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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人员培训机制

发布时间:2021-02-04 15:18:14

1. 非浙籍留杭过年务工人员可领1000元,奖励机制的目的是什么

由于疫情防控带来的压力,全国多地陆续发布了非必要不返乡的倡议。据报道:非浙籍留杭过年务工人员可领1000元。看到这个消息我觉得特别的暖心。年关将至,很多人都想要回家和家人团聚,一起过年。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大家肯定都不愿意漂泊在外,但是为了遏制疫情,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减少人员流动的。疫情防控最大的压力就来自于频繁的流动,无法彻底掌控情况。只要我们携起手来,必定可以战胜难关。那么奖励机制的目的是什么呢?,我有以下几点看法:一是可以减少人流量;二是可以暖人心;三增加城市形象。

一、可以减少人流量

前面也说到了,人员的频繁流动给疫情防控带来的巨大的挑战,人们都选择回家过年,也算是一次大的迁徙。聚集性的场所就会变得很多,这是再多人手也监管不过来的。建议没必要返乡的人,可以留在当地过年。这是保护了自己,也是保护了大家,还起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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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应具备哪些基本常识

一、劳动就业措施

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充分就业和就业后的劳动权益,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国家法规有《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国家为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就业,制定出台了系列措施,综合起来有: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比照吸收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各类企业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居民身份证为流通证件;国家投资扶持农村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业就业培训,只要有转移业就业愿望的都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国家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就地上学,并与当地子女同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国家加大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措施,可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国家保护农民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国家对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

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务工的适用《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镜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等,只要在中国境内并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都要遵守一切处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由此给劳动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补偿

三、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是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凭据,是处理双方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许多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就少部分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来看,很多未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而是用人单位单方订出的条件,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不平等的,加之许多劳动者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常识,一旦劳动者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劳动争议,处理起来取证困难。农村劳动力在找到工作后,一般情况下,劳动时间在3个月以上或劳动
时间虽在3个月以下,但从事的工作属有不毒害工种,危险作业,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容易引起劳动争议的也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由有当事人双方议定,劳动者到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务工,只要形成劳动关系的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四、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能在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中断劳动使本人和家庭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同样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上保险五种。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劳动工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为了保障劳动者获得最底劳动报酬,以满足其自身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区的生活水平,制定各地区最底工资标准。最底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底劳动报酬,最底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住房补助,伙食补助和中班加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的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或44小时工作制度。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度的每月法定工作天数为:21.16天,实行每周44小时的工作制度的每月法定天数为:23.33天。用人单位安排超出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假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分别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六、外出务工需具备的素质条件

1、文盲不能进城务工

2、孕妇,残疾人和体弱者,不宜进城务工。因为他们不能独立生活。

3、60岁以上的男性和55岁以上的女性,按法律规定,已属于退休阶段。国家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务工。

4、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5、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外出前可以进行普通话训练。

6、有一技之长。

7、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8、要有面对挫折的心理准备。

9、要有一定的物质准备。

七、务工信息与途径

1、从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获取信息。

2、通过已在城镇务工的亲朋好友,或从家乡外出的其他人获取务工信息。

3、通过电视,报纸,刊物,广播等途径获取信息。

4、从中介服务机构获取务工信息。

八、外出务工前需办理的证件

1、身份证。

2、婚育证明。

3、务工证。

九、务工期间安全生产常识

(一)进入企业时应当注意那些事项

1、企业的变电站,油库,化工库,气瓶站,煤气站,锅炉房等重地不允许工人随便进入,一定要严格遵守。

2、一般禁止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等进入工作场所。

3、要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原材料,零部件,工具摆放要井井有条,及时清除通道上的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4、凡挂有“严禁烟火”,“有危险”,“有人工作”,“请勿合闸”,“危险,请勿靠近”等标志的警示牌子,要严禁粟随意进入和靠近。

(二)遵守用人单位劳动纪律

1、企业都有规章制度,要求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2、工作场所的规定要严格遵守。

3、要听从生产指挥,无从安排。

4、工作期间切忌做私活,闲聊和吃东西。

5、私事尽量在业余时间,若特殊情况需要在工作时间去办理的,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去办理。

3. 如何开展好外出务工人员劳动保障工作

一是要求各乡镇劳保所扎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和创业工作。回提高劳保所答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各相关人员积极宣传家乡经济发展成果,发布家乡就业创业信息和政策,用乡情引导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创业;二是开展企业用工情况专项调查工作。通过深入企业调查摸排,多渠道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引导企业优化用工环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先确保劳动者就业。三是大力宣传创业典型事例,积极营造“在外我是打工者,回家争作创业者”的新观念,为广大返乡民工再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四是结合“三送”活动,深入社区农户了解外出务工者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就业愿望、职业技能、就业意向、劳动报酬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他们提供就业信息。五是随时做好创业和技能提升培训准备,为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提供技术支持。

