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未详细告知协议利害,直接导致我签定了"员工培训服务协议书"而后又离职,我应该全额赔偿吗
首先:该抄培训是否为袭专项培训?只有专项培训才能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其次,该9000多的费用构成如何?是否每一项都有相应发票?否则员工可以不认可这个数额,第三,到8月已经过去了半年,应扣除费用的四分之一之后才是员工需要支付的部分。
② 让员工签员工培训协议书,合理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培训是企业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员工没有赔偿的责任,而该公司的实习期间的培训显然是一般的培训,与劳动合同法中的培训即专门的款项用于专门的培训是不同的,从你说的情况来看,是公司为了让员工比较长的时间在公司工作,公司的想法可以理解,但要求员工延长服务期限则是违法的,也是错误的。
③ 公司跟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是否合法
你看就不合法啊!培训还是没工资的?再说了如果是什么高科技含量的培训.是可版以的..但是就你的赔偿款项来权看只有600.也就应该不是什么高科技含量的培训.....你们培训纯粹就是为了接下来的工作..所以公司是要给与劳动补偿的..
④ 公司与员工签订多份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如何计算
公司与员工签订多份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按每份培训协议约定分别计算。因为每份培训协议都是独立的义务和权利,除非协议有另外规定。
其计算原则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⑤ 员工培训服务期协议必须签吗
是的,为了保障公司的利益,还有你自己权益,最好还是把这个签了。
⑥ 公司培训员工时可否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应注意哪些
提供专项培训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法的两大设立违约金的条件之一。“专项培训”是指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等,员工的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属于此列。一般来说,公司使用国外机器或引进国外项目,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以便将来从事此工作,是比较典型的“专项培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公司培训员工时可以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且对于服务期的长短,国家没有上下限限制。签订培训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第一、培训协议应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果培训协议的服务期限未到,企业与职工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将培训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 第二、对试用期员工一次培训费不要太大,只进行一些入职培训即可。 第三、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时要注意写清培训名称、培训的具体起止时间、培训后的服务期限的起止时间也要清楚。 第四、 对于中途退学(因个人原因)的员工要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并要在培训协议中写明。 第六、 要写明根据时间长短培训结束后或中途对于员工本人要有一个评价,本人要写一份学习总结。对于重要的培训在培训结束后要注明企业根据考核有权调整工作的权限或给予有关职位。 第七、 对于服务期限要明确标明,特别是参加了多次培训要应用有关数学公式将培训服务期限写明,要注意累加计算问题。另外,根据国家有关培训服务期限的规定培训费用是逐年递减。 第八、 企业在签订有关培训协议时要注意一个现实问题,即很多人因交纳不起培训费用就不辞而别,这里建议可采取担保人制度:对于担保人要有明确的规定包括担保人年龄、有无房产、财产、收入、身体、身份、家庭、主要的联系方式等做明确规定。如是本公司员工担保还要写明对本人有关劳动合同的约束等等条件。要注明不能一人多保,参加培训人员不能互保等。另外,要注意在确定培训对象的同时一定要确定担保人,避免在出国培训护照取得后因找不到担保人而影响行程。 第九、树立保存好原始凭证的意识,以在可能发生的纠纷中作为证据。第十、委派员工出国培训,应尽可能让员工到投资方的外商方总部受训,以便管理。若条件不成熟,企业与国际培训机构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中要约定保证受训人员回国、回委托企业的有关事宜。如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应交企业,由企业发给经委派培训的员工。尽量避免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发生跳槽、出逃等事件。十一、违约责任要明确,注意培训协议与公司有关具体规定是否有相悖之处及如何处理等。
⑦ 请问与员工签署培训协议要注意哪些环节
但单位如对部分员工进行特殊培训或花高额培训费进行的培训,新闻单位可以与员工签署培训协议,将有关权利义务和离职补偿问题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签署培训协议需要注意如下环节: 1).关于培训服务期。如果培训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则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包含其相应的培训服务期,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以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如果培训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则劳动合同自动延长至培训服务期截至日期,双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劳动合同协议。 2).建立培训者档案。应为每一位须签署培训协议的员工建立培训者档案。包括: A.申请批准资料:员工本人的培训申请表、单位关于批准或指派其参加培训的文件批复; B.培训机构课程资料:学校或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培训项目名称、课程体系介绍、任课教师资料、教学计划资料以及具体培训时间等; C.员工学习成绩资料:培训或考试成绩单、学校或培训机构对该员工的学业、品绩等评价资料、员工的培训总结的书面资料; D.单位与员工签署的培训服务期协议:包括学习与培训费用的计算方法、报销办法、培训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员工义务与离职补偿办法等; E.留好员工参加外训或内训的发票,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的有关付费凭证。 3).新闻单位应当建立培训服务期的相应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在制度、办法和与员工签署的培训服务协议中明确规定有关原则、标准和奖罚办法,这样作为制度或办法就可以作为员工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其中主要问题包括: A. 对于新闻单位出资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员工因个人原因而中途退学,要制定明确的处罚标准; B. 要明确培训费的范围,比如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场地费、餐饮费、培训期间的住宿标准、交通费等是否都计算在“培训费”范畴,要在协议中明确,以免在员工培训纠纷中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C. 要明确培训期间,要注意较长时间的培训是否有探亲假,如有探亲假将如何规定; D. 要明确员工在培训期间的待遇,包括出国期间的补贴、工资福利、保险等; E. 单位对于参加时间周期比较长、培训费用比较大的员工有权在培训期或培训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和薪酬的权力; F. 要明确培训服务期限的计算方式,是在一定期限内单次计算时间还是累计时间,是单次培训费用计算还是累加计算培训费用,如用数学公式明确标明将更清晰; G. 对于高额培训或者出国参加培训,新闻单位可建议采取培训担保人制度,由担保人对员工进行培训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本公司员工,也可以是其家人或朋友。 H. 明确违约责任。如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明确赔偿方法和额度,原则上培训服务期最多不超过5年,并平均分摊在相应年度内。员工的最高赔偿标准不超过培训费之和。
⑧ 在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的情况下,直接导致我签定了"员工培训服务协议书"而后又离职,我应该全额赔偿吗
第一 这个如果控告企业没有告知的义务的话 需要提出证明来 如果你没有相关的内证明是没法投诉企业的容
第二 但是企业可以拿出事前写好的东西投诉你来的
第三 你如果想投诉企业可以电话录音 给和单位沟通的时候做下电话录音可以在法院上得到相关的证据来的
第四 如果你可以做到这点话就没问题
第五 或者你去相关的社会保险中心 申请仲裁 一般在仲裁之后可以法院起诉
第六 总之在找工作的时候要提前看好 避免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
第七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附带说明建议你多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和提高
⑨ 工作一年后,公司培训我们之后,要签订两年服务协议,合法吗
服务协议是否合法要看三天培训的内容。如果只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岗前培训、轮岗培训、员工通用职业技能拓展性质的培训,则不应签订服务协议;如果是专业技术培训,那就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9)员工培训过程中签署服务协议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⑩ 员工培训服务协议 违反 怎么办
违反员工培训协议,那就根据签署的协议内容进行追究责任,经济赔偿、物质赔偿等方面。
如果当事人,拒不赔偿,单位与当事人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协调解决,或通过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