4.未经农业部或市农业局批准,不得擅自采集、运输、接收保存重大动物疫病病料,不得转让、赠送已初步认定为重大动物疫病或者已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病料,不得私自将病料样本寄往国外或者携带出境。
5.生物类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动物残体等)应用专用容器收集,进行高温高压灭菌后处理。生物实验中的一次性手套及沾染EB致癌物质的物品应统一收集和处理,不得丢弃在普通垃圾箱内。
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6.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7.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新建、改建、扩建应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经有关部门评估,确定实验室级别,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8.实验室应当建立病源微生物实验档案,记录实验室使用病源微生物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实验室建立并保留的实验档案应当如实记录与病源微生物安全相关的实验活动和设施、设备工作状态情况,以及实验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集中处置以及检验的情况。
9.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操作的场所、设备必须与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相适应,以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实验室从事生物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10.在开始相关工作之前,应对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及相关操作进行危险评估,根据国家对于各种微生物操作的危险等级划分和防护要求以及危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全面、细致的标准操作规程和程序文件,对于关键的危险步骤设计出可行的防护措施并对这些细节了然于胸。
11.实验室所需病源微生物样品不得随意采集和私自购买,样品的采集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且必须由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在具有相应的防护措施的情况方可进行,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如需购买必须报学校,由学校联系具有相关资质的经销商统一购买。
12.实验室对各种病源微生物要严格保存、保管,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内不得随意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经上级主管理部门批准充许保存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应当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13.实验室发生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病原微生物进一步扩散,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并同时向学校及上级部门报告。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
14.我校执行国家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制度,实验动物的质量监控,执行国家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国家、行业均为制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
15.实验动物分为四级:一级,普通动物;二级,清洁动物;三级,无特定病原体动物;四级,无菌动物。对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应当按照相应的微生物控制标准进行管理。
16.使用实验动物进行实验时,必须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实验动物充可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未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实验室,不得从事与实验动物有关的活动。
17.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实验室和个人不得随意购买实验动物,应当从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单位购买实验动物,并索要合格证。
18.动物实验环境设施要符合相应实验动物的等级标准,使用合格的饲料、笼具、垫料等用品;涉及放射性和感染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9.进行动物实验应根据实验目的,使用相应等级标准的实验动物及饲料、用品、用具。不同品种、不同等级和互有干扰的动物实验,不得在同一试验间进行。
20.利用实验动物从实验工作的实验室,要按照使用许可证许准许的范围,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进行相应的实验。
21.实验动物患病死亡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记录在案。做好实验动物的防疫免疫工作,防止病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22.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实验室必须具有标准操作规程;使用的实验动物饲料、垫料及饮水以及实验动物的相关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3.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专业培训,并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证书,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未取得岗位证书的,不得从事实验动物工作。
24.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对工作人员应当采取预防保护和保健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及时调整健康状况不宜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
25.使用实验动物中,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应对饲养室和实验室内外环境采取严格的消毒、杀虫、灭鼠措施。同时要封锁、隔离整个区域;解除隔离时应当经消毒、杀虫、灭鼠处理。发生实验动物烈性传染病时,要立即向校实学校及上级部门报告,并视具体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26.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实验室和个人对不使用的实验动物尸体以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废弃物、废水、废气等,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符合环境保护规定。
四、实验室防辐射安全
1.各涉源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前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申领许可证和环评,通过环评和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2.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并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有资质单位举办的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个人计量检测数据、健康体检结果参加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定期审查。
3.辐射工作场所必须安装防盗、防火、防泄漏设施,保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安全。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射线装置、辐射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必须放置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信号。
4.各涉源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实验室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相关实验室应经常性检查辐射表面污染状况,并做好记录。检测记录要妥善保存,接受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5.购买放射源、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时,应首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报保卫处备案同意后,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办理“准购证”,方能委托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6.各涉源单位要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保管、领用和消耗的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实验过程必须小心谨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7.对同位素实验等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包括同位素包装容器),不得作为普通垃圾擅自处理。必须向学校申报,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请有资质的公司或单位进行统一处置。
五、大型仪器设备安全
1.每台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台大型仪器设备配有一本《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要如实记录使用情况。
2.要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设备的场所,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3.必须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4.注意仪器设备的接地、电磁辐射、网络等安全事项,避免事故发生。
六、实验技术安全
1.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前,要提前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在进行安全教育时,要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警示。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学生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和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
2.对进行受压容器、强电、驾驶、易燃、易爆、剧毒等实验的实验室,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对从事上述实验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实验室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针对高温、低温、
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要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管和劳动保护工作。
七、实验室网络安全
1.实验室要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实验室网络安全具体细则参照《东北林业大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2.对所承担的保密科研项目或实验技术项目的分析测试数据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图纸等信息、资料,必须按保密等级存放,设专人管理,严禁外泄。
八、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设备管理处报告。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以下列优先次序处置: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