4. 如何提升外出务工党员管理质量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为探索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中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关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人才加速了流动,党员流动也十分频繁。党员流动呈现出数量日益增多、区域逐步扩大、时间逐步延长的特点。大量的“组织人”逐步转化为“社会人”,传统党建工作模式已不能适应党建工作社会化的要求。在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上,传统的方式和手段也难以与党建工作社会化的新形势相适应。流动党员的管理呈现出“四难”现象:
1、去向难掌握;
2、管理难到位;
3、活动难开展;
4、党员作用难发挥。
流动党员的管理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 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按照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具体来讲,主要采取以下方法、措施。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现实意义。
大量党员流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党员务工经商,走南闯北,经风雨见世面,能促进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别人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提高致富本领,增长党员才干,有利于带动整个党员队伍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培养和充实后备干部队伍,有利于增强党组织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
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高度,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破除人才地区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狭隘思想,摒弃对流动党员的各种偏见,提高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地承担起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神圣职责,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日程,常抓不懈,抓出实效。要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树立流动党员也是党的宝贵财富的理念,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好他们在外务工或回家劳动的作用,都对加强党的建设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转变方式,改进方法,建立符合流动党员特点的动态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约束流动党员的行为,主要应建立五项制度:
1、建立流动党员外出申报登记制度。
流动党员外出前要主动向党支部申报,填写《外出流动党员申报登记卡》。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来)流动党员登记簿》,详细记录其基本情况、流动原因、流动去向、联系方式、流动时间等情况,实行定期登记和动态登记相结合,确保资料准确无误。
2、建立《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对象主要是指党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或户籍相分离的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在流动期间证明其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重要证件。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缴纳党费。流入地党组织凭《流动党员活动证》接收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并收取党费。流动党员因外出务工、经商、居住等原因,暂时无法转移正式党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应及时为流动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3、建立流动党员流入登记管理制度。
各地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手续时,及时记录流动人员的“政治面貌”情况,并在征求流入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将流入党员及时安排接纳到便于管理的党组织。各党组织对申请参加组织活动的流入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接收,组织流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活动,按时收取流入党员的党费。
4、建立党组织联系和关爱流动党员工作制度。
建立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分工联系流动党员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负责对流动党员进行每季度一次的联系走访工作。党支部要在流动党员中坚持开展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工作。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等,并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寄送学习教育资料、为流动党员排忧解难。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对流动党员的关爱工作工作,要把流动党员关爱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关爱党员工作计划,真心关爱、真情帮扶流动党员中的困难群体。
5、建立流动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坚决杜绝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上的“组织缺位”现象。各党组织要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建立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从组织领导上坚决防止流动党员“流失”。各党组织要探索对流动党员进行年度党员目标管理的有效办法,坚决防止流动党员中党员作用发挥“缺失”现象。
三、创新载体,强化教育,搭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平台。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人制宜,努力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使党员不管流动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体可分为以下四步:
1、组建流动党支部或党小组;
2、建立网上党支部;
3、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热线电话;
4、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为流动党员提供及时到位的服务。总之,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伟大工程,各级党的组织部门要善于打破地域界限,善于开拓创新,不断发现、总结推广一批不同类型、各具特色、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使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

5. 农民工外出打工对农村带来哪些好处

增加经济收入,引进资金,信息,以及先进观念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过程中,涌现出来了一支新型的劳动大军,这就是农民工。他们从最初的“离土不离乡”,发展到“离土又离乡”,进入工厂、进入城市,分布在经济建设的各个行业和领域,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创造着惠及全球的价廉物美的商品,创造着中国的现在和未来。用全局的、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来考察农民工问题,越发使我们感到这个问题重要,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好。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形成的特殊社会群体,是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小康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阶段性特征。这一群体的出现和形成,是继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乡镇企业崛起之后,中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造。农民工问题表面上看是农民增收、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从深层次看实质是如何立足中国国情,顺利推动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问题,而不仅仅是个农民问题。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个大战略。一是关系解决“三农”问题。要想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农民外出打工,走一户“活”两户,改善了农村资源配置,缓解了人地矛盾。农民外出打工是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其打工收入每年有5000亿元以上,这笔钱已成为农村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是目前任何投资都不能比拟和代替的。二是关系工业化和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农民工已成为建筑业、制造业、纺织业等行业员工的主体。从发展趋势看,我国产业工人的后备军主要是农民工。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和创造性,对于我国工业发展至关重要。三是关系城市化健康发展。让农民工合理有序地进城,逐步融入城市社会,是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城市化必须解决好的一个现实问题。四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一亿多农民进城务工、流动就业,搞好社会管理,实现社会公平,是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五是关系深化改革。农民工跨地区流动就业蕴含着深刻的体制变革因素,有利于打破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也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转变。

总起来说,农民外出务工,为工业发展增强了竞争力,为城市繁荣增加了活力,为改革开放增添了动力,已经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研究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所以说农民工问题是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

