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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就业指导人员培训

发布时间:2021-02-03 04:01:30

⑴ 湖北省人才中心和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哪里

湖北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源务中心.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洪山广场,省教育厅负二层.从汉正街利济南路可到江边乘坐601路,到洪山广场下,步行:至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约250米。我的答案你满意吗?

⑵ 湖北省就业培训三年无息贷款10万

个人很少能申请到无息贷款,一般都是政府间或者其他政策性贷款,另外,就算回是无息贷款,也答应该涉及到手续费,以弥补银行的运营成本。
另外贷款是要看具体用途的,建议跟就近招行网点贷款部门联系咨询,有些符合政策性贷款的用途才能申请。

⑶ 湖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 一、申请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毕业后专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属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二、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三、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四、有关说明 具体操作办法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此外,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还有其他优惠政策,例如从事个体经营的,1年内免交工商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还可将户口档案托管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于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具体政策应向各相关部门咨询。 五。申请材料 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 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找“数银在线”试试看,他们有创生贷的,就是针对大学生前期创业资金困难问题而设立的,我也是听朋友们说起过,不知道真的行不行。提个建议,希望能帮到你!

⑷ 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取回档案!

你好!
你遇到的是传递方式问题,我来解释一下:
按照有关规定,人事档案必须版以机密件由权机要通信方式转送。为安全保密,档案转递方式一般为机要传递或管档机构专人提取,不可邮寄或个人携带。机要通信,是较普通邮政更为保密、安全、准确的档案转递渠道。另外,档案接收机构必须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不可随意将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无管档资格的单位和机构。
因此,你只需要到湖北就业指导中心,把所在地人事局开好的调档函给有关人员就可以了。你的档案将由他们和人事局之间通过机要通道进行传递,时间大概一周左右就可以到了。
一周以后,你可以再去当地人事局查问一下。

⑸ 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档案怎么提取

所在市档案局去

⑹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在哪改派报到证的。

找电话。直接问。。

⑺ 在湖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超过两年怎么在武汉落户

《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在我市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的通知》(武政办【2014】98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我市落户: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在本市落户”是指:
(一)户籍不在本市的毕业生,可申请在本市落户。
(二)户籍在本市新城区的毕业生,可申请在主城区落户。
(三)毕业生户口托管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居民户或就业单位集体户。
第四条 “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不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视大学、函授大学、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指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
第五条 落户毕业生的年龄,以公安机关正式受理当天的身份证年龄为准。
第六条“就业”指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五险齐全,由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不包括在流动人员窗口缴纳的人员。“创业”指自主创业本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企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第七条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包括:
(一)本人自有房屋。
(二)亲友房屋
(三)租住房屋
(四)单位集体宿舍。
上述房屋不包括已拆迁或拟拆迁房屋、空挂地址房屋、生产经营仓储等商业用途房屋、办公用房。
第八条 实际居住在本人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落户,在亲友家中或租住房屋的,经房主书面同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确在居住的可以在房主户口中登记为户成员,不能单独立户。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可申请在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就业单位集体户中落户。
第九条 居住在父母、子女、配偶合法所有房屋的,且房主未在房屋所在地办理户口登记,经房主同意,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结婚证,民警调查核实,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单独立户,不符合此条件的,只能在房主户口中登记为户成员。
第十条 就业创业地在本市中心城区的,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地办理落户;就业创业地在本市新城区的,在本市新城区办理落户,本人或配偶房屋在中心城区的,可在本人或配偶房屋所在地办理落户(条件同第九条)。
第十一条 申请人户籍不在本市的,应在我市办理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

⑻ 湖北省职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处级内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容1、组织和指导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组织编写发行职业技能鉴定教材。

3、直接组织省直单位、部属、大专院校、军队和全省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鉴定。

4、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制卷。

5、论证和评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和省直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资格。

6、培训考核、管理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7、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8、组织全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9、负责省直管民办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

⑼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档案领取

调动档案,必须要开调档函的。
你的档案要托管到哪里, 就找哪里开调档函。
得到调档函后,就可以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了。

⑽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抄部袭和湖北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有关就业的政策和法规;
(2)制定并不断修订《湖北省就业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拟定本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
(3)牵头召开每年省县市就业工作会议;
(4)负责就业指导综合性讲座的安排,每个月组织2场综合性的职业指导讲座;
(5)建立知名就业指导专家库;
(6)为毕业生和从事指导就业的工作人员提供有关指导和咨询等服务;
(7)规划并不断完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
(8)帮助指导高校学生进行个人职业生涯设计,并负责举办市区院级职业规划大赛;
(9)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将用人单位的反馈信息和对人才质量的需求情况提供给省及各院领导,作为调整专业计划、教育教学改革的参考;
(10)向就业指导主管部门报送当年毕业生生源情况;
(11)协助各系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证等派遣手续。
4、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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