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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期

发布时间:2020-11-28 20:47:58

『壹』 关于员工培训和服务期约定的一些不明白!!

首先,培训协议1、2条是合法的,但第三条是违法的,同时由于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你不相干,你可以申请仲裁,你将获得的权利有:
1、扣押的50%工资
2、自上班之日一个月后至今所有工资的双倍赔偿(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3、在青岛节假日的双倍加班工资
你可以放心,劳动局一定会支持你的

『贰』 培训员工后约定服务期限有没有规定最长不超过多长时间

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低期限。确立劳动者的服务期,它更多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但是关于服务期,我国《劳动法》并没有具体规定,在实践中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均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其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另行协商约定服务期。"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有关服务期等内容的协议,具有以下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具有优先适用性,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再订立有关服务期等内容的协议,实质上是对原劳动合同内容的补充或者变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二是具有约束力,它在本质上属于专项协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中有关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内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专项协议来规定。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服务期的协议是在劳动合同之外另行订立的,在内容上具有专一性、特定性,只要该内容不与法律相冲突,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具有约束力。三是具有担保性。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专项协议时就已经或者即将给予劳动者住房、培训之类的福利,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了债权,而劳动者享受该种债权必须要支付对价作为回报,在劳动关系里这种对价就是提供劳务。因此,订立服务期协议就是要求劳动者以提供一定年限的劳务作为担保。

通过上面的分析,法律对于培训员工后约定的服务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你是出于真实意思的表示并认可用人单位的约定,理应遵守。

『叁』 公司对员工培训,约定的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时间的关系。

1、 培训期,试用期都是在劳动合同以内的。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肆』 员工培训期有工资吗

根据国家法定,是有工资的

『伍』 如果员工培训期因考试不合格被辞退,是否有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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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是试用期员工,而入职条件是必须通过公司培训考试的话,考试不合格被辞退,这是适用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无需赔偿。如果员工是已转正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而被辞退,公司是需要N+1赔偿的。

『陆』 新员工培训一般为期多长时间

新员工培训一般就是学习企业文化,公司规章制度等,一般半天,多的有三天或者是一星期。

『柒』 劳动法是怎么规定工人在培训期间的待遇的

史某是本市一家大型水泥生产加工厂的一名技术安全人员,去年中旬,公司从德国引进新型的生产设备,并委托德国顾问对史某等30名技术安全员集中进行封闭式安全培训,为期6个月。今年1月份,安全培训结束,新的机械设备正式投入生产,但是史某等发现在培训期间,工厂未向史某等人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史某等人联名向工厂反馈该问题,请求发放工资并且补偿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那么,史某等从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工厂应该发给他们工资吗?

生产企业为了能够更安全、更高效地进行生产,对于从业人员会进行生产安全培训。在这段期间内,工人是有权利并且应当领取自己的工资的,因为培训的目的是出于生产企业长期的经济效益考虑,同时这期间从业人员也是隶属于企业,并且完成企业规定的任务,只是任务的形式有别于正常的车间生产而已,归结起来,就是工人在以另一种脑力形式支付自己的劳动,所以应当取得工厂支付的工资。我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在本案中,史某等安全技术员,由工厂进行集中培训,是为新型设备能够投入生产,为企业创造效益。参加工厂的统一培训,也是为工厂劳动的一种形式,同时根据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所以史某等人有权获得自己在培训期间的工资,并且工厂应当负担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应当获得工资表明我国充分尊重、认可从业人员的劳动形式,同时在参考了因此可以给企业带来安全生产利益的情况下,保护劳动者可以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

『捌』 新员工培训一般为期多长时间内容主要是什么呢

您好:
新员工一般为其15天的培训,上岗后会有其他的培训环节,针对员工需求及薄弱知识进行培训。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德邦物流企业平台提问!

『玖』 合同法中哪个行业允许有员工培训期一般是几个月

都有,培训期的月数与签合同的年数成正比,而且培训的定义,是指具有实际意义和专业性质的,这样的定义是为了防止企业以培训为名义,收取培训费,或培训结束后不要员工

『拾』 企业内部为员工培训可以和员工约定服务期吗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0)员工培训期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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