同时,农民工问题又是一个长期性问题,而不是一个短期问题。从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一般规律看,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转移出来,进入非农产业和城镇,是必然趋势。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农民多,又长期实行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因而这个转移的过程可能更长。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仍然大量存在,农民工队伍还将继续壮大,在很长时期内农民工保持较大规模、并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将是一个必然现象。可以说,解决农民工问题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始终,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及城镇转移,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将对经济、社会、文化乃至政治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二十多年来,我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气候”,但从一开始就伴生着一系列的问题。
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劳资纠纷明显增多。在城市和工厂里,企业主随意让农民工加班加点,劳动强度过大,用工管理不规范,生产生活无保障。
转移方式无序,存在较大盲目性。目前劳动力市场很不规范,中介组织很不健全,农民外出就业仍主要依托血缘、地缘、人缘等传统关系网络。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的只占10%—30%左右,大部分处于自发状态。
培训机制不健全,外出务工人员文化技术素质普遍偏低。目前,农村外出就业民工初中和初中以下以下文化程度者所占比例为80%,未接受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占70%左右。农村进城劳动力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差、职业声望低、工资收入低。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工的问题,农民工在二、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中已占相当比重,应明确农民工产业工人的主体地位,取消“农民工”的称谓,代之以从事职业的称谓,与城市职工同等身份,同等待遇,同等地位。参与城市所在地的政治社会生活,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新华网1月18日消息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第319期刊登文章《中国农民工问题调查》。作者到四川、浙江等地进行“当前中国社会阶层经济利益需求和政治利益诉求”专题调研。文章指出,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数量巨大、结构复杂、不断扩张的新生群体,数量约有2亿左右。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年来农民工一直作为边缘化的特殊群体而工作和生活着,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而有效的保障,许多农民工的生存境况令人堪忧。文章提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4项建议。全文如下:

——以四川、浙江为例

两千多年来,农民一直是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这二十多年,农民的弱势群体地位得到极大改善,农民阶层迅速分化并向城市迁徙。最具有社会学意义的现象是,农民工以乡镇企业为跳板异军突起,坚忍不拔地行走在城乡之间,实现了有史以来中国农民最彻底的一次解放,是中国产业工人划时代的整体性更新。正是在这种认识和感悟的驱使下,农民工问题成为我重点研究的一个课题。

我国目前有多少农民工?

2005年7月中下旬,我作为中央党校学员调研组的成员,到四川、浙江等地进行了“当前中国社会阶层经济利益需求和政治利益诉求”专题调研。回来之后,又收集了一些相关材料,做了进一步的案头调研。总的感觉是,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数量巨大、结构复杂、不断扩张的新生群体。

四川的一份资料表明,2004年全省有1490万农民外出务工,比上年增长740万人;举家外出务工的农户达到200万户,占全省农户的10%;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劳务收入达576亿元,比上年增长25.2%。对于这几组数据,可作三点分析:首先,1490万农民工大军,正巧与北京市总人口相等,意味着四川有30%以上(江西、福建高达4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跃出农门”,这个数字相当一个中等国家的总人口。其次,200万个农户举家迁往城镇,说明了他们告别农村的决心和勇气,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劳动力转移,而是人口以户为单位的群体大迁徙。再次,576亿元的农民工劳务收入,大大超过了全省地方性财政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已超过50%,这标志着农民工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不仅如此,四川2005年上半年的情况更让我们关注。截止6月份,全省有1537.36万农民外出务工,同比增加333.0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75.58亿元,同比增加61亿元。四川这种动态性的变化,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国民工潮发展的强劲势头,数量的增长和效益的提高都是历史上不多见的。

一般认为,决定农民工涌向城市有两大因素:一是城乡收入的差距;二是城市对农民工的需求。这两大因素具有鲜明的变量波动,如果政策环境和体制环境宽松,农民工的流量就会加大,反之就会减少。那么,全国农民工到底有多少呢?目前,还缺少这方面的准确数字,在统计概念上也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有两个数字可以参考。一是乡镇企业的就业人数,二是农村劳动力到乡以外的就业人数。据有关统计,2004年前者为1.38亿,后者为1.02亿,两者相加为2.4亿。但这两个数据有交叉重合,乡镇企业就业人数中有一些不是农民工,农村劳动力到乡以外就业人数又不包括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此外,有些乡镇企业改制后不再纳入乡镇企业就业人数的统计范围,但一线工人仍然以农民工为主体。除上面两个数据外,还有些相关的数据可以说明农民工群体之宏大。比如,2004年全国春运客运量达18.9亿人次,比10年前增长6.7亿人次。农民工一般占春运客流的60%以上。综合各方面因素,保守地进行推算,目前我国农民工大概超过1.8亿。当然,也有专家估计,我国农民工数量在2亿左右。

农民工属于什么阶层?

这些年来,农民工的阶层定位并没有得到社会应有的重视,人们都习惯于把农民工与农民相提并论,似乎农民工与农民没有什么区别。是的,尽管中国的农民工已经有多年的坎坷历史,但由于二元体制和二元社会的障碍,农民工一直作为农民的一部分,与农民、与农村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必须看到,农民工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农民,他们正在迅速从农民阶层中分离出来。

在浙江我们了解到,一些进城10多年的农民工,现在都成了企业的中层干部,名副其实的高级“白领”。他们在城里建功立业、娶妻生子,但其身份还是农民,家里还有1亩或者几分地。这些“白领”农民工说,“我们永远也不会回到农村了,家乡的地已经不知道谁在种。自己这一代改变不了农民的身份,下一代一定要改变!”调研中,我深感一些农民工无论是职业还是观念,都已经不是农民,甚至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了。他们不但是现代产业工人,其中优秀分子还是现代企业的管理者和高级技工。据浙江抽样调查,在农民工中,技术人员占14.8%,中层管理人员占10.1%。这个比例说明,除了出身和名分之外,与“农民”这个概念相去甚远了。

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判断非常正确,意义重大。目前,全国第二产业就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7.6%,其中加工制造业占68%,建筑业占80%;在全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2%;城市建筑、环保、家政、餐饮服务人员90%都是农民工。也就是说,农民工正在迅速地从农民中分离出来,顽强地融入产业工人阶层,并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部分。当然,这种分离和融入还处于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渡期,由于打破城乡分割不可能一蹴而就,相当长的时间里农民工的农民“血统”还会延续下去。尽管如此,农民工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其独特的经济需求和政治诉求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虽然农民工的“根”还在农村,但是他们已经脱胎换骨,日益成长为一个迫切需要社会认可的新兴阶层。

影视媒体不要歧视“农民工”
农民工处于何种生存境况?

坦率地讲,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年来农民工一直作为边缘化的特殊群体而工作和生活着,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而有效的保障,许多农民工的生存境况令人堪忧。从一定意义上说,农民工既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又是身份社会的受害者。他们生存境况的主要问题是:

(一)作为“廉价劳动力”,工资水平低,拖欠时有发生。在用工企业的概念中,农民工与廉价劳动力划等号。农民工工资水平很低,同工不同酬,是一个普遍的就业现象。据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我国农民工年均收入8000元左右,而城镇工人年均收入15000元左右,相差近1倍。浙江一项调查显示,7.5%农民工的月工资在600元以下,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许多企业长期以来把压低农民工工资作为降低企业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要手段。这是公开的秘密。有的企业主直言不讳地抱怨,“如果提高农民工工资,中国廉价劳动力的竞争优势将不存在”。即便是很低水平的工资,企业还是想方设法拖欠。这在建筑行业是普遍存在,在其他行业也屡禁不止。去年以来,尽管清欠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由于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据四川有关部门问卷调查,35.15%的农民工认为按月取得工资有点难,18.87%的农民工则认为很难。看来一些地方还有50%左右的农民工难以按月拿到应得的工资。

(二)作为“超时劳动力”,工作时间极长,超负荷从事繁重工作。涉及工资和工时问题,农民工不得不跳进计件工资和加班加点的“陷阱”。比如,浙江79.7%的农民工月平均工资在800元以上,听起来不算太低。但是,这绝不是一周工作5天、一天工作8小时的劳动报酬。我们在浙江一个拥有5000多名农民工的大型民营企业调研发现,农民工每月只有一天休息,每天工作10个小时。由于实行计件工资,农民工要多挣钱就必须延长工作时间。假如按《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干活,拿到的计件工作肯定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甚至吃饭都不够。就是在这个企业的食堂里,我看到一位年龄很小的农民工正在吃一碗稀饭和一盘土豆片。我问他,“花多少钱?”他说,“一元钱”。我接着问,“一月工资多少?”他说,“620元,但加班也完不成定额”。大企业如此,中小企业里农民工的高工时、超负荷问题就更为严重。比如,浙江海盐一个制衣公司的农民工向信访部门投诉,他们一天要工作12小时,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也没有加班工资。平均月工作时间322小时,比有关规定超出155小时。公司为应付劳动部门检查,还特别制作两份工资表。四川省总工会的一个调研材料反映,某服装有限公司农民工的日工作时间高达13—17小时,一周5天,天天加班,超出了生理极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个别地方的农民工因劳动强度大,拖欠工资等劳资纠纷,组织集体罢工抗争。南方某地级市一年就发生几十起农民工集体罢工事件。

(三)作为“高危劳动力”,社会保障缺失,各种安全事故频繁。四川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出地,浙江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调查中我们感觉到,无论是输出地还是输入地,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都严重滞后,绝大部分农民工是在保障缺失的情况下从事相当艰苦甚至高度危险的工作,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很低。据四川有关部门调查,在县以上企业就业的农民工,仅有3.41%参加工伤保险,0.84%参加医疗保险,0.83%参加失业保险,2.99%参加养老保险。该省南充市南坪区的私营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只有39人,其中农民工寥寥无几。农民工参保率如此之低,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相当多的企业想方设法逃避参保,以降低企业成本;农民工参保的“门坎”过高,多数农民工想参保但力不从心;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农民工流动性大,个人账户转移无法衔接。尤为严重的是,农民工是工伤工亡的高危人群。一些地方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非常恶劣,有的企业设备陈旧,管理粗放,不投入基本的安全装备,农民工加班加点疲劳过度,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四川有问卷调查显示,62.2%的农民工没有劳动保护用品,57.75%的农民工没有经过安全生产培训,9.3%的农民工发生过一次工伤事故,4.23%的农民工发生过两次工伤事故。在浙江,我们听到这样一个说法,全省每年起码有1000名农民工的手指被机器断掉。有的小企业、小作坊,化学用品管理混乱,生产、生活、仓库“三合一”,农民工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品和气体,职业病发病率很高。一方面农民工极易患职业病,工伤事故严重;另一方面农民工发生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后,很难得到合理的赔偿,农民工把伤、残、病带回家乡,社会矛盾由城市转嫁到了农村。这是一些农民工生存境况悲惨的一面。

200多民工4个月没发工资 讨薪不成惨遭暴打
中国开通农民工维权专业网站
农民工问题有多么重要?

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三农”问题已经衍生为“四农”问题,那就是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加上农民工问题。为什么把农民工问题单独列出来?可以从三个角度说明其重要性。

(一)农民工问题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我国农村现在是一家一户承包土地经营,全国18.37亿亩耕地,人均1.41亩,2.49亿农户户均7.3亩,耕地块数5.8块。数以亿计农户的土地微小规模经营,汪洋大海的传统小农经济,要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非常困难。农民工现象与这种状况密切相关,他们外出打工是不得已不为之,是对传统农业、小农经济、落后农村的“突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工问题实际上是“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性瓶颈。因为解决“三农”问题,归根到底是要减少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才能提高农业整体效益,才能繁荣农村。如何减少农民?通过什么渠道减少农民?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切实保护农民工权益,及时转换农民工身份,无疑是一条最重要的渠道。目前,我国有4.9亿农村劳动力,除了已经转移出来的劳动力,起码还有1.5亿有待转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破解“三农”问题就必须抓住农民工这个关键,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在新的领域中实现新的突破。

(二)农民工问题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和“以工补农、以城促乡”。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实现“以工补农、以城促乡”,缩小城乡差距,农民工是一支不可替代的生力军。农民工问题解决好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步伐就会大大加快,一些难点问题也会迎刃而解。换一个角度说,中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绕不过农民工这道“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业怎样反哺农业?城市怎样支持农村?其实还有一条捷径可走,就是以近2亿农民工为“反哺”与“支持”的桥梁和纽带,紧密工农关系,疏通城乡血脉。比如,四川省今年上半年农民工的劳务收入经银行和邮局汇回农村287.4亿元(不含卡汇等取到),净增134亿元,增长88%。这些劳务收入是农民工用勤劳和智慧创造的“反哺”和“支持”,不需要任何中间环节、不需要政府投资和企业赞助,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实效最强。过去的岁月里,农民工为工业化、城镇化作出了非凡贡献;未来的年代中,农民工还将成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载体。

(三)农民工问题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制约和谐社会建设的诸多矛盾中,农民工问题最为复杂。特别是一些地方及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不平等待遇,使农民工与企业主的劳资关系紧张,与城市居民的关系不融洽,与社会管理不和谐,有的地方农民工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广大农民工虽然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在城市仍处于边缘化的状态,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尤其在就业环境差的地方和劳资矛盾尖锐的企业,农民工的逆反心理和苦闷情绪很强烈,农民工高伤亡率、高犯罪率等社会问题突出。比如,南方某地级市每年有1万名农民工因公致残,有近5000名农民工因交通事故伤亡;流动人口犯罪率占犯罪总数的97%,抢劫、偷盗等刑事治安案件主要是农民工所为。由此可见,如果没有农民工与城市的和谐相处,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

我国的农民工现象持续多年,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农民工已经渗透到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不仅是一个重大社会现实问题,还是一个重大政治理论问题。在实践中,我们对农民工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理论层面的探讨也取得了一些成果。现在看来,有必要把农民工问题提升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实践和理论的高度,来加以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突破“三农”问题的经济学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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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做些什么?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特别是“两个趋向”重要判断的提出和“以工补农、以城促乡”方略的确立,使农民工的就业条件和生存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社会对农民工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地方也创造出一些很有成效的经验。目前,无论是宏观的政策导向,还是微观的企业环境,统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这里提出几条建议:

(一)构建城乡一体化就业体系。农民工问题实质是就业问题。要树立就业优先的原则,彻底改变重城镇、轻农村,重市民、轻农民的就业观念和相关政策,把农业内部、农村区域和农民进城就业一并纳入国家就业计划,分类实施。近期的重点应该是,把解决好农民工就业问题作为构建城乡一体化就业体系的突破口,制定政策法规,明确工作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二)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权益保障缺失是农民工问题的症结所在。要在全社会树立权利面前人人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城乡之间人人平等的理念。进一步清理和废止对农民工的各项歧视和限制政策,坚决制止向农民工的收费和变相收费。尽快出台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重点解决农民工工伤、医疗、失业、养老四大保险缺失的问题。与此同时,着手组织起草关于农民工权益的法规。依法保护农民工权益是治本之策。

(三)强化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培训。培训农民工,实际是造就新一代产业工人。农民工输出地要抓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前的基本技能培训,主要措施是扩大“阳光工程”的实施规模,提高补贴标准,试行农民工“培训券”,使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转移之前得到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农民工输入地要抓好转移后的农民工专业技能培训工作,特别要充分发挥用工企业培训农民工的积极性,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四)稳妥解决农民工户籍问题。建国以来长期实行的户籍制度,客观上起到了城乡分割的作用。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势在必行。但是假如简单地将农民工由农民身份变为市民身份,弊大于利,可能会引发新的社会问题。解决农民工的户籍问题,还是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一要降低城市户口的“含金量”,二要弱化农村人口迁徙的“寻租”动机,三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这些方面的工作都要注意节奏和配套,不能操之过急或单独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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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改进对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农民进城的“门坎”低了,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的任务就更重了。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统筹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的部门,部门之间既有“各管一段”互不衔接的问题,又有“共管一段”责任不清的问题。应该从自上而下理顺农民工工作的关系,抓紧制定全国农民工就业规划、农民工工作政策措施。农民工较多的大中城市也要设立相应的农民工管理与服务机构,切实维护权益,具体指导就业,协调管理事务,提供社会服务

6. 外出务工必须了解了劳动法有那些

外出打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维护一下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上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实现同工同酬。2、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而及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反义务,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3、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带薪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4、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7.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劳动就业调查及对策研究报告

农村人口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是我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必然结果。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可或缺的力量。当前,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之一,他们对城市生活适应程度如何,对工作环境、生活条件满意程度如何,对有关部门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
一、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评价
(一)近七成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感觉比较适应
被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的占39.94%,比较适应的占28.40%,认为一般的占26.60% ,表示不太适应的占4.06%,根本不适应的只占1.00%。
从受教育水平来看,农民工文化程度越高,适应性越强,调查结果表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占78.40%,高中、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分别占73.19%、66.96%和60.77%。
(二)四成多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好
与前几年相比,42.67%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好,36.96%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与过去差不多,11.78%的农民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还有8.59%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差了。
(三)有四成的农民工认为外出务工经商最大的障碍和困难是城市生活开销大,自身缺乏专业技术
据调查,有22.40%的农民工认为外出务工经商最大的障碍和困难是城市生活开销大,有22.20%的农民工认为是缺乏专业技术,10.64%的农民工认为是缺乏外出经验,还有10.12%的农民工是担心出来后家人无法照料。其他如找不到工作、生病无人照料、安全无法保障等也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时担心的问题。
(四)有近二成的农民工最希望政府在住房和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帮助
调查结果表明,有19.62%的农民工目前最希望政府在住房和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帮助,有13.60%的农民工目前最希望政府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给予帮助,有13.53%的农民工目前最希望政府能降低各种费用,有12.56% 的农民工希望政府能提供劳动技能培训,还有11.79%的农民工期盼能和本地人享有同样户口,还有21.22%的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加大对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组织力度、解决好子女就学难、提供招工信息和统一的劳务市场等等。
(五)一半以上的农民工希望能在城市发展、定居
据调查,有55.14%的农民工设想未来在城市发展、定居,有28.55%的农民工想赚钱或学到技术后回家乡生活。在城市发展、定居和赚钱或学到技术后回家乡生活对男性农民工而言分别占了50.04%和32.81%,而对女性农民工而言却分别占了64.48%和20.76%。
二、农民工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评价
(一)一半以上的农民工对自己在城市生活工作环境比较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对工作条件表示满意的为51.97%,对收入水平表示满意的为33.65%,对生活质量表示满意的为30.70%,对社会地位表示满意的为24.53%。
(二)有三成以上的农民工对自己所处环境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太低
据调查,农民工个人对自己所处环境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太少、收入不稳定、劳动强度大、简单劳动学不到技术、受到不公正待遇、工作环境恶劣,分别占了32.94%、14.24%、11.43%、7.41%、5.78%和3.24%。
(三)近七成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务工经商期间的生活条件一般
调查显示,有21.32%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务工经商期间的生活条件非常好和比较好,有66.46%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务工经商期间生活条件一般,有12.22%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务工经商期间的生活条件比较差和非常差。
(四)在对工作生活各方面的评价中,农民工最不满意的是医疗卫生、住宿和饮食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有33.06%的农民工对医疗卫生方面最不满意,有14.29%的农民工对住宿方面最不满意,有10 .48%的农民工对饮食方面最不满意。
(五)当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农民工首先会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调查了解到,当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首先会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其次是寻求法律援助,然后是找亲友帮忙,此三项分别占了农民工数的24.73%、18.34%、12.26%。而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则先找亲友帮忙,其次才寻求法律援助,而后再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此三项分别占了农民工数的18.88%、16 .92%、16.84%。有部分农民工还选择了自己忍了或是向有关部门举报等。
(六)六成的农民工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一定帮助
在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14771名农民工调查中了解到,60.14%的农民工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一定帮助,27.99%的农民工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非常有帮助。
针对14654名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调查了解其原因时,有23.28%的农民工表示想参加,但没钱, 22.15%的农民工认为培训费用太高,参加培训不划算,18.33%的农民工认为没必要参加,16.51%的农民工不知道哪里有职业技能培训。
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表示免费就愿意参加的占40.74%,对工作有帮助就愿意参加的占16.01%,能保证就业就愿意参加的占15.37%,还有9.69%的农民工表示收费低就愿意参加。
针对目前有一些比较适合农民工但需要自费参加的技能培训,有40.97%农民工表示若费用合理,就参加。
(七)一半的农民工对子女受教育情况表示比较满意
调查的农民工中对子女受教育情况表示很满意的占6.48%,比较满意的占43.57%,认为一般的占25.94%,不大满意的占19.59%,非常不满意的占4.42%。
24.01%的农民工对子女受教育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收费过高、生活费用高、教学质量不高,分别占29.80%、 21.73%和15.87%,还有的认为教学设施差、校风差等。

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五项措施是什么?
1鼓励企业尽可能不解雇或少解雇农民工;
2对暂时没有工作的农民工,各级政府要给他们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
3凡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建设,要尽可能地多吸纳农民工去就业;
4帮助农民工回乡以后自己创业;
5切实保障外出农民工的土地保障权益,回来以后如果确实没有其他的工作可做,家里的承包地还在,还可以保证温饱。
国家对农民工的就业问题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尽可能不解雇或者少解雇农民工;对暂时没有工作的农民工,各级政府要给他们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凡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建设,都要尽可能地多吸纳农民工就业;已经返乡的农民工,政府要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鼓励他们参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民工回乡以后自己创业;切实保障外出农民工的土地权益,农民工回乡后如果确实没有其他工作可做,要保证其家里的耕地还在。

千方百计促就业
就业问题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情,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实现充分就业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当前,保就业就是保民生,就是保稳定,保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就业问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把就业问题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重要位置。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家立即采取了多项就业扶持政策,多管齐下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农民工就业,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去年12月国务院对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做出了安排,今年年初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日,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部署。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引导就业,服务就业,促进就业。
我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增加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全面拓宽扩大就业的路子,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以全民创业促进就业、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以创新机制促进就业,推动就业取得新突破。比如,为了以创业促进就业,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投资领域、注册登记、经营场所、贷款担保等限制,给予创业者税费减免、免费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等优惠,从而培育各类创业主体;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其创业,引导其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科研项目等吸纳其就业;为促进农民工就业,组织专场招聘会帮其对接,制定优惠政策援其创业,加强技能培训授其以渔,完善就业服务维其权益……省委、省政府以及各部门采取各种措施,竭尽全力地为就业者营造条件更好的就业环境,打造更加广阔的就业平台。
做好就业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不仅要立足于当前,还要着眼于长远。从长远来看,解决好就业问题除了要把已经采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好外,政府还要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以及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上再下功夫。
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力军,在世界各国,中小企业普遍吸纳高达60%-80%的劳动力,而且其创造就业的效率,也远远高于大企业。2004-2005年度的《世界就业报告》曾指出,中小企业的单位投资容纳的劳动力和单位投资新增的劳动力都要高出大型企业一倍以上。服务业就业容量大,从历史经验上看,服务业对吸纳就业的带动作用是农业和制造业远远不能比拟的。以2002-2007年为例,我国服务业新增就业3827万人,相当于同期全社会新增就业人数的117.8%。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虽然不能直接促进就业,但它是促进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的必要保证。从事服务业的企业也多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软环境不优成为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无论是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还是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虽然不能立竿见影地解决当前的就业问题,但这些措施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长久之策,需要各级政府持久地、细致地耕耘。

对于如何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对“三农”的影响,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提出了三个建议:
首先,帮扶企业,尽可能减少下岗农民工,对已经下岗的农民工尽快启动大规模再培训计划。应意识到,上千万农民工待岗时期半年或一年以上,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汤敏强调,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应该等同于建设投资,甚至比建设投资更加重要。
其次,开发并发展农民工就业新市场。比如说,保姆市场是除建筑施工以外农民工的第二大就业市场,目前保姆市场容纳劳动力已达1500万人。但是,由于其市场不规范,加之各种社会保障缺位,大量农民工不愿意进入。汤敏表示,如果能对保姆市场加以规范,将能再吸纳上千万劳动力。
第三,加紧推出农村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汤敏表示,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近日完成的《构建全民共享的发展型社会福利体系》中建议,2012年之前,中国应完成建立全覆盖的包括农民、农民工和城市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应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保险标准。
汤敏强调,推出完善的农村社会福利体系,在目前情况下对国家的资金压力并不是很大,还有助于增加农民对未来支出的预期,减少农民的后顾之忧,从而增加国内消费。
首先,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素质。目前,我国的创业培训主要集中在城镇,不但覆盖范围小,而且许多培训内容脱离市场的需求。而针对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尚处在萌芽状态。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编制符合农民工创业实际的教材,组织有经验的教学培训人员,筹集必要的培训经费,对农民工进行免费或者低收费的创业培训。只要农民工的创业意识被激发出来,创业活动才能形成一股浪潮,其带动就业的功能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其次,尽快解决农民工创业的制度性障碍,降低他们的创业成本。比如在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上,可以考虑设立“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给回乡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满足他们创业的资金需求;简化创业企业的注册登记手续,尽量免费为他们办理各种手续,提供良好的创业服务;对创业企业实行税费减免,也可以考虑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激发他们解决就业问题的积极性等。
最后,应该将农民工就业问题与城镇职工就业问题一视同仁,真正做到就业的城乡统筹兼顾。目前有些地方之所以对农民工就业问题重视不够,除了思维习惯外,更重要的是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现象依然严重。在创业问题上,重城镇轻农村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是导致创业扶持力度不均的根源。

8. 我国人社部为农民工节后有序外出务工提供服务,具体措施是怎样的

就在1月20日的下午,相关部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节后外出务工引起了高度重视。并且提出了届时将组织春风行动,为这些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各项服务。而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如有序引导、促进就地就业、开展招聘活动、131就业服务以及重点帮扶。

除了要实行创业培训之外,满足技能的提升,同时还要优先帮扶。尤其是贫困人口以及偏远农村里面的低收入人口更是帮扶对象,对于这部分群体要着重关注,优先安排。提供帮扶,先富带动后富,这样才能够平衡各个家庭的收入。要知道现在很多偏远部分的农村,大部分人口因为知识的限制导致他们没办法寻找工作,也正是因为如此大批的滞留人员留在了农村,没办法收入养活自己的家庭。也就是因为如此,将这些重点帮扶对象优先安排在本地企业,提供帮扶,这样才能够实现脱贫攻坚的成果。要知道农民工在节后就业问题不仅关系民生的改善更是和社会稳定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在节后密切关注农民工就业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能够帮助他们返岗务工是势在必行,也是重中之重的任务。

9. 安徽阜南外出务工人员情况

阜南县劳动力市场方便农民务工

【字号 大 中 小】 2003年01月10日时32分 来源: .

阜阳日报1月10日讯 时令已进入传统的“冬闲”时光,没有外出务工的农民将怎样利用这几个月的“闲冬”呢?近日,笔者从阜南县了解到,该县农民通过劳动力市场到县城打工。

近几年来,阜南县通过劳务输出、岗前培训等途径逐步培养农民的劳动技能和市场参与意识,一批批“粗壮型”劳动转变为“技术型”,由此该县每年输出劳动力达40万人,占全县劳动力总数的一半。然而,一些年龄偏大者、女同志、从外地务工回来休假者也有数千之众,同时城市建设、服务也需要大批技术型劳力。县劳动局抓住这一契机,在县城几个进出路口空闲地划定劳动力市场,使劳资双方有一个集散地。目前,该县已建市场5个,日吸纳劳动力3000多人。

农民工们早出晚归,从十里八村的乡下来到县城从事装修、油漆、基建等劳务,每天少则一二十、多则有三四十元收入。柳沟乡周庄村周东升家离县城有十多公里,原在广东东莞搞装修,近段时间母亲身体不好,回来照看一下,通过劳动力市场他上个月挣了700多元。城郊乡的杨素兰因照顾孩子未外出,她每天上、下午各花3个小时在一家宾馆搞卫生,这样挣钱、照料孩子两不误;而来自王化镇的席老人也“不甘寂寞”,通过与年轻人“结对子”打零杂工,入冬两个月来也挣了近千元钱。

农民工的进入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方便。该县某机关单位的毕女士说:上星期她通过劳动力市场与三个装修工谈妥价钱后,自备料子,只两天就装修好了自家厨房,农民工质朴、实在,省去了与“游击装修队”共事的种种担心。更重要的是农民工的进入也给该县国企工人带来深刻的影响,促进了国企工人就业观念的转变。8000名下岗国企工人开始利用自身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优势,从事家政、模具、车床等劳务。另外,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也带动了周边商业的繁荣,市场附近开设的一些适合民工消费的小吃部、浴池、百货店等大都生意不错。

为进一步健全劳动力市场,该县将以5个劳动力市场为基础,搭建一个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将再就业服务向街道和办事处延伸,在政府指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朱贺)

10. 一特四化的扎实开展农民技能化培训

1、整合培训资源,健全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搭建农民受教育培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远程教育和短期集训等培训方式的优势,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2、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围绕特色农业发展的需要,加强良种良法集成配套、日光温室有机无土栽培、规范化种植、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畜禽品种改良等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科学养畜。每年完成农业科技培训10万人次。
3、依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阳光工程”,以“两后生”为重点,将省上确定的就业再就业资金10%可用于农民培训的比例提高到15%,统筹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因地制宜与企业联合开办订单式培训,使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失业人员一样享受免费培训,切实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每年完成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万人以上。
4、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强化职业资格认证,增强农民转移就业的稳定性和增加收入的可靠性。
5、加大对农民的思想道德、科技文化、法制等教育,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把劳务输转作为农民增收的最大项目来抓,建设劳务基地,扩大劳务规模,提高劳务输转的层次和水平。到2012年,全市年输转农村劳动力由9.3万人增加到15万人,农村户均输转1人。
1、健全劳务供求信息和服务体系,扶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建立县、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为农民转移就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坚持本地就业与外地输转并重,在做好农民工在本地企业就业的同时,不断扩大市外劳务基地,着力打造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3、鼓励农民自愿组织外出务工,扶持奖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
4、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加大工资支付、劳动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进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工作,探索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民工工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 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农产业发展,为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和增收创造条件。全市城镇化率由现在的56.8%提高到65%。
1、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发展加工、运输、商业、服务等家庭经营,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资超市、农家店建设,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营销专业户和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开辟增收门路,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
2、加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规划指导,完善基础设施,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引导更多农民进入小城镇,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集聚、市场扩大的良性循环,增强吸纳农村人口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对农民离土离乡从事非农产业的,可执行城镇就业再就业人员在税收、小额贷款等方面的政策。
3、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在城市和城镇有稳定职业和固定居所的农民登记为城市居民的办法,探索农民以耕地换社保的办法,促进农村人口离土离乡向城镇转移。
4、依托城郊经济的培育发展,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扶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发展农家乐旅游和观光休闲农业。肃北县、阿克塞县